第1章 重逢

伴着轟鳴聲,天際劃過一道白痕,好似生生地在萬裏無雲、湛藍透亮的天空劃了一刀疤。

機場,冰冷的女聲正在通知到站消息,LED屏上滾動着紅字,帶着職業笑容的服務人員正在有禮地引導。在這光鮮亮麗的現代化建築裏,各種膚色的人穿梭來去,或匆匆、或惜別、或歡欣、或擁抱……一幕幕悲歡離合在這裏上演。

一隅休閑吧裏安安靜靜地坐着一個男人,讓過往匆匆的腳步都不禁放緩。看到他的男人們顯出或羨慕或嫉妒或嗤之以鼻的神情,女人則是愣怔驚喜偷瞄放電,有幾個更是大膽地上前搭讪,但最後都一步三回頭地讪讪離開。

這個男人內着白襯衫,外套深棕色長款風衣,下身黑色休閑西褲配休閑皮鞋。微微斜靠一邊,硬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銀邊細框眼鏡,正專注地盯着小幾上黑色筆記本電腦。好似突然想到什麽,身體稍稍坐直前傾,骨節分明的手指敲擊鍵盤,嘴邊挂着淺淺的弧度。雖然是坐着,但挺直的脊背,幾下修長的雙腿,依然可以看出他身量的颀長。

好像沒有什麽與衆不同,但卻有股莫名的吸引力,引得人駐足觀望。

自動玻璃門打開,簡易匆匆跑進來,只張望了幾下,就看到那個男人正在散發着不自知的費洛蒙,引得好幾個女孩子對他指指點點。本來匆忙的腳步,慢慢緩了下來。簡易停在離他五十米左右的距離,眯起眼打量着他。

一年九月十三天,這個男人依然是記憶中的樣子,清冷、沉穩,周遭的一切好像都打擾不了他。但相較兩年前,又有點不一樣,如磁石般的魅力更具吸引人。

“陌琰。”打量了好一會,都沒引起那個專注的男人的注意,簡易只得出聲叫他。

叫陌琰的男人手下一頓,擡起頭,微微偏過身。入眼的是一個張揚的男人:頂着一頭亞麻色頭發,穿一件金色羽絨馬甲,裏面是白色針織衫,下身着寬松的淡藍色牛仔褲,足蹬穿至小腿肚的黑色系帶皮靴,鞋舌嚣張地伸展着。猶如模特般修長的好身材,更有一張奪目的面龐:小麥色皮膚,劍眉入鬓、雙眼炯黑、鼻梁挺直、薄唇大大咧着。

如果說陌琰的帥是清俊內斂的,那他就是張揚肆意的,一個如竹一個似葵。

看清來人後,陌琰鏡片後深邃的眼眸染上淺淺笑意,冷峻的面龐因微微彎起的嘴角變得柔和,站起身,對着五十米開外的人颔首:“簡易。”聲音果然清清冷冷。

簡易幫着把陌琰的行李搬到自己車上,陌琰也不客氣,看着簡易忙活。待坐進車裏後,一股名為尴尬的氣流在車廂裏流轉。久不見的兩個人,難免生疏。簡易不自然地咳了聲,問:“打算回來發展?”

陌琰一手支着額頭,手肘杵着車窗,點頭。

簡易看了他一眼,眉宇間透着疲倦,忍不住關心:“很累?”

陌琰眼皮微掀,看着他,點頭,坐了十多個小時的飛機疲得他只想找張床躺下。車廂裏又安靜下來,他覺得應該說點什麽,開口:“這段時間要麻煩你了,等工作穩定後我就去找住的地方。”

穩穩地拐過一個彎,簡易笑着說:“跟我客氣什麽,你只管住就好。”

Advertisement

莫琰點頭,鏡片後的眼裏掠過一絲精光,嘴角微微勾起。

把陌琰讓進屋,簡易直接把陌琰往客房帶,說:“你先睡一覺,等晚飯弄好我叫你。”

“你會做飯?”聽到簡易弄晚飯,陌琰微微驚訝。

簡易燦然一笑:“不想吃外面的地溝油,就只有自己學着搗騰。就會弄幾個簡單的小菜。”

“那可要嘗一嘗。”陌琰笑。

陌琰真的累極了,一挨到床就閉上了眼睛。簡易看他衣服都沒脫,但也不想吵醒他,就輕輕給他蓋上被子,掩上門出來了。

這是個兩室一廳的套房,現代化裝修,黑白主色調透着都市感濃重的冷然。對單身男人來說,房子收拾得算整潔幹淨,但冷冰冰的感覺,充斥着每個角落。

簡易是會做飯,但極少做。畢竟只有自己一個人,随便解決就可以,回家還做飯就顯得麻煩了。知道陌琰回國要來他家暫住,簡易立馬就去換了一套新的廚具,更是花了幾天的功夫好好練了練自己的手藝。

走進自己的卧室,簡易失笑:對這個男人,他還真是上心。

剛想換衣服,一眼看到床頭櫃上那個舊色的盒子。簡易走過去拿起,掀開蓋子,裏面窩着一支筆和一支筆芯。這是陌琰出國前送他的。

以前,簡易總是豔羨陌琰寫得一手遒勁潇灑的好字,每每把他的鋼筆拿在手裏把玩,可同樣的筆在自己手裏寫出來的字卻總像是狗爬似的,讓他氣餒不已。有一段時間,簡易等陌琰的時候沒事幹,就一筆一筆地臨摹着陌琰的簽名,寫了滿滿好幾張紙都不自知。陌琰看到了,有點驚訝,但也只淡淡一笑,問:“怎麽寫這麽多?”

“怎麽樣,有沒有寫出你的風采?”簡易挑着眉笑着問。

陌琰垂眸細細看了看映滿整張紙的名字,然後俯身,在簡易沒反應過來時握住他的右手,在空白處一筆一劃寫下了他的名字,說:“你比比看。”

簡易摸了摸脖子,好像還能感受到當時陌琰輕輕的吐息,噴灑在他的頸項。

盒子裏的這支不是鋼筆,而是形似鋼筆的圓珠筆,做工逼真精細。簡易很喜歡很珍惜,快兩年了,一直放在床頭,不時地拿出來看看,卻沒寫過幾個字。因為他不舍得用。

簡易想起陌琰剛出國時,兩人幾乎每月通兩封郵件,因為聯系頻繁,他也漸漸不覺得陌琰距離他在兩萬公裏遠的美國。有一段時間陌琰總是問他,送他的那支筆好不好用。其實他根本就不舍得用,但又不好意思說,只得謊稱說好用極了。他覺得這也不算謊言吧,這麽精細的筆,會不好用嗎?

有一天,陌琰給他的郵件,只問了一句話:“筆芯換過了嗎?”

簡易奇怪陌琰對這支筆的執着,難道這支筆是他家産的,他急着做推銷?陌琰家當然不是圓珠筆生産商。簡易随手寫了“換過了”,調侃了一句“你重視筆比我這個朋友還重視啊”,然後就又侃侃其他各種有趣的事。遇到好玩的鬧心的八卦的事,簡易總想第一時間和陌琰分享。

很奇怪的,那天陌琰的回信晚了,簡易又追了一封,陌琰的回信才姍姍來遲。然後,陌琰的信莫名其妙地少了,簡易猜他可能忙,所以也就不再三天兩頭給他寫信。半年前陌琰來了一封信後,就徹底斷了,然後就是上個月來的一封說要回國暫住他家。

整整半年沒有聯系,整整兩年快沒見過面,兩個人的距離好像遠了不止一點點。

作者有話要說: 連自己都驚訝,這麽快又開文了。

想寫個短篇的,所以這文不會很長。

希望大家喜歡,呵呵。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