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番外二

她說她叫林绛,楊绛的绛,绛紅色的绛。

她的解釋完全多餘。

不知道為什麽,我第一次聽她念她名字的時候,就覺得她就該是那個“绛”。

說實在的,記住她完全是因為她長的好。

那天夜色不算深,沈宴介紹她名字的時候我對上她的臉,當時我就想,怎麽會有人這麽白,像月光的白。

有一種讓人不忍心接近的感覺。

所以後來,我就把她“忘了”。

直到藍竟宇那事之前,如果不是誰特意提起她,我真的已經完全忽略生命裏還有個這樣的女孩,曾與我擦肩而過。

那天黃昏,霞光把天空染成不同的紅色,可沒有任何一抹紅,抵得過她為我擋住傷害時流的血色。

當時我是什麽心情呢?

想不起來了。

但那抹紅我一直記得。

後來我和趙思意分手,她來找我哭的梨花帶雨。

說實在的,我很煩。正因如此,這代表我确實對趙思意動過感情,盡管很淺。

沒別的,圖她長的好看。

趙思意之前我常換女朋友,那些姑娘我也喜歡,也是圖好看,可她們大多喜歡管東管西的,一會兒警惕我同班是不是有漂亮的妹子,一邊還想買通翔子他們做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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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

我怕麻煩,很怕。

所以趙思意和她們一比,好處就顯出來了。

她媽管她比那些女孩管我都緊,這對我來說,沒什麽不方便的,硬要說也就只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晚上出去耍,別人都有女朋友帶着,我沒有。

但她省事兒啊。

我當時天真。

女孩纏起人來都一個樣,她來找我,每叫一句哥哥我就難受一下,每掉一滴眼淚我就厭煩一分。

事實證明,男生要是心裏沒誰,女生再低三下四也沒用。

在她哭的最痛的時候,我轉身下樓。

誰知道,一下子就撞上林绛了。

該怎麽形容當時林绛那眼神呢,我詞彙量少,如果非要說一個,我大概會用那天的雨來比喻。

那天的雨真他媽有股子憂郁氣質。

後來林绛頻繁的出入于我的生活裏。

那天翔子生日,她也來了,然後她唱了首粵語歌,這首歌後來也成為我第一首學會的粵語歌。

我覺得楊千嬅唱的沒她好聽。

不止我一個人這麽想,那段時間成明昊天天單曲循環《少女的祈禱》,一有空就念叨林绛。

成明昊說:

-林绛長的好看,最主要是幹淨。

-我好喜歡林绛啊。

-你說林绛會不會也喜歡我?

原來少男也思春。

我煩聽他念叨,卻好像被他洗腦一樣,好像哪裏都能見到她。

那天我和幾個哥們兒刷街,路過學校的時候正巧看沈宴帶她從校門出來,她坐在沈宴後座上,伸着脖子同沈宴講話,不知道說了什麽笑的看不見眼睛。

後來也總是遇見她。

我在天臺抽煙,見她背着書包從班裏走出來,一陣風吹起了她的裙子,露出細長的小腿,從那天之後她很少穿裙裝。

還有那天,七班的小子找事,特幼稚的當面叫石頭肥豬,我和一幫兄弟過去和他“談談心”,正巧見她從打印店出來,她遠遠看見我了,定定站了一會兒,拐彎走了另一條路回學校。

我後來罵成明昊,能不能別老林绛林绛的叫,沒出息。

彼時成明昊好像真的意識到自己碰壁了,抱着酒瓶嘆氣,問我:

-你說林绛是不是真喜歡沈宴?

我哪知道?

正因如此,為了兄弟少受點相思苦,才去留意。

可留意到的都是些什麽?

是她每天讓沈宴帶着上下學?還是沈宴脫下外套給她穿?是她在球場被人問誰會贏的時候篤定選沈宴?還是她對沈宴毫不防備的笑?

細節是騙不了人的,她和他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不然,為什麽所有人都說,沈宴和林绛真配。

不然,為什麽當有人喊林绛“嫂子”,沈宴從不解釋。

然後,我開始對她沒什麽好感了。

可那時候畢竟年紀小,很多年以後我才知道,很多男孩的喜歡,都是從沒好感開始的。

跨年夜那天,我把林绛惹哭了。

後來我心情也不好,和兄弟們約去光明廣場滑板。可是當天廣場有煙花秀,人越來越多,我們不得不提前回家,就在我擠開人群的時候,我遠遠看到了她。

她站在人群中,仰頭看煙花,沒一會兒又雙手合十,虔誠許願。

那一刻,我覺得好像世界上所有的嘈雜都不見了。

天地之間只有她一個人。

然後我開始後悔自己剛剛對她冷嘲熱諷,因為她看起來好像根本沒那麽……壞。

我喜歡林绛,這件事誰也不知道,包括我自己。

這大概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為。

因此當我看到鄭姨手機上她的QQ號ID時,無異于天崩地裂。

天塌地陷、移山倒海、天崩地坼、地覆天翻、震天動地……這些詞全都砸在我臉上。

這是青春抽我的巴掌。

而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的青春至此終結。

後來的幾年,我的生活裏,再也無關風月。

很多人問我各種各樣的問題:

“是不是禁欲?”

“是不是gay?”

“是不是那方面不行?”

操。

滾他媽的老子那方面不行?

我的煙瘾更重了,其實是因為心瘾大。

我多想去找她,抱住她,吻她,然後一件一件脫光她的衣服,最後在她身上一遍一遍的搗弄春水啊。

我多想親親她,告訴她老子也看上你了!她可能會哭吧?然後我會吃掉她的眼淚,再吃掉她。

可我只敢做第一步。

去找她。

到她上學的城市,看看她宿舍樓下的丁香花,吃10塊錢一份的黃焖雞,再坐在操場的站臺上看天。

沒遇見她,但似乎也不為遇見她。

說實話,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身體裏長着一些不穩定因子。

我統稱它們為——沒安全感。

沒安全感,所以從東校轉學,這樣就不用回憶老媽死前的場景;沒安全感,所以得知林绛可能喜歡沈宴時,第一反應是逃避和不在意,這樣就不用接受她的目光從未流連于我身上的落寞感;沒安全感,所以不敢在得知一切時,不管不顧去找她。

你知道嗎?

愛情有時候不僅僅代表勇氣,還代表退縮。

就像我曾經看過的一本我忘記名字的書,裏面寫:真愛的征兆在女孩身上是大膽,在男孩身上是膽怯。

我江為風居然也有慫的時候啊——我怕給不了她一個好未來。

那時候我太混了。

人們只知道,浪子回頭金不換,卻不知道浪子回頭有多難。

今天我得知林绛回國。

七年了,我和她一面未見,僅有的聯系也不過是她裝腔作勢的“群發問候”。

我抽了一包煙,想了一夜。

我不該再等了對嗎?

什麽叫做成功?永遠有比我更優秀的男人,即使我給不了她世上最好的東西,可能給她世上最好的愛。

多少年了,我才想通:

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一個女人,那麽即使當下一無所有,也會拼命給她創造一個好的未來,給她一個好結局。

因為真正愛一個人,怎麽能眼睜睜看她選擇別的人?

我做不到,我永遠做不到祝她遇到一個更好的人,因為我就要做最好的那個人。

此刻是清晨五點鐘,我抽了幾根煙,看遠方天際泛起魚肚白。

我想去找她。

我必須去找她。

我欠她一個結局未給。

而她欠我一個故事未講。

我想聽她從頭說。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故事填不滿,就像林绛少女時期究竟多喜歡江為風,江為風永遠不會知道。

而後來江為風是怎樣等待林绛的,林绛也永遠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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