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淩老大情緒高漲, 淩晨卻又說了一件不太令人高興的事。
“大伯, 就是領導說了,他那裏已經沒有名額了, 所以咱們的果酒, 前期投入只能咱們自己來, 自負盈虧,他是不會管的。
也就是說, 像釀酒需要買的酒壇子,冰糖,都需要紅旗公社自己出錢。
見淩老大皺起了眉頭,淩晨輕松的道, “大伯,你別愁,多大的事呀!釀酒要的酒壇花費太大, 我們可以換成木桶, 至于冰糖, 也需要不了多少,花不了多少錢。”
畢竟山上的果樹種類多, 數量卻不多,紅旗公社的枇杷,最多就能釀個幾千斤的酒, 所以也不過要十幾二十斤冰糖就夠了。
“可是小晨,票不夠啊!”
“我知道不夠,我已經和領導說了, 他也答應讓鎮上的食品站分一批冰糖給我們,就是要我們自己付錢。”
“那就好。”至于錢,二十幾斤冰糖也不過十多塊錢,這點錢公社還是出得起的。
釀酒需要的木桶,村子裏也有人能做,木材不要錢,只要給村民勞動的工分就成,算下來,沒問題。
只是,淩老大心裏還有有點忐忑,這些花費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了,要是虧了?
随即,淩老大又暗暗的給自己打氣,當年紅軍五千裏長征都能成功,自己這點小事算什麽?一定沒問題的。
一切都說好了,淩老大就去找公社的其他幹事了。
現在,王支書已經坐牢去了,新的支書還沒選好,王主任又不管,其他人威望大不過淩老大,即使有意見也沒用。
搞定了公社幹事,當天晚上,淩老大就召集村民,從自願的人裏抽了了人去摘枇杷,做木桶。
不怪淩老大太急,實在是時間不等人,再晚,枇杷就要壞了,這時候不抓緊時間,想釀枇杷酒就只能等明年了,自然不能耽擱。
一行人風風火火的忙了十幾天,才弄完,後面,就只需要等上一個月,果酒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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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吃飯,面對滿桌子的土地紅薯野菜,淩晨胃裏立馬就泛起了酸。
已經接連一個月吃這些菜了,雖然淩奶奶會弄些雞蛋給淩晨改善夥食,可每天重複一樣的菜,一直吃,再好吃也會膩。
更何況,這些還是些原本就不好吃的菜。
吃完飯後,淩晨拿起了鐮刀,和淩奶奶說一聲後,就往山上去。
天天吃素,淩晨實在受不了了,他就想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打到點鳥呀雀呀的,或者找到點野雞蛋,山鼠也行,當然,若是能打到一些野雞野兔,那就更好了。
還沒到盛夏,陽光卻已經炙熱的讓人如烤火爐一般,淩晨還沒爬到半山腰,身上就有了汗水。
半山腰基本都是果樹,因為經常有人來,小動物們都學聰明了,很少會在這裏出行。
想要打野味,還得往山爬,而翻過了他們這一座山,裏面就是深山老林,別說野雞野兔,就是狼虎野豬也是有的。
因為危險,旁邊的大山極少有人涉足,以前秋天村裏的男人還會相約去打獵,不過自從前年,他們遇上了野豬,還死了一個人,好幾個還受了傷,,從那開始,就沒人敢去了。
現在大家都在上工,淩晨一個人爬山,等靠近山頂區域時,已經氣喘籲籲了。
淩晨用袖子擦了一下額頭的汗水,嘆道,他果然是變懶了,這麽一點路,居然會覺得累了。
山頂區域因為沒什麽人來,到處都是半人高的草,草叢樹木郁郁蔥蔥的很好看,可是,想要在這樣的環境打到野味,淩晨覺得,有點難。
不過,來都來了,也不能白來一趟,于是,淩晨開始到處轉悠。
淩晨的運氣并沒有多好,可想而知,就這麽沒有目的地的亂晃,他別說野雞野兔了,毛都沒見到一根。
淩晨自己反而變得狼狽得不行,額頭上全是汗,頭發像洗過的一樣,身上也出了許多汗,衣服都緊緊的貼在了身上,他的頭上,身上,也有了許多草須子。
覺得太熱了,淩晨就往森林的方向走,那邊比較涼快,草也沒這麽多,也許能找到他想要的。
有樹的地方果然涼爽很多,淩晨歇了一會兒,覺得不能就這麽回去,就把注意打到了鳥窩上。
山裏的鳥真的很多,淩晨随便靠近一顆樹,就有十幾二十只鳥被吓得飛了起來,鳥窩也很好找,淩晨随随便便就看見了好幾棵樹上都有。
當然,原本淩晨是看不上小小的鳥蛋的,可誰叫那些鳥自己造孽,飛的時候直接拉了屎在淩晨的鞋上。
當時還是淩晨運氣好,他偏了一下,不然這屎估計就直接拉到淩晨頭上了,淩晨惡心的不行,對鳥也懷恨在心,才想起禍害它們的蛋。
身為山裏孩子,爬樹是基本技能,淩晨三兩下,就能輕輕松松的爬上一棵樹。
淩晨小心的移到鳥窩的位置,發現鳥窩裏一般就兩到三個蛋,淩晨不貪心,沒多拿,基本一個鳥窩就拿一個。
就這麽,一路走過去,淩晨居然也找到了二十幾個鳥蛋。
期間淩晨終于看見了野雞,可惜他速度太慢,讓野雞從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跑了。
與野雞失之交臂,淩晨又想到,野雞所在的地方,周圍應該有它的蛋,于是淩晨朝附近仔細轉悠了一圈,才找到了六個野雞蛋。
野外的雞蛋鳥蛋都很小,但今天的收獲加起來,怎麽也能炒上兩盤青椒炒蛋了,不算白來。
“野雞,”又見到一只野雞,淩晨拔腿就追。
野雞被淩晨追得驚慌失措亂跑,後面,淩晨實在跑不動了,就在距離野雞不遠處,一把把鐮刀扔去打野雞。
按理說,這樣随便亂扔想打中野雞很難,不過淩晨這次運氣來了,居然真的打中了野雞的腿。
“咯咯!”野雞受驚大叫,被擊中後還想跑,卻因為腿受了傷速度慢了下來。
淩晨乘勝追擊,在手臂上被荊棘抓了幾條血印子過後,終于抓住了想跑的野雞。
“呼!”淩晨拎着胡亂掙紮的野雞,氣息紊亂的說,“終于逮到你了,居然害得我這麽累,今天我一定要把你扒皮下鍋,來個一雞三吃。
野雞:“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哼哼!”淩晨惡狠狠的,語氣像個沒長大的孩子,“再叫也沒用,今天,你死定了。”
把野雞用藤條捆住,淩晨休息了一會兒,就順着他跑過的路往回走,他找到的野雞蛋鳥蛋還在剛才的地方放着呢?可不能扔了。
期間,淩晨又遇上了很多野蘑菇,就是種類他都不怎麽認識,淩晨怕遇上毒蘑菇,不認識的就沒采。
後面,淩晨居然看見了雞枞菌,這種菌淩晨吃過,就有點印象,剛好,今天抓到了野雞,回家就讓奶奶做野雞炖蘑菇。
淩晨想到雞湯的美味,“嘿嘿嘿”的笑了幾聲,才彎腰去撿菌子。
等回到放雞蛋的位置,淩晨發現他貌似拿不完了,該帶個背簍的。
幾秒鐘後,淩晨拍了一下腦袋,自己真是傻了,怎麽把空間給忘了,東西裝在空間是最方便的了,安全還不費力,自己真是舍近求遠了。
“救命……有人嗎……救命……快來人呀!”斷斷續續的喊聲傳進了淩晨的耳朵,淩晨覺得奇怪,這深山老林的誰會來?
想想也許是有人像自己一樣,想進山找野味打牙祭,不過看來這人是碰到什麽麻煩了,淩晨決定去看一看,能幫一把是一把。
淩晨順着求救聲走過去,沒一會兒,就覺得聲音越來越近了。
繞過了一個樹叢,淩晨就發現他面前出現了一個大坑。
淩晨把頭伸過去,就見這坑差不多有兩三米,而坑底下的人,居然是張樂樂。
“張知青,你怎麽會在這裏?”
張樂樂現在挺狼狽的,頭發變得亂糟糟的,上面有小樹枝還有幹草,身上各處也有泥巴,淩晨還見到張樂樂的袖子都被刮破了。
張樂樂見到淩晨,松了一口氣,終于有人來了,她略為不好意思的講:“我上山采點藥,沒想到卻踩到陷阱了。”
張樂樂慶幸的是,這個陷阱因為挖的時間太長,裏面的尖樹枝全部都老化壞了,輕輕一碰就成了碎末,不然,今天她就真的危險了,估計會成為刺猬。
“那你沒事?”淩晨擔心的問張樂樂,“這個坑有點高,你沒摔到哪裏?”
張樂樂摸着隐隐作痛的屁股,堅決不說實話,太丢臉了。
張樂樂裝作沒事的樣子,把頭搖的像撥浪鼓似的,說,“沒事,沒事,就是這裏太高了,我出不來,所以麻煩淩同志你,把我救出來!”
“那行,你等一等啊!”沒事就好,淩晨轉身朝周圍看了看,找到了幾根粗藤條。
他用鐮刀把藤條砍了,幾根合成了一根,扔給張樂樂,“張知青,你拉着藤,我拉你上來。”
“好!”
張樂樂聽了淩晨的話,急忙背起了藥簍,緊緊的抓住了藤條。
淩晨一個大男人,拉張樂樂一個小女孩還算容易,不過等把張樂樂拉上來,他還是累得直喘氣。
淩晨初步估計,張樂樂起碼超過了一百斤,還……挺重的。
随即淩晨又看向了張樂樂,發現她的背簍裏有不少東西,淩晨這才覺得,他是冤枉人張樂樂了,她看着還是挺瘦的。
張樂樂卻沒意識到淩晨的險惡想法,她只再次感激的說,“淩同志,真是謝謝你了,又救了我一次。”
道玩謝,張樂樂把額頭的頭發別到耳後,都有些不知道該怎麽面對淩晨了,她每次遇見淩晨,都是最倒黴最狼狽的時候,也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麽運氣?
可張樂樂又覺得幸好是淩晨,起碼淩晨的品德有保證,不然,若是換一個,張樂樂都不知道那個未知的人會對自己做出什麽事?
比如今天,若是遇上一個心腸不好的,在這深山老林裏,那結果……
淩晨也感覺緣分挺奇妙的,他居然每次遇見張樂樂都是在救她,淩晨也不知道該說張樂樂到底是倒黴,還是運氣好了?
把張樂樂救了,淩晨才不太高興的問,“張知青,你一個女孩子,怎麽就一個人上山了,太危險了!這山裏蛇蟲毒蟻多了去了,豺狼虎豹也不是沒有,你要是遇上了,出了事可怎麽辦?”
“你就是要采藥,也應該和我大伯說,讓他找個人陪你上山,像今天,若不是遇上我,你就危險了。”
山裏與外面不一樣,即使現在外面的天氣已經熱了,山裏卻還是涼幽幽的,到了晚上,溫度更低。
若是晚上在山上過上一晚,沒有房屋棉被火堆保暖,絕對會生病。
而且現在也沒什麽人上山,今天若張樂樂不被淩晨救了,她一個人在土坑裏待着,沒吃的沒喝的,能撐多久?
當然,淩晨說了這麽多,主要是擔心張樂樂要是出事,會連累他大伯。
張樂樂卻誤會了,她有些臉熱的低着頭,小聲的說,“淩同志,今天是我不對,以後我不會再犯了。”
然後張樂樂又說,“其實今天是遇上意外,要不然我不會有事的,我知道山裏危險,可我配了一個驅蟲獸的藥包,這種藥包的味道是動物最讨厭的,只要有這個,它們都會避着我的。”
淩晨有點驚訝的看着張樂樂手裏灰灰的藥包,不會!會有這麽神奇的藥包?淩晨記得,即便他在後世,也沒聽過這種方子呀。
若真是有這種藥包,那豈不是入深山和入自己家差不多。
想到這裏,淩晨一臉鄭重,這藥方的價值,有點大了,淩晨知道,許多險地,都有珍貴的藥材,可就因為猛獸毒蟲,導致人們只能望洋興嘆。
而若是能有張樂樂手裏的藥包,最大的困難就迎刃而解,可想而知,若被有眼光的人知道了,張樂樂這個藥方絕對能賣很多錢。
想到這裏,淩晨看了張樂樂一眼,這姑娘,是不是有點傻?就這麽把個價值千金的藥包和他說了,也不怕他心生歹意。
好在,淩晨不是那種人,再說他已經預先知道了未來的走向,腦袋裏也有許多賺錢的點子,若再把眼光局限于別人的身上,那也太沒用了。
不過,張樂樂能知道這種秘方,看來估計是那種醫藥世家,或者有高人傳授,要不然,張樂樂也不會小小年紀就醫術精湛,連這種價值千金的秘方,她也一點都不在意,還大大咧咧的說出來,估計家裏還有不少。
淩晨想提醒一下張樂樂注意一點,多少有點防人之心,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他,可他又想到自己和張樂樂并不熟,說出來張樂樂覺得他多管閑事怎麽辦?
不過淩晨還是更擔心小姑娘遇上危險,盡管可能會讨人嫌,他還是小小的提醒了一下張樂樂。
張樂樂高高興興的答應了,同時再次在心裏贊嘆,淩晨真是個大好人,對淩晨的感官也更好了。
當然她沒說,淩晨純粹是白擔心了,張樂樂她爹可不止交了她醫術,都說醫毒不分家,因為擔心張樂樂,她爹可沒少交她保護自己的玩意。
可以說,張樂樂身上的藥,就是遇上幾個大男人或者猛獸,她也能全身而退。
只是,這事若是說出來,張樂樂擔心淩晨會覺得自己兇殘,影響自己在淩晨哪兒的形象,她便沒說。
“你要回去了嗎?”淩晨問張樂樂。
張樂樂看了看背筐裏的草藥,發現已經有不少了,便說,“可以走了,今天我采的已經足夠了。”
淩晨也瞄了一眼,發現大部分他都見過,只是被他當成了雜草,果然,中藥真神奇,用普通的野草,也能治病。
淩晨有點可惜的是,因為WG這場浩劫,導致中醫斷層,後世又因為有太多的騙子,敗壞了中醫的名聲,害得多數人都不相信中醫,覺得中醫都是騙人的。
從此中醫一蹶不振,原本該是我國的瑰寶,卻沒幾個人當真,反而把外國人的知識當寶,想想就是一件大憾事。
要知道我國的中醫,可是有幾千年的歷史,若真是騙人的,難道古人都是傻的嗎?
可惜沒良心的人實在太多,為了錢黑着心肝騙人,導致了擁有幾千年歷史的中醫,居然就這麽沒落了。
但淩晨就是再可惜也沒用,歷史的進程,不是一個人能改變的,他只能在這條路上盡力保住自己和家人,別的,他能力有限,管不了。
張樂樂要回村,淩晨就和她順路了,剛才急着救人,野雞淩晨就沒放進空間,張樂樂見到了,就下意識的就咽了咽口水。
說來也慘,她自從到了農村,就沒再碰過肉,吃不到肉不說你還天天都是高粱紅薯。
高粱粗得割嗓子,紅薯連皮都不剝,沒油少鹽,吃得她都要吐了。
但看見淩晨的野雞,張樂樂有了新思路,也許她可以,配點藥,弄點野味吃,給自己開開葷。
淩晨也大大方方的任由張樂樂看自己的戰利品,上面雖然說山上的一樹一木都是國家的,紅旗公社卻沒那麽嚴格,好些人在山上弄得了東西都沒人管,所以淩晨也不怕。
淩晨現在所在的位置,已經離他來的地方有一段距離了,懶得跑回去,他便和張樂樂換了一條路。
到了山腰的時候,淩晨卻發現,他們前面的路跨了,估計是前段時間下大雨沖垮的。
好在,勉強還能走,淩晨提醒張樂樂小心,因為怕她摔了,還拿了根樹枝讓張樂樂拉着。
靠着牆壁,兩個人小心翼翼的往下走,淩晨嫌髒,專門找幹淨的石頭用手扒着。
到一半路程的時候,淩晨的身體突然僵住了,甚至全身都起了雞皮疙瘩。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讀者“随身空間有點愛”,灌溉營養液+12018-10-27 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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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支持,我愛你們
另外,因為實在沒做過生意,最近幾章若是有哪點不對,大家就裝作沒看到!(捂臉)智商有限,實在是沒辦法了,大家要罵要打盡管來!(頂鍋蓋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