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年的幸存者們,所謂的人性,早就被抛棄到哪個旮旯裏都不知道了。甚至有些人為了活命,吃過同伴的身體……
林登沒吃人肉,代表他還守着自己作為人的最後一點良知,他掙紮着存活在這個混亂的世界上,曾經的善良到如今的冷血,一步一步,世界在變,他為了适應這個世界也在變。
曾經他信任自己的夥伴,如今他防備自己的夥伴。
現在,他不得不猜測刀疤男他們的動機,叫他來對付那只三級喪屍,他們來對付初級喪屍群,可半天都沒聽到什麽過大的動靜,林登想不懷疑他們都難。
這群渣崽該不會是在利用他吧。
一想到這點,林登臉上的神色更加難看了,哼,你們不仁,我也沒道理當你們的肉盾!
只要他一動不動,又有爛葉的氣味做掩護,他就不信那群呆瓜喪屍能發現他。
呵呵,三級喪屍,去他媽的三級喪屍,老子才不會蠢的去送死。
整整兩個小時,林登都一動不動的趴在那裏,任由喪屍們踏着他的脊背經過。
終于,在最後一只喪屍踩着他過去的時候,林登的嘴角抑制不住地流出了一絲血絲,淡淡的血腥氣味被還未走遠的幾只喪屍捕捉到,它們敏銳地轉過身朝林登藏身的落葉坑走來。
不好!
林登的臉色一白,擦了擦嘴角的血跡,也顧不得什麽三級喪屍了,猛地一下從落葉堆中跳了起來,長時間保持姿勢的不變導致他的腿腳有些發麻,在觸及到地面的時候趔趄了一下,差點沒摔回去。
好在他的身體素質不錯,很快就恢複了過來,掄着槍杆,左揮右揮,幾下就把離他最近的三只初級喪屍的腦袋給打爆了,黃白腥臭的腦漿迸射開來,有些甚至濺到了林登的衣服和臉。
林登咧了咧嘴巴,把自己臉上的粘稠液體用手指擦了一些下來,看了看前方那些聽到動靜往回走的喪屍,嫌惡的皺了皺眉頭,沒時間罵這些肮髒的喪屍弄的他一身污穢,現在最要緊的就是快點離開這個滿是喪屍的地方,他必須盡可能的節約子彈,不到危急時刻,絕不開槍。
如果順着原路往回走的話,他不知道會不會遇到那只三級喪屍,所以他打算爬到山頂,從山的另一邊下去,至于刀疤臉他們,既然他們抛棄了他,他也沒必要再去找他們了。
刀疤男當初救他的那一命,在這幾年來,他也無數次從喪屍的利爪下救下了刀疤男,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他現在心中無愧,他的骨子裏住着的向來就不是一個好人,不然也不會被學校屢次開除,到最後高中都沒讀完就去當了兵。他那頑劣的性子,也只是在部隊的時候,被那些嚴謹的軍紀磨平了一些,在末世的幾年來,曾經的傲骨似乎又長回來了。
只是林登沒想到的是,當他登到山頂的時候,那只小孩喪屍就站在那裏看着他。
小孩喪屍的半邊臉都腐爛掉了,露出了森森的獠牙,他的指甲又黑又長又鋒利,青色的皮膚幹癟的包裹着骨頭,血紅稀爛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
林登瞪大了眼睛,呼吸頓時急促了起來,他抓着槍杆的手心滿是冷汗。
光禿禿的山頂,稀疏的灌木叢和草芽,沒有任何的遮擋物,幾乎逃無可逃。這是林登第一次感到死亡離他是如此的近,三級喪屍,碰到的次數寥寥可數,可以說,他對三級喪屍的特性還不是完全了解,現在跟它面對面,林登根本就做不到冷靜。
作為狙擊手,只有遠程射擊才是他的強項,只有距離遠了,他才能從容不迫的射殺任何目标,并且能夠信誓旦旦的保證它們絕對逃不脫自己的槍口。
上次從三級喪屍的爪下逃脫是僥幸,那麽這次呢,幸運女神還會降臨到他身上嗎?
吼——
那只小孩喪屍沒有等到林登的主動攻擊,終于不耐煩的一蹬腳,飛速的朝他沖了過來。
那深黑的利爪就要刺到他的胸口,林登條件反射的就地一滾,這一滾就停不下來,一直沿着山脊不停的往下翻滾。
林登在天旋地轉的情況下,反而越發的冷靜了下來,看着不住跳躍着抓向他的小孩喪屍,他竟然還好心情的勾了勾唇角。
閉上了眼睛,一直等到身體不再翻滾,全身上下的鈍痛一陣一陣的傳達至他的中樞神經,林登咬了咬牙,猛地睜開了眼睛,印入他視野的就是随之而來的放大黑色甲尖,那甲尖微微向內勾起,陽光照在上面還泛着金屬的光芒,像是一種沉重的黑鐵。
噗嗤——
鋒利的甲尖狠狠紮進了他的右眼球,鋪天蓋地的疼痛令林登忍不住的嚎叫了起來。
求生的渴望被再次激發了出來,活過十年的幸存者們,身體裏大多都産生了一種喪屍病毒的抗體,很難被病毒感染控制,變成喪屍。這也是那位早死的博士說的,如今世界上的每個活人體內都有這種終極病毒,正是有這種病毒,他們才能放心的食用很有可能被病毒污染過的水,因為要變的話,早在一年前那次幸存者大浩劫中就該變成喪屍了。
那次大浩劫是真正的幸存者篩選,大自然總有它的守恒規律,地球上的資源越來越少,那麽,就讓喪屍病毒為幸存者們篩選真正擁有強健體魄的人類吧。也就是那次大浩劫中,身嬌體弱的女人們徹底滅絕,而皮糙肉厚的漢子們卻活了下來。
也就是說,只有堅持過終極S病毒侵蝕的強者們才能活下來。
因為地球上的資源基本上已經成了終極S病毒的寄宿載體,如果你的身體産生不了那種抗體,那麽你只有變成喪屍,否則你就會活活餓死,或者渴死。
林登狠狠握住那只黑色的鋼爪,不顧手指的皮膚被鋒利的鋼爪劃開,怒吼着将它拔離了自己的眼窩,由于甲尖的倒刺,他也只能任由自己的眼球被那只爪子勾走。
☆、複仇(一)
劇烈的撕扯痛楚不足以泯滅林登的意志,他咬着牙,大量的血液從他空洞的眼窩湧出。
濃烈的血腥氣令對面那只正津津有味咀嚼他眼球的小孩喪屍更為亢奮的嘶吼起來。
林登的嘴角噙着陰沉的笑容,左眼詭異的盯着喪屍口中翻滾的白色爛肉,直到喪屍意猶未盡的向他再次撲來的時候,林登舉起了一直被自己握在手中的步槍,不慌不忙地朝着小孩喪屍地腦袋放了一槍。
很準,剛好正中喪屍泛着紅光的稀爛眼球,黑紅的液體帶着腐臭的氣息四射開來。
子彈穿透了它的後腦,那只小孩喪屍無力的從半空中摔落在了地上,半晌都沒有動靜。
林登看着它腐爛的青黑身體,竟然嗤地一聲笑了起來,沒想到前一刻令自己無比懼怕的生物,這一刻這麽輕易就被自己殺了,還真是諷刺。
果然,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無敵,只在于你會不會對它産生懼怕的心理。
這個道理林登很早以前就明白了,他也經常利用自己兇悍的表面,吓退了很多意圖從他手上搶奪生存物資的強大幸存者。其實,在面對數量如此驚人的掠奪者時,林登何嘗不害怕,只是他很好的把這種情緒壓制在了心裏的某個角落,不讓它們洩露分毫,這才能冷靜的面對它們。可在山頂上的時候,因為很少接觸的三級喪屍而帶來的未知恐懼,他當時又因為被喪屍踩踏造成的身體鈍痛,加上奔波的勞累,沒能來得及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才令他一時大亂了陣腳,慌亂的滾下了山頭,這才給了三級喪屍可趁之機。
林登從褲兜裏扯出了随身攜帶的棉花和紗布,忍着劇痛将棉花塞進了不住流血的眼窩,然後用繃帶将右眼遮住,在腦後打了一個活結。
在末世摸爬滾打,少不了皮外傷,所以紗布之類的是必帶物品。
看着不遠處早已沒有任何動靜的喪屍,林登走了過去,從黑色的皮靴裏抽出一把水果刀,對着它的眼珠就是一頓狠紮。
紮完還不解氣,又對着它的身體一頓狠踹,直把那具腐爛的身體踹的四分五裂,面目全非。
嘭——遠處傳來高爆手雷震耳欲聾的爆炸聲,緊接着就是輕機槍緊湊密集的射擊聲。
林登轉過身,看向濃煙滾滾的方向,嘴角露出了一絲冷笑,都逃到這麽遠的地方了啊……
既然他們不顧他的生死,他也沒必要去幫他們,沒有去放黑槍都算是他仁慈了。
末世,果然是個不可能存在所謂夥伴的地方,有的只有敵人!
你不算計他,他就會來算計你。
這個道理,林登到現在才算是真正明白,他一直以為,刀疤男是這個末世唯一值得他信任的人,現在看來……呵呵。
鬼使神差的,林登再次爬上了山頂,在山頂吹了一會兒風,他又沿着自己第一次上山的路線往下走着。
可越往下走,他的臉色就越沉,就好像故意而為的,通往山頂的那條小道上滴着一串的血跡。林登蹲下身,撚起一點沾着血跡的泥土湊到鼻子下聞了聞,不像是人類的血,倒像是某種動物的血。
在下山的路上,林登已經不知道拿槍托打爛了第幾只喪屍,總之,時不時的就有喪屍順着這條有着血跡的小道往他原先藏身的那處走去。
在靠近半山腰的地方,嘶吼的聲音漸漸嘈雜了起來,聽着似乎有大群的喪屍圍在那裏。
林登皺了皺眉,快手快腳的爬上了一棵大樹,拿起挂在脖子上的那個碎了一邊鏡片的小望遠鏡往山下看去,盡管沒碎的那塊鏡片被石子劃出了一些擦痕,但他還是看清楚了,成群成群的喪屍擠在一棵高大的樹下,對着樹枝上被吊着的松鼠屍體狂吼不已,不住的有喪屍跳躍着想要去抓那個已經被放幹了血的松鼠,可奈何它們不是高級喪屍,沒有攀爬能力,只能對着松鼠的肉傻愣愣伸長了爪子暴躁的吼叫着。
看着那只明顯被放幹了血的松鼠,再看看山路上的血跡,林登的左眼泛起一抹陰寒的笑意。抛棄他就算了,竟然真的想拿他當餌,引開那些喪屍群,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得引那只三級小孩喪屍往山上跑,他們才好放心地往山下逃,還真是好計策啊。
右眼的劇痛無時無刻不在誘發他內心的野獸,他要報仇!!
如果只是抛棄他,他林登可以不計較,可若算計他,他就不得不跟他們好好清算清算這筆帳了,不然也太對不起自己了。
下面的喪屍太多,林登不想被這群木瓜拖住腳步,萬一讓那幾個人逃了,他就不知道上哪找了。
林登只好從山的另一邊下去,朝着濃煙滾滾的地方快速跑去,步槍裏剩餘的二十幾發子彈足夠他把那三個人幹掉,然後再穩妥的從喪屍群中殺出一條路逃走,就那些呆瓜喪屍的緩慢步伐,他只要保證自己不被圍住,就是沒了子彈,拿着槍杆也能掄出一條路逃走,更何況絡腮胡手中還有他給的叢林砍刀,這可是砍喪屍的利器!不然,他也不會把這把刀一直帶在身邊。
在跑到山腳下那片被高爆手雷炸的焦黑一片的區域時,刀疤男和鼠眼男他們已經不見了蹤影,四周除了滿地的殘肢斷臂外,已經看不到任何會走動的身影了。
附近更沒有槍炮的聲音。
看來他們把追趕他們的那一波喪屍都給解決掉了,呵,揮霍着他找來的彈藥,殺敵效率還挺高。
林登扯了扯嘴角,沿着喪屍散落的軀體往前面的一個山谷走去。
根據以往他們逃脫的經驗來看,這時候,那幾個人肯定躲在什麽山洞裏面。只要在洞口堆上一些有着濃郁香味的香薰草,混淆喪屍的嗅覺,再加上幾個人輪流的守夜,他們就能安然的休息一晚上。
對于初級喪屍,只要數量不是數以千計,加上他們多年應戰喪屍的經驗,殺出重圍是不難的,更何況活到現在的幸存者體力耐力都是異乎常人數倍的強。
天幕暗沉時分,林登終于在半山腰的一處山洞內見到了他們。
那山洞非常的隐秘,要不是香薰草的香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很有可能就不會轉去那裏。
準确來說,那個山洞是在山體轉腳的一個死角,林登沿着石臺走到那裏的時候,發現那裏是一處斷層,的确是個好地方,就算被那些呆瓜喪屍僥幸聽到山洞裏的聲響,或者嗅到人類的氣息來到那塊狹窄的石臺處,也會因為大大的斷層豁口而摔下山谷去,因為初級和一級喪屍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只知道邁動腳步的“機器”,它們根本不會跳躍、攀爬之類的‘高難度’動作,只有吃多了人肉進化成了二級喪屍,智力才會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當林登大步跨進洞口的時候,守在洞口打瞌睡的鼠眼男差點沒把魂給吓落。
☆、複仇(二)
“你……你……”鼠眼男的聲線因為緊張而顫抖着,林登戲谑的眼神令他不住的吞着口水後退着。
睡在洞穴深處的刀疤男和絡腮胡被洞口的動靜吵醒了,他們警覺的由地上跳了起來,在看清來人是林登的時候,心裏都漏跳了一拍。
還是刀疤男比較鎮定,他露出跟以往沒什麽不同的寬厚笑容,“阿登,你沒事真是太好了,我們都還以為……”
“以為我被那只三級喪屍幹掉了?”林登用那只完好的眼睛似笑非笑的瞅着刀疤男。
刀疤男愣愣地看着林登遮着紗布的右眼,紗布的中間已經被血水浸透了,紅的觸目驚心。
“阿登,對不起,我一時犯了混。”刀疤男是聰明人,聰明人知道什麽時候不是說廢話的時候,所以他坦白了。
“恩。”林登輕應了一聲,淡漠的眼中看不出一絲的情緒。
鼠眼男左看右看,見另兩個人都低着頭,沒有動手的意思,心裏焦急萬分,便按耐不住的拔出腰間的利刃朝林登的胸口刺去。林登冷笑了一聲,舉起手中的步槍随手就是一槍,子彈劃過洞穴內的混濁空氣,釘入了他的眉心。
啪地一聲,鼠眼男手上的武器掉落了下去,刀刃撞擊着石洞光滑的地面發出了一聲脆響。
緊接着又一聲悶響,鼠眼男四肢無力的攤在了地上,大睜的眼睛還維持着兇惡的神色,眉心的槍洞中流出了一行紅白的粘稠液體。
林登的槍法太快了,快得他根本來不及變換面上的表情就倒了下去。
絡腮胡手上的叢林砍刀也随之掉到了地上,他痛哭流涕地對着林登跪了下來,指着鼠眼男的屍體就是一串控訴,“是他出的主意,也是他執行的,我和刀疤當時都去打喪屍了,根本不知道他做了那些下作的勾當。”
“不知道?”林登揚高了一邊的眉毛,似笑非笑地問道,“那後來知道了嗎?”
絡腮胡的眼淚流得更兇了,他咚咚咚地不住磕着自己的腦袋瓜子,“後來,後來已經來不及了啊!”
“是來不及了,還是不想阻止,你自己心裏清楚!”林登的聲音突然淩厲了起來,他眯了眯眼睛,毫不猶豫的對着絡腮胡的腦袋放了一槍。
咚地一聲悶響,絡腮胡的頭重重的磕了下去,只是這次再沒擡起來,血水源源不斷的從他與地面接觸的頭部流了出來,空間不大的山洞中滿是血腥的氣味。
林登再次看向刀疤男。
“阿登,我無話可說,怪我不該動了那種念頭,只為了保住自己的命,我……對不起你。”刀疤男緩緩閉上了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降臨。
林登半晌都沒有出聲,好久,他才輕輕吐了口氣,“大哥,我一直都很敬重你。”
刀疤男低了低頭,“殺了我吧,我已經不能算是個人了……已經不是了,我吃過人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他媽吃過人肉了,哈哈哈哈,老子已經沒有人性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登看着突然瘋笑起來的刀疤男,心裏也一陣的酸楚,沒錯,在這個末世,凡是都要開個頭,如果你殺了人,那麽第一次的沉重之後,殺人就會變得輕松很多;如果你吃過人肉,那麽第一次的嘔吐之後,饑餓會讓你再次興起吃人的念想。
還記得第一次看到有人吃人肉的時候,當時的他是錯愕的,那些人搶奪着婦女懷中的嬰孩,因為嬰兒的肉是相對來說最美味的一種,所以大家都喜歡吃嬰兒肉。
當時他光是聞着那煮着嬰孩的湯鍋裏飄出來的肉香,都會躲到一邊狂吐不止。還記得眼前這個刀疤臉的男人曾經一臉憤慨的對他叮囑道,“阿登,千萬不能吃人肉,我們是人,不是禽獸,更不是喪屍!”
那時候,林登還是個愣頭青,狠,那也只是對于窮兇極惡的人才會下狠手,對于無辜的平頭百姓,他往往都會施予援手,這是被軍隊裏‘為人民服務’的鐵紀給磨出來的性子。
所以他才會一次又一次地被那些看似無辜的女人、老人和小孩,騙走了食物,騙走了槍支彈藥,還甚至被他們暗算過。
到後來,林登的善良慢慢被這些欺騙給消磨殆盡了,剩下的只有狠,只有防備,他不相信任何人,唯獨信賴這個刀疤臉的男人,他給了他第二次的生命,不然,早在幾年前,他就該死了。
林登其實是個很重情義的人,如今,他心裏雖然充斥着滿滿的失望、怨恨,但是,他并不打算殺死刀疤男。
林登走到鼠眼男面前,一腳把他的屍體踹開,露出了那把泛着寒光的刀刃。
他蹲下。身将那把刀撿了起來,然後走到兀自瘋笑的刀疤男面前,把手上的刀遞了過去,“我不想要你的命,只想要你的一只眼睛,你自己動手。”
是的,林登是個格外記仇的人,他對每筆帳都算的很清楚。
刀疤男停止了大笑,他愣愣的看着林登手上的刀,好半會兒,才慢慢的伸出手拿過了那把刀。
林登看着他,等着他的動作,淡漠的眼睛中沒有一絲的情緒波動。
林登的心已經涼透了,對這個世界,對生存在這個星球的人類,徹徹底底的失望了。
“阿登,人類終究會滅亡的,我們抗争不了,只有繼續堕落,堕落,再堕落……”刀疤男流着眼淚說完了這句話,擡手把刀尖對準了自己左胸的心髒狠狠刺了進去。
噗嗤——
是利刃和血肉摩擦的聲音,在這個寂靜的小洞穴裏被放大了無數倍,林登清晰的聽着那個聲音,一動不動的站在原處,就那樣冷漠地目睹了刀疤男死亡的整個過程。
直到刀疤男倒在了地上,停止了抽搐,林登也沒有出一聲。
洞口晃晃蕩蕩的有一些喪屍不斷的摔落下去,鋪天蓋地的嘶吼聲充斥着整個山谷。
林登站在了洞口,一腳跨到了石臺上,嘭嘭幾聲槍響,幾只想要靠近的一級喪屍倒在了石臺上。
剛要邁步,一陣劇烈的扯痛從後頸傳來。
伴随着皮肉撕裂的聲音,一大塊血肉從林登的後頸脫離開來。
林登捂着後頸轉過頭,一張熟悉的臉在他面前放大,接着右臉傳來一陣劇烈的扯痛,他無力的摔倒在了石臺上,任由聞着血腥趕來的喪屍們與從背後襲擊他的那只喪屍分食他的身體。
直到喉管被咬斷,林登才徹底的擺脫了劇痛的折磨。
林登其實也不想活了,在刀疤男說出那句話的時候。
是的,人類終究會滅亡的,誰也活不下來,他們抗争不了,想要多活一秒,只有不斷的堕落,堕落……
人類其實早就是‘喪屍’,只是離那腐爛的形體一步之遙罷了,而那些吃人的幸存者們,其實跟喪屍沒有任何區別,同樣都是吃人,同樣都是為了能夠繼續行走在這個星球上。林登不想自己以後也變成吃人的‘喪屍’,他只有在自己還守得住最後一根底線的那一刻結束自己的生命,至少,他活着的時候還是個人!
所有的幸存者死了,都會變成喪屍,抗體會因為宿主生命的流逝而缺乏活力,而他們體內壓制的病毒會因為抗體的壞死洶湧開來,最終演變成喪屍。
至于剛剛偷襲他的那只喪屍,就是最先死在他手上的鼠眼男。他可以想象到,接着就會是絡腮胡搖搖晃晃的站起來,然後是刀疤男,不知道最後,他會不會也站起來,然後加入喪屍的大軍……
希望喪屍們能把他啃光,一點渣也不要剩,盡管葬送在喪屍的肚子裏不是他最理想的歸處,但他不想吃人肉,一點也不想。
☆、重生
林登有些迷茫的看着此時混亂的街道,刺耳的剎車聲、慘叫聲、嘶吼聲、哭泣聲、叫罵聲,男男女女,種種聲音混合在一起,令這個往日繁華的街道一息之際成了人間的地獄。鮮血、殘肢、斷臂、不時迸射的腦漿,這一切對于林登來說,是那麽的熟悉,同時又是那麽的陌生。
十年了,還有這麽多人?看着那些理應絕跡的女人、小孩,林登更加困惑了。
林登記得,前一刻他絕望的放棄了求生的意識,任由喪屍将自己吞下了肚腹。可當意識恢複的這一刻,他一睜開眼睛,就發現自己站在了這條街道上,一開始差點因為腦子混沌,重心不穩,險些趴到了地上,幸好他及時的做出了反應,雖然不至于趴倒,但也踉跄到單手撐地才穩住了身體。
自己的動作怎麽變得這麽遲鈍了,按理說十年的物競天擇,強者競争,自己的各方面身體素質都比現在強太多,可……林登狐疑地看着自己微有些薄繭的手掌,印象中厚地幾乎能拿來磨刀的硬繭不見了,這雙手——分明就是自己剛退伍時候的手。
俊朗的劍眉微微擰起,望了一眼四散逃跑的人,有的穿着絕不适合在末世生存的裙子,高跟鞋,甚至還有拖鞋,林登好像又明白了什麽。
是的,眼前的景象還不足夠證明他的猜測嗎!
他微微勾起唇角,冷厲的眼睛中簌的閃過了一道呈亮的光芒,常聽一些幸存者們念叨着如果能夠重新回歸到末日來臨前,那他們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說不定現在就不會混到這種不被任何基地接收,武器拙劣到無法自保的地步。
哪個人甘于屈居人下,過着豬狗不如,饑一頓飽一頓的生活?!
林登不是沒想過亮出自己王牌狙擊手的身份,曾經年輕氣盛的他幻想過憑自己的本事,還怕混不出點地位?要知道強大的基地可都是軍隊管轄的,而對于軍隊,他是再熟悉不過的。
但是在末世,特別是幸存者大劫之後,強者何其的多,武器彈藥更是稀缺,在後期,往往不需要你有頂天的能耐,只要有足夠的槍支彈藥,強健的體魄,再加上強固的基地做後盾,你幾乎可以說是沒有後顧之憂,也能穩穩抓住基地異常珍貴的永久供養名額。
那些出名的基地更是強者雲集,各方面領域的人才都有,根本不需要再多加一個人,他們拒絕加收任何分享他們資源的外來幸存者。
再說了,他東風的名號響是響,可真正見過他真面目的卻不多,這也是為了保證狙擊手不被恐怖組織殘餘勢力打擊報複。
而真正見過他面目的老戰友們多在末日初始時期就死了,他在一開始就曾想找那些跟他同期退伍的士兵們一起組隊,沒想到一個個打聽過去,得到的都是令人失望難過的消息。
就這樣,東風徹底被人們遺忘,就算有人偶爾提起,也會被殘酷的現實給立馬壓下去。
“媽的,老子要是有東風一半的槍法就好了,我說,哪天你們誰要是遇見了他,幫我跟他打個招呼,我要拜他為師!”
“這麽多年都沒有一點關于東風的消息,恐怕……”
“可惜了。”
“現在是末世,不是我們緬懷過往神人的時刻,一幫腦殘,有這時間,還不如多想想怎麽活下去!”
……
林登以至今為止最悔恨的事情,就是自己初始選擇的是那個防禦力最為薄弱的‘酒肅’基地。他原本以為酒肅基地人才少,物資豐富,可以讓他大展手腳,穩固自己的地位。沒想到駐守在酒肅基地的軍隊全是一群貪生怕死的痞子兵,不入流,整天想着怎樣找女人,後來聽那裏的老人一說,才确定了這些人的身份,他們哪裏是什麽軍隊,根本就是一夥三教九流的黑道流氓組成的,靠私藏的槍支才建起了這麽一個基地,這種外強中幹的基地,在喪屍潮面前根本就不夠看。
也不知道自己當初是怎麽想的,傻傻的信了他們的話,跟着他們一起幹。結果等他意識到的時候,一些他向往的大基地已經收滿了人員,放出了話,拒絕再收納任何幸存者。還有一些中等基地雖然還會接納一些幸存者,但是林登自從吃了酒肅基地的暗虧以後,對于一些不怎麽出名的基地根本信任不起來。
就這樣,他就一直認命地守到酒肅基地被喪屍攻破,才和刀疤男幾人迫不得已的四處流浪,過得都是提心吊膽的生活。
現在重活一次,一切從頭再來,林登發誓,他絕對不輕易加入任何基地,不輕易和任何人組隊。他真是被前世的酒肅基地,刀疤男,鼠眼男他們給坑怕了。
前世他自以為是,高調行事,這世他決定,一定要低調,低調,再低調。不,應該說,該低調時就低調,該高調時也應該高調,這樣他才不會混到前世那種地步。前世他之所以絕望,很大部分是因為自己瞎了那一只眼,對于狙擊手來說,眼睛何其重要。瞎了眼,林登覺得自己活下去也沒多大的意思了。就算靠着運氣和本事,能夠茍延殘喘的活到最後,可那種活法也不是他所期望的,他骨子裏的血性告訴他——與其窩囊的活着,還不如幹幹脆脆的死去。
一個剛飽餐一頓的喪屍像是發現了站在街角陰影處默不作聲的林登,它立馬放棄了追趕那些逃竄的獵物,張開吊着碎肉的嘴巴嘶吼着往這個青年的身上撲去。
林登不慌不忙地飛出一腳,快速又精準的踹向它的腦袋,喪屍的腦袋頓時被踢凹了進去,黑黃的腦漿四迸,有些甚至沾染到了黑色的休閑褲上,一股難聞至極的味道彌漫了開來,林登摸了摸褲子口袋裏的USP手槍,一邊大步走,一邊把彈匣卸了下來,看了看子彈數量,還有十發,裝好子彈,再次把它放到了褲兜裏。
真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樣,當初要不是這十發子彈,他可能也會死在大街上。按照華國禁止除軍隊士兵以外的任何人擁有槍支彈藥的慣例,林登可謂是特殊,這把德國HK公司研發的半自動手槍,不論是威力還是準确度都是一流,這還是那次部隊裏的軍功表彰大會上,部隊裏的首領親自頒發給自己分隊的隊長,然後由隊長轉交到了當時還在做任務的他手中。
街上越來越多的喪屍發現了林登的存在,它們三兩成群,圍追堵截的撲向他,張大淌着惡心涎水和血液的大嘴意圖撕裂這個鮮活美味的食物。
林登踹死了幾個喪屍後,就覺得小腿有些酸痛,這是好一段時間內沒有劇烈運動的結果。退伍回家的林登無父無母,孤家寡人一個,幹得又是部隊裏分發的十分清閑的監控室的活,小日子過得自然是怎麽舒服怎麽來,也沒什麽人有那份閑心去管他。這人一懶下來,各種身體機能的确會倒退。
看着越聚越攏的喪屍們,林登微微皺了眉頭,只好拿出了保命的USP手槍,連發了九發子彈,每一發都精準的打中了喪屍被病毒控制的小腦部位,十分輕松的殺出了重圍,飛快的跳上了不遠處正要開動的公交車。
他剛剛跳上去的時候,司機還被他吓了一大跳,腳一踩油門,車飛速的行駛了出去,林登一個趔趄,差點被那個沖力給甩出了沒有任何遮擋物的前門。
好在那個司機還算理智,下一秒踩住油門的腳稍微松了些,把穩了方向盤,等到車子再次恢複到他的控制之中,他才敢轉頭看向林登,眼睛裏滿是後怕,“小夥子你吓死我了,還以為你是那些瘋人。”
瘋人……的确,在初期,大家都以為那些只是患上類似狂犬病的患者,也還沒意識到末日已經來臨的事實,人們稱呼那些胡亂撕咬他人的患者為瘋人。
林登并沒有那個閑心去糾正司機的說法,也沒那個興趣去跟司機據理力争,這是件浪費精力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沒必要去給自己找不痛快。
于是他沒有說話,掃了一眼車上,大概稀稀落落的坐着五個人,一對年輕夫妻,一個穿着西裝的中年男人,一個打扮清純的年輕女孩,還有一個膀大腰圓的壯碩男人,看打扮應該是一個廚師。
沒有再看他們,林登就近坐在了靠近前門的那個雙人座位上,兩眼平靜的注視着窗外被喪屍追咬撲倒的人。
而司機顯然做不到林登這麽淡定,他不時的會停下車,讓那些被喪屍們追着,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