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滿這樣奇奇怪怪的事情,畢竟一開始我只是以為老天終于看不下去了,想送我個男人撫慰一下我孤獨生存于世的心,是不是怕我哪天想不開自殺?
但好像并不是如此,所有的事情都有着它該存在的意義。
大約六個月前,我還沒有搬到現在的地方,那時剛換了新工作,白天要工作,晚上就出去找新的租房。
經過了前幾次的租房經歷之後,我這次非常的謹慎,所以對比了很多個房源,花了一點時間。
那天晚上看完房回來,在路邊公園的長椅旁看到了喵喵,他渾身髒兮兮的,又很大只,往那裏一蹲,誰都不敢靠近,附近的流浪貓貓狗狗也不太願意和它玩。
我不知怎麽想的,分明是一直很怕狗的人,大概那天真的很累,就是想去那張長椅上坐一坐,歇一
歇。
它很安靜,也很乖,蹲在邊上觑我,卻不過來。不知是去哪裏打了滾,渾身泥漿,那幾天又下雨,實
在邋遢。
這麽大的阿拉斯加肯定是有主人的,我不知道它為什麽會被丢棄。
第二天下班時我拐了個彎,騎着小單車進了公園。
本來不抱什麽希望,結果又在老地方看到它了,在吃路人丢的半個餡餅。
我給它喂了兩根火腿腸,它吃完後舔舔嘴巴,意猶未盡看着我。
不像狗,像貓咪,好會撒嬌,還會蹭我的手心,我一邊嫌棄一邊忍不住摸摸他的腦袋和下巴,它舒服地躺在我腳邊打滾。
“叫你喵喵好不好?”
身上的毛都打結了,我有點心疼,又想到我的小出租屋,更加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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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連着喂了足有小半個月,喵喵每天都會在那裏等我,直到有一天,我下班時繞過小公園,卻發現它不見了。
我找遍了附近的兩條街和那個公園,都不再看見它的身影。
那天站在十字路口,人來人往,心裏冒出很多的難過。
其實我都打算咬咬牙租個大點的房子,然後帶它回去。
為什麽最後還是只有我一個人。
·
“它是你的狗?”我醒悟,又不解,“你什麽時候養的?”
“五年前。”祝博修說。
五年前?那他不就是那個丢狗的主人?
我又問:“它走丢過?”
“嗯。”
阿拉斯加一直在扒拉我的褲腿試圖撲倒我,我只好坐下,它就把兩只前腳搭在我膝蓋上。
祝博修叫它:“不許鬧。”
它沒理,一心想舔我,想跳到我身上來,大約是不知道自己有多重。
我低頭和它蹭臉,它立馬躺倒,喉嚨裏發出“嗚嗚嗚”的聲音。
“大概半年前,有一次家裏來朋友,出去時忘了關門,它溜出去了,我找了好久。”
“誰知道它跑了那麽遠,也不知道是怎麽逃過小區安保溜出去的。”
“幾乎找遍這片了,那天我不抱什麽希望饒了個遠路,卻在那個小公園看到了這只傻狗。”
“它老遠就看到我了,結果卻不過來,我納悶,以為我認錯了,下車正想往馬路對面走時……”他停
下,似笑非笑看了我一眼,“我看到個小朋友騎着單車在傻狗面前停下了,還掏出兩根火腿腸喂它。”
“……”
“以往在家裏給它吃火腿腸都不吃,挑食得很。”
“小朋友走了,這傻狗才‘嗚嗚’地過來蹭我,後來就帶回來了。”
……
祝博修講完,帶着笑看着我,狗一直在舔我的手心,癢癢的,我的臉應該很紅。
“原本想去道謝,可我不知道那個小朋友住哪裏,直到有一天,朋友新開的酒吧開業,叫我去玩會兒,我又看到了那個小朋友。”
……
我此刻心情複雜,不知道是該感謝酒吧開業前路邊發的優惠券還是該感謝我的窮。
“生活總是有遺憾,那次我仍舊沒有跟他說上話,第二次去就是在上個月了,有緣的是,我又見到他了。”
……
祝博修把傻狗擠開,自己坐到了我邊上,阿拉斯加扒拉着他的腿,要他走開,讓位。
我大概是懵了,沒敢擡頭,傻狗吐着舌頭沖我哈氣,對身邊他的主人視若無睹,甚至想篡位。
祝博修還在繼續:“這一次,不僅見到了,還深入了解了一下。”
我回憶起那天的情況,我喝了點酒,腦子很熱,臉上也很熱,看見男人端着酒杯沖我過來,脫口而出就問他有沒有空,對面的人愣了一下,然後摟住了我。
我跟他上了車,跟他去了酒店,跟他在酒店沙發上睡了大半個晚上,然後被他弄了,一覺醒來床頭留了張便利貼。
這個深入了解一下,還真是……挺深入的……
“它叫什麽名字?”我終于說話了,憋出了這麽一句。
“nono”
“nono?”
傻狗聽到我叫他,更興奮了,整個狗已經撲到我身上,舌頭往我臉上舔。
“……”我招架不住它的熱情,整個人往後仰。
狗主人終于肯施以援手,把熱情的大家夥拖了下去。
好吧,也許只是狗主人自己想替代傻狗的位置。
我看着撐在上方的男人,臉頰很燙,心口也滾燙,完蛋了,春心萌動了,爺完了。
“小朋友,要不要考慮……唔!”
“啊!”
我吓了一跳,祝博修臉色僵硬,轉身把半個狗子都跳到他背上的大家夥抖落下去。
“nono!!”
“……”
不解為什麽會被兇的nono:“嗚~嗚?”
“……噗——”
我沒忍住,不顧男人的臉色,蹲下摸阿拉斯加毛茸茸的狗頭,埋進半張臉吭哧吭哧笑。
“喂。”身後人無奈地開口。
“如果那天我們沒有遇到,你還會來找我嗎?”我們躺在柔軟的沙發上,隔着一只大狗相望。
“會吧。”他這麽說,“事實上我已經帶着傻狗在那片區域溜達小半個月了。”
“為什麽?”我很好奇,“我只是順手喂了一只流浪狗。”
“沒有為什麽。”祝博修不告訴我,臉上帶着某種執着。
【因為一見鐘情沒有原因,像月亮擁有星星,像太陽擁有雲彩,相愛的人相遇就能在第一眼認出對方。】
這是祝博修沒有告訴我的秘密,但我在某次打掃衛生中發現了他書桌抽屜裏的這本手寫日記,在我們
見面的那一天,他寫下了這句話。
風吹鈴響,将發呆的我敲醒了,頭頂陽臺上挂着我們去年從夏威夷帶回來的小風鈴,叮叮當當,
nono總是妄想跳起來抓撓這串小東西。
祝博修從卧室裏走出來,我洗洗手擦幹過去給他拿挂在牆上的領帶,系好,他低頭親我一下,問我:
“幾點去店裏?要先送你嗎?”
“不用,我一會兒帶着nono走過去。”
“好,那我去公司了。”
“等等,”我叫住他,笑了一下,“我有一個問題一直沒有問你。”
“什麽?”他順勢摟住我的腰,低頭又想親,被我擋住,“你為什麽知道我的名字?”
“唔。”他又試圖跳過這個話題,被我揪住領帶,“不許逃。”
“親一下,親一下就告訴你。”這個人耍起賴總是這麽……叫我束手無策。
親了不止一下,親了很多下,領帶都被我揪皺了,我皺眉給他抻直,嗔怪瞧他。
“還記得我是怎麽拿到你手機號的嗎?”
記得,在我的那個小出租屋過夜的那天,他用我的手機給他的手機發了條短信。
【1】
“那天你領導發了條消息給你。”
消息?哦……我醒悟過來。
【黎夏,周三的報告寫好了嗎?周一下午有個……】
我找到答案,趕緊催他出門,纏着人沒完。
他親親我的額頭叫我:“夏夏。”
“幹嘛?還不去上班?!”
又被親一下,“夏夏。”
“幹嘛啊,煩死了……”我嘴裏吐槽,卻忍不住笑起來,手裏還拿着個衣架,想去挂上,被他纏在玄關走不掉。
“晚上出去吃飯,我來店裏接你。”
“好好好,聽你的,快去快去。”
三催四催,終于出門。
我松口氣,挂好衣架,換好衣服,牽上跟橡皮小鴨子玩獨角游戲的nono出了門。
走在路上還是心有餘悸,對着nono又是一通它聽不懂的教育:“nono,下次可不許再偷溜出去了。”
運氣再好也不會有第二個黎夏了,緣分只有一次,老天爺給了你就一定要牢牢抓住呀,也不會有第二個祝博修來一直找你。
傻狗,下次再走丢當心後半輩子只能做流浪狗了。
nono撒丫子在草地上奔跑,吐着舌頭回頭像是在沖我笑,我趕緊跟着跑上去,迎着又一年初春的朝陽。
作者有話說:
全新的風格,全新的短篇,正文一發完,番外或許會加祝博修第一視角,或許還會加第三視角,那個也會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