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比如今晚,他的狀态,就是會去哈萊姆的那一種
名單的最後一位鬼鬼祟祟地探頭探腦,而主宰她命運的那支筆正猶豫是打勾呢,還是把她劃掉。
她也知道自己通過的幾率并不大,從一開始就知道。
BB行招聘的硬指标是學校和實習經歷,但面試中體現出來的軟實力才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
就像面經裏把應試者分為三類——
最次的是24K純的做題家和過度表現自己的戲精,這些人基本上也就是一面終結的水平。
稍好一些的是開了點竅的做題家,各方面中規中矩,沒什麽出挑的地方。這樣的人能過一面,但offer基本沒戲。
再好一些的是技術很強那種,大概能有三成的機會拿到offer,比如馮晟。
而最理想的目标人群必須EQ超高,上得了臺面,比如宋明媚。如果能夠到這個标準,通過率70%,技術好不好,模型會不會做都是其次的了。
丁之童對自己有清晰的認識,她的定位在“開了點竅的做題家”和“技術達人”之間游移,也就是說,0%到30%的通過率。
一連幾天,宋明媚都在給她打氣,先是說:“你也知道投行最喜歡招的人就是PSD,Poor貧窮,Smart聰明,Desire欲望,三樣你都占全了。”
Poor和Desire,丁之童相信自己有。Smart,底氣就沒那麽足了。
宋明媚只好繼續加碼,掰着手指頭說:“現在街上的大機構都在搞多樣化招聘,女性,少數族裔,國際學生,你一個人就占了三個關鍵詞,而且這幾年中國公司來美國搞上市的那麽多,你是native speaker of mandarin,這是多大的優勢啊!”
面對鼓勵,丁之童表示由衷的感謝,回頭還是照樣躲起來數日子。
而随着時間的推移,宋明媚的論調也變了,認為眼下最可能的情況就是丁之童吊了車尾,前面有人拿到offer沒确認,此刻她的命運就掌握在人家騎驢找馬的一念之間。
與此同時,馮晟卻是後來居上。他去暑期實習的時候跟過的老板那裏公關了一番,offer成功到手,而且也是BB大行。
消息傳來,宋明媚要他請吃飯,馮晟心情好,一口答應,還訂了個挺貴的餐廳,在卡尤加湖邊的公園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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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個星期六的晚上,丁之童在圖書館忙完論文直接去赴宴,到那裏坐了一會兒,才開始覺得不對勁。
餐廳裏人不多,氣氛很好。位子安排在窗邊,望出去就能看見夜色下平靜的湖面,以及岸邊停泊的游艇,全都蒙着灰白色的防水帆布,上面還鋪了一層薄雪。
馮晟早就來了,頭發抓了發蠟,身上穿了件新襯衣,好像還噴了點香水。淡淡的木香調,不讨厭。
宋明媚卻一直沒出現,剛開始打電話過去還說有事晚一點,等到他們各自點了餐,前菜和酒都送上來,才又發了條短信,說三號卞傑明突然來伊薩卡找她,她今晚估計是過不來了,讓丁之童務必多吃點,千萬別給馮晟省錢。
放下電話,氣氛漸漸尴尬。對面坐的明明是熟人,丁之童卻一時不知道該聊些什麽好。
但馮晟顯然有備而來,說起他手上的那份offer,雇主是他從前做過實習的L行,給他一個證券部量化交易員的職位,工作地點就在紐約。
“那你準備簽嗎?還是再找找看?”丁之童問馮晟。提到這些,她倒是不那麽尴尬了。
作為求職小分隊的成員,他們的理想當然是投行部,說得出口的理由是更具挑戰性,但實際上還是因為錢更多。
馮晟不答,埋頭切着餐盤裏的一塊魚,緩了緩才說:“除了這個之外,還有個H行的機會倒是IBD的位子,但是要去香港。”
“從這裏招你去香港?那也應該拿global pay吧?一樣的薪水,那邊個人所得稅比美國低得多,而且還有住房津貼,不是都說只有香港有這個規矩嗎?”丁之童只考慮最實際的問題,錢。
馮晟點頭确認:“是global pay,住房津貼一個月港幣一萬六。”
“這條件可以啊!”丁之童覺得是個非常簡單的選擇。
但馮晟卻停下手中的刀叉,擡頭看着她,沒出聲。
“怎麽了?”丁之童問,像是預感到了什麽,有點戰戰兢兢。
馮晟仍舊不答,忽然換了話題,反過來問她:“M行那邊,有消息了嗎?”
丁之童懂了。但她裝作沒懂,苦笑着搖搖頭,好像這時候提起這件事有點掃興。
馮晟對她的信心顯然也不比她自己更多,只是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說:“我想,等你這邊定下來之後再決定。”
“為什麽要等我啊?”丁之童笑着反問,心跳快起來,語氣卻還是很自然。
既然她這樣,馮晟也不跟她繞了,轉了轉面前的酒杯,看着她說:“你覺得我是為了什麽呢?”
丁之童沒有避諱他的目光,仍舊以求職小分隊隊友的邏輯回答他的這個問題,十分誠懇地說:“我覺得你應該去香港,雖然說紐約的業務更面向國際市場,但如果你真的想做IBD,現在是最好的機會,等到入行之後再想轉,就沒那麽容易了。”
馮晟聽得一滞,低下頭去,半晌才道:“你說得也對,還有幾天時間,我再想想吧。”
丁之童慶幸他沒把話說透,以後大概還能湊合着做朋友,又笑着說:“其實我真的覺得你很适合做IBD,Superday那天我就在想,要是你在那裏,肯定比我表現得好多了。”
“那是一定啊。”馮晟跟着笑起來。
丁之童這才冷嗤,說:“我就是客氣一下,你還當真了?”
要是照從前的規矩,她這時候大概會推他一把,但從今往後應該是不會了。
一餐飯總算有驚無險地吃完,馮晟叫了侍者過來結賬,丁之童提出AA,被他白了一眼,說:“等你拿到offer再來回請我吧。”丁之童吃癟。
兩人從餐館裏出來,并肩穿過公園和小鎮,走回宿舍去。
一路上,馮晟沒怎麽說話,丁之童也只顧縮在羽絨服裏瞎想。
從大四開始,一直到現在,馮晟給她的幫助的确比她回饋的多得多。他教她怎麽申請學校,怎麽辦簽證,分享給她史上最全題庫。他對她傾囊而出,原因其實昭然若揭。這種事在有些人眼中顯然就是她的不對,是一種婊的表現,但她實在不能以這種方式做出報答,婊就婊吧。她只能自我安慰地想,将來有一天,總會有機會把這人情還上。
那一帶有好幾家酒吧,臨街開着窗,或者有一整面牆的落地玻璃。周末夜氣氛火熱,到處都是十幾二十歲的學生竄進竄出。她忽然覺得好像有人在什麽地方看着她,但轉頭望過去,卻只看見一幫文理學院的小孩兒在高桌邊比賽吃花生米。
第10章 就是這麽無聊的較量,而她之所以願意試一試,只是因為她真的有點喜歡他。
人生第一次跑馬拉松,甘揚沒能完賽。
回到伊薩卡,田徑隊的大兄弟們聽說這件事,周六晚上請他去小鎮酒吧,說是他們隊裏的傳統。
那間酒吧供應本地産的生啤,酒精含量2%,運動員也可以暢飲。但要說酒量這種東西,在甘揚身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喝到第二杯和第三杯之間,他眼前已經有些恍惚。兩個全馬成績能跑進兩小時三十分的高手還在給他分析失敗原因,心态不對,定位不準,體力分配不合理……他全程點頭聽着,沒好意思說自己最後沒到終點根本不是因為這些原因。
四周燈光變幻,人聲喧沸。雖然外面很冷,但臨街的幾扇窗都大開着,有人湊在窗邊抽煙。隔着緩緩升騰的煙霧,他似乎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從門口走過去,兩手插兜,脖子縮在衣服裏,頭發被風吹起,發梢沾染上燈光的顏色,很柔軟的樣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麽,一路跑到酒吧外面,追出半條街才發現是看錯了,又悻悻地回來。
那天晚上是雷鬼之夜,DJ在放鮑勃馬利,正好唱到這一句:
Every time that I plant a seed,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He said,'Kill it before it grows'.
他忽然覺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對,躲到廁所裏給王怡打電話,接通之後就說:“不行,我得去跟她說清楚。”
話說得沒頭沒腦,王怡卻是心有靈犀,一語道破:“就你上次說有男朋友的那個?”
甘揚一愣,沒接上茬。
“你這是……”王怡在那邊哈哈笑起來,“準備當三啊?”
甘揚氣結,一下挂斷,自以為手上拿的是座機聽筒,啪一聲拍在洗手臺上,轉身走了。
丁之童在宿舍樓下跟馮晟道別,上樓進屋,房間裏漆黑一片,宋明媚不在。
她本以為卞傑明只是個借口,但不管是真是假,大周末的,宋明媚顯然不缺去處。脫了外套,洗了把臉,她在寫字臺前坐下,沒忍住又查了一遍電子郵箱,甚至連回收站和垃圾箱都看了。除去各種廣告,以及父親丁言明的一封信,別無其它。
丁言明照舊在信裏說着自己豐富多彩的準退休生活,比如新買了一部單反數碼相機,雙休日跟朋友出去玩兒,拍了好些照片。在随信附上的那些照片裏,老丁收拾得山青水綠,身邊還有個中年婦女常常入鏡,高個子,好身段,臉上抹得脂紅粉白,頭發染成栗子色,燙了大波浪,看起來跟嚴愛華是一個類型的。
丁之童看得笑出來,心說老丁的審美觀從年輕到現在其實一直都沒變,脾氣也沒變,有點小才華,有點小清高,喜歡趕時髦,不喜歡擔責任,不會掙錢,但挺能花。
所以,掙錢的事只能靠她。
錢啊,要是有錢就好了!
合上電腦,丁之童深吸一口氣,又長長地吐出去,卻還是覺得難解心中郁悶。她想了想,一定是因為剛才晚餐桌上喝了酒,但又沒喝到位。廚房冰箱裏有她在超市買的盒裝加州紅,便宜大碗,她有時候失眠,就靠這個入睡。馬克杯裏幹掉淺淺的一杯,這才覺得差不多了,她去浴室刷牙,準備上床睡覺。不管多大的事,都留到明天再說吧。
正漱着口,隐約聽見外面有人在叫丁之童。起初她以為是錯覺,結果越叫越響,仔細一聽,還真是在叫她。
她趕緊吐掉嘴裏的水,到窗邊去看。
只見一個人站在樓下,雙手攏成個喇叭正在鬼叫:“丁~之~童~丁~之~童~”
是甘揚。
丁之童無語,開了窗問:“你幹嗎?”
“你下來一下。”甘揚朝她一撈胳膊,像只長臂猿。
“下去幹嘛?”她又問。
他答:“我有話問你。”說了等于沒說。
“這麽晚了,有什麽事打電話吧。”丁之童盡量心平氣和。
甘揚卻忽然一臉迷茫,從上到下把自己摸了一遍,說:“我手機……手機不知道放哪兒了……”
她這才看出來他喝多了。
這一片全都是學生宿舍,對面也有人拉開窗簾張望,再這麽喊下去,估計校警都來了,把他帶去局子裏醒酒。念在同胞份上,她只好依了他,關上窗戶下樓。
樓門一開,冷風撲面,丁之童縮頭縮腦站在那兒,說:“問吧。”
“你幹嘛要這樣?”甘揚不知道這動作叫什麽,學着她的樣子抱臂在胸前。
丁之童簡直要給他氣死了,說:“因為我冷啊,你不冷嗎?”
“不冷。”甘揚搖搖頭,不僅不冷,整個人看起來還有點熱氣騰騰。
丁之童又給他氣樂了,說:“你叫我下來就是為了問這個?”
甘揚趕緊搖頭,說:“你等等,讓我想想。”
丁之童笑出來,呼出的氣在唇邊凝成一小團白霧,又瞬時散去,像是一個電影裏的特寫鏡頭。細節歷歷在目。甘揚站在那兒低頭看着她,忽然又卡了殼。丁之童見他這樣,心說一句兩句還完不了,幹脆揪着他的袖子把人拉進房子裏,在身後關上門。
她住的宿舍是一棟灰撲撲的老建築,進門就是走道和樓梯,天花板上的燈照裏積了厚厚的灰塵,透出來的光線難免昏暗。平常這個時候,學生回巢,應該已經熱鬧起來了,反倒是星期六的晚上人都還在外面野,顯得空空蕩蕩,只有遠處不知什麽地方隐隐傳來樂聲和談笑,在樓梯間裏回響。
“那天到底怎麽回事?”甘揚終于開口。
“什麽怎麽回事?”丁之童裝傻,其實心裏明鏡似的,他說的就是跑紐馬的那天。
甘揚反正不管,繼續往下問:“為什麽後來不理我了,還謝謝我?”
丁之童說:“我謝謝你是因為你幫了我呀。”
甘揚接口便道:“你別騙人!”
簡直就是幼兒園級別的對話。
丁之童抿嘴忍了一下才沒笑出來,正正經經地回答:“你那天沒讓我去終點找你,我猜大概是你partner不高興了,不想讓你為難,所以就自己回去了。”
“Partner?”甘揚摸不着頭腦。
丁之童看他的樣子已經有點明白了,但還是存心反問:“不是你自己指給我看的麽?”
“你說王怡?”甘揚總算想起來了,“我跟他以後要一起做鞋子的,是這種partner,不是那種partner……”
“做鞋子?”這下輪到丁之童聽不懂。
“對啊,做鞋子,跑步的,打籃球的,還有……”甘揚解釋,越扯越遠。
丁之童又要笑了,說:“那行,我知道了,還有別的事嗎?”
甘揚還真有,接口便問:“你喜不喜歡我?”
丁之童一愣,心說你好直接啊……
甘揚卻是一副下了莫大的決心,說完就準備一刀兩斷的表情:“就算你有男朋友,我還是想告訴你,我是很喜歡你的。”
丁之童看着他,看了一會兒才道:“我沒有男朋友。”
“那馮晟……?”甘揚問。
“不是。”她搖搖頭。
“哦,我以為他是你男朋友……”甘揚有點懵。
“好巧啊,我也以為你有男朋友。”丁之童戲谑。
甘揚跟着點頭附和:“是啊,好巧啊,原來我們都是單身。”
尴尬到極致的對話,丁之童不知道再怎麽往下接。
最後還是甘揚清了清嗓子,又先開了口:“那你,想不想談個戀愛,跟我?”
這句話他說得很輕,甚至被樓道裏回蕩着那一點樂聲蓋過去了。丁之童反應了半天,還是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聽錯了,只覺剛才喝下去的那杯超市紅酒偏偏這時候有點上頭。
“你車停哪兒了?”她顧左右而言他,只想把這人打發走。
卻不料人家樂呵呵地回答:“我沒開車,我跑來的。”
怪不得熱氣騰騰,丁之童搖頭,又是一陣暈,想了想還是準備碰碰運氣,拿出手機找到“阿甘”的號碼撥過去。那邊還真有人接聽,電話轉了幾次手,終于找到認識他的人,願意過來把他領走。
兩人在樓梯下面找了個地方靠着牆坐下,等着田徑隊大兄弟的到來。
甘揚還惦記着剛才在手機屏幕上看見的“阿甘”兩個字,說:“你知道嗎,你給我起了那個外號之後,我每天都穿Nike Cortez。”
“Nike Cortez是個啥?”丁之童是真不懂。
“阿甘鞋啊!”甘揚難以置信,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兩只大腳,差點就要把鞋子脫下來給她看。
“我怎麽會知道你是什麽意思?”丁之童氣極反笑。
“對哦,你怎麽會知道?”這人一愣,也跟着哈哈笑起來。
丁之童肯定自己是瘋了,竟然還覺得他挺可愛。
“那你現在知道了,要不要跟我談戀愛?”他又問一遍,收了笑,眼睛看着她的眼睛,問得很認真。
這一次,丁之童聽到了,聽得明明白白,但她只是看着他反問:“甘揚,是不是一向都是女生追求你?從來沒碰到過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
甘揚想了想,還是很認真地回答:“好像是哎。”
丁之童又笑出來,喝醉的人一點不懂得掩飾,是真可愛。
甘揚卻沒打算放過她,又回到上一個問題:“所以你怎麽說,要不要跟我談戀愛?”
丁之童看着他,點點頭,喝醉的人同樣也不懂得拒絕。
正如馮晟想不通自己為什麽會通不過M行的筆試,甘揚也想不通自己為什麽會在追女生這件事上铩羽而歸,所以才一定要到她這裏來讨個說法。
嗯,就是這麽無聊的較量。而她之所以願意試一試,只是因為她真的有點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