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066
☆、066
趙雲今翹了晚自習, 一個人漫無目的地走在城市燈火燦爛的大街上。
夜晚的繁華才剛露出一點隐約的樣貌,她走過油煙騰騰遍地小吃的鬧市,路邊耍雜技的藝人牽猴跳火圈, 引來路人一陣圍觀喝彩。女孩對此毫無興趣,從人群後走過, 沒吃晚飯肚子也不覺得餓, 她離開喧嘩的街區, 來到了香溪的生滿野草的堤壩旁。
月亮在水裏投下一個鐮刀般纖細的影兒,泛着淺白的光亮,香溪水面升起清涼的水霧。
趙雲今凝視着浮在波紋上的月影, 看它随着風卷浪花左搖右晃。
小時候林清執也帶她在庭院裏看過月亮。
少年坐在臺階上, 仰頭指着天空,告訴她月亮東升西落,在夜晚的某時某刻會躲在哪片天空, 他教她認北鬥七星,時而星月都被烏雲遮住, 少年總溫柔笑着說:“他們在玩躲貓貓, 雲今,你也躲吧, 我來找你。”
無論少年還是青年時代,他總是那副一塵不染的模樣, 白襯衫熨帖地束在身上,腰杆如椽般筆直, 像株挺拔的白楊。
從小到大他教給她的東西很多, 施予的關心也是,趙雲今記憶中許多的點滴溫情,其中都有林清執的身影。
小學教她騎腳踏車, 他跟在後小跑,怕她摔着一直用手扶着車座。初中時有男生糾纏,一連幾個月,他都會準時出現在校門外接送她放學。高中時他工作漸漸忙起來,即使如此,依然會每周抽空帶她出去散心,請她吃她最愛的餐館。
舊家庭院的薔薇被他移了過來,翠綠的藤蔓再次舒展着爬了滿牆。院子裏的秋千和跷跷板他也一起帶了來,那時趙雲今已經長大了,不再玩小孩子的游戲,但林清執執意将那些東西置在院裏,說是趙雲今看見了就能想起小時候,而童年正是人一生最無憂的日子,他希望她永遠快樂。
風裹着水霧拂來臉上,趙雲今清醒了些,她又想起了醫院見到的那個女人。
“她比我漂亮嗎?”聽見江易的腳步聲從不遠處傳來,她問。
“沒有。”
“比我有氣質?”
江易遞過來一個白色塑料袋,趙雲今低頭,裏面裝了一瓶元氣西柚水和苗苗面包房的巧克力面包,她才想起自己還沒吃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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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那你呢,更喜歡我這樣的,還是她那樣的?”
沒有哪一個詞能完全形容出趙雲今的氣質。
明豔活潑是她,虛與委蛇也是她,嬌俏頑皮是她,冷靜理智也是她,笑不是笑,一半笑裏夾着蜜,一半笑裏藏着刀。非要形容,她是她自己,世界上僅此一份的趙雲今。
見江易不說話,趙雲今輕飄飄說:“不用這麽為難,她确實有氣質,是我也會喜歡的。”
她接過江易手裏的東西,捏了一塊巧克力面包塞進嘴裏,細嚼了一會,朝他笑了笑:“謝謝你啊阿易,這面包有小時候的味道。”
少年陷入一貫的沉默,只有輕微的呼吸聲證明着他的存在。
背後的世界喧嘩吵鬧,可在這一片天地下,萬籁俱寂,有種靜默無聲的美好。
“我可是趙雲今啊。”女孩面向月光下閃着粼粼波光的香溪,揚起一個矜傲的笑,“不喜歡就算了,難道我還會求他嗎?”
林清執很晚才回家。
房間暖氣開得大,趙雲今只穿一條吊帶睡裙也不覺得冷,她聽見樓下輕手輕腳的關門聲,趴在桌上的身體直了起來。
林清執進廚房泡了碗面,坐在餐廳吃宵夜。趙雲今按開餐廳的大燈,将冰箱裏她沒吃完的面包找出來推了過去。
林清執擡起頭,女孩酒紅色的睡裙襯得她皮膚白皙,傍晚做的頭發還蓬松地卷着,披在肩膀如一彎翻卷的浪,她站在燈光下,神态慵懶,整個人多了幾分平日沒有的性感和妩媚。
“還沒睡?”林清執不着痕跡地收回目光。
趙雲今用鼻音輕輕嗯了一聲:“你們一直吃到現在嗎?”
她見林清執盯着她缺了一塊的牙齒看,平靜地解釋了一下:“吃棒棒糖咬碎了,我約了醫生明天去補。”
“用不用我陪你?”
“不用。”
林清執回答她剛才的話:“七點就吃完了,又去看了場電影,散場後在香溪邊散了會步。”
他咬了口面包,“好吃,在哪裏買的?”
“這是小時候你帶我去的那家苗苗面包房裏賣的巧克力面包,你忘了嗎?”
“我沒有帶你去過那裏。”
“你有。”少女皺了皺鼻子,不滿地說,“你經常在晚上帶我去買特價面包,我最喜歡吃的就是巧克力味的,你一直都知道。”
“雲今。”林清執笑了笑,“那時我念高中,每天晚自習要上到十點,怎麽會有空在晚上帶你買面包呢?”
“你總這麽說。”趙雲今沉默了一會,望向他的眼睛,“哥……”
“對了。”林清執忽然說,“今天遇到的那位醫生是我高我一屆的學姐,高中時在圖書館認識的,她讀書的時候一直是年級第一,會鋼琴,會跳舞,奧數常常拿到省級比賽的名次,是個閃閃發光的女孩,很多男孩子都喜歡她。”
“這些我也可以。”
“知道,我們雲今也很優秀。”
“我和學姐讀書時有過一些接觸,也約過幾次會,後來她搬家去外地所以斷了聯系,沒想到還能再遇見。”
趙雲今澀澀地問:“是前女友嗎?”
林清執想了想,笑意溫柔:“不算。”
以林清執的性格,不是就是不是,“不算”這兩個字在趙雲今眼裏已經說明了很多東西。
桌角放着林清執剛剛換衣服時掉出來的電影票,是部愛情片,趙雲今看過,講男女主久別重逢,在桐花下相愛的故事,淡淡日系的濾鏡,色調唯美又清新,一般電影院都是賣情侶座。
趙雲今原本想說的話很多,現在卻一句都說不出了。林清執太聰明,從她坐下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要做什麽,于是将她所有的話都堵死在口中。她原以為林清執不解風情,直到這一刻才恍然,他這麽聰明的人,怎麽會不知道呢?
趙雲今沒有因為他的話失态,嘴角揚起一個明豔的笑:“那哥哥得加把勁。學生時代喜歡的人過了這麽久還能再遇見,是很難得的緣分,祝你早點追到,你已經26了,該找嫂子了。”
女孩從冰箱拿了杯果汁,像無事發生一樣,回了樓上。
唐月華從衛生間出來,責怪地說:“你幹嘛呀!”
林清執埋頭吃面。
“雲今這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心裏藏的事從來不對大人說,她看着沒心沒肺心裏不知道要難過成什麽樣子呢,我們這些年是看着她長大的,都知道她的心思,我和你爸爸也聊過,就算以後你們真在一起也沒什麽不好,咱們早就是一家人了。”
林清執放下筷子,淡淡道:“雲今又不是童養媳。”
“又沒人強迫她,如果一切順其自然,是她自己願意呢?兩個年輕人互相喜歡有什麽不可以?反正我覺得雲今挺好的,我已經習慣她做我女兒了,再加個兒媳婦的頭銜也沒關系。”
“那男孩你不是沒見過,雲今記憶裏對她無微不至的哥哥不是我。”
“你沒有關心過她嗎?我和你爸工作忙,這些年在她身邊照顧的人還不是你?自己養了這麽多年的白菜,送到嘴邊了都不吃,将來還不知道要被哪只豬拱掉,你甘心啊?”
“我沒把她當白菜。”林清執無奈,“那丫頭是朵玫瑰花,嬌貴刺又多,能摘下她養好的人一定細心又勇敢。看見自己養的花換了水土開得更好了,不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嗎?我二十六,她馬上要十八,聽上去沒那麽背德,但換作十年前,一個十六歲的少年人對一個八歲的女孩動心思,這就是兩碼事了。”
“有些念頭早點斷了,對我對她都好。”
唐月華狐疑地盯着他:“那麽亭亭玉立的一個女孩,這些年你就沒動過一點念頭?”
“我要是沒給她開過家長會,沒幫她買過衛生巾,沒去參加過她的畢業典禮,說不準真會,可我是看着她長大的。”林清執利落地清理了泡面盒,将桌上的電影票收回口袋,他關上燈,斂起眸子,“媽,你也早點睡吧。”
臺燈微弱的光投在書桌上,趙雲今靜靜坐着,手下壓着幾本厚厚的日記。
再怎麽不愛寫,十年來也用掉了四個本子,內容滿滿,字跡娟秀。
少女的側臉被光鍍上一層橘黃的光澤,看上去暖融融的。
她随手翻了幾頁,讀了讀自己小時候寫下的天真而幼稚的話,忍不住笑了。
日記的內容大多是記錄生活瑣事,她一直精心保管着,因為其中許多地方都記錄這些天她和林清執間的種種。
【哥哥上學回來給我帶了一只小貓。】
【今天生日,哥哥買了苗苗面包房的草莓蛋糕,他說以後也會一直陪我吹蠟燭。】
【他帶我去香溪邊放風筝了,我的風筝飛得比他高,他說雲今将來一定會過得比他更好,我不想過得多好,只想有他陪在身旁。】
……
雖然暗戀了林清執十年,但少女心裏依舊有着屬于自己的驕傲。
她是趙雲今,向來只有趙雲今的不想要,沒有她的求不得,哪怕那人是林清執也一樣。
女孩沒有因為失戀而露出過多頹廢的神情,她神色平靜得如往常一樣,從抽屜掏出剪刀,将那四個本子折開,一點點剪碎掉。
……
江易送趙雲今回來後沒有離開。
小區的街道上游蕩着幾只髒兮兮的流浪貓,在如水的月色下仔細地舔着前爪的毛,有貓湊過來蹭他腳踝讨食,江易将手裏剩的面包撕碎了丢在地上。貓瘋搶着吃完面包,擺擺尾巴離開了,沒有一點心肝。
就像趙雲今一樣,江易想。他點上一根煙,注視着樓上那依然亮着燈的房間。
初冬夜裏的風有些刺骨,只靠一點缭繞的煙氣汲取暖意,江易吐掉煙圈,嘴裏的熱氣一起飄了出來。
他記不清自己抽了多少根煙,趙雲今房間的燈終于滅了,已經淩晨一點了,他起身回家。走出不遠,身後的大門響了一聲,女孩穿着睡裙出來,手裏拎着一包鼓鼓的垃圾,半夜出來丢垃圾本來就奇怪,她還在垃圾桶前站了好久,才回到家裏。
江易走到垃圾桶旁,撥開桶蓋,看到女孩丢進去的剪碎的日記本。
油燈街的喧嘩随着夜深漸漸消寂。
桌子上堆滿了碎紙屑,江易點着燈,一張張拼回原樣。
趙雲今決絕粉碎的不僅是自己對于林清執的愛戀,還有她這些年經歷的時光。
小時候考試得了全校第一名,養父母獎勵她一架鋼琴。
中學暑假全家去國外旅行,她在日記裏記錄着旅途中的點滴風景。
這十年裏她身體一直健康,只是小時候長蛀牙吃盡了牙醫的苦頭,“像要把腦漿都鑿出來了”,小雲今在日記裏這樣描述拔牙的感受。
升了初中,女孩經常收到男孩子的愛慕和禮物。送禮物的她從來不看,出門就丢進垃圾桶,送情書的會根據那人的成績來決定要不要拆開,遇到語文不錯情書也寫得好的男生,她會将那情書讀上幾遍,然後照樣子臨摹一份,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替換成林清執,假想那是自己要送出去的,玩上幾天再遺憾地丢掉。
……
江易拼了一晚上,将大多數的紙張恢複成原狀,剪刀的痕跡容易複原,上面的文字他全部讀了一遍。
雖然不在身旁,卻也好像親自參與了她這些年的成長。
最後一頁紙拼完,江易的目光凝住,盯着那上面的字跡,平靜的眸子裏泛出一點波動。
【12月5日,陰。
江易是個挺壞的人,對女孩一點也不紳士,從來不像其他男生那樣捧着我。
但他也挺好。會放我離開不被霍明澤逮到,會在別人扔酒瓶的時候護住我,會穿我的衣服去扮女生勾引犯人,會因為我的任性胡來放火燒樓,會為我一句話騎車幾十公裏帶我去纏山下找哥哥,還會因為我的心血來潮站在大庭廣衆下讓我扇耳光。
怎麽看都不像是會乖乖被人扇巴掌卻不還手的人,所以他吻了我。那是初吻,原本沒準備給他,但也還不算讨厭。
這個人有時像只撕肉生吞的獅子,有時像只沉默但對獵物勢在必得的鷹,有時又像一蓬生命力頑強的野草。明明是有爪子和棱角的,但每次和他在一起,總覺得他收斂了許多鋒芒,變得有些溫柔了。】
女孩的日記在這裏畫了幾個省略號,再向下看去,見她字跡端正地寫道:
【如果沒有林清執,他也還不錯。】
雖然對最後一句話有些不喜,但江易還是把這張紙仔細地折好。
趙雲今也不是全然看不見別人的好,江易心想,心肝這種東西,她雖然不多,但多少還是有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