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弟弟來訪

出租車在康佳花園小區大門口停下,司機用懷疑的眼光看着兩個乘客付了錢下車,抑制住了報警的沖動。鐘樂岑看着出租車遠去,小聲說:“我怎麽覺得他把我們當成打劫的了。”

沈固笑笑:“不。恐怕他懷疑我們是逃犯。”

鐘樂岑看看兩人的狼狽樣,忍不住也笑:“也怪不得。”

兩人說着話往樓裏走,突然旁邊跳出個人來,對着鐘樂岑就撲了過來。沈固一驚,本能地跨步抄手,直接一個過肩摔就要把人扔出去,忽然鐘樂岑叫了一聲:“別動手!”幸好他叫得還算快,沈固已經要發力了,還是硬生生收了回來,只把那個人甩出了幾步。只聽鐘樂岑驚訝地叫:“樂洋?怎麽是你?”

沈固借着朦胧的天光看去,撲上來的人果然跟鐘樂岑長得有五分相似,但頭發挑染着幾縷金色,右邊耳朵上打着三個耳洞,戴着閃亮的白金耳釘,身上穿着件紫紅色的襯衣,下面是破了洞的牛仔褲,簡直跟非非有一拼。沈固剛把他放下,他就又朝着鐘樂岑撲了過來:“你去哪兒了?我等了你一夜!你這身上什麽怪味?又去哪兒收妖收鬼了?你不會等我來啊!”

沈固眉頭一皺,鐘樂岑已經歉意地笑笑:“我不知道你也會來啊——”

“不是叫你等着嗎?”

“我以為你是讓我等你的符咒。”

“那你等了嗎?”

沈固再也忍不住上去把他揪住鐘樂岑衣領的手掰開:“你先把手拿開。”

鐘樂洋吊起眼斜瞥他:“你誰啊你?我哥的男朋友?”

鐘樂岑的臉一下子漲得透紅:“樂洋!”

沈固打死也沒法相信這家夥會是個天師,還是鐘樂岑所說的那個鐘家這一代的第一繼承人:“我是什麽人不用你過問,你跟你哥就這麽說話?”

鐘樂岑夾在中間左右為難:“不是,樂洋也是擔心我。”

鐘樂洋斜眼看了沈固一會兒,噗哧一聲笑了:“行,哥,這個比蘇完好多了,你總算眼光好一回。”

鐘樂岑臉漲得更紅:“樂洋,你別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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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樂洋親熱地摟着他的肩:“你先說,蘇完那混蛋哪去了?你跟他掰了?你昨天晚上又上哪去了?我過來的時候你們隔壁那個人說你們一早就走了。你是不是又冒險去了?看你這一身的土腥氣,到地下挖寶去了?”他說到後來又憤怒起來,“你說你,就連我的符咒也不等,萬一出事怎麽辦?還有你這男朋友,也這麽一身味,你們一塊去的?他是同行?我看這身手少見。”

鐘樂岑苦笑:“樂洋,你別瞎說。這是沈固,我現在住在他家裏——”他還沒說完,鐘樂洋已經吹了一聲口哨:“同居啦!”

鐘樂岑按住眉心。沈固皺皺眉:“知道你哥這樣還站在樓底下。先上去再說。”

鐘樂洋對鐘樂岑擠了擠眼,用口型說:“怎麽樣,還挺體貼呢。”

鐘樂岑茫然沒看懂,沈固卻看得明白,哼了一聲,率先進了樓道。打開503的門,502門也開了,池莉莉探出頭來:“沈哥——呀,怎麽弄成這樣?”

沈固也有點詫異:“莉莉?你回來了?”

池莉莉擔心地跑出來:“盧緯不是結婚了嘛,所以我回來看看他和新娘子。沈哥你怎麽搞成這樣?”

沈固示意鐘樂岑先帶着弟弟進屋,轉身進了502,果然盧緯也在,一身名牌,頭發用發膠打理得有型有款,正跟龐峰雲說話,看見沈固進來很是高興:“沈哥。你這是——”

“沒事。跟……打了一架。”沈固把那個“人”字咽了回去,“莉莉說你結婚了?”

盧緯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真對不起,本來應該給沈哥你說一聲的,都是你幫忙的——不過,事辦得挺簡單的,琳琳她不願意張揚……”

“和張琳?”沈固真有點驚訝了。這兩人認識也就一個月吧?

盧緯有點尴尬:“沈哥你是不是覺得我太那個,才認識不到一個月就結婚……”

沈固迅速調整表情:“我沒這個意思。閃婚又不是你一個。不過,結婚這事,我覺得還是慎重點好。張琳當然是好姑娘,不過你們是不是說得來,能不能過得好,這個……”

盧緯感激地笑笑:“沈哥,不瞞你說。當初一開始我求你幫忙的時候是有點為錢去的,你們都是我好朋友,我也不跟你們撒謊。我對羅薇——我确實是喜歡她。她死了我特難過,我總是想,要是我們有錢,她何必幹得那麽苦,那病就是累出來的。”

沈固想了想,還是謹慎地說:“盧緯,你其實不用這麽想。我看你們當初幹得都很起勁,也不只是為了缺錢,不還是為了自己的事業麽。再說,羅薇這個病,未必是累出來的,可能她——一直都有這個病,就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盧緯感激地看着他:“沈哥,謝謝你。這事我也反複想過,可總是——不過我跟琳琳熟了之後我就覺得,她真是個好姑娘。雖然她哥有錢,可是她絕對不是那種嬌小姐,一點小姐脾氣都沒有,特別的好。我,我還跟她說過羅薇的事,她特別理解。我覺得吧,我以後都不太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老婆了。她哥催我們快點結婚,琳琳也同意,我也就——其實我也覺得有點倉促,但琳琳都同意,我要是反對,不是讓她很沒面子?”

沈固笑了笑:“其實別人怎麽看都沒關系,只要你自己覺得合适就行了。張琳那姑娘我看不錯,你們過得好,閃婚也沒什麽。”

池莉莉笑嘻嘻地說:“沈哥你不知道,盧緯剛才都把他老婆誇半天了,怎麽怎麽好,家裏住的房子怎麽怎麽大,我們都嫉妒死了!”

盧緯紅着臉搖手:“莉莉——”

龐峰雲也笑着說:“這有什麽不能說的,老婆又有錢又漂亮又賢惠,怎麽不能說?沈哥,盧緯可寶貝他老婆了,剛才還問我們有什麽辦法驅蟲,別讓蟲子咬他老婆的衣服呢。”

沈固笑起來:“驅蟲子還不是用樟腦丸,這個也要問?”

盧緯嘿嘿地笑:“沈哥你別聽他們說。不過,我們那房子裏就是有蟲子,衣櫃裏明明放着樟腦丸,還是有蟲子。也不咬別的,就是咬琳琳帶過來的一匹布。”

池莉莉調侃他:“什麽布啊?現在誰家姑娘出嫁還帶着布?別又是什麽名牌晚裝吧?”

盧緯做勢要去抓她:“真是布。啊也不對,不是普通布,琳琳說叫什麽錦,好像是——梁州錦,對,就是梁州錦。倒真是很漂亮的布,琳琳說是她老家的習俗,壓箱底的。”

沈固疑惑:“張琳老家不是濱海?”沒聽說張琛老家在外地啊。

盧緯搖頭:“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梁州的?要不然怎麽用什麽梁州錦呢。也不知道是什麽蟲子,簡直是天天咬。我說把這塊布拿出來晾晾吧,琳琳就是不讓,說什麽壓箱底的東西不能拿出來,寧可讓蟲子咬……”

池莉莉很有經驗地擺手:“那肯定不是什麽心愛的東西,要不然女人最寶貝的就是衣服,肯定不能讓蟲子就那麽咬。哎,你就不用操這個心了。想不到我們盧緯還是模範丈夫哩。”

幾人哈哈大笑。盧緯拿出請柬:“我覺得總得補辦一下,不說別的,也得請請你們。你們看什麽時候有時間?沈哥,我跟琳琳說要不是你,我肯定不會認識她,你是大媒,我們得好好謝謝你。”

沈固接過請柬笑了笑:“那麽客氣幹什麽。這樣,你們定時間,到時候我調一下休班就是了。你們說話,我先回去換件衣服。”

盧緯送他出來,在門口看看沒人,小聲說:“沈哥,有件事問你一下。”

沈固看他一眼:“什麽事這麽神秘?”

盧緯小聲問:“沈哥,你知道琳琳家裏有什麽遺傳病麽?琳琳她——夢游。”

沈固皺眉:“夢游?”他倒沒聽說張琛有這麽個毛病。

盧緯緊皺着眉點頭:“琳琳自己可能還不知道呢。雖然人家都說夢游的人會保護自己,但我還是怕她萬一夢游到外頭去出點事怎麽辦?”

“你怎麽知道她夢游?看見過?”

盧緯搖頭:“不是。琳琳有個習慣,總是喜歡睡覺前接一盆水放在廚房,說自來水也要澄清一下,第二天早上好做飯用。有兩次我因為一早就要跟着去接新娘,4點多鐘就起來了。結果我到廚房一看,那盆水被人倒了,盆裏還扔着個金镯子。那除了琳琳還有誰?第一次我也沒聲張,把那镯子放到她枕頭邊上就走了。到第二次我忍不住問琳琳,可是她硬說根本就沒起來過。那镯子很特別,好像是一條小蛇,頭咬着尾巴,做得很精致,不像市面上賣的那種千篇一律的首飾。可是那镯子我從沒見她戴過。有一回趁她不在家我還翻箱倒櫃地找過,也沒找到,不知道她半夜是從哪裏拿出來的。”

沈固想了想:“我倒沒聽說過張琛家裏有這個病。夢游倒也不一定是遺傳,過份疲勞或緊張都有可能,我看你還是帶她去看看的好。就像你說的了,不一定是什麽大事,可就怕萬一出事。”

盧緯連連點頭:“是啊,我也是這麽想。可是我又不想讓琳琳知道,要是帶她去醫院什麽的,醫生一問她不就知道了麽?萬一她覺得我是嫌她什麽的——”

沈固笑了笑:“你可以算模範丈夫了。這樣,我倒認識一個私人醫生,等我問問他,如果他肯給介紹個心理醫生就比較好辦,你可以預先給醫生講明白不要直接問,這種事醫生一般都會配合的吧?”

盧緯感激地點頭:“謝謝沈哥了。那我跟琳琳商量一下,定了日子再來給沈哥送請柬。”

沈固回到503,那兄弟倆正頭靠頭地趴在桌子上研究圖紙,鐘樂岑已經洗了澡,頭發還濕漉漉的。桌子邊上放着那個裝骸骨的盒子。沈固只聽鐘樂洋啧啧贊嘆:“好一個四靈聚財陣,還兼養陰,設這陣的人是個高手!不過,走的可不是一般路子,透着股邪勁!”

鐘樂岑把盒子往他手邊推了推:“養小鬼,當然不是正路。樂洋,這孩子不肯上路,你幫他一把。”

鐘樂洋打開盒子看了看,嘆了口氣,掏出一張符紙随手折了只紙鶴,手指一彈,紙鶴的翅膀居然微微撲扇起來:“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仙鶴引路,早去西方,斷絕諸念,兩不相妨。”紙鶴突然化成一道白煙,繞着那盒子盤旋起來。也就是幾秒鐘的時間,沈固又聽見了孩子的啼哭聲。鐘樂洋眉頭一皺,手指再一彈,煙霧散開,把整張桌子都籠罩在淡淡的白煙中。漸漸的,煙霧凝成一個七八個月大的嬰兒,躺在桌上哇哇大哭。鐘樂岑忙着戴上眼鏡:“這孩子究竟是為什麽——”他話還沒說完,孩子翻了個身,三人人都愣住了——孩子後腦勺上有個一元硬幣大小的窟窿,窟窿裏黑洞洞的。嬰兒的腦袋上長着細軟的頭發,頭發稀疏,能看見柔嫩粉白的頭皮,于是那個黑洞就愈發的令人驚心動魄。

鐘樂洋長出了一口氣,煙霧散去,孩子也消失了:“怪不得不願意去投胎,屍骨不全。”

鐘樂岑小心地把盒子裏的小頭顱拿出來,果然,後腦處缺了一塊圓形的枕骨。

沈固忍不住問:“為什麽要把孩子的頭骨拿去一塊?”

鐘樂岑輕聲說:“這是養屍。”

沈固眉頭皺得更緊:“養屍?”

鐘樂岑輕輕把那小頭顱放回盒子裏:“用四靈陣聚陰在這孩子身上,然後把孩子的頭骨拿走一塊,聚來的陰氣就會集中在這塊頭骨上。用這塊陰骨,就可以養屍。”

“到底是養什麽屍?”

“就是壽命已盡的人,用這塊陰骨聚來的陰氣養着,雖然死了,也還能像生人一樣。這種方法與化僵不同,算是——活死人吧?”

沈固半天沒有說話。鐘樂洋呸了一聲:“這是缺德的玩藝,一旦養陰陣破了,立刻就死!而且逆天而行,魂魄也不得轉世,終生要在冥間受苦。現在你們破了這陣,這人就算自作自受了。不過這塊骨頭如果找不回來,這孩子也沒法再入輪回。”

“這到哪裏去找?”

“要是實在找不到,用孩子父母的一分精魄來補也可以。”

“金玉大廈是八年前奠基的,這事得拜托小黑子,讓他查查那時候有哪家丢了這麽大的孩子。”

鐘樂岑疲倦地揉着眼睛:“還有睚眦和九頭鳥……”

沈固把他的眼鏡接過來:“你先別管什麽睚眦了,先去好好睡一覺。”

鐘樂岑勉強睜着眼睛:“我還有事。”

“有什麽事?”

“診所……”

“診所有小來,不然就休業一天。”

“可是今天得去寂蓮做法事。我每三個月過去一次的。”

“不急在這時候,洗澡睡覺去!”沈固一直把鐘樂岑拉到卧室門口,“進去!”

鐘樂岑回頭看弟弟:“樂洋,你——”

鐘樂洋饒有興趣地看着他們,擺擺手:“哥你不用管我。我是畢業實習期間,沒人管。”

鐘樂岑實在是太疲倦了,心事一放下,眼皮就沉得受不了,無力地點了點頭,爬進卧室睡覺了。沈固給他把門關上,回頭就見鐘樂洋盯着他,臉上的笑容也沒了,吊兒郎當勁也收了起來:“我說,我們談談吧?”

沈固把髒兮兮的襯衣脫下來扔到沙發上,走進衛生間擦了把臉:“談什麽?”

鐘樂洋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會,單刀直入:“你和我哥同居了?”

沈固回頭看他一眼:“合着你哥就不能跟人住在一個屋裏是吧?只要是個人一塊住就是同居?”

鐘樂洋一挑眉:“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哥沒關系?”

沈固遲疑了一下。說有關系吧,他和鐘樂岑确實不是所有人想的那種關系,可說沒關系吧?好像也不是那麽回事。

鐘樂洋狡猾地笑了:“那就是還沒得手?”

沈固被他噎了一下,眉猛地一挑:“說什麽!”

鐘樂洋往後退了一步:“好家夥,煞氣不小!也就我哥,普通人還真不敢跟你過呢。”他收起笑容,“我說,你對我哥究竟有沒有意思?”

沈固冷冷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說,除了打你哥主意的人,你哥就不能再有朋友對他好點?”

鐘樂洋挑起一邊眉毛:“你跟我哥是純朋友?”

沈固沉默一下,轉回去洗臉。鐘樂洋在他背後慢悠悠地說:“你要是對我哥真沒半點意思,剛才的話當我放屁就行;要是對我哥有意思就說,我哥自己會選擇拒絕還是接受;就是不能這麽不明不白地吊着!想跟我哥好沒關系,但是要負責任,至少拿出個明确态度來。要是想玩玩就算——我哥雖然好脾氣,可也不等于就能讓人欺負。”

沈固冷笑一聲:“你哥在蘇完那兒受氣的時候怎麽沒見你?”

鐘樂洋也沉默了一下:“蘇完不一樣。他跟我哥換過命,只能活三十年,我哥總覺得欠他的,這沒辦法。不過你——”他眯起眼睛,目光銳利地打量着沈固,“甭拿你那煞氣對着我。我倒還奇怪呢,明明生辰八字平和,人怎麽會這麽大煞氣?倒像是鬼門關裏生生叫回來的!就你這煞氣勁兒,別人也不敢跟你近乎,也就是我哥了。你自己想想,要是自己都拿不定主意——我會勸我哥搬出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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