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家家一本難念的經

沈固開煤氣、點火、架鍋、倒油,在鐘樂洋的盯視下煎了雞蛋和饅頭,一邊往自己嘴裏填一邊把多餘的整齊碼到盤子裏,又從冰箱裏翻出火腿切片,最後拿出方便面來:“過兩個小時叫你哥起來吃飯。方便面你們自己煮煮。雞蛋和饅頭放在保溫鍋裏,要是涼了就進微波爐轉一轉。告訴你哥我出去了,晚上我捎菜回來。”

鐘樂洋眼看自己剛才的話好像對牛彈琴,不禁有點沉不住氣:“你什麽意思?”

沈固換上警服:“我去上班,你在家好好呆着,別亂跑叫你哥操心。”鐘樂洋的個子跟鐘樂岑差不多,都比他矮大半個頭,所以他可以稍微低下頭看着鐘樂洋,果然那小子有點炸毛了:“我剛才跟你說話呢!你這什麽反應?”

沈固一邊往門外走一邊慢悠悠地說:“你不是讓我想想麽?就是想想的反應。”

鐘樂洋氣得跳腳:“我非叫我哥搬出去住不可!”

沈固關上防盜門,隔着門上的鐵欄說:“小聲點,別把你哥吵醒了。”

鐘樂洋真想打他一拳,但想想他的身手,勉強忍住了。沈固愉快地下樓,一路吹着口哨。小屁孩,毛還沒長全呢就教訓他?對付這種自以為已經長大的小孩子就只有一個辦法——把他當小孩。不過——口哨聲慢慢停了下來,沈固微微眯起了眼睛——鐘樂洋有句話說在了點子上——“你和我哥是純朋友?”

是純朋友嗎?開始的時候肯定是的。因為牌九的緣故,沈固并不反感同性戀者,何況鐘樂岑那個人,任何人都會覺得他是個好人,雖然有一點愛錢有一點狡猾有一點太過心軟,可是優點真是數也數不清。所以他在冷雨中淋得透濕蜷在他家門口的時候,幾乎是毫不猶豫地他就收留了他,甚至後來看見他租的地方被燒成那樣,直接就把人又帶回了自己家。沈固敢對天發誓,那時候他真沒胡思亂想。可是,究竟從什麽時候開始這事變了味的呢?好像,好像也是那個晚上吧?他切蔥花下面條,廚房裏充滿飯菜的香味,而旁邊有個人在等着飯出鍋……這感覺很奇妙。也許這就是所謂“家”的感覺?總之沈固對此很陌生。沈芝雲不是不給他做飯,但一般都是他放學回家之前就已經做好,讓他自己吃。有時候飯冷了,就自己熱一熱。沈芝雲不願意跟他一起吃飯,其實她就不怎麽願意看見他,因為沈固長得很像母親,看見他就會想起自己的女兒,就會傷心。所以這祖孫兩人一天頂多見一兩次,時間不超過十分鐘,對話不超過十句。上大學之後當然住校吃食堂,參軍之後當然住宿舍吃食堂,于是所謂廚房這種家庭必需品,沈固很少使用。退役之後倒是用得多了點,可是空蕩蕩的房子就他一個人和一只貓,無論油在鍋裏爆得多麽響,都爆不出家庭的氣氛。

所以說,自己其實很脆弱?沈固平生頭一次有點疑惑。就為了有個人可以一起在廚房裏轉悠,就——動心了?也不是吧?寂蓮酒吧裏的鐘樂岑,鎮定地指揮着所有的人,差點被虎伥附身的男人咬斷喉嚨,仍然面不改色。說他脾氣太軟,說他不像個男人,但那一刻,他冷靜、鎮定、自信……就像在金玉大廈裏抱着銅鶴沖向睚眦的那一瞬間,簡直耀眼得讓人難以呼吸。

手機在口袋裏震動起來,打斷了沈固的思想,拿起來看看號碼,沈固不由笑了笑:正好,他正想去找小黑子,這家夥倒給他打電話了。

“我說大哥——”小黑子忙得帽子都戴歪了,鼻梁上還有不知從哪裏抹來的一道墨水,“我這還想找你幫忙呢,還沒張嘴,你倒給我派了一堆任務!”

沈固安然地坐在他對面:“查人這事,你比我方便。金玉大廈落成那年,七八個月大的嬰兒失蹤,應該也不會很難查吧?”

小黑子咬牙切齒:“我就不該認識你!”

沈固笑笑:“還有那血跡化驗呢?”

小黑子從桌子裏摸出一份東西狠狠摔在他眼前:“還說呢!叫化驗科的人把我好罵!那是狗血!”

“狗血?”沈固有幾秒鐘的怔忡,随即想到了電梯外的那塊狗皮,“行了,我的事說完了,你有什麽事,說吧。只要我能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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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子沒想到他說得這麽鄭重其事,推了推帽子瞪着他:“真的?”

“真的。”沈固點了點頭。小黑子頓時眼睛一亮,嘿嘿笑着湊過來:“我說大哥,這可是你自己說的。”

沈固笑了笑:“是啊,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說吧。”

小黑子搓着手,一臉的猥瑣相:“其實吧,也不是我……是左隊長。他打電話回來,讓我問問你,上次他說讓你到這邊來,你考慮得怎麽樣?”

沈固怔了一下,沒有立刻回答。左健上次的提議,對他未嘗不是一種誘惑。他愛槍,在部隊裏被人叫做槍迷,能有重新摸槍的機會,他怎麽會不動心?何況八年的鐵血生涯,突然成了個家長裏短的社區警,這種落差,真的未免太大。

小黑子這會兒倒拿出了做刑警的敏銳勁兒,往前又湊了湊,嘿嘿笑:“我說,左隊長說你從前是神槍手,現在連槍都不摸了,不可惜麽?再說了,最近隊裏傷了好幾個,人手真是不夠。不然,你先來幫幫忙?”

沈固看他一眼:“這種也能幫忙?”符合規定麽?

小黑子嘻皮笑臉:“那什麽,非常時期麽……最近那個文物案子有眉目了,文物販子想把東西偷渡到日本去——”

沈固把手一擡:“等等,你違反規定了!”

小黑子很滿意地坐回去:“是啊,所以為了不讓我挨罵,你是不是考慮來幫一下忙?好歹都是警察,就說借調一下不為過吧?”

“是左健的主意吧?”

“嘿嘿……”

沈固有點無奈:“你們缺人就到這程度?”

小黑子正色:“說實話,缺遠程狙擊手。你知道那批展品要去日本展覽吧?文物販子就準備借這機會渾水摸魚。那些東西雖說是仿品也值錢,萬一真搞成貼身混戰,東西還真不好保護。何況你的材料,左隊長早就上報局裏了,否則我哪能借調得動?”

沈固心裏一動:“去日本?”

“對!這幫人看中國什麽都是好的,什麽都想要!他媽的,真要叫這批東西流出去,我看大家也不用要這臉了!”

沈固默然片刻,點了點頭:“好。”

小黑子頓時來了精神:“那現在就去領槍!今天晚上可能就要行動。”

沈固想起鐘樂岑:“我得打個電話回去說一聲。”

鐘樂岑被卧室門開啓的吱呀聲弄醒了,睜眼就看見鐘樂洋的頭伸進來:“哥,起來吃飯了。”

方便面煮一煮還是香噴噴的,特別在餓了的時候。鐘樂岑扒着飯問:“沈固呢?”

鐘樂洋眼珠子轉了轉:“他說有事,晚上不回來吃飯了。哥,天這麽好,咱們出去轉轉呗?你不是說有個什麽酒吧要做法事?怎麽回事?”

鐘樂岑笑笑:“我一個朋友開的酒吧,原來是片墳地,總是陰氣太重。我三個月過去看一次,這樣安全些。”

“那帶我去嘛。”

“……那個地方是……”

“我知道,不就是GAY吧嗎?哎我說哥,你就沒在那地方找個合意的?”

鐘樂岑臉微微紅了:“胡說八道!”

鐘樂洋奸笑:“那你臉紅什麽?”

鐘樂岑無奈地用筷子敲了他一下:“行了行了,一會跟我一塊去吧。既然沈固不回來,咱們在外面吃吧。”

寂蓮這時候一般人不很多,也很安靜,往往只有非非調酒碎冰的聲音和着低低的音樂。但是今天,鐘樂岑還沒進門呢,就聽見裏面傳來的鋼琴聲。門童六點從裏面跑出來,小聲說:“樂岑哥啊?老板今天心情不好呢。”

鐘樂岑有點詫異:“空華來了?”空華一般都是七點鐘之後才會過來。

六點憂郁地點點頭:“樂岑哥,這是——”

“我弟弟,樂洋。空華怎麽了?”

六點跟鐘樂洋打了個招呼,把鐘樂岑拉到一邊小聲說:“聽說老板以前那個男朋友從法國回來了……”

鐘樂岑了然地點頭。空華的事他們多少都知道一點。大學裏空華有一個男朋友,同班同學,好得如膠似漆,畢業之後又進了同一家醫院。可就是那麽山盟海誓,也敵不過現實——那人在家庭逼婚的壓力下去相了親,認識了一個頗有背景能送他出國進修的女朋友,于是雙雙去了法國。這其實很可笑,因為空華家裏比那個女人更顯赫,如果空華不是因為他跟家裏鬧翻的話,那個時候早就應該在美國了。結果空華後來還是去了美國進修,大概也就是三年的時間,回來自己開了家私人診所,又開了這家酒吧,雖然和家裏關系不再那麽僵,但也一直不是太好。鐘樂岑和六點他們都是後來才認識空華的,沒人知道他以前是什麽樣子,也沒人知道他在美國那三年是怎麽過的,只知道空華從去美國的時候開始信佛,而且給自己取了這個“空華”的名字。

寂蓮酒吧有一架鋼琴,但是不常用,因為地方太小,所以可憐的三角鋼琴大部分時間只有一半身子露在外面,上面還鋪了防水桌布,當成非非的新作品展示臺用。現在桌布已經掀掉了,琴蓋氣勢磅礴地掀開着,整個酒吧裏都回蕩着《愛情故事》那帶着悲傷的旋律,加上幽暗的燈光,讓人禁不住地壓抑。小溪也來了,正和非非愁眉苦臉地蹲在吧臺邊上商議對策,兩人看見鐘樂岑就連忙跑過來:“樂岑哥你可來了,老板他彈了三個小時了,翻來覆去就這一首曲子,這不是要人命嗎?”

鐘樂岑皺起眉。幽暗的燈光裏,空華穿着淺藍色襯衣白色西裝坐在銀色鋼琴旁邊,真是一幅養眼的畫面,可是和着這反複的旋律,就生生讓人背後發寒。非非還在念叨:“哪怕換首曲子換個調也好啊……一會客人就來了,老這麽着,誰敢久坐啊?”

鐘樂洋在一邊聽着,噗哧一聲笑了出來。非非怒瞪他,他卻滿不在乎地拍拍非非的肩:“有小提琴嗎?”

小提琴還真有,另外還有橫笛小號什麽的,都是客人放在這裏的,為的是來了興致好自己來一曲,不過不常用,都放在後面的雜物間裏。鐘樂洋用嫌棄的眼光打量一下非非拿來的小提琴,随手試了試弓,搖了搖頭:“這種東西你們也用,真是——”

非非沒好氣地說:“有就不錯了,請問少爺你要這東西幹什麽?”

鐘樂洋調一調弦,随口說了一句:“看着就知道了。”琴往肩上一架,和着空華的鋼琴聲合奏起來。空華微微怔了怔,往這邊斜瞥了一眼,手卻沒停。小提琴明亮的音色和鋼琴渾厚的聲音協調地纏繞在一起,充滿了整個酒吧。鐘樂洋一面拉琴,一面慢步朝空華走過去。他走得很慢,從門口到鋼琴邊上也就幾十步,可是他走到空華身邊的時候,兩人已經把《愛情故事》合奏了三遍。

非非有點奇怪地抓抓頭:“我怎麽覺得,這調子好像跟剛才不一樣了?”

鐘樂岑只是笑。當然不一樣了,在這三遍合奏裏,鐘樂洋把節奏加快了一倍。想必看過《大腕》的人都會記得那一段哀樂,當指揮把節奏加快三倍的時候,那效果簡直是讓人驚悚的。鐘樂洋雖然沒有把節奏加快那麽多,但已經足夠改變氣氛。而空華還沉浸在音樂之中,渾然不覺已經變了調子。

鐘樂洋拉完第四遍《愛情故事》,空華終于察覺到不對,但剛才那種哀傷的氣氛已經被沖淡了,他無奈地停下手來。鐘樂洋對着他笑:“別停啊,還能再快點呢。”

鐘樂岑笑着過來把弟弟拉回去:“空華,這是我弟弟,樂洋。”

空華臉上也露出點驚訝的表情:“這就是你那個天師弟弟?”

鐘樂岑早就習慣了這種表情,笑着點了點頭:“是啊。他比我厲害多了。樂洋,你把這裏好好看看,能不能徹底解決一下?”

鐘樂洋用內行的眼光打量酒吧:“布局還行,就是房間邊角裏陰氣重點,尤其是後面屋子。我得看看,才知道用什麽符合适。”

空華無奈地站起身來:“那就麻煩你了,跟我來吧。”

非非“欽佩”地看着鐘樂洋的背影:“樂岑哥,這真是你弟弟?”

鐘樂岑好笑。既然有弟弟出馬,他樂得清閑。非非很狗腿地捧來一杯飲料:“樂岑哥,嘗嘗這個——天堂雨。”

鐘樂岑把杯子舉起來看,淺綠色的液體裏浮着一粒粒的金色果肉,果然像是天空落下的雨滴:“果粒橙?”

“是我手工剝出來的!”非非很不滿意,“那種東西我會端上來給顧客喝?”

鐘樂岑仔細地看着:“含酒精的?”他知道自己沒酒量。

非非鼓着腮幫子:“你嘗嘗嘛!”

鐘樂岑笑笑,剛把杯子湊到嘴邊,門外走進一位客人,懷裏抱着一個手提袋。鐘樂岑的目光瞥過去,酒杯頓住了——那個人他認識,左健。

左健難以覺察地對鐘樂岑微微搖了搖頭,徑直走到吧臺邊上:“一杯啤酒。這是什麽?”

鐘樂岑沒有答話,非非沒有看出他們之間的示意,很盡職地回答:“這是我們的新品微量酒精飲料,天堂雨。”

“看着倒挺漂亮的,給我來一杯。”左健把手提袋放在吧臺上,袋口動了動,伸出一個腦袋,長着濕漉漉的小鼻子和圓圓的黑眼睛。小溪一眼看見,驚喜地叫起來:“小狗!”

“唔嚕——”狗從嗓子裏發出不悅的聲音。左健毫不客氣地在狗頭上敲了一下,狗老實了。

小溪對毛茸茸的東西有偏執一般的喜愛,無奈她有哮喘病,家裏堅決不讓養寵物。現在看見一只狗,眼睛都直了:“是博美犬嗎?哎呀真可愛!”

狗把頭縮回去,不願意人摸它。左健卻把袋子直接推給小溪:“小姐喜歡狗?”

鐘樂岑沒心思去聽小溪回答了些什麽。他已經看見有人在酒吧門口晃動,還有兩個人走了進來。他記得沈固說過左健可能是去執行任務了,那麽這些人……

“天堂雨”上來了,左健喝了一口,點點頭:“味道不錯,就是甜了點。”

非非立刻摸出個本子:“是嗎?可能是果肉糖分太大,要改進。”

狗被小溪摸得不耐煩,嗓子裏又嗚嗚嚕嚕起來,左健随手在它頭上又敲一下:“我得去對面藥店一下,人家可能不讓帶寵物進去,能在這裏寄存一下嗎?”

小溪玩得正高興,頭也不擡地回答:“可以呀。”

左健道了謝,抽出一張鈔票放在櫃臺上,起身時看了鐘樂岑一眼,走出了酒吧。他一走,那兩個人立刻走到吧臺邊上,粗暴地把狗和袋子一起拽過去,伸手就翻。非非叫起來:“你們幹什麽翻別人的東西?”

鐘樂岑輕輕拉了一下非非,伸手把開始龇牙的狗也抱過來。那兩人在袋子裏沒翻出什麽,又把鈔票也拿起來仔細對着燈光看,最後一無所獲地轉身走了。鐘樂岑抱着狗看着他們,手指伸進蓬松的狗毛,狗配合地把一條後腿擡起來,于是鐘樂岑在狗腿根部的窩裏摸到一個小小的紙卷。他的第一反應不是把它拿出來而是去摸手機,一摸卻摸了個空:“我的手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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