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金蠶蠱
“蘘荷葉?”沈固看看鐘樂岑手裏的東西,這是他們跑到幾站路以外的同仁堂大藥房才買到的,“買這個幹什麽?”
鐘樂岑緊捏着裝幹葉片的袋子:“我現在也拿不準,試試看。”
張琳已經被推進了單人病房,正昏睡着,盧緯趴在床邊上也快睡着了。鐘樂岑走到床邊,把手裏的蘘荷葉悄悄塞在了床單下面。張琳動了一下,喃喃叫了一聲:“哥——”
盧緯一下子醒了,趕緊湊過去:“琳琳,琳琳你醒了?”
但是張琳并沒有醒,仍然緊閉着眼睛在病床上翻騰,又叫了一聲:“張琛!”
盧緯轉身就想去找護士,鐘樂岑一手拉住了他:“沒事了。”
盧緯愣了一下,果然張琳安靜下來,稍微動了動,又睡沉了。鐘樂岑沉思地看了一下張琳,又看了一下盧緯,然後向沈固招招手,兩人悄悄退出了病房。
走廊裏靜悄悄的,已經是深夜了,一個人也沒有。沈固關上了病房的門才問:“怎麽回事?那個葉子是做什麽用的?”他看得很清楚,鐘樂岑拿出了床單下面的蘘荷葉後,張琳就安靜了下來。
鐘樂岑表情嚴肅:“你問問小盧,我們能不能去他家看看?”
“他家裏有什麽?”
“有蠱。”
“鼓?”
“蠱,是從古苗疆流傳下來的養蟲之法。在端午那天,收集百種毒蟲放在一個容器中,封上口,再用咒語去壓制,讓毒蟲相互吞食。一年之後打開,裏面只剩一只,這就是蠱。”
沈固猛然想起盧緯說過的張琳的金镯子:“盧緯曾經見過張琳的一只金镯子,是一條小蛇的形狀……”
鐘樂岑聽完了沈固的敘述,臉上表情越發凝重:“那不是小蛇,更不是什麽金镯子,那是金蠶蠱,是各種蠱當中最通靈的。盧緯發現它的時候,是蠱蟲在半夜出來飲水。養了這種蠱,如同有了一個聚寶盆,可以為主人家攝來各種財寶。但這種蠱蟲有一個可怕之處,就是它喜歡吃人,每年至少要殺一個去祭祀它,如果沒有人祭,那它就要吃主人了。所以古代養這種蠱的人家往往開設旅店,每年至少殺一個不知情的外鄉人來祭祀蠱蟲。但即使這樣,還是有被蠱蟲吃盡滿門的慘劇發生。盧緯所說的那種錦産自梁州,金蠶蠱原産地就在梁州,所以飼養它每日要吃一寸梁州錦,就像蠶吃桑葉一樣。”
“這麽說,張琛是養了金蠶蠱,說不定他叔叔一家就是被金蠶蠱吃掉的。張琳手裏也有金蠶蠱,他到底養了多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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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樂岑搖搖頭:“不,這種蠱蟲養一條已經很難,而且也已經足夠。張琛一定是只養了一條,也就是張琳家裏的這一條,蠱蟲是嫁過來的。”
“嫁過來的?”
“金蠶蠱養到最後,飼主覺得害怕了,或者實在沒有人拿來祭祀了,就有一種嫁蠱法。所用的財寶必須要是蠱蟲攝來的一倍,然後把蠱蟲和財寶一起扔在路邊上,如果有人拾回去,蠱蟲就跟着新主人走了,這就叫嫁蠱。如果財寶不足蠱蟲攝來的一倍,那麽蠱蟲不肯走;如果沒有人拾,那麽蠱蟲無處可去,仍然要回去找舊主人。現在張琳帶着足夠的財産嫁給盧緯,就把金蠶蠱也嫁了過來。所以現在這蠱跟張琛已經沒關系,要由盧緯來飼養他了。”
沈固倒抽了一口涼氣,所有的事情突然都連成了一條線:“盧姨不是胃穿孔,而是蠱蟲在腹內食人,但為什麽盧姨沒有死?”
鐘樂岑看着他:“是被你打斷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但蠱蟲顯然是害怕你。你記得嗎?當時你扶盧姨起來,她吐了口血,就沒有開始那麽痛苦了。在盧緯家裏也是,你碰到張琳之後,她也吐了血。”
沈固補充:“血裏有發亮的東西,只是兩次我都沒看清楚。”
鐘樂岑肯定地說:“那就是蠱蟲了。張琳讓盧緯把盧姨接來,就是準備用她來祭蠱蟲。但是被你打斷了,她——大約也是不忍心,所以才不讓盧緯把盧姨接回家去。但是蠱蟲一年必須要吃一個人,所以……”
“所以她就用肚子裏的孩子做人祭。”沈固想到醫生說的話,一陣反胃。
鐘樂岑白着臉輕輕點了點頭:“當時你碰到她,她反應那麽激烈,一定是你又打斷了蠱蟲的進食,這個孩子也就白犧牲了。如果她再找不到人給蠱蟲吃,下一個死的,不是她,就是盧緯。”
沈固剛想再說什麽,病房裏突然傳來一陣争吵聲,兩人連忙推門進去,只見張琳已經醒了,披頭散發地坐在床上對着盧緯嘶喊:“離婚,我們馬上去離婚!”
盧緯完全愕然了,加上當着沈固和鐘樂岑的面,他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鐘樂岑忽然插了一句:“離婚的話,財産怎麽分?”
張琳愣了一下,馬上說:“錢是我帶來的,當然歸我!”
盧緯臉唰地白了,接着漲得通紅:“你放心,我不算計你那嫁妝,離就離!”
張琳捂着臉又哭起來,鐘樂岑拉住盧緯,冷靜地說:“別急,張小姐是關心你才這麽做的。”
盧緯再次愕然。他很想說鐘樂岑在胡說八道,但礙着沈固在,不好意思說。鐘樂岑看出了他的意思,緩緩地說:“如果張小姐不和你離婚,或者把財産給了你,你就會死。而張小姐帶着財産走,死的人就是她。”
盧緯張開了嘴合不攏來。張琳驚訝地瞪着鐘樂岑:“你,你到底是什麽人?”
鐘樂岑托托眼鏡:“我是什麽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張小姐養的是金蠶蠱吧?”
張琳猛地打了個哆嗦,臉白得說不出話來。盧緯完全不明所以,茫然說:“什麽?”
沈固清了清嗓子:“這件事,還是張琳你自己跟盧緯說吧。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有什麽說出來大家想辦法。不過,我看在醫院不合适,回家吧。”
“所以說,我姨那時候不是胃穿孔,是那個蟲子在她肚子裏?”盧緯說話的聲都是發顫的,極力抑制着反胃的感覺。
張琳木然點頭。鐘樂岑輕聲說:“所以她不讓你把盧姨接回家,也是為了盧姨好。”
盧緯緊握着拳:“可是那蟲子也是她放進我姨肚子裏的!”
張琳低下了頭,長發披散下來擋住了臉,半天才聽她沙啞着聲音說:“是啊,是我放進去的。所以你跟我離婚吧,離了婚,你一分錢都沒拿,蠱蟲就不會找你。”
盧緯呆了一會,猛地抓住鐘樂岑的手:“鐘哥,你能看得出來,那能不能把那個什麽蠱弄死?”
張琳慘笑:“沒用的。我叔叔一家都死光之後,我哥怕了,想把這個蠱弄走,可是無論用什麽法子都不行。我哥從古書上看到,說刺猬能吃金蠶蠱,可是找來了刺猬,還是沒用。”
沈固詫異:“刺猬?”
鐘樂岑點點頭:“刺猬确實能食金蠶蠱,可是張小姐你養的這只蠱一定喂食過你和你哥哥的血吧?”
張琳呆看着他:“你怎麽知道?我哥說,這樣一來,金蠶蠱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傷害我們。”
鐘樂岑點了點頭:“這就對了。用鮮血飼養過後金蠶蠱會認得主人的氣味,不到無人可食,它是不會傷害主人的。但用鮮血飼喂之後,金蠶蠱就可以時時潛伏在主人體內。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蠶蠱,它也不可能鑽進人身體裏去捕捉。”
張琳把身體蜷成一團,瑟瑟發抖:“我知道它在我身體裏,除了出去飲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體裏,一直都在……”
盧緯一把抓住鐘樂岑:“鐘哥,真沒有辦法了?”
鐘樂岑沉思一下:“張小姐,在你們給金蠶蠱飼血之前,你哥哥總有裝蠱的容器吧?”
張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個,灰撲撲的一個壇子,上面還刻着些古裏古怪的花紋。”
“對,那就是蠱壇了,現在放在哪裏?”
張琳搖頭:“不知道,很長時間沒看見過了。”
鐘樂岑皺眉:“你好好想一下。那個壇子就是當初養金蠶蠱的容器,只有用那個才能困住金蠶蠱。”
張琳一邊哭一邊拼命回想,半天,終于顫聲說:“哥以前剛開服裝店的時候,我們還住在滄口,哥在那地方租過一個工廠的倉庫放衣服,還有一些雜物都堆在那邊,後來搬了家,就再沒去過。去年那工廠搬遷了,不知道地賣了沒有……除了那個地方,我再想不出來了。”
鐘樂岑嘆口氣:“你哥哥把蠱嫁過來,就不管你的死活麽?”
張琳捂住了臉:“哥說等我結了婚,馬上就離婚,把錢全留給盧緯,金蠶蠱就會留在他那兒,然後我出國去找他們就行了……”
盧緯臉白得像紙,鐘樂岑又嘆口氣,看看沈固:“我們去那個倉庫找找吧。金蠶蠱,離最後進食的期限還有多久?”
“……兩天……”
工廠的确已經搬遷了,但倉庫還沒拆。鐘樂岑遞了一條煙,看倉庫的老頭就讓他們進去了。
倉庫已經搬空,剩下的是一堆堆的雜物和垃圾。其中一個小隔間裏有些破衣服,沈固估計這就是當時張琛租的地方。兩人在破爛堆裏翻了半天,鐘樂岑一腳踢在一個硬東西上,沈固用手一扯,一堆破衣服被扯下來,騰起的灰嗆得鐘樂岑直咳嗽,不過垃圾堆裏也露出一個落滿灰塵和布絮的壇子口。
“在這兒!”鐘樂岑簡直大喜,蹲下身去把旁邊的垃圾好一頓扒,露出了壇身。
壇子不大,就是個陶土罐子,還不怎麽規整,一看就是手工捏制的。壇身上刻滿了奇怪的花紋,乍一看去,活像一團團糾纏在一起的蟲子,看得久了,就覺得這些蟲子似乎還在蠕動。
“這就是蠱壇?”就算不知道的,看見這些花紋也會覺得有鬼。
“對。”鐘樂岑用手抹去壇身的灰塵,“這上面刻的就是養蠱的咒語。可惜我還看不懂。這個壇子回去要好好弄幹淨,否則蠱蟲是不肯進來的。”
沈固俯身拎住壇口,把壇子從垃圾堆裏提出來:“總算找到了,回去刷——”後面的話他沒有說完,因為壇子底下有一個大洞,足夠一只耗子鑽進鑽出……
“不能把洞堵起來嗎?”盧緯看着鐘樂岑的臉色已經知道事情不好,但還是抱着最後一絲希望問了一句。
鐘樂岑把壇子翻過來,壇子底上也刻滿了花紋:“洞可以堵,但缺少的符咒補不上,光憑一個陶土壇子是困不住蠱蟲的。”
張琳絕望地閉上眼,已經流不出淚了:“算了,盧緯我們離婚吧。”
盧緯給她掖了掖被角:“你睡一會吧,熬了一夜了。”
張琳呆呆地看了他一會,又哭起來:“盧緯我們離婚吧,這東西我們是鬥不過的,沒希望了……”
盧緯沉默地走出房間,問鐘樂岑:“鐘哥,真的沒辦法了?你說過那個蠱在喝水或進食的時候就會離開小琳的身體,難道不能趁這個機會滅掉它?”
鐘樂岑搖頭:“沒有那麽簡單。金蠶蠱刀砍不入火燒不死,而且快如閃電,不用蠱壇根本困不住它。而且我并不懂蠱術,即便蠱壇是完整的,我也只能将蠱蟲困在其中,還不知該怎麽殺死,更不用說現在蠱壇不能用——我想不出什麽辦法……”
盧緯閉了閉眼睛,輕聲說:“那,鐘哥你們走吧,謝謝了。”
鐘樂岑看着他:“如果你現在離開,蠱蟲不會找你。”
盧緯苦笑一下:“鐘哥,當初我跟琳琳結婚,再怎麽說,也有一半是因為錢……自己愛錢招來的禍,現在想跑?沒那麽容易吧。再說——老婆是我自己找的,結果也只能自己擔,而且琳琳她對我,也确實很不錯,這個時候,我不能把她扔了……”
鐘樂岑深深吸口氣:“還有一天的時間,讓我,再想想……”
走出張琳家,一天已經快過完了。鐘樂岑疲憊地用手指按着太陽穴。沈固沉思地說:“用金鐵之英也殺不死金蠶蠱?”
鐘樂岑苦笑:“也許能。你一靠近,金蠶蠱就退走,至少說明它對金鐵之英十分忌憚。可是問題在于,你怎麽能砍到它。”
沈固想起在張琛家陽臺玻璃上看到的那一抹閃光,自己也搖了搖頭——即使他用槍,也不敢保證能一擊必中。鐘樂岑嘆氣:“要把金蠶蠱引出來我還是有辦法的,但機會只有一次,一擊不中,金蠶蠱可能會暴怒噬主。等它進了張琳的身體,那就誰也沒有辦法了。蠱術是苗疆不傳之秘,別說鐘家,就是五大家族裏,也沒什麽人懂這個。”
沈固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但盧緯就曾經接觸過金蠶蠱,還把它當成了金镯子從盆裏拿起來放到張琳枕頭邊上去,這又是怎麽回事?”
鐘樂岑眼睛一亮:“對!蠱蟲是拒絕被主人以外的人觸摸的,盧緯當時能把它當成金镯子拿起來——說明蠱蟲當時處于一種麻痹或昏睡的狀态。但是什麽東西能導致蠱蟲麻痹或昏睡呢?”
“你說過那是蠱蟲在飲水。”
“但是沒聽說過蠱蟲飲水就會麻痹或昏睡……”
沈固腦子裏靈光一閃,思路頓時開闊:“你說蠱術是從古苗疆傳出來的,蠱蟲在那裏喝的是什麽水?山泉、溪水或者井水,在城市裏它喝的又是什麽水?”
兩人對看一眼,異口同聲:“自來水!”
鐘樂岑眼睛發亮:“自來水裏有什麽?漂白粉?氯氣?難道是氯氣導致了蠱蟲的麻痹?”
“很有可能,氯氣本身就是一種有毒氣體,自來水裏殘留的那點氯氣,對我們沒什麽影響,但蠱蟲可能比我們更敏感。”
鐘樂岑握緊了拳:“可以試一試,除此之外也沒別的辦法了。但是氯氣到哪裏去弄?”
沈固思索着說:“這個簡單,可以讓小黑子去弄點液氯。不過蠱蟲既然怕這個東西,不是該躲得遠遠的嗎?”
鐘樂岑狡猾地一笑:“這個嘛,就要用到障眼法了。蠱蟲畢竟不是人,而且我別的法術不怎麽樣,障眼法還是會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