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一個男人(8)
第二天早晨陳時給了我一個信封。
打開裏面是兩萬塊錢。
我發愣許久,然後問他:“你打算讓我什麽時候走?”
“這幾天吧。”他拿出了貼身的小黑筆記本,翻了翻,“後天我得去新加坡參加一個研讨會,到時候我安排人幫你搬。”
“……”我把兩萬塊錢裝回信封,使勁攥着,僵硬的笑,“不用了,反正也沒什麽行李。”
“這段日子辛苦你了。”他說,仿佛領導慰問。
他想讓陳旭結婚。陳旭訂婚了。
他想讓陳旭工作。陳旭進部隊了。
他想讓陳旭放棄對我的執着。這不我直接就爬上了他的床嗎?
匆匆來,又匆匆走。
前後不到三十天,除了那套房子,還賺了兩萬塊錢。我應該高興的手舞足蹈,滿心歡喜的感謝老陳對我的種種體恤。
可是我笑不出來,我差點哭出來。
陳時從他兒子把我拉到他面前嚷嚷着要結婚開始,就算計着這麽一天。棒打鴛鴦這種蠢事,他不樂意幹,但是以退為進,步步循循善誘,仿佛要把人碰到雲端,接着一個耳光,抽到你眼冒金星,掉到地上,摔得鼻青臉腫。
我是該感嘆陳時的計謀高超。
還是該難受自己在這出鬧劇裏面扮演的角色。
第三天我走的時候,拖着那個行李箱,在軍區裏走了近一個小時,才走出去。路上才想明白陳時每次看我的那種眼神的含義。
那不是看一個活人的眼神。
那是你看着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喜歡的古董,一塊兒美味的蛋糕才有的眼神。我在他的這個計劃裏,從頭到尾就只是個工具,或者說媒介?換做其他人,只要能幫他達到這個目的,都行。
想清楚了這一點,我的心情更加糟糕。
我回到了之前在團結湖租的那套房子——謝天謝地這房子我當時沒退租。
沒敢去找阿海。
也沒去雍福會。
我怕遇見唐坤,更怕遇見陳旭。
那天晚上陳旭那種要把我淩遲處死的眼神,現在我都記得,一想起就覺得不寒而栗。
接着過了一段醉生夢死的時光。每天窩在家裏玩誅仙,裝大款在游戲裏泡MM。不知道是不是我氣場問題,泡上手的一律都是人妖。這讓我沮喪了好一陣子。
宅了大概兩個多星期,有天下午家裏實在沒口糧,連手機都欠費停機,寬帶還斷線。餓到五點多,我覺得這麽下去不是個辦法,于是穿了衣服拿了點兒錢決定下去吃飯,順便給手機充值,再把網費交了。
在外面的小館子點了個炒餅,剛吃了兩口,就瞧見一輛消防車“嗡嗡嗡”的往小區裏沖。旁邊頓時騷動起來。
有人問怎麽了。
出去看熱鬧的回來說小區裏有層樓瓦斯爆炸,燒了兩三層。
這種驚天動地不亞于九幺幺再現的活生生的事件,我怎麽可能錯過。胡亂吃了兩口,拎着沒喝完的啤酒,穿着拖鞋就屁颠屁颠的往小區裏跑。
接着就傻眼了。
天燃氣爆炸那家就在我樓下。
這老爺子神經衰弱外加脾氣古怪。我在上面一走動,他就上來罵人。而且最愛偷天燃氣用——他媽的現在誰家窮成這樣天燃氣也要偷着用。
這會兒活該,偷着偷着炸了。
問題時,他的天花板是我家地板。
火差不多滅了。我那個小一居的窗子,是個漆黑的打動,周邊都是白色的泡沫。
我的電腦、衣服、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銀行卡、存折、現金……全被燒了個精光。
于是我真的哭了。
人說點兒背不能怨社會。
不能報複社會只能報複朋友。我在北京就阿海一個朋友。所以我最後只能揣着兜兒裏僅剩的二十塊錢,打的去了三裏屯。離三裏屯還有兩裏地的時候,我身上沒錢了,只能下車走過去。
還沒拐彎呢,就聽見阿海尖細尖細的嗓子在喊:“我操你媽的!老子今天跟你們拼命!他媽的……”
轉過去一看,一群混混在往阿海酒吧的窗子上扔石頭。
阿海被打的鼻青臉腫,眼睛上的淤青也不知道是描的眼線糊了還是被揍的。貓抓一樣想要攔着十幾個混混鬧事。
只是他怎麽攔得住。
酒吧被人砸的七零八落。
混混們走之前又揍了阿海一頓,罵他是人妖太監。
阿海跪在大馬路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小厲,我不活了,我不活了!”他抱着我大腿,撕心裂肺的喊,程度不亞于六月的窦娥,“我他媽招誰惹誰了?我的店!我的店啊!”
“……”我也有一種想罵他是人妖是太監的沖動。
過了大概半個小時警察才來,只來了一個人。
人家整眼看都不看阿海,反複盤問的口氣,讓我以為阿海開了個鴨店。最荒謬的是,這事兒鬧的太大,導致交通擁堵,擾亂社會治安,阿海被罰了一千五百塊錢。
那警察哥們兒走之前,一臉同情的說:“剛接到報案我們就要出來,被隊長死按着不許動。磨蹭了半個多小時才上路。哥們兒,我說你們是惹着什麽大人物了?”
阿海眼角帶淚,猶如雨後梨花,呆呆地說:“大、大人物?”
直到警察消失,他才轉頭抓住我的脖子,惡狠狠地掐着怒道:“厲小川,你他媽的又給誰賣屁股了沒告訴我!快點兒給老子交代!”
我驚訝的問他怎麽會直覺的認為是我的責任。
他一抹臉憤然道:“媽的只有你狗改不了吃屎,擦屁股擦不幹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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