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殷淩瀾靠在座椅上第N次看表,已經過了一個小時了,等的那個人還沒有蹤影,火紅色的跑車在路邊停着很實現顯眼,這也是他不得不坐回車裏等人的原因,無他,他的臉和他的豪車一樣顯眼。從他13歲以後就是這樣,總有各種各樣的人,不論男女,因為他這張臉或者他的身份地位不斷的靠近他,就算是明知不可能還是義無反顧。

殷淩瀾有時候總是想,如果夏思齊也有那些人一點半點的“義無反顧”的精神就好了,偏偏不是,也就一個夏思齊,等了一個小時還沒有影子,那些個試管、分子真的比自己還有吸引力嗎?

夏思齊似乎總是這樣,做一件事就會用盡全心,喜歡一個人是這樣,喜歡化學也是這樣。夏家人幾乎生來都是做科研的料子,夏思齊是個異數,不是說他做不來科研,而是完全違背了京中老一輩們秉持的“三歲看到老”的原則。夏思齊小時候頑劣嚣張,明明打架技術很差還總是護短,那張漂亮的小臉上時不時的總會有些小傷,殷淩瀾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就是他嚣張的坐在另一個男孩子身上,臉上有土 ,衣服亂糟糟的,眼睛卻格外漂亮,顯然是經過一場厮殺,而且小小的夏思齊居然贏了,之後各個大院都傳,殷淩瀾成了夏思齊的小跟班,那個時候自己并沒有生氣,想的只是那個嚣張的家夥以後最好不要再受傷才好,再後來,霍亞坤從南邊回來,三個人也記不清是怎樣就成了三人組,甚至是惡魔團,把各個大院的人治理的服服帖帖的。小時候的夏思齊就是這樣,和夏家那些按部就班的兢兢業業讀書的小孩完全不一樣,只有他敢明目張膽的去拉夏老爺子的寶貝胡須,讀書的時候除了有個好成績之外,其他的簡直愁煞一衆老師,他也不會故意去欺負別的同學,只是經常惡作劇,頑劣不堪。現在回想起來,殷淩瀾都想發笑,那個頑劣的夏思齊,小時候頑劣得特立獨行,長大了之後是天才得特立獨行,一直被長輩們當做反面教材的夏思齊恰恰是夏家這一輩中最優秀的一個人,不論是科研能力還是其他。所以後來自己和他在一起的事情被長輩知道了之後,他們都沉默了,兩家年輕一輩最優秀的人,他們不能也舍不得毀掉。

而愛上夏思齊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殷淩瀾有時候會懷疑自己在第一眼就到夏思齊的時候就喜歡上他了,所以才會在知曉情/事之後情不自禁的吻了他,當時年少,所以才會那麽沖動就把心跡表露無遺,換做現在,就算愛得很深,也不會就那麽張揚的去吻他,少不得要曲曲折折的算計好各方面的事情,難怪乎少年情懷總是詩,那樣的肆意,仿佛未來已經盡握在手中。

……

一個半小時,等的人才晃悠悠的從樓裏走出來,什麽話也不說就直接拉開車門坐了進來,殷淩瀾如果有怨氣或者怒火,也早在這些年間消磨了,所以,他什麽也沒說,把人摟在懷中,揉了揉他的頭發,在額頭上印上一吻,給他系上安全帶,發動車子朝着別墅駛去。

他們很少回老宅住,平常他們都住在這個半山別院裏邊,到的時候夏思齊已經睡着了,殷淩瀾只好認命的把人抱回屋子裏,傭人們很有經驗的算好了兩人到家的時間以保證飯菜是熱乎的,夏思齊大抵是聞到了香味,悠悠的醒了過來,若無其事的從殷淩瀾懷裏下來,拉着他的手直接就去了餐廳。

殷淩瀾大概已經習慣了他這種“生物鐘”,有些時候不禁自嘲,自己就是大少爺,那個家夥是少爺的少爺,當真是金貴的很,每天下午都要自己親自去抓人,不然他有本事住在實驗室。可是,誰讓自己偏偏就看上了那個家夥呢!

愛情,有的時候有跡可循卻無道理可講。你明明可以數出對方諸多不好的地方,但是要讓你不再喜歡那個人,卻是永遠不可能。

大家都說夏家夏思齊好命,得了殷淩瀾的青眼,別有用心的人甚至自作聰明的送了一些很像夏思齊的男孩子過來,他們大概不知道這世上只有一個嚣張頑劣如許的夏思齊能夠入了殷淩瀾的心,一副皮囊幾個神韻,怎麽都不是夏思齊!如果夏思齊不在了,那麽那個殷淩瀾也不在了!這也是殷淩瀾對長輩們說的話。

精于算計,難免被人算計,如果少了一個夏思齊的存在提醒着自己要慎之又慎,指不定早就出事了!因為要寵着那個頑劣的夏思齊,所以一定要好好的!

吃過晚餐後的夏思齊一般會找個舒服的地方躺着,時間差不多了自然會有殷淩瀾把他運回床上去,但是今晚不行,一吃過飯殷淩瀾就拉着人去電腦前,讓他選圖案,說好了要去H國結婚,戒指自然要好好準備。

夏思齊看着那些出自名師之手的設計圖,一張比一張好看,相信做出來的實物會更耀眼,但是,“我不要!”

殷淩瀾聽見他的話後,立刻黑着臉問道:“你是不要戒指還是不要結婚,說清楚!”

“我不要戒指,我有了!”夏思齊說完就拉起了殷淩瀾的左手,和自己的左手握在一起,兩枚同款的戒指在彼此的手上戴着,光澤有些暗淡,款式也無法和設計圖上的相媲美,但是已經成為了手指的一部分。“你說過戴上了就不可以摘下來的,你想反悔?我建議你換一種尋死的方式!”

殷淩瀾看着夏思齊挑着眉擺出威脅人的造型,心口有些發熱,這對戒指是15歲的時候買的,材料只是簡單的鉑金,款式也很簡單,沒有特意找人設計,近20年了,光華漸退,花紋也被磨損了些許,和穿華服開豪車的配置很不搭調,但是,當初自己按着人戴上去的時候還威脅他不準摘下來,如今……忍不住一把把人摟在懷中,好像回到了第一次吻他的時候,看着這個人,聽他說一句很簡單的話,就總會忍不住要去抱抱他,想和他做盡這全天下的男女所做的歡/愉之事,想讓他明亮的眼睛染上qinchao,想讓他的眼睛裏只有自己一個人,“思齊,那我們就不換了,我才不會反悔!”

“哼,以後多做點實際的事情,不要整天做無用功!”

殷淩瀾聽見他這麽說,招牌笑瞬間登場,舔了舔眼前白玉般的耳垂,然後看着他的脖頸很快就變成了粉色,“那我們就做一點實際的運動吧!”

“滾,去洗澡!”

“我其實也很喜歡鴛鴦浴!”

夏思齊直接扭過身子吻上了殷淩瀾的唇,雙手緊緊的摟着他脖子,一跳挂在他身上,雙腿緊緊的chanzhe殷淩瀾的腰/身,擺明了連去浴室的路都不樂意走。殷淩瀾也不介意,一只手護着他的腰,以防他掉下來,另一只手早已探/進夏思齊的衣服下擺……

跌跌撞撞近20年,兩人之間的情/事多不勝數,但是在外邊要是敢對夏思齊動手動腳,一定會被他強力鎮壓,還會有層出不窮的懲罰。殷淩瀾很喜歡這個規則,他珍愛夏思齊,所以不願給他帶來一絲不被尊重的錯覺,夏思齊是愛人,和那些家夥養的随時随地愛怎樣就怎樣的小情人小寵物不一樣。喜歡一個人,怎麽能夠容忍他被這樣別人看輕!

雨歇雲收,摟着夏思齊滑/溜溜的身子,夏思齊不止喜歡高床軟卧,還喜歡壓在殷淩瀾身上,彼此之間契合得無一絲縫隙。殷淩瀾一開始并不習慣一個人壓在身上,但是現在卻戒不掉了,夏思齊的頭埋在自己胸膛上睡得天昏地暗,殷淩瀾感受着夏思齊小小的吐息,心中安靜非常。只要這個人在懷中,便不懼前路的驚濤駭浪,這個夏思齊,任性非常,頑劣非常,聰明非常,他還沒有賴夠殷淩瀾,再好不過。

……

之後的幾天,殷淩瀾開始不緊不慢的安排事情,盡可能的把所有的可能發生的情況都考慮好,因為他預感結婚這件事情并不會太過順利,認命他們在一起是一回事,但眼睜睜的看着他們去國外結婚又是一回事。有些人總是越老腦袋越容易發昏,該管的不管,不該糾結的卻糾結了一輩子!

而夏思齊,似乎是覺得要結婚了,應該在家好好養養,幾天來一直都沒出過門。殷淩瀾接到老宅那邊打來的電話的時候,他正在家裏陪着夏思齊睡午覺,夏思齊翻了個身躲進被子裏接着睡,他笑了笑起身去接電話,該來的總會來。

殷淩瀾透過窗戶看着院子裏傭人在打理草坪,修建那片玫瑰園,夏思齊喜歡紅玫瑰,當初搬進來的時候種了一大片,這些年似乎都養成精了,一年年都開得那麽豔麗,這些自然少不了花匠的精細看護,B市并不适合養那些嬌氣的花,尤其是這些年。玫瑰那種帶刺的植物,看着賞心悅目,但是一不小心就會紮手,只是,如果喜歡上了,再怎樣紮手也還是喜歡,所以在聽見電話裏一如既往的“不受待見”的聲線的時候,殷淩瀾好脾氣的沒有立刻反駁。不過是千篇一律,當然,自己給出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也算是扯平了。

“快20年了,我是不會改變主意的,他怎樣,我就怎樣!”

電話裏傳來摔杯子的聲音,殷淩瀾笑笑,轉身從門縫裏看過去,夏思齊正頂着被子翻來覆去,睡不好。

“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既要家族強大,還要面子好看,人不能太貪心!我不久前路過南湖別苑,裏面風景不錯,人更不錯,可惜嫩了點!”

殷淩瀾說完就挂了,回到床上抱着扭來扭去的夏思齊接着睡覺。

有些人就是這樣,他們自己在私底下做着比別人更加惡劣的事情,卻可以明晃晃的、不遺餘力的批判、破壞着別人的幸福。可笑至極。當寵物養的私生子,也能被當做後路來培養,果真是老糊塗了。

還是懷裏這個聰明,哪裏安穩就向哪裏鑽!

作者有話要說: 太忙亂了!

居然會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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