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林君複在學校的時間很緊,秦弦也不遑多讓,他除了第一天一直陪着林君複外,之後的日子都很忙,兩人也只有晚上才能見面,然後聚在一起各自靜靜的做自己的事情。林君複忙着整理資料或者試驗後的報告、思路、想法,秦弦則忙着處理白天參觀過的合作夥伴的數據資料,或者是審定合作協議書之類的。一開始林君複還以為秦弦是曠工過來的,還很不好意思,但是後面知道他來這裏還有工作的時候心裏有點酸,覺得自己果真是自作多情。不過之後曹淩川在電話裏表示秦弦近來好伺候得多,林君複一下子就明白了,這個家夥八成是假公濟私了,出差是一半,來和自己窩在一起才是另一半。甚至曹淩川的言下之意是,Boss大人本來是不需要親自上陣的,視頻簽約也很方便,但是公司上下都被寒潮包圍,所以大家集體祈盼着這一場暖冬之旅……戀愛的感覺就是覺得對方整個世界都是圍着自己轉的,哪一分鐘稍微偏離了軌道,都會有酸澀的感覺。
半個月,是秦弦假公濟私的最長期限,時間一到,他還是不得不冷着一張臉離開。林君複覺着他的冷臉很可愛,想笑又忍住了,伸出手揉了揉他的臉,笑着說,“你要經常笑一笑,保持好心情,不要總是冷着臉,你的員工會被吓到的!每天要按時吃飯,多休息,工作一下子也做不完,錢賺多了也用不完!我每天都會給你打電話,有什麽事情都可以和我說,人家說快樂的人容易得到幸福!我會盡快回去的,到時候你要去機場接我!”
秦弦瞪了一眼不遠處的曹淩川,嘴上答道,“好!”
林君複得了他的保證就要把手收回來,準備放人去安檢,但是秦弦突然拉着他的手不放,也不說話,就是盯着林君複看,林君複一時迷惑起來,到底還有什麽啊?
秦弦見林君複“不解風情”,很是不爽,但是又記着剛答應的要快樂一點,就沒有放冷氣,只是皺了皺眉頭,然後很快的低下頭認真的吻了林君複的額頭。
林君複被他這麽一吻,想到現在是在機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衆目睽睽,不遠處甚至還是有秦弦的下屬近十人,一時間臉色爆紅,忍不住緊緊的抱住秦弦的腰,把頭埋在他的身上,遮住了羞紅的臉色,“我很快就會回去的!”
“好!”
林君複平複了臉上的溫度,就離開了秦弦的懷抱,和他說了再見,然後看着他帶領着一隊人進了安檢口!
林君複想,也許一輩子都習慣不了離別!依稀記得有人說過,你離開,我不去送你,你來,大風大雨,我要去接你!
林君複初次讀到那句話的時候覺得頗有道理,離別是神傷,相見是喜悅,所以不去送別只等再見,但是現在方知,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他要離開這裏,你怎麽忍得住不去送別?送別已經不止是送和別,至少還要相約下次再見啊!林君複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回去的不夠及時,秦弦那個家夥肯定還會再次假公濟私的來到這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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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君複很忙,Quincy也很忙,他答應了霍亞坤要去B市做客,當時說的爽快,回來後才發現根本沒那麽簡單,這次和Orlando去C國已經閑了兩個多月,導師不會放過他,他哥哥也不會放過他啊。他忙得都沒有時間去Orlando那裏蹭吃蹭喝了,也算好他沒去,不然遇到了秦弦,指不定被那個妒夫明裏暗裏擠兌成什麽樣呢,何況,秦弦此人,別看他端着一張直比包公剛正不阿的黑臉的冷臉,實則,當時不報,以後一定會計較的,尤其是關乎林君複的事情,算盤打的精細的不得了。陳家兄妹就是被他當時就報了,現在不知道在哪個爪窪國進修呢,Quincy不會被那樣計較,但是把他坑給霍亞坤卻還是可以的。所以說,暫時躲過一劫的Quincy其實還是很幸運的。
因此,忙得十分有節奏感的吃貨Quincy在做實驗、寫報告的空閑裏面很是想念那些沒能成功打包回來的美食,于是在接到霍亞坤電話的時候說的最多的也是那些美食。可憐霍亞坤這個軍痞子為了和吃貨打這個電話愣是把幾家的廚師為難了個遍,把人家的絕學全部試吃了一遍,還問了些稀奇古怪或者難度為負數的問題,最後撥通了電話後還得收斂的像個紳士,他似乎聽誰說西方人,尤其是E國人最欣賞有紳士風度、教養的人,那些但凡有一絲不雅的詞彙都被獨絕在電話外,後來想想,他這種程度,幾乎可以和外交大使相媲美了。可不是嘛,他現在也算是在團結國際友人,搞好邦交了。
殷淩瀾知道他這些“蠢事”後,立刻笑得不行,笑過了還是認真的坐下來給他說了好些過來人的話,“如果你只是一時興趣或者是初有興趣,那能夠斷了就斷了吧!這條路不好走,我和思齊走得那麽艱辛,你和那個人顯然會更難,你想好了嗎?”
霍亞坤也知道好友是在關心自己,但是有些事情,想改就改了,有些東西,一旦沾上,一輩子都戒不掉,沒有遇到的時候可以安慰自己沒有遇到,遇到了怎麽還會舍得放手,一般人都做不到,何況是軍痞子霍亞坤,從小受的教育就是想要的就要自己去争取。他打小出生在南邊的軍區大院裏,四五歲的時候才回了B市,十六歲的時候就被送到底層去鍛煉,也是在軍營裏邊摸爬打滾自己爬上來的,受過的苦和累,別人不知道,自己未必沒有感覺。他們三個人,今天得到的東西,家族給了平臺,其他的卻都是自己一點一點努力得來的,這也是他們三人在這個圈子裏能夠稱王稱霸的原因,有實力的人在哪裏都有分量。殷淩瀾和夏思齊的事情,他一路看着過來,也經常能幫的就幫,知道他們走的不容易,但是他自認為有了前車之鑒,自己未必沒有希望。他和Quincy最好的一點還在于自己家的人絕對不敢動Quincy,不像殷淩瀾還要擔心夏思齊的安危。如今,這份心思是不打算歇下去了,那麽首要的是得有個靠譜的軍師參謀一下,殷淩瀾顯然比夏思齊更合适,于是說道,“難得你會這麽語重心長的對我說話!”挪揄完了,又接着說,“你一開始喜歡夏思齊的時候是什麽感覺?”
殷淩瀾被他這麽一問,愣住了,慢慢的開始回想,那麽多年前的事了,一刻不曾忘記,但是兩人在一起的時光太多,記憶那麽豐富,想要找到最初的那一刻,還是需要時間的。一開始啊,不過是想着這個小孩子真像一只炸毛的貓,最好不要再受傷了。當然,這是不能告訴霍亞坤的,那個時候他們才幾歲,說了他也不會信,但是和夏思齊在一起後回想起來不得不承認,自己第一次見到夏思齊就已經把他放在了心中不一樣的位置,後來才會入了他的夥,打架一起,讀書一起,闖禍一起,惹事一起,談戀愛自然也一起。最終,殷淩瀾說,“只是想着他最好不要再受傷才好!他的豪情和自保的能力真的差了一大截。”
霍亞坤沒有猜出殷淩瀾說的事情的時間,自動理解為10歲以後的夏思齊,夏思齊護短,和他一起玩的如果被人欺負了,他絕對第一個不高興,一定要去把場子找回來,但是他每次幾乎都是用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方式贏了的,殷淩瀾這麽說,也很對。霍亞坤想想自己見到那個金發男人的時候的感覺,也只不過是覺得那個吃貨太蠢了,那麽好忽悠,可不要被人忽悠走了。當然,他也不會那麽說,先不說Quincy是個智商堪稱天才的成年人,這樣的人怎麽會輕易被忽悠走,何況他還有着不輸于自己的家世。所以,他說道,“只是覺得那個吃貨太蠢了!”
殷淩瀾見軍痞子也有說話猶豫不定的時候,心中想的是,完了。關心則亂,文登家族最自由的小少爺,怎麽會蠢。不過,有喜歡的人,是一件值得恭喜的事情。他們這種人,含着金湯勺出生,如果是纨绔,那麽一輩子聲色犬馬也未嘗不可,如果天賦還不錯,那麽繼承家族榮光,享受常人無法企及的生活也很正常,金錢、暖床人從來不會缺,難得的只是一個愛人。無價寶易得,難得有情人,就是這個意思。所以,不管怎樣艱難,也要抗争,也不放手。平生不知放手二字為何!既然已經确定好友是真的動了心思,那麽,他就不會勸他放棄,“我們不可能反對你,有用得着的盡管說。你可以去我家表弟那裏打聽一下情況!他們那一類人,智商很高,但是單純的不行,也就治治我們這種人,出去了,沒人護着,指不定被啃成渣!”在殷淩瀾看來,那些科學家,不管是那一類,都和夏思齊一個德行,別看他嚣張的不得了,整人的時候一套一套的,但實際上只不過是小把戲、惡作劇,遇到有心人的算計,以他們的智商看得破,卻躲不過,天生不适合陰謀詭計。而他們這些天生玩得陰謀陽謀的人,心思太過複雜,做科研很少能夠做出成績。有些時候想想,是不是上天也覺得他們這兩個群體需要相輔相成,才讓他遇到夏思齊,秦弦遇上林君複,霍亞坤遇上Quincy,給玩陰謀詭計的人上一把鎖,好好造福人類。
霍亞坤知道殷淩瀾的皮相太過招人,總會有人先注意到他的臉,但後來總會知道他做事最是靠譜,得了他的指點,說不上事倍功半,但可以少走彎路。他們還是老辦法,團結起來,抗争才有更大的贏面,所幸,殷淩瀾和夏思齊已經當了二十年的先遣部隊。這幾天他為難廚師的事情已經“打草驚蛇”,不過這也正中下懷,他從來沒打算過要偷偷摸摸的來,給家中老頭子一個霧裏看花的示警也不錯,至于會被他們理解成什麽情況那就不在他的關心範圍內了,尤其是那堆關心他婚姻生活的女同胞們。想到這裏,嘴角一鈎,說道,“雖然找了個男媳婦可能很不符合我媽的要求,但是這事也不是我決定得了的。只好辜負我們家老小對我的期待了,不過,我堂弟已經結婚了,我應該讓我媽他們轉移關注點,去關心一下我們家下一代的未來!”
殷淩瀾見他這個樣也不好說什麽了,女同胞是很強大的,“你會不會挨槍子兒?聽說你爸揍人很厲害!”殷淩瀾也沒說錯,霍家一門武将,揍人從來沒有語重心長、尊尊教誨,基本上都是直接動手的,就連那衆娘子軍也是個個不讓須眉,絕對做不出來抹眼淚的心疼舉動。
“切,老子只要拿下我媽就行了,我媽決定了的事情,我爸頂多揍我幾下出出氣,反正結果是不會跑了!”霍家是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在外邊威風無上,在家裏全都是妻管嚴,人家都說武将性子直,這倒成全了霍家好門風,霍家的太太們在圈子裏最是有氣勢,兒子争氣,丈夫專情,家裏說話腰杆子直。就算很多太太們覺得霍家娘子軍們太沒有女人該有的某些美德和修養,但是心底裏還是羨慕的不行。她們再怎樣符合賢妻良母的标準也拴不住丈夫的心啊!丈夫沒有弄出個外室、私生子已經是很不錯的局面了,那些妯娌之間的争鋒就更不用提了。圈子裏也流傳着姑娘最好嫁給霍家,兒子最好不要娶霍家的女兒。嫁到霍家是享福,娶了霍家女兒卻不好說了,霍家一門武将,上門來客廳指不定到不夠招待呢。當然啦,追求霍家女兒的人還是很多的,她們本身的能力和家族的實力都是匹配的,這樣的女子,有什麽不好!
殷淩瀾也知道霍家的實情,只要搞定了娘子軍,其他的都簡單,心裏酸溜溜的,就忍不住想損他幾句,“粗人就是粗人,你才裝了幾分鐘的文化人,就暴露了本性!人家喜歡的紳士可比文化人要求高的多!你得會穿着燕尾服彈鋼琴,聽得懂歌劇,跳的了舞,能分得出油畫是印象派還是野獸派,會用羽毛筆寫最高貴的字體,哦,還有各種配套的禮儀,你,差得遠了,改天去外交部找人學學吧!”
霍亞坤總被調侃成粗人,但是他絕對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新時代尖兵啊,一腳踢過去,“滾,老子還會不知道你在诳大山!穿燕尾服彈鋼琴也就算了,你還用羽毛筆寫字,你要不要老子送你去非洲土著那裏,插幾根羽毛在頭上,以你的手段,還可以混個酋長當當,但前提是你得把那身皮給老子去塗黑了!”
殷淩瀾很輕巧的避開了那一腳,嘴上說道,“你最好把思齊給我一起送過去,我讓他當酋長夫人!聽說那邊的人很好管教,那我得多省事啊!至少多活十年!”
“哼,你這麽二,思齊知道嗎?”
殷淩瀾沒有回答,夏思齊怎麽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麽德行,相愛的人在一起如果還帶着面具,那豈不是和誰都可以,只不過是和面具在一起啊。所以,霍亞坤注定不會一直當紳士,他有紳士的風度和教養,但軍痞子天生習慣不了那些所謂的紳士行為,不過,他可以有一顆紳士的心!霍亞坤當然也知道這些,只是有時候還是要有一些權宜之計的!
作者有話要說: 你走,我不去送你,你來,大風大雨,我要去接你!好像是梁實秋先生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