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夏語螢:琴姐
琴姐的爸爸去世得早,所以琴姐自打記事起就是跟着媽媽一個人生活的,母子倆的感情很好,一直到琴姐上初中一年級,琴姐的媽媽依然是單身的。後來,琴姐的媽媽遇到了琴姐的繼父,兩人性格相合、志趣相投,就一起重組了家庭。十幾年了,琴姐的媽媽和琴姐的繼父的感情一直很好,一直始終如一、相依相敬,直到前年琴姐的繼父病逝。
琴姐的繼父有一個兒子,比琴姐大2歲,後來就成了琴姐的繼兄;琴姐繼父的原配也是像琴姐的爸爸一樣,早逝;重組家庭後,琴姐的繼父很疼愛琴姐,所以到了後來,琴姐畢業了,賺錢了,直到嫁人以後,都是一直出錢出力贍養兩位老人的。而琴姐的繼兄卻是一直都不肯理解自己的父親再娶,很抵觸他的這個繼母和繼妹;出來社會工作後,一直以父親再娶一事為由長期和父親持續交惡,并拒絕贍養父親。
畢竟是骨肉至親,所以盡管是這樣,琴姐的繼父還是在臨終前立下了遺囑,将他與原配的唯一一套住房房産的所有權留給了繼兄。琴姐本身工作好、收入高,嫁的丈夫也是勢均力敵的,所以不存在經濟上的短缺;為了讓繼父安心治病養病,她在繼父立遺囑時就自願放棄了繼父遺産的繼承權,琴姐的丈夫也支持她這麽做。
但是由于琴姐繼父的房産就只有這麽一套,所以為了讓琴姐的媽媽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遺囑對于該房産的繼承添加了一頁附加條款:其續弦未離世前,有終身無償居住該房屋的權利,但此房只能由其續弦居住,其無權處置(出租、出售、出借等),以此來保障琴姐的媽媽和繼兄雙方各自的權益。
琴姐的繼父去世後,琴姐不放心媽媽自己一個人居住在那麽老舊的房子裏,一直想把媽媽接到自己家中贍養,或者再給媽媽買套新的房子居住、再請個保姆照顧她的起居。可琴姐的媽媽一直不同意,說自己身子骨還算硬朗,六十歲不到的年紀,根本不需要人照顧;而且,這間房子雖然住了多年、有點老舊了,可一花一草、一桌一椅都是她和琴姐繼父的經年和回憶;老伴已經離世了,這房子她可以不要,但她想在這所房子裏終老。
見自己的媽媽這麽堅持,琴姐也就不再強求了。
可所有的一切,都随着琴姐的繼兄離婚,變了……
一個月前,琴姐的媽媽在家中如往常一般的看着電視、摘着菜,準備做飯,琴姐的繼兄突然到訪;進了屋以後,跟琴姐的媽媽說自己離婚了,沒有房子住,要求琴姐的媽媽在一個星期內搬出這個房子;他作為這個房子的主人,他要回來住;而他,不想和她一起住,不想看到她。說完這些,琴姐的繼兄就直接離開了,一句話都不肯聽琴姐的媽媽說。
最近的一個月,琴姐的繼兄隔三差五的就來催琴姐的媽媽搬走,最後一次去找琴姐的媽媽,幾乎是連拖帶拽的把琴姐的媽媽拖出了房子,把她直接趕出了家門。琴姐的媽媽哭着給琴姐打電話,琴姐才知道這件事。後來是經過了繼父生前的幾位叔伯好友趕來調停,好說歹說才把琴姐的繼兄勸走的。
琴姐也曾經勸過自己的媽媽:為什麽就非要這麽的執着呢?明明可以住得更好、更舒适,為什麽非要呆在這麽老舊的舊房子中呢……
琴姐的媽媽黯然,說了句:你不懂。這間房間雖然老舊,可放眼望去,全都是他們夫妻十幾年來相濡以沫的回憶,仿佛還殘留着她繼父的體溫一樣;她只要呆在這間房子裏,就會覺得很踏實,如同她繼父沒有走一樣,所以她想在這個房子裏終老……
多次的滋擾,琴姐也勸過自己的媽媽報警處理,可是琴姐的媽媽不願,說好歹是自己丈夫的親生骨肉,報警抓他,會讓逝去的人難過的。所以,她選擇忍着,一直都不願意向外人說。
前天的下午,琴姐的媽媽收到了一份法院的傳票,老人家一看到法院傳召、自己被起訴了,心一急、一慌,直接昏倒在了當場,還是鄰居們看見了叫了120、送到了醫院。
醫生給琴姐的媽媽做了一個詳細的檢查,診斷結果是:她媽媽只是一時氣急攻心,所以才會昏倒過去,留院觀察一天、就可以出院回去了。知道沒什麽大事,琴姐才稍稍放下心來,還好,人沒什麽事,昨天就出院了。
但是,現在問題來了,琴姐的繼兄那邊已經向法庭提起告訴,法院那邊竟然受理了,那接下來肯定是要打官司的;琴姐其實什麽都不怕,住的地方好解決,她還巴不得那房子不能住了,把她媽媽接到身邊照顧呢;可現下最麻煩的是:琴姐的媽媽舍不得離開那間房子,打起官司來,勢必要更加難過了……所以才會讓小芹看見她一直愁眉不展、郁郁寡歡的模樣。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