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希望之花

渾渾噩噩的過了一個禮拜。

魏歌愣是一句話沒說。

許諾走了,魏歌的魂也丢了。

沒了許諾,他對樂隊也沒了興致。

失去了兩個主心骨,未成形的樂隊也就這樣不了了之。

樂器不玩了,書也不念了,做什麽都提不起勁。

人在課室,心卻是空的。

魏歌總是傻傻的望着許諾的座位出神,有時候連老師點名叫他都沒聽見。

期末考,魏歌的成績一落千丈,原本成績還過得去的他,好幾門都挂了科。

後來,魏歌變了,他變得桀骜不馴,經常逃課在外游蕩。

老師家長的話,誰說都不聽。

許諾,成了他的禁語。

誰提起,跟誰翻臉。

看到魏歌性情大變,之前曾經答應替許諾保守秘密的校花同學,忍不住了。

在魏歌再一次在校外跟人打架挂彩,被學校嚴重警告後,那校花直接登門拜訪了。

“魏歌,你這樣下去不行啊,馬上就要升高中了,這樣下去中考你怎麽辦。”

“你誰啊,憑什麽管我。”

“你這個樣子,許諾也會很難過的。”

“你怎麽知道他會難過?”魏歌一想起當初在咖啡店裏的情形,就不想搭理她,“你不會以為自己真的是許諾的女朋友吧?這小子,喜歡他的小女生多着呢,說不定早就把你給忘了。”

“我不是他的女朋友,”校花說,“雖然我不否認我喜歡他。”

“你跟我說這個做什麽?你和他什麽關系,跟我有半毛錢關系麽?”

“是沒關系,我只是替許諾惋惜,他為你做了那麽多,全都白費了,你不值得!”

“別開玩笑了!他為我做過什麽?”提起許諾,魏歌就莫名的煩躁,“許諾不在了,他走了,他早就走了!!我現在做什麽,跟他有什麽關系?”其實魏歌快要崩潰了,他滿腦子都是許諾,他什麽都做不了。

“有種,你跟我來。”校花帶着他,不由分說的,來到了許諾曾經打工的咖啡店。

“你帶我來這幹嘛?”

“什麽都別問,等下你就知道了。”校花推門而出,“老板在嗎?”

“在,啊,小趙同學,你來了。照舊嗎?”店長發現後面還有人,笑了笑,“哦,這次的客人有兩位?”

“不,老板,我們不是來喝東西的,那個——”校花指着魏歌,“我帶他來領許諾的東西。”

“就是他?”老板得目光掃了掃魏歌,“你,去那邊坐下彈一曲再說。”

“啊??”

“啊什麽,沒聽懂中文?”

“你到底想幹嘛?”魏歌不明所以的坐下。

一把吉他塞進了他的懷裏,“彈一曲給我聽。”

“為什麽?”

“彈琴不會啊?你不是吉他手嗎?”

“憑什麽彈琴給你聽啊?”魏歌不服氣。

“你不彈一曲,我怎麽知道,你有沒有資格拿小諾留下來的東西啊?”老板的嘴角揚起,似乎在嘲笑他。

“我沒資格拿許諾的東西?!”魏歌的脾氣也來了,他抱過琴,“你聽着!”

一曲罷了,老板眉頭皺起,輕輕搖頭。

“馬馬虎虎。”

“你什麽意思!”魏歌生氣了,“你誰呀,憑什麽在這指指點點?”

“小諾說你是他認識的人裏練吉他最有天賦的,說你是最棒的,害我還有些期待,聽了也不過如此嘛,手指很硬,技法也生疏,我還真聽不出你優秀在哪裏。”老板并不生氣,他一邊轉身走進櫃臺,一邊彎下腰從裏面掏出一個大大的琴盒,“可能是他對你期望太高了些,恐怕現在的你,還受不起許諾這禮物。”

魏歌打開盒子,一把嶄新漂亮的電吉他呈現在眼前。

“披頭士的那款限量版吉他!正版貨!”魏歌眼睛都直了。

這得多貴,不對不對,在這裏就算有錢也很難買到,許諾哪來這琴?

“為了求我賣這把琴,小諾求了我一個禮拜;為了用自己賺的錢買下它,這孩子在我這打工,賺到的工資一分不要,全部用來分期付款;為了能多賺點錢,他既當服務員,又送外賣,還兼職在這裏彈琴賣唱,一首歌5塊錢……這一切一切都是為了把它送給他最好的朋友,作為最後的告別禮物,代替自己陪伴他實現音樂夢。”老板輕輕摸着琴身,“為了把這份禮物送給你,他整整花了三個月,他說,好琴贈知己。可現在的你,配得上它麽?”

每次,許諾說起自己最好的朋友時,眼睛總是閃着亮晶晶的光,

“魏歌的吉他天賦很好的,我相信他一定能彈好這吉他,他是最棒的!”

“老板,我最好的朋友是學吉他的,他超喜歡這款吉他。這個學期一結束我就要搬家離開這了,很快就要跟他分別了,在此之前,我希望能送他這份告別的禮物。”

“我送他吉他,除了希望他能像披頭士那樣成功,也希望用這吉他代替我,陪他一起繼續走這音樂之路。”

“我相信,即便現在不得不分離,只要我們還有共同的音樂夢,只要我們不放棄夢想,總有一天會再見的。”

“他連禮物卡都寫好了,真的就差那麽一點,我們都沒想到最後他會因為救一個亂穿馬路的小孩子而出了意外。”

校花遞過那張還帶着點點幹涸血跡的禮物卡。

魏歌打開禮物卡,上面寫道:

致我最最最好的朋友——魏歌:

對不起,我要搬家了,之前說好的一起畢業,一起搞樂隊,我都沒辦法做到了。

別難過,沒關系的,其實分離并不可怕,你還是你,我還是我,即便分隔萬裏也不會改變,夢想還是一樣的,我們的目标沒有變。

我相信,只要我們有共同的音樂理想,那麽總有一天,還會聚在一起的。

魏歌,三年後,讓我們,在大學見!

P.S.喜歡這把吉他嗎?

以後由它代替我來陪你繼續音樂之路,就像我從未離開。

許諾

魏歌想說什麽,卻哽咽着什麽都說不出,眼淚奪眶而出,怎麽也止不住。

許諾,我知道那天你約我想說什麽話了。

許諾,原來你并不是什麽都沒留給我,剛好相反,你把最寶貴的,最美好的,統統都留了下來給我。

可我,為什麽那麽笨,一直沒察覺呢?

那天,魏歌大哭了一場。

之後,人也精神了起來。

他變得異常的勤奮,努力的念書,努力的練習吉他。

為了許諾,他必須得考上大學,考上他們共同理想中的那所大學,因為許諾答應過,咱們會在大學見的。

然後,在校花的輔導下,他把拉下的功課努力的一點一點補了回來。

別人很好奇的問他們倆是什麽關系。

校花眨了眨眼睛說,“情敵關系。”

“啊?”

魏歌愣了愣,突然笑了。

“對。”

那把電吉他,成了他的寶貝,他所有的動力。

許諾,我很努力,你是不是也在努力中呢?

請你一定要信守你的諾言,在我的夢想裏,你是絕對不能缺少的一部分,知道嗎?

作者有話要說:即便許諾不記得了,卻依然選擇了這所大學,因此魏歌跟許諾在大學重遇,是必然不是偶然喲,這叫心有靈犀嘛O(∩_∩)O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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