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敦敦偉大友誼

第30章 敦敦偉大友誼

沈芷包裏的《黃金時代》還是新的, 那是賀北安送給她的,書上的“偉大友誼”被畫了圈,不過賀北安從沒要求和她“敦敦偉大友誼”。

那時她确實想和賀北安做一輩子的朋友, 她不太看得起男女之間因荷爾蒙産生的感情, 覺得那不過短暫如雲煙, 總有一天會消逝。可時移世易,她幾乎要把這件事忘了。

柚子還沒睡覺, 抱着玩具熊找沈芷聊天。柚子去上學,因為相貌被人取笑了,很不快樂。

“誰要笑你, 你就打他, 讓他形成條件反射, 以後再也不敢取笑你。”

“要是打不過呢?”

“要是個子比你大,你就咬他。”沈芷拿起柚子的手指,“要麽抓他。如果老師批評你,你就來找我。”

小時候,別人笑她沒爸媽, 她也不辯駁, 直接上手打,青春期之前, 男女之間體力差距并不大, 她是被挑釁的那個, 攻擊力還要大上兩分, 小男孩兒被她抓破了臉去告老師, 老師問為什麽打人,她也不說話,沉默往往會被默認為理虧, 老師讓她叫家長,金美花護短,把沈芷領回家,教她抓人不要抓臉,最好抓看不見的地方。

柚子點點頭,抱着玩具熊走了。她打開窗戶透氣,客房裏有一個小冰箱,取出一罐啤酒,砰地一聲打開,泡沫漫出來,流到她的手上,被賀北安摁紅的地方又恢複了原樣。她蜷在飄窗上,仰頭灌了一口啤酒,外面的風灌進來,她打開播放器,聽車裏飄過的歌。

符合她理想的人她不愛,她愛的人不符合她的理想。

第二天天還沒亮,賀北安就給沈芷打了電話,讓她先不要吃早飯。

沈芷沒想到桉城還有做魚片粥這樣地道的餐廳,這家餐廳往常九點才營業,沈芷八點到,服務員早就等在了門口。她剛點餐沒一會兒,粥就端了上來,好像早就為她準備好了。

沈芷上次喝魚片粥還是在十年前,坐她對面的也是賀北安。賀北安問她是不是當年的味道,她說不知道,她當初喝的時候就沒留意。

“你以前最愛喝這個。你喜歡吃什麽東西,好像就一直吃那一樣。”

并不是因為沈芷多愛吃那個,她只是怕麻煩,她讨厭試錯。這話說出來太煞風景,所以沈芷選擇低頭吃粥。

去塔橋的路上,賀北安先提起了金美花:“奶奶年紀大了,住在老家看病不方便,之前的樓盤還剩下兩套精裝房,離醫院近,要不就讓她過來住。你就近也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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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芷覺得賀北安的建議倒很不錯,金美花是不可能同她走的。她前兩年買了房,門口就是公園,很多老人在那兒鍛煉,不遠處是醫院,這家醫院彙集了全國各地的人,常年沒有一個空餘床位,那麽好一個位置,買房子的時候她覺得這下金美花該跟她來了。結果她說她願意和老周在一起。

車子駛到鄉下,周圍兩邊都是農田,一種不知道怎麽描述的綠,藍天白雲,像刻印在質量拙劣的相紙上,美得不真切,車窗成了相框,周遭一切都鑲嵌在這相框裏。偶爾有行人路過,靜悄悄的。

到了塔橋,導航不再發揮作用,金美花的家并不在街上,要到那兒,得穿過好幾條小道,沈芷剛想要告訴賀北安怎麽走,賀北安就說:“不用說,我知道。”

金美花住在胡同最裏邊,胡同很窄,車停在胡同外面。停了車,兩人下車步行,胡同最外面的那戶人家姓李,老李如今賦閑在家,他正同人下象棋,擡眼見到賀北安,笑着同他問好:“又來看老太太了?她可真是好福氣。”這笑容太過厚重,幾乎把他的腰給壓彎了。老李不顧下到一半的棋局,起身對賀北安說:“要不要來家裏喝杯茶?”

沈芷沒等賀北安回答,就直接往裏走。她這樣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裏很像那種一朝得勢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賀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說:“沈家那丫頭還是當年那脾氣,一點兒沒變,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開解他:“脾氣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對你一個人那樣。”

“再大還打得過賀總,人家見到我照樣客客氣氣跟我問好。就是家教不行,我們家閨女可沒這臭毛病。”

沈芷還記得老李。

胡同不遠處是一片墳地,墳上長了大桑樹,到有桑葚的季節,沈芷經常坐在大桑樹上摘桑葚吃,天很藍,雲很白,太陽很大,桑葚把她的兩只手給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兩條腿在樹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讓她不要在人家的墳頭上晃,當心死人來找她,沈芷說那就來找吧,她不怕死人,因為人活着總是要死的,這事兒被老李媳婦兒看見了。桑樹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爺,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黴的根源,最近他還納悶他家為什麽接連幾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腳,就是兒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個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頭上,他家的運道還能好,他讓金美花賠他的治療費和誤工費,他家的狗因為咬人被他給宰了,金美花還要再賠他一條狗。金美花叉着腰把人給罵走了,從此老李接二連三地找她家的茬兒,不是在他家門口灑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門口,事情最終以金美花拿着菜刀到老李家告終。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養的泰迪看見賀北安很熱情地沖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幾年過去了,它的發情期仍沒結束,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記又霸氣,叫藏獒。

老周一貫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對他一直保持戒備,也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好脾氣。老周沏了茶,捧出時令鮮果和幹果炒貨招待他們。

沈芷給老周買了套紫砂壺,老周笑着說破費了,又說“真好,我早就想買一套,一直不舍得買。”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給金美花買東西,她都要說她有,不用給她買,連她偶爾要給老周買東西,感謝他對金美花的照顧,金美花也要攔着,他一個老頭子,要什麽好。

金美花倒不怎麽見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從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現在經常給她買衣服,她做衣服的頻率才減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給她買的,每買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對她的好播撒得人盡皆知。金美花拒絕沈芷的理由還有一條就是外邊的人她都不認識,不方便她炫耀。

總之,她留在桉城有一萬個理由,而跟她走,卻沒一個理由。

金美花并沒想到賀北安會和沈芷一起來。賀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點點頭,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見。

賀北安每年都要來幾次,金美花開始以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電話,賀北安不提,她也不說。金美花還是落伍于時代了,她不知道這個時代只要想找一個人總能找得到,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賀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總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從沒找過。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gg出現在她生活的城市裏,她到時自然會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讓賀北安下次不要來了,可下次他還來,禮物算得上費心倒不貴重,不讓她感到負擔,他既沒問沈芷的電話,也沒問沈芷的住址,他只是來看看,連口茶都不喝,讓她連逐客的理由都沒有。

沈芷去廚房幫忙,金美花現在跟老周學了幾手,已經不只局限于做大醬湯餃子湯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說:“你在這裏呆的時間夠長了,體驗夠了,也該回去了。”

“您就這麽急着趕我走?”

“這裏不适合你,好不容易出去了,就別回來了。你當時多想出去啊。”

曾經沈芷受夠了這個小城的人,每天計算着日子離開。

“您要是跟我走,我現在就走。”

金美花嘆了口氣:“又說傻話,我是要老死在這裏的。”她突然提起了賀北安,“他怎麽和你一起來了?”

“賀北安是不是每年都來看您?”

金美花正在拌料的手抖了一下,不作聲。她告訴沈芷,她剛找到了一款花生油,和她小時候家裏榨的油一個味道。

“既然他經常來看您,您看見他怎麽跟不認識一樣?”

“他跟你說的?”

沈芷終于确定賀北安每年都來,而且一年不止一次。

“您為什麽這麽多年一次都沒跟我說過?”沈芷的聲音不受控地比往常高了幾個分貝,金美花這些年已很少見沈芷這樣激動。

金美花擦擦手,下意識要在沈芷肩上拍一拍,沈芷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矮矮的小女孩兒了,她現在比金美花還要高半個頭。

金美花收回了手,很平靜地說:“他是個好孩子,可跟你不合适。”

“不合适”三個字又讓沈芷回到了冷靜,其實金美花告訴她好像也不會有什麽不一樣。以前她和賀北安還有可能走到一起,現在則是完全不一樣。

“這個您就不用提醒我了,我自己知道。您要是早告訴我,他早就不來了。”

賀北安關于未來的構想是很桉城男人的,沈芷既不可能每天等他一起吃晚飯,也不可能為他生一大窩孩子,讓他過上傳統桉城男人都有的幸福生活。

他有錢又有責任心,還是個男的,找到這麽一個人應該并不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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