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呃,在我介紹我眼前這對該死的秀恩愛的狗男男之前,容我先介紹一下自己。
名字不是很重要,因為你看,這是第一人稱,而且別人也不需要稱呼我,不過保險起見,我還是給出一個名字好了。
阿飄——哦,就是你所能想象到的那種阿飄,幽靈。
我是一……呃,只?幽靈。
在我有記憶開始,我就是幽靈。出現在貝克街。本來一直被困在這裏,但是自從眼前這兩個男人出現之後,我開始可以跟着他們離開這裏——只能是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否則我就會瞬移回到貝克街繼續晃悠。
那是一個……陰天——呃,反正倫敦也沒什麽晴天,總之就是一個非常平常普通的天氣,一個男人從Taxi上下來,另一個男人一瘸一拐的走到221B的門前,然後他們握了下手,一起走進門。
然後我感受到一股極為強烈的吸引力——哦等等等等,字面意思,就是一種拉扯的力量而絕非心理上的,我絕對沒有任何破壞他們關系的意思,我可不想像John的前女友或者是Sherlock的John一樣——等等我絕對不是在嘲諷,絕對沒有。
況且我是一只飄啊,他們又看不見我——小說裏什麽能看見幽靈的人就是真愛什麽的全是鬼扯!鬼扯!
哦對了,還有就是,我并沒有我生前的記憶,盡管會有一些常識或是知識莫名其妙的出現在我腦海中,但我的确沒有任何關于我還活着的時候的記憶——非常奇怪,我就像是被地獄或是地府遺忘的那只幽靈,孤獨的漂泊在人間。
當然,本文不是訴苦,不是哀怨。
我是來做情侶去死去死團的。
在我被迫跟在那對狗屎的Gay身後的時候,不得不接受他們整天黏黏糊糊一個傲嬌撒嬌一個溫柔寵溺的場景的時候——該死我到底惹到了什麽玩意兒讓我必須看着這些?——我清楚的明白了去死團的心情:秀!恩!愛!分!得!快!
當然我絕對沒有任何詛咒的意思——但在我這個單身(事實上是沒人看得見)已久的幽靈面前,難道他們不應該收斂一點嗎?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哪路大神,總是在他們最關鍵的時候把我從他們卧室裏面拉出去啊狗屎!What the fuck!
……好的讓我們繼續。
在我跟着他們進入221B之後,我才了解到他們的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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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 Holmes和John Watson,世界上唯一的咨詢偵探和受傷的退休軍醫。一高一矮,哦沒有一胖一瘦。
我看到他們的時候,尤其是他們并肩的時候,我腦子裏面浮現出來的是:最萌身高差!啊啊啊他們接吻的時候一定很有愛!
……等等等等,我不是腐!我只是被洗腦過度了,被!洗!腦!懂?
尤其是看到偵探聽到醫生說房間太亂的時候那副表情和慌忙收拾房間的時候,簡直讓我笑得前仰後合差點一頭撞進牆體——哦哦我是幽靈,所以我可以穿牆而過,但我不喜歡有什麽固體或者液體的東西從我的身體裏面穿過去。
而且這是一篇上帝視角的文。
大概我身為幽靈的唯一用處就是,當偵探風衣的揚起弧度不太美妙的時候,我可以幫忙扇點風,讓他的出場更加酷炫一點——雖然我覺得這一點都不重要【沮喪。
不過我想,直男掰彎的前提是,不要太醜。
其實我一直認為,Sherlock能夠把John拐去滾床單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為偵探陰險的利用了他的肉體——偵探自己的肉體。
另外關于偵探什麽時候開始醞釀這個念頭,我和我的幽靈朋友有着不同的意見——哦對,幽靈朋友,不止一個,不過現在才是引言,說他們似乎還太早了一點。不過他們之中有很小一部分可以影響到現實,而這在之後的一些案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我不行,我是一只新生的幽靈——哦這是他們的說法。
好的我們回到主題。
我一直覺得Sherlock開始——就只是開始——重視John,是從John對于偵探習慣性的演繹——對醫生本人以及他的家庭的演繹所表現出來的贊嘆。哦對了,John的原詞是什麽來着……amazing & extraordinary。
他真正重視醫生,是因為醫生開的那一槍——那精準的打在犯人肩頭的那一槍,并且他并沒有立刻意識到而是在之後演繹出來的——那一槍。
我所說的重視,是指,從助手到朋友。然而這對從朋友到戀人的過程卻極其曲折,到了一種讓我無法直視的地步。
偵探情商低——等等這好像是所有偵探的同簿我是說比如某只萬年不變小學生偵探,而醫生實在是太博愛了一些。
哦哦哦說到這裏我還真是覺得非常之搞笑。
醫生總是會像一個傳統的英國人一樣向往老婆孩子熱炕頭【我知道我用詞不太典雅,所以醫生總是會去尋找女朋友,如果Sherlock看到別人這樣,或許會完全忽略或者在心底琢磨一下然後就下一個結論,Bored。
但在John的事情上,他總是會一言不發的搞破壞——就像小孩子被搶了玩具一樣,倔強的,委屈的,不滿的,并且噘着嘴,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在搞破壞的,搞破壞。
其實苗頭——就只是苗頭——就是從醫生的那句“She is great”開始的,不過我們當時誰都沒有察覺到。Sherlock、John以及我——當然,Sherlock這個12歲小破孩就不要理他了,John一個硬邦邦的直男,而我,抱歉我已經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呵呵。
但這并不代表別人看不出來——我是說,那種萦繞在他們之間的奇異的氛圍。
比如一開始的房東太太,在他們見第二面的時候,就告訴了他們應該朝之奮鬥的終極目标:結婚。
再比如說Sherlock的哥哥,同樣兩個字敲下來,結婚。
又好比那位偉大的前入室強盜現餐廳老板,非常精準的界定:Date——就是時間線不太對,要是過兩年再說,John肯定會毫不猶豫的承認,而Sherlock只會笑得滿臉褶子。但現在,只能尊稱他,預言帝。
另外,其實我也意識到了,就在那間餐廳,那兩個人的對話簡直讓我笑抽過去。
看看看看。
John:“這麽說你沒有女朋友?”
Sherlock:“女朋友?No,not really my area。”
J.W:“哦,這樣啊,那你有男朋友嗎?對了,那也沒關系。”
S.H:“我知道沒關系。”
J.W:“這麽說你有男朋友?”
S.H:“沒有。”
J.W:“Right.OK.你無牽無挂,就像我一樣。Fine.Good.”
S.H:“John,呃……我想還是告訴你,我把工作當□□人。盡管我受寵若驚,但我真的不想找什麽……”
J.W:“我不是在試探,不是。我只是說,怎樣都沒關系。”
S.H:“Good.謝謝。”
哈哈哈我以我做了不知道多少年幽靈的名譽保證,Sherlock将來肯定有一天會後悔今天說他和工作結婚的話,盡管他們兩個這個時候都非常懵懂,一個人都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對話意味着什麽。
——意味着某段戀情的生根發芽。或者說,未來路途的陪伴。
哦好吧,我們先轉回來,不去談那麽文藝的事情。
他們在路上奔跑的時候,我得說,那真是……大長腿在前面跑啊跑,小短腿在後面追啊追——等等這麽說似乎不太對得起醫生,但我得說這是真的。
其實,要我說,偵探的外表的确非常具有欺騙性,尤其對一些青春期少女,但醫生才是真正的居家好男人——等等我不是說醫生最後被偵探用色相誘惑了他就是青春期少女,那個時候我們應該稱之為,情人眼裏出西施,雖然這麽說好像更奇怪了一點。
……好吧其實我真正想說的,仍舊是他們的身型差別,
偵探屬于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的類型——這在之後某一次偵探賭氣裹着床單出現在白金漢宮時格外明顯,而醫生,不得不說,他有一個兵哥哥所應該具有的優秀肌肉,以及一個醫生所應該具有的溫和氣質——但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醫生他整個人都萌萌噠!他是治愈系!
這是我觀察了很久——好吧也不是很久,這其實是一件非常簡單就可以推斷出來的結論,尤其是在Sherlock面前。
比如那個頭骨。
雖然誰都聽得出來Sherlock說“哈德森太太沒收了我的頭骨”這句話中的委屈和難過,但不是誰都願意充當一個頭骨的代替品。
另外以及,說句題外話,因為我是一個幽靈,并且我還奇妙的被這對CP綁定,所以我一度非常懷疑那個頭骨就是我的——當然這其實是,不可能的,完全沒有一點可能,這件事我們以後再說。
最後要說的一點是,兩個人對各自的态度。
醫生對偵探的态度非常明顯,如果說的再暧昧一點,是友情以上,戀人未滿,我一直都是這麽衡量醫生的——醫生是一個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但他處在一個對同性戀極為寬容乃至于,呃,愛好的社會之中。
而Sherlock,很明顯,是一個非常值得的,性幻想對象——等等我絕對沒有說醫生對偵探有什麽性幻想,絕對沒有。但偵探的确有美色——這已經是我第三次提到這一點了,感覺好虐。
但偵探對于醫生的态度,就非常隐晦了。我不是說變化隐晦,而是這種感情的內涵,非常隐晦——因為Sherlock對此并不了解,他的情感非常集中,甚至主要都在醫生身上。
我還是憑借着我是幽靈這種獨特的身份,才在日久天長的偷窺之中(我絕對沒有任何貶低自己的意思!),發現了那麽一點苗頭——可惜在偵探消失的那兩年,這點苗頭長成了參天大樹之時,我并沒有見證——我只偶爾的觀察到了John的。
或許偵探對于醫生的态度,反倒應該從反面來看。
借用偵探的哥哥的一句話。John也許是Sherlock的救星,或者讓他更加不可救藥。而從長遠來看,兩者皆有,只看從哪一方面來琢磨了。
我們的開始,就從那間傳奇的貝克街221B的公寓說起。
作者有話要說: 好吧作者又手賤來開新文了。
以及,鑒于隔壁還有一篇原創正在擠,請不要對作者的坑品抱太大希望,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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