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瘋子

雜技項目一個比一個驚心動魄,掀起全場高潮陣陣。在扣人心弦的地方時,音樂營造出如在懸崖的高度緊張氣氛,

雜技演員做出抓人眼球的動作,将雙臂徐徐展開,擺了一個要從高空墜落的姿勢,除了面無表情的紀仲年,全場觀衆都緊張得閉氣。

“我的天......這、這麽高......”林斯全情投入地看着臺上,連呼吸都緊繃着。

他直勾勾地盯着那個雜技演員,手下意識地抓住了身邊的紀仲年,這樣會令他更有安全感。

紀仲年手臂一疼,低頭看了看,沒甩開,也沒說什麽。

索拉馬戲很好地诠釋了他們的表演精神——自由、奇思妙想、以及挑戰不可能。各色表演帶來目眩神迷的效果,林斯看得癡癡入迷,已經完全沉浸在裏面。

“下面是——雙人高空雜技走鋼絲。”

随着音樂聲越來越急促,氣氛越來越緊張。林斯看着那個演員在鋼絲上倒立劈叉,不由地屏住氣息,抓住紀仲年的手也越來越緊。

“啊啊啊啊……怎麽感覺他要掉下來了!天吶天吶,注意安全啊……”

林斯如臨其境,甚至無意識地撈過紀仲年的手,将對方整只胳膊都給牢牢挽住,全程抱在自己的懷裏壓驚。

紀仲年略略無語,連他自己都沒發現,嘴角其實牽了牽。

雜技演員縱身一躍,雙腳平穩地彈跳于下面的蹦網上,在他安全降落的一瞬間,全場觀衆包括林斯在內,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氣,獻上最高敬意的掌聲和歡呼。

林斯無意間低頭,才發現自己跟只螃蟹似的,原來一直抓住紀仲年的手臂,還将人家的袖子抓出了折痕。

“嘿嘿,不好意思……”因為怕把紀仲年惹急了,他難得撿回幾分矜持,立即松開對方的手,還很客氣地幫人撫順衣袖上的皺褶。

一擡頭,紀仲年的臉色竟然很不好看。

林斯讀不懂紀仲年的表情,但猜想對方不高興的原因……應該是因為昂貴的西服被抓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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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幫你熨熨。”他說。

紀仲年不說話。

表演的後半段,林斯謹慎至上,都沒敢太碰紀仲年,而是小心地保持着一點距離。

他努力克制自己的緊張,以為這樣就能讓約會的氣氛不被破壞掉,殊不知,在看完整個表演後,紀仲年的臉竟黑得像鍋底。

——松什麽松,又沒不讓你抓。

紀二少黑臉的狀況持續到退場,林斯百思不得其解,小心翼翼地看他臉色:“雜技……不好看嗎?”

紀仲年冷哼:“蠢人,下次別帶我來這種地方。”

因為他的這句話,林斯驀然一怔。

他想起了上輩子的事情,不禁有點黯然的嘆息,偷偷地吱喃了一句:“那是。之後都是你帶我來的。”

出了戲院之後,他們沿着少人的街邊一直走,遠眺便能看見遠海和沙灘。

沿岸有條環繞海邊的綠道,長長地延伸至看不見的地方,有左右兩排橙黃色的路燈點綴,名為“情人路”。

充當了一晚上司機的魏平要開車跟上來,紀仲年回頭給了他一個眼色,魏平便默默将車放緩,只慢慢地保持一段較長的距離,沒有再打擾。

林斯倒沒發現身後的事,他看完馬戲心情愉悅,蹦跶在紀仲年前面,夜風把他的額發吹起,這種與喜歡之人漫步江邊的感覺實在爽快。

“海風好舒服,吹進嘴裏有點鹹。”他感嘆。

紀仲年不作聲,一直跟在他身後,保持着半米的交錯距離。

林斯走他就走,林斯停他就停,目光總是不自覺地停留在林斯的側臉和背影上。

——在這之後的很多年裏,他總會想起這個夜晚,想起微鹹的海風和這樣開心的小變态,然後......

後悔自己沒能在這一刻走得慢一點,或者喊一聲“林斯”,趁着暖黃的路燈說一句“你令我很心動”。

林斯看向周圍的車流和夜燈,眼裏是爍爍繁星。

他這樣一個貧民窟出身的人,在遇見紀仲年之前,其實沒想過自己會來東城生活,沒想過自己能逃離破敗的貧民窟。

他停下了腳步,倚着及腰的木欄杆,對身後的人說:“其實,撇開什麽喜不喜歡的,我很謝謝你。”

“什麽?”紀仲年站定在他旁邊。

“謝謝你把我從貧民窟裏帶出來,像把一塊臭豆腐從泔水裏撈出來。如果不是你,我也不可能來到東城生活,更不可能看到這裏的夜景,好漂亮。”

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他都感恩自己能夠遇上紀仲年。

唯一區別的是,上一輩子他帶着淺薄的野心、藏着愚蠢的貪婪,用一副最最虛僞的面具去接近紀仲年,為的就是過上與東城富人們一樣的生活。

而這一輩子,他是揣着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決心、帶着上輩子與愛人遺憾分別的回憶,靠一顆最最樸素的真心去接近紀仲年,為的只是過上能與相愛之人白頭偕老的一生。

“咳咳,”紀仲年耳朵微紅,眼神故意移到遠處,“我只是報個恩,你那時救了我一命,所以……你不用太——”

“我知道,但還是要謝謝你,”林斯輕聲打斷他。

“嗯。”

“還有,我喜歡你。”

最後這四個字,輕輕地從林斯嘴裏跳出來,既像是準備了很久的表白,又像是觸景生情,興之所至。

說得很鄭重,又很自然,完完整整地說給心上人聽。

紀仲年怔愣地看他。

“我總是嘻嘻哈哈的,所以平常對你說的話,嗯,你可能都不大當真。但是現在……我是在很認真地告訴你,紀仲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林斯繞着紀仲年走了一圈,每個“非常”都說得很用力。

“非常非常非常喜歡你。”

海風混着星光,林斯的眼神比海上的月色還要幹淨,紀仲年一望進去,仿佛望不到底。

“……就這麽喜歡?”紀仲年的心髒怦然而動,半開玩笑地說他。

“是啊,很喜歡,無條件地喜歡。”林斯看着他的眼睛,“讓我死八百次,也還是喜歡。”

紀仲年假裝無心地問,林斯卻真心真意地答。

——我重活過來依舊喜歡你。

紀仲年又笑問:“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無數次,都會這麽喜歡。”林斯說。

紀仲年愣住,開玩笑的笑容慢慢地斂了起來,不知道為什麽,林斯那眼裏的感情很真實,說話的語氣也很真實,仿佛這不是玩笑話,而是一句說到做到的誓言。

他的心噗通地傳來一聲回響。

林斯目視他的瞳仁,向前一步說:“我喜歡你這件事,怕是改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你在未來的某一天,一定會和我睡在一張床上,抱着我、親我吻我,我就覺得我能堅持下去,我一定能等到你愛上我。”

記得一切的,就只有他,只剩他。

但那又如何,為了得到這一份曾經擁有的愛,他可以慢慢地等,慢慢地努力,直到紀仲年像上一輩子那樣愛他。

“哎,你之後會很愛很愛我,真的。”林斯把下巴湊近去,像條讨好又得意的小笨狗,“那還不如,趁早愛我吧。”

他們互看對方,鼻尖因為林斯的瘋狂湊近而只相距一厘米,很近很近,甚至能感受到對方逐漸灼熱的呼吸,相互噴灑在對方的臉上。

紀仲年笑罵他,“你知不知羞。”

“我沒開玩笑,你不但會愛我愛得深沉,還晚晚都要我,”林斯誇張地說,聲量還提得老高老高,生怕旁邊路過的人聽不見。

“瘋子。”

這裏靠近江邊,對面是耀目的夜景,鹽分迎風吹過來,黏乎。

紀仲年捧起林斯的臉,低頭吻了這個瘋子。

作者有話說:

終于寫到文案部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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