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胡皎和賞心同時從椅子上彈起來,賞心的反應比胡皎迅速穩準得多,相比之下,胡皎就顯得慫多了,無論是表情還是動作都呈現一絲慌亂,餘光瞥見一旁的紀方栩不緊不慢,十分從容地站起來,甚至做了這麽一個動作——

他揪住她外套袖子,往後一拉。

胡皎反應過來,并重新站穩時,紀方栩已經站在了她們的前面。向她們沖來的男孩很年輕,看上去二十五歲都不到,不知為什麽,胡皎看向他眼睛的時候感覺他并沒有惡意。

紀方栩如同跟小孩子做游戲一般拍拍手,那個病人沖到他面前就沒有再往前,紀方栩大聲贊了一句“Good boy!”,彎下腰,左手摸了摸那個男孩的頭,右手在男孩右邊肋骨上方及肩胛骨之間拍了拍,男孩好像很滿足似的,慢慢又手腳并用爬開了。

“半年前,這個孩子還是高三的學生,家境不好,家裏有只土狗,他們關系不錯。”不知什麽時候站在他們身後的陳歲寒望着男孩的背影,用手比了一下膝蓋上方十厘米的位置,“大約這麽高……孩子的父親聽說吃狗肉能補腦子,為了讓兒子考上更好的大學,父親殺了那只狗,做成狗肉爐。他忍着惡心全部吃了,後來考上了大學。”

胡皎靜靜地聽着,整個人松懈下來,想起剛才那個男孩跑過來時的目光,和善且有一點點依賴,因此,她才覺得,他沒有惡意。

“等待開學的暑假,他父親發現他不太對勁,行為習慣越來越像一只狗,他當時處在高考巨大的壓力下,忽然受到必須吃掉自己心愛寵物的壓力,雙重壓力作用下,他選擇逃避。幾經周轉送到我們這裏治療時,已經發展為重度妄想症,不願從自己的世界中走出……”陳歲寒轉頭看看紀方栩,對賞心和胡皎做了個蠻無奈的表情,大概是想說“妄想症的都這樣”。

賞心手裏捧着個筆記本,第四遍向紀方栩介紹“紅衣終結者”的罪行。“9月20日,第一起傷人案發生在祥口區中山路華庭小區附近,在這裏……”她指了一下地圖上的某個點,“受傷的是陳女士,48歲,晚上10點左右,她在附近跳廣場舞後步行回家,兇手從後面把她拍暈後逃跑,沒有劫財或色,她傷得不重,皮外傷并輕微腦震蕩。她當時穿了一件紅色T恤,紮馬尾辮。”

胡皎也捧個筆記本,補充着,“現場沒有留下指紋或者腳印,附近的攝像頭沒有拍到兇手,也沒有目擊者。”

“9月26日,第二起傷人案發生在祥口區中正路一個小巷裏,受傷的鐘小姐20歲,晚上10點半左右,她和幾個朋友去酒吧回來,朋友開車将她送到中正路小巷路口,快到家門口時,兇手忽然從後面把她拍暈,她倒下前看見一個男的跑遠,之後不省人事,好在也只是皮外傷加腦震蕩。她當時穿一身黑色連衣裙,紅色外套,紮馬尾辮。”

胡皎補充:“他留下半個腳印,運動鞋,雜牌。”

紀方栩問:“中山路與中正路之間的距離是?”

“不到兩公裏。”

“10月25日晚上12點多,祥口區長湳路宏達旅館附近一棵梧桐樹邊,一名24歲的三.陪女小莊醉酒嘔吐,兇手将她拍成重傷,顱骨粉碎性骨折,現在還在住院。當時她穿着條較暴.露的紅色連衣裙,紮很高的馬尾辮。長湳路離中山路3公裏多,離中正路1公裏。”

“沒有留下物證。”胡皎說完,擡眼看看紀方栩,他把右手食指抵在下巴上,皺着眉,表情略凝重。

“最後一起,發生于11月7日,也就是今天淩晨……”賞心把最後一個受害者的情況介紹完,“工業路也在祥口區,離幾個案發地大約也是兩三公裏路,那一帶有幾個大工廠,一些女工實行三班倒,死者小郭那時剛下班,幾個同事約她吃宵夜,她說孩子生病得回去照顧着,就一個人先走了,沒想到在半路……唉!”賞心重重嘆口氣,“她的孩子聽說才兩歲多,這麽小的孩子就沒了媽……”

“不必說那些沒用的。”紀方栩冷漠地打斷賞心的感慨,不同于剛才一遍一遍讓她們重複案情時的戲谑,他這時嚴肅得近乎可怕,“患有輕微強迫症的兇手犯案時不會想什麽孩子母親,他的殺戮不會停止,直到這座城市再沒有穿紅衣服紮馬尾的女人。”他看了一眼胡皎,“你呢,最後一起案件中有什麽發現?”

胡皎被他這麽一問,還有點緊張,推推眼鏡,忙把自己收集到的東西說了一遍,說到死者的錢都被拿走時,紀方栩忽然打了個響指,自言自語道:“對!就是這個。”

“什麽?”胡皎莫名其妙地問。

“貪念。”

“劫財?”賞心不解,“前幾起兇手并沒有拿走她們的錢。”

紀方栩不屑地一笑,看上去并不贊同賞心的說法。他開始轉筆,黑色水筆在他修長的手指間旋轉着,花樣繁多卻從來沒掉下來過,她倆就這麽看着他,大約過了十分鐘,他用筆指向胡皎,“作為一名痕跡檢驗員,你對這幾起案件遺留下的痕跡有何看法?”

“我?”

“你先前提到的Duane Gibran在英國《Crime and punishment》(罪與罰)雜志發表的第一篇論文就是《暴力型罪犯心理素質及狀況對現場痕跡的影響》。”

“我……我覺得這個兇手心理素質還算不錯,抗壓性蠻強……”

“請你認真點。”紀方栩又開始轉筆,“同剛才你分析我為什麽在英國長大時相比,現在的你好像在跟我開玩笑。”

胡皎擡眼看他,他的眼神忽然給她巨大的壓迫感。

胡皎頭皮一麻,羞紅了臉——她剛才确實有點敷衍,因為她沒想到他竟然知道Duane Gibran,那個連她的導師、公安部特聘刑偵專家羅桓教授都倍感尊敬的醫學心理學專家,着名卻為人低調。

“我試試吧。”賞心拍拍胡皎,“最後一起案件與前三起存在較大區別。一是最後一起案件中,受害者死亡;二是死者被連續擊打,前幾起她們只被打了一下;三是死者的錢被搶了。四是前幾起傷者都是步行或站立,死者卻騎着電動車。”賞心想了半天,忽然瞪大眼睛,“最後一起的兇手跟前幾起不是同一個人,他故意模仿那個兇手,來掩蓋自己的罪行?”

紀方栩看向別處,清高而倨傲的樣子——他不認同賞心的結論。

胡皎絞盡腦汁,想到了些什麽,可又不太敢說。胡皎個小敏感的個性,她覺得賞心是自己的師姐,這時自己若說些什麽跟師姐的看法不一樣的,會不會讓師姐覺得自己很狂妄還目無尊長?猶豫了很久,還是忍住沒有說。

“兇手始終是一個人。”紀方栩終于重新開口,雙手抱臂,虛望着遠處,“如果我想模仿兇手殺一個人,我會尾随她回家并等她下車,畢竟淩晨一二點,女性出于自保,不會随便被陌生男人或有過節的男人攔在半路。”

胡皎咬着下唇,故作恍然大悟,然後順水推舟地說,“前幾起案件,兇手完全有機會下狠手殺死她們,卻沒那樣做,最後一起時,兇手不得不殺了郭潔,也許是郭潔看到了他的樣子呢。”

“不是也許,是确定看到了。”紀方栩接着說,“死者除了頭部的傷口和腿上被電動車壓的淤青外,身上沒有擦傷,說明她不是在行駛途中被襲擊的,否則從電動車上摔下來,一定有其他擦傷。很遺憾,她停車了,看到了兇手的樣子——或者說,兇手忽然反應過來:這個女的符合我‘紅衣服、馬尾辮’的要求,我要用磚頭拍她。進而又想到,她看到了我的樣子,我一定要殺死她,于是,下了狠手。”

賞心:“你的意思是,最後一起案件中,兇手還沒準備好,就遇見了符合他要求的倒黴鬼?”

“以下是我的分析。”紀方栩清清嗓子,“兇手,男,其貌不揚,35-40歲之間,單身,父母離異或母親早亡,跟随父親生活多年。童年時受到一名愛穿紅色衣服并留馬尾辮女性的言語或暴力傷害,此後多年一直生活在否定與指責中,他需要報複社會。他家境并不富裕,生活和工作幾乎都在祥口區,外出時可以選擇的交通工具只能是公交車、自行車,不排除可能有電動車或者摩托車,但有沒有不重要,因為他作案時騎自行車。他沒有穩定的工作,無責任感,經常抱怨人生,容易沖動,文化素質和心理素質都不高,為人懶惰有點偏執,輕微強迫症,這個我之前說過。今年7至9月,他因為社會地位不高,被人欺負,可能被毆打——另外,你們這兒有什麽東西用自行車推着賣?”

“什麽東西?”

“食物。”

賞心和胡皎都處在懵懂中,反應過來之後胡皎趕緊在筆記本上奮筆疾書,而賞心回答:“麥芽糖、糖葫蘆、毛雞蛋、豬肉鋪還有古早小蛋糕。”

女漢子也是吃貨啊。

“毛雞蛋?”紀方栩重複。

胡皎帶着嫌棄,把毛雞蛋解釋了一遍,欣喜地看到,紀方栩也是一臉嫌惡,“排除不可能在半夜售賣的麥芽糖、糖葫蘆,排除不能當主食吃的豬肉脯,兇手的職業是賣古早小蛋糕或毛雞蛋的小販。”

賞心大驚:“你怎麽推斷出來是小販??”

“最後一起案件暴露了兇手的職業——死者郭某趕着回去照看孩子,半路為什麽停車?不與同事吃宵夜并不代表路上不能買宵夜,饑餓的她一定是看到了想吃的東西,想着停下來買一份回家。于是她停下并掏出錢包,這時那個小販發現她符合自己的‘要求’,帶着驚慌、興奮的心情,趁着她低頭找錢,狠狠給了她一下,随後将她砸死,看見錢包裏的錢,滿足心理需要後又心生貪念,将錢洗劫一空。掉地的硬幣撿起需要花些時間,他選擇放棄,騎車離開。”

胡皎不可思議道:“你這麽聰明,怎麽可能是精神病?”

面對胡椒小姐的疑惑,神經病以一句“精神病和弱智是兩個概念,謝謝”諷刺了她的疑問。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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