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十】

第11章 【十】

【十】

盛煜見過他,一年多前。對裴雲闕,他心裏自有一杆秤,也知道,盛潇拿不住他。但那炸毛的敗家玩意被美色沖昏了頭,硬生生托人搭線,在遙遙見了一面的情況下,匆匆做了訂婚的決定。盛煜懶得攔她,結果第二次正式見面時,裴雲闕已經出了這樣的意外,對她态度也簡單,倆字:無視。

從這點上說,他還要感謝裴雲闕。盛潇放棄的速度比他預想中快很多,這是好事。

他沒想到的是,裴家請的康複師,是廖宋。

盛煜已過而立,這些年下來,早已習慣了人與事都在預想的軌道內運行,那天來接盛潇,見到她算是難得的意外。

今天開門後的畫面,更是意外中的意外。

盛煜望向輪椅上的人,嘴角挂着禮貌性的笑意,只是比一開始進門,已經淡了很多。

裴雲闕側頭瞥了他一眼。

正值午後,前廳光線很好,照得人透明又柔和,柔和又濃烈,裴雲闕坐在那裏,就像從某幅畫中彎腰踏出,他長得很精致,卻在陽光折射時,透出一點獸類的淩厲來。

可惜沒等他倆任何一方眉目傳書完畢,下一秒,之前被裴雲闕抛出去的毯子,蓋到了他自己頭上。

廖宋反應算快了,最初的錯愕過去,她拽下小毛毯,很快站了起來,順手物歸原主。

……就是扔的不太準。

于是她重新還了一遍,幫着蓋到了他膝頭。

廖宋體貼地附上一句囑咐:“別凍着了。”

雖然現在室溫二十八度,但是關心客戶兼病人的第一原則,必須時刻吸煙刻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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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雲闕的臉色很複雜,她一時分辨不出來,也懶得分辨,轉頭解決下一個麻煩。

廖宋輕颔了颔首:“盛總——”

她蹙了蹙眉,一個非常細微的動作。

盛煜跟記憶裏分毫不差,只是比之前見面時更……

容光煥發?人模狗樣?廖宋找不到準确的形容詞,總之,跟那時是有差別的,她也不喜歡盛煜的目光,那種靜然的打量、試圖在她身上尋找什麽的目光。

但很快,盛煜就收回了。

他沖廖宋笑了笑,誠懇溫和:“好久不見,最近還好嗎?”

廖宋走到餐桌旁倒了杯水,溫水順着杯壁而下,她頭也不擡:“很好,謝謝您的關心——給。”

廖宋轉身,把水遞給了裴雲闕,示意他現在喝完,然後才微笑繼續道:“不過,如果下次拜訪,您可以提前知會一聲,這樣好安排出合适的時間。今天的話,到一點半我們這邊就要開始複建了。”

盛煜看了眼表:一點二十七。

他不由失笑,順着鼻梁輕推了下眼鏡:“今天就不打擾了。我帶了些禮物,上次就唐突了,算是,賠罪吧。等一會兒讓我助理拿過來,你們揀喜歡的留。”

廖宋下意識往前走了兩步,想着說把人送到門口吧,也不枉費他一大早來白跑這趟。

可剛邁出兩步,她的衣袖就被扯住了。

那股力量并不大,廖宋輕輕一掙就能掙開,她順着扭頭看了眼,沒有掙脫。對方雖然看着別處,細長的手指還拉着她袖口。

“不用去。”

他的聲線比起平時,顯得有點悶。

“我跟他不熟。”

廖宋分得清主次,随了他的願:“行,我去二樓做準備,你等會兒上來?”

最重要的是,她覺得新奇。

裴雲闕這樣,讓她第一次意識到,他也就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年輕到有資本踏風高歌,喜怒哀樂都要清澈見底。

他總是藏着,壓得太深。

廖宋并沒有看到,在她上了二樓後,裴雲闕把輪椅推到落地窗邊,垂下眼眉,望向花園裏正要離開的客人。

那種居高臨下的俯視,含着一點冷然的漫不經心。

換做平常人,要麽被激怒,或者幹脆背過身去。

不過盛煜接住了,不怎麽介意地沖他微微一笑,倒是符合長輩的風範,只是上車時,唇角笑意收起的一瞬,也被人盡收眼底。

助理在副駕駛彙報接下來的行程,全部結束後,猶豫了下才問道:“今天跟裴小少爺見面,還順利嗎?”

盛煜全程都閉着眼睛,也不知道睡沒睡着。

“順利。”

他也沒睜眼,答了一聲,助理才松了口氣。

“成修,你還記得裴雲闕嗎?”

盛煜突然問道。

助理成修跟了他五年,做事滴水不漏。

他先是愣了愣,然後道:“當然,去年跟HPK的合作,慶功宴上見過,裴家的小兒子,家裏人還挺……愛他的。”

本來想說慣着,最後還是咽了下去。

盛煜低低笑了聲。

“是你的話,”他仰頭靠在座椅上,閉目養神:“有個捧在手心的孩子,到了考學年齡,天資不夠,怎麽辦?”

成修:“呃——我很有錢嗎?”

盛煜:“跟裴家幾年前家産持平。”

成修挑眉:“那我肯定想辦法塞進哈耶普,不行就捐樓。”

盛煜:“如果他自己考上了,你會讓他讀嗎?”

成修雖然奇怪,不知道為什麽今天老板能問出……這種有點降智的問題,但還是老老實實答了:“當然,這不是什麽難事吧。”

盛煜睜開眼,懶散地望向窗外:“他考上了,在MIT拿的全額獎學金,沒去。你猜是不是,他家人太慣太愛他了?”

成修咋舌:“裴雲闕?!天,那也挺倒黴的,他家通稿還挺多的。”

盛煜沒說話。他的同情心是有限度的,不會輕易用到無關人員的身上。

出意外之前,他跟裴雲闕只打過一個照面。跟HPK那次合作以後,一次家宴中,主辦人是方家,剛好同時邀請了他和裴家人,很多二代年輕小輩也能有所交集,那時裴雲闕就夠獨,沒有興趣參與到任何圈子裏,一個人在方家後花園裏逗寵物,還是他自己帶來的,看着蒼白又安靜。

後來也不知道怎麽,跟方家剛成年不久的二兒子方宇起了沖突,對方從英國回來度假,跋扈慣了,又是主家,結果在裴雲闕那沒讨到言語好處不說,連摸一下他帶來的小動物都不行,一氣之下,方宇偷偷把那只小鳥淹死在了噴泉池裏。

當時鬧大了,很多人過去拉着兩邊勸,雖然激動的只有方宇,裴雲闕只是看着撈上來的小鳥,羽毛濕漉漉的,眼睛緊閉着,什麽也沒說,包好它,起身走了。

盛煜那時覺得還挺有趣的,明明是年輕氣盛的年齡,裴雲闕的脾氣好的簡直過分。

緊接着,第二天通宵party後,方宇失蹤了幾個小時。被發現的時候,在自家鍍金的噴泉水柱下,被綁的結結實實,給沖的指腹都發白,暈頭轉腦,嗆水嗆得不輕,發燒大病了一場,後來也不了了之了。

監控報廢,最大嫌疑人裴雲闕又早早回了家,何況就算是他,方家也沒什麽辦法。

盛煜做旁觀者做的還挺滿意,大體上,跟他的判斷沒有出入,姿态或許會騙人,眼神不會。

睚眦必報,報複心重,執行力一流。方宇在這人面前,實在是不夠看的。

當然,做旁觀者是一回事,站到他對面,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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