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上學前夜
陸久又往丁司宇的卡裏轉了三萬塊錢,相當于他的一個月工資。丁司宇有研究過網上商城,知道這個世界的物價和他過去所呆的那個世界相差無幾。
既然選擇住校,就不得不預備一些要帶到學校去的生活必需品。陸久按照臨時同事們的建議只為丁司宇購置了功能齊全的最新便攜通訊器,沒有多買其他東西,因為他有心讓丁司宇也出門逛一逛。
雖然很想親自陪丁司宇逛商場,但是工作要緊,陸久只能無奈地留下韓叔陪他。韓叔曾經在丁司宇所在的部門呆過,陪丁司宇逛街的同時還可以兼顧他的安全。
韓叔表面上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擺出一副要帶着丁司宇逛遍整個商場的架勢,一面在購物的過程中故作不經意地提起陸久,問起丁司宇對陸久有什麽感觀。
丁司宇知道韓叔這是關心陸久,覺得好笑,有點羨慕他們之間的感情。
韓叔盯着丁司宇的臉,想從他的神情中判斷出他對陸久的感觀。
“你說陸哥?嗯……雖然看起來不容易接近,不過他其實是一個很好的人。”他配合地裝作不知韓叔的心不在焉,用漫不經心的口吻回答。
韓叔得到想要的答案,頗感欣慰,卻仍不覺得滿足,繼續追問:“他那個冷冰冰的性格,哪裏好啦?”
“陸哥的性格只是看起來冷冰冰的而已,他其實是個很體貼的人。”丁司宇也接着誇耀陸久,雖然有應付韓叔的嫌疑,不過說的也都是他的心裏話。
只不過這個答案就沒有那麽令韓叔滿意了。體貼……這說的真的是陸久嗎?韓叔腦中閃過陸久處于工作狀态時的模樣,忽然無語凝噎。真的嗎?他們平常見的是同一個人?
丁司宇自然不可能知道韓叔的腦子裏都在想些什麽,他還記得自己來商場的目的是購物,沒有跟着韓叔開思想小差。
據說學校宿舍裏有統一備放全新的洗漱用品,供沒有特殊要求的學生使用。丁司宇恰巧對這些用品沒有什麽苛刻的需求,就沒有特意自備一套的打算了。而且對于丁司宇來說,到了學校自然要穿校服,于是他連新衣服都不用買了。
陸久在丁司宇剛搬進他家的時候就給他買了一只小型行李箱,所以行李箱也不用再買。某種意義上說,他其實根本沒有什麽必需品要買,之所以出來逛這一趟,只是為了熟悉一下商場而已。
盡管如此,來了商場卻什麽都不買并非丁司宇的風格。路過零食區的時候,他還是在一個貨架邊停了下來。這個貨架上的商品可能比較暢銷,只剩下了最後一個紙盒孤零零地放在上面。
方形的紙盒子上印着一顆誘人的草莓,草莓下面除了一行丁司宇不認識的符號外,沒有任何文字。丁司宇興致勃勃地将盒子從貨架上拿下來仔細端詳了一番,仍舊沒有辨認出這是什麽新奇的零食,只好扭頭看韓叔。
韓叔神情微妙地糾結了一會兒,小心翼翼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小少爺,你帶着這個去學校恐怕不妥吧?”話畢,又低頭小說嘀咕,“真不曉得是哪個缺德的家夥把成人用品區的東西放到了這邊。”
丁司宇聽韓叔這麽說,突然明悟他手上這盒子裏裝的根本不是什麽新奇的零食,而是不和諧得成人用品,趕緊老實地放回原位。
不知什麽原因,盒子在貨架上還示威地晃了兩晃,居然義無反顧地從貨架上跳了下來,大喇喇地躺倒在地上,像是在嘲諷丁司宇一把年紀了還跟小孩子一樣笨手笨腳。
丁司宇連忙紅着臉彎腰要去撿,被韓叔一把拉住。
“忘了你還是第一次來商場,我來吧。”韓叔俯身撿起地上的盒子,扔到了貨架邊的一米高卡通熊貓嘴裏,同時對丁司宇解釋道,“像這種放錯位置了的商品,直接放進分類機器人的嘴裏就好,它們會通過掃描條形編碼自動尋找正确的貨架的。”
“噢噢。”丁司宇連連點頭應聲,表示又學到了新知識。
丁司宇已經被确診為“古代人”,而且這件事在全世界都已經不是秘密了,因為軍方新聞在确診的結果一出來就立馬把他挂上了頭條——古代人,活的!
丁司宇一共上了三次軍方新聞。第一次是他被陸久從恐怖分子的實驗基地救出時作為陸久的綠葉被提到,第二次是被陸久收養,第三次是确認為“無害古代人”。當然,這些新聞他本人都是知道的,第三次新聞上刊登的照片還是在他許可下拍的。
不止他一個,另外兩個和他一起被救出來的貨真價實的受害者也有被新聞報道。丁司宇還因為好奇而關注過其中一人的後續報道。那個人名叫宋樂,是宋氏集團的大少爺,是丁司宇來到這個世界後見到的第一個人——沒錯,那具泡在營養液裏的人體就是宋樂。
全球搜索有宋樂的專名詞條,上面說宋樂是宋游和年唯的獨子,八歲遭到綁架失蹤,之後一直杳無音信。
他在恐怖分子的非法實驗室中呆了十二年,這期間遭受了什麽非人折磨,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到的。幸運的是,十二年過去,他被救了出來。
這麽多年的時間,宋父宋游早就放棄了希望,唯獨宋母年唯還堅持認為宋樂還活着,一直積極地關注配合軍方的每一次行動,始終不肯放棄絲毫希望。
現在宋樂終于獲救,卻因為身體異常的原因不得不接受為期半年的觀察和治療,無法立刻到學校學習。
不過以現在的時代,到學校的學習早就不是必要的行為了,不樂意去學校在家裏也可以學習。學校更多的是作為一個社交場所而存在着——網購、網絡教學什麽的确實很便利,但倘若什麽事情都可以在家裏完成,沒有人願意出門,這其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回到正題。
在商場逛了幾圈,感覺沒有什麽好買的。最後,丁司宇就拿了幾條換洗用的胖次(內|褲)。
因為就買了幾條胖次就回來了,所以他有一種好像出門就是為了買胖次的錯覺。
而且是和韓叔一起買胖次……
這種猥瑣的感覺是怎麽出來的?
算了,不想這些亂七八糟東西了。丁司宇将新內褲和校服一起塞進行李箱,洗了澡便早早地爬進了被窩。
夢。
此時正是七月酷暑,太陽把地面烤得發燙,要是誰有勇氣光腳走上幾步,準能夠聞到半熟的肉香。
因為實在太熱,街上幾乎沒有幾個人。這種溫度讓人昏昏欲睡,不要說路人,就是快餐店裏的工作人員,也是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
大學畢業三年,曾經的同學都好像一個一個飛黃騰達,丁司宇到如今卻還是一個小小快餐店的營業員。說出來好像挺丢人的,不過沒辦法,這就是事實。
嚴格來說,也不算是特別丢人,就業績來說,丁司宇值班的時段客人是最多的,畢竟丁司宇那陽光的氣質和俊秀的臉龐太容易招引正處于青春期的女客人了。
而且托了那群小女生的福,丁司宇每月業績幾乎都比業績第二名的同事高出一倍位居榜首,在吝啬的老板各種克扣下存留的獎金也十分可觀,加上保底工資也不會比那些個坐辦公室的白領差。
昨天初中的同學群裏有人嚷着要舉辦一場同學會,時間定在今天下午四點,地點是附近的一家KTV。
既然見面,總免不了一番攀比,而且十年沒見,不知道還有誰記得誰,這樣的聚會實在沒有什麽意思。但是思來想去,太過無聊的丁司宇還是決定請假去湊一下熱鬧。
關鍵是他有一個特別想要見的人,不管結果如何,他也想要去碰個運氣。能夠見到最好,不能見到,也只能認命。
那人比丁司宇要大上三歲,因為身體不好的原因,很晚才開始上學,算是丁司宇的竹馬。從小學一年級到初中三年級,統共九年,兩個人都是同學,一起幹的壞事、傻事、好事多得數不清。
那時候懵懵懂懂不知道啥是對啥是錯,對一切都好奇,兩個人還偷偷摸摸地學着電視裏男女主角的樣子接過吻。認真算起來,丁司宇還真不知道被他占了多少便宜。
丁司宇多年的思念和愛戀,全都給了那個人,可是那個人卻一下子走的幹淨利落,而且音訊全無。
很多記憶都已經模糊了,現在回想起來,丁司宇也沒有弄清楚他對自己到底是什麽感情,是不是和自己對他一樣。因此,他迫切地想要見宋子夏一面,想要問問他當初為何留下一句話就跑去美國留學,電話打不通,QQ也一直沒上線,好像要迫不及待地将他擺脫了一樣。
其實最想要問的還是他對自己,到底是抱着什麽樣的感情。什麽都好,他不想不明不白地等着。
丁司宇踩着點來到聚會地點,站在門口思考自己等會兒遇到他要做出什麽樣的反應,想了半天又覺得自己傻到透頂,萬一他根本沒來,自己這不是白做準備了麽?
裝了一腦袋的心事,丁司宇不知不覺已經走到了同學會的聚會地點。狂歡的氛圍猶如無法違抗的潮水,從關閉包廂裏洩漏出來。
“啊哈哈,你是丁司宇吧!”剛推開包廂門,一個人影就飛撲了過來,“十年不見,你還是如此英俊潇灑,一點沒有長殘啊!抱個!”
丁司宇被這人的熱情弄得一愣,看了将手臂挂在他肩膀上的人好一會兒,才不确定地道:“胡林?”
十年不見,胡林依舊活潑的如同一只猴子,跟他打了個招呼又蹿到別處去了。
當初就是因為他太野了,他那個暴發戶的爸爸才将他送到美國去讀書的。本以為他在語言不通的國度能夠安分一點,沒有想到脫離了家人的管束他蹦跶得更加歡了,真是應了那句話,禍害到哪裏都還是禍害。
宋子夏差不多和胡林是同一時間去的美國,現在也差不多該回來了。對啊,胡林都回來了,他應該也回來了!丁司宇的心因為期待而加快了律動,恨不得将自己的眼睛進化成X光,在一秒內找出那個讓他牽腸挂肚好幾年的混蛋。
沒有?怎麽會沒有!丁司宇不肯相信地又找了一遍,還是沒有找到。
這,可能是還沒有到吧,興許遲點就來了。
丁司宇心中的期待落空,卻又不肯死心,于是坐在位子上一邊忍受着同學的魔音侵擾一邊幹等。
可惜,一直到同學會結束,他也沒有等到他相見的那個人。
“胡林,你等等。”丁司宇揉了揉瞪得血紅的眼睛,在KTV門口一把拉住要走的胡林,“問你個事兒。”
“啥事?”胡林遺憾地看着從他面前溜走的出租車,扭頭看丁司宇。以前他和丁司宇關系也還算不錯(其實他和大部分男生關系都不錯),只是那麽多年沒見,到底有些生疏了。
丁司宇舔了舔幹燥的唇,按捺住快要跳出胸膛的心髒,問:“宋子夏怎麽沒有來?”
兩個人都沉默着對看,像是被按了暫停的電影。
“你不知道麽?”胡林看起來十分詫異,種種心緒最終化作一聲嘆息,“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你不知道麽?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