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章節
[都市校園]《一文客棧》作者:小蠍【完結】
2010-02-15完結
簡介:
他生下來就注定與衆不同。他為了十歲時愛上的小女孩,
踏上荒唐的尋愛旅途,一尋就是六年。
他在一文客棧裏,與所愛的女孩相見不相識,反成鬥氣冤家。
他時常給唯一的好朋友出歪點子,搞出笑話連篇。
他與假仁假義的敵手鬥小聰明,惹的所愛之人誤會,卻死活不肯放棄。
他……做了很多事,仿佛生活多姿多彩,殊不知一張天羅地網已在身邊悄悄張開,
當所有的真相大白,結局卻又那般意想不到。他就是馬良奇,又一個痞子英雄。
第1卷
懵懂少年(一)
在一個叫東州鎮的地方,一名小男嬰“哇哇”誕世。他的這兩聲哭喊就猶如天地初開時那一聲“吒”,都預示着新生物的使命,他這“哇哇”兩聲就寓意着——愛情。
那夜,繁星點點,月光皎潔,馬母躺在床上痛并甜蜜的叫喊着,嘶聲力竭,痛人心扉。她痛,她幸福,她驕傲,她在做着女性最偉大的事業,孕出背負着希望的下一代,為幸福、為驕傲、也為愛情。當然,也有被迫的成分,因為來得很突然,懷孕兩個月後她才察覺肚裏長孩子了。
而馬父則在旁漠不關心,他将自己夢想的破滅歸罪于愛情,如果下一代是個兒子,他發誓要教會兒子如何遠離愛情。此時,他就在一旁自顧自地鼓搗文字,盼着能重拾夢想,在不久的将來能進文人協會。
馬父口中念着:夢裏見生死,夢醒不知生命何時止,那年明月下,無法自主的誕生于世,人生的起點莫名開始,歲月奔流,逝去的童年,不再複蘇的青春,只留下一篇清幽的記憶,就像在榕樹下牽着她的手,看片片樹葉飄落,回想朗朗書聲雄心志,是否還能清晰記起懵懂時的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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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父念文通常都不帶喘氣,自我認為那樣的文章才叫一氣呵成,殊不知那叫表面的氣息孕育不了真實的靈魂。反而,一般當他念完一篇文時都是幾乎窒息的狀态,倒真的只能剩下一氣卻不能呵成,除非——那文不足二百五十個字。
“啊……馬大叔,生了!生了……”接生婆抱着孩子,幸福的叫喊着,貌似是她生了一樣。但,她這句話怎麽聽怎麽像是在說馬父生了,形同公雞下蛋,怪異之餘一片“汗”顏。
“給我看看。”馬母虛弱的對接生婆說。
接生婆把孩子放到馬母身邊,馬母看着剛從自己身體裏蹦出的小生命,她心生一絲怪異,這小家夥個子也太小了,像生了個耗子,懷他的時候還以為有冬瓜那麽大呢!她可是曾經拿着冬瓜和肚子比過。不過有此疑惑也不奇怪,一來她本身就一直是癡情小女生的狀态,不然也征服不了馬父這個事業狂;二來這是她第一胎,就像第一次結婚一樣,同樣不知道洞房要做什麽。
馬母慈祥的看着孩子,心生無限喜悅與欣慰,雖然過程出乎意料的艱辛,但好歹是生了,十個月的投資總算看見了收益,所以她耗盡力氣,大叫了一聲:“成功了!”這一叫源于興奮的激素,就像真的做到了蛋生雞、雞生蛋……
馬父此時正在住口想下文,擔憂憑這篇新概念文章不能進文協,突聽妻子大叫“成功了”!當下被吓了一跳,轉瞬之間還以為妻子是在說他的文。他不知道有個詞叫“自妻欺人”,一度認為妻子說的話保準沒錯,頓時擔憂全無、信心百倍,将文章捧在手裏仔細端詳,說:“哈哈,确實,确實成功也。”
馬母以為馬父是為自己高興而笑,也微笑着說:“起個名字吧。”
“嗯,是該起個名字。”馬父将文章又看了兩面,冥思苦想,損傷兩百個腦細胞後,說:“那……就叫良奇吧,優良傳奇。”
“嗯,好,我們的孩子就叫馬良奇。”
“啊!你說的是孩子呀。”馬父恍然大悟,手裏的文章飄落到地上,原本以為寫出了好文章,結果得了個好兒子,帶來一陣空歡喜,淡化初為人父的喜悅,只剩下更多的失落。
想必馬良奇此時應該也很不高興,他沒有提前得到通知,就被父母擅自弄來世上,這是剝奪了他的人權,說不定他投胎前是想做馬,而不是想姓馬呢?所以一定要抗議,一定要争取民主自由的人權。但絕食——不——應該說是斷奶兩天以後,在餓得哇哇大哭的情況下再想,要不是馬父母的通力合作、通宵奮鬥将他造成人,那他連人都不是,又何來的人權,想到此,還是釋懷吧,既然已經成了人,又何必要鑽牛角尖回去做鬼,還是老老實實、安安心心的吃奶才是正道。結果是他依舊被強迫斷奶。
懵懂少年(二)
馬良奇生長得越來越怪異,就拿他的着裝習慣來說吧。
上身通常不穿,下身不得不穿,當然,只局限于夏天,要是冬天也這樣,就不是怪異,而是怪物。
內褲可穿可不穿,這是兩次意外造成的結果。一次是在冬天,事件是換褲子,當時他興沖沖的脫了褲子以後,才發現要用來換的內褲不見了,找了半天才發現內褲全懶洋洋的躺在洗槽裏,于是索性不穿,還因此感冒。再有一次,換褲子時居然忘了穿內褲,直到又一次換褲子時才發現沒穿,并再又一次忘了穿內褲,一次又一次的忘記,久而久之,周而複始,他終于養成了忘記穿內褲的習慣。可喜可賀,再加把勁把內褲穿外面,就能成為怪異的超人,且能比美國那位早幾百年。
睡覺和洗澡卻一定要穿,這個怪癖的養成,全賴馬良奇喜愛上一篇叫《穿着衣服洗澡》的文學作品,而他其實根本沒看過這篇文文,只是在不記得的哪段時間裏,總聽馬父說這篇文很牛,還常說文的作者是一個叫寒寒的青年,并說此青年也很牛。可他也只是聽說而沒有實看過,且那時他還沒上學,地道的文盲一個,給他看也看不懂,因此就在理解上出了偏差,一直認為父親說的是一個屬牛的作者寫了一篇關于牛的文章。馬良奇喜愛牛,順帶喜愛了那篇文,詳細地說就是一篇“寫牛”的文章得到一文盲的鐘愛,兩者聯系起來就簡稱牛盲,和盲目崇拜差不多。
但在基本生活方面,他還是很正常,像其他小孩子一樣迷迷茫茫的過着,吃飯、睡覺、上學、受老師批、挨老爹揍……渾渾噩噩走過十個春秋。
十年裏,馬良奇有過很多夢想,總是不斷變化着計劃。馬良奇告訴大家,他的計劃之所以在不斷變化,是因為他在不斷進化,等到哪天不再變化,就說明他已經進化完美了。但世間沒有完美的東西,進化到最後都是化石。
十年,一個不短的時光,在筆下卻是那麽匆匆,因為——人生本就很匆匆。
人生就像手心的水,使出雙手十指的力量,依然抓它不住,只能任它順着指縫跟着歲月流去。
今天,陽光依然很明媚,馬良奇依舊很頹廢,趴上課桌就想睡,可同桌的邱印同學沒來,萬一像以往一樣,自己睡得正香時,被老先生抽起來回答問題,而又沒有邱印在一旁幫忙,那就糗大了,回去臉非讓馬母打紅,屁股讓馬父踢腫不可。所以,他最讨厭的人就是教書老先生,一個愛向父母打小報告的瘦老頭。
教書老先生的确很瘦很瘦,留了一撮山羊胡,教書還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每次開堂講課時都會念“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八個字。而別的先生通常都會說“學生們,我們開課了”,學生們就會應聲到“好,開課了”。遇上這位老先生說八字真言,同學們都會不約而同的應聲到“好,糗!好糗!
于是,馬良奇老在私底下叫他糗老頭,總是打擾自己睡覺做美夢。
馬良奇最大的喜愛是睡覺,可偏偏他晚上老是失眠。邱引就告訴他:要是失眠的話,就閉上眼數五百下。于是他每晚一上床就開始數,結果越數越精神,都是數到一萬以上才能睡着,可往往此時已經天亮。失眠是沒治好,但他的算術成績卻一直名列前茅。後來,他去告訴邱引自己每晚都有數,但根本不管用。
邱引說:“呃!我一直想知道數數能不能治失眠,現在我知道了,不能!”
但,要是在課堂上睡覺的話,馬良奇輕輕松松就能睡着。
馬良奇在課堂上偷睡時,總愛做同一個夢,夢見自己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頭,手裏抱着一只大公雞,大公雞咕咕的對着自己叫,意思是叫自己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