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聽歌

不是我說,這真的不太正常吧。

互相分享音樂的關系,是不是有點太親密了?

但轉念一想,不正常的好像是我,旅行途中無聊,分享首歌又能說明什麽呢?

可能他和他身邊坐的姑娘不太聊得來,所以就想起我來了呢。

我一邊想着“何等殊榮”,一邊插上耳機點開鏈接。

是首英文歌,名字叫《Nice To See You》。

果然一個人的歌單就是一個世界,像我這種英語廢幾乎從不聽英文歌。

時至此時,比起歌兒如何,我更擔心的是聽了之後怎麽回複他——如果實在不合我的口味,硬誇我也是誇不出來的。

前奏聽起來有些悶,像老舊收音機裏放出的音樂,但并不是憂傷型,反而有些輕快,像在回憶什麽令人愉快的過去。

倒是很适合在旅游的路上聽。

帶着十萬分認真的态度,我點亮屏幕去看歌詞——

Nice to see you

很高興遇見你

How you doing

你還好嗎?

Did you know yo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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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

Really something

你很了不起嗎?

You make me feel things

你讓我感受到了很多

I don't believe in

我曾經不相信的東西

But I' m too pensive

但是我顧慮太多

To decide what's real

到底什麽才是真實

In the morning sun

早上,太陽升起

You and I are one

你和我融為一體

Fingers through my hair

你的手指穿過我的頭發

Feel them everywhere

愛撫着我身體的每一處

Don' t know what to think

而我早已不知思考為何物

Am I still dreaming

我是在做夢嗎?

I think about you and

我想念着你

Then the month' s gone

不知不覺一個月就已過去

Thank you baby

謝謝你,親愛的

You saved me

你拯救了我

涵涵問我:“你臉紅什麽?”

我說:“容光煥發。”

我說真的哦,這歌的調調和歌詞不能說是完全一致,只能說是毫不相幹。

可能這裏頭有中西方文化差異存在,但我真的不太能理解,我都愛撫他身體的每一處了,為啥曲調還能單純輕快得像校園暗戀一樣。

然後我就開始反省,應該是我的問題。

人家可能都沒細看歌詞是什麽,只是覺得适合旅行路上聽就分享了。

或者說,就算人家是覺得歌詞不錯,重點肯定也不在我關注的那塊兒——可能是第一段——“你知道你很了不起嗎”,這屬于前輩對後輩的鼓勵和誇獎,畢竟我在他面前一直都表現不錯。

要是再想得虐一點——他可能是聽歌惦記起前女友了,想找個朋友分享一下,而那個适合被分享的朋友恰好是我——我甚至覺得這是最靠譜的一個可能性。

畢竟我也在他面前纾解過我的十年苦戀,那如果他用這種隐晦的方式向我倒倒苦水,我也沒什麽不能接受的。

思來想去,我還是把我的第一反應回複給他了:很适合路上聽。

他回:你們出發了嗎?

我說:是的,在追你們了。

他發來一個“哈哈笑”的表情,然後問:你暈車嗎?

我說:大巴車的話,确實會有點。

他說:那就不要玩手機了,聽着歌睡會兒吧。

我發去一個“嗯嗯”的表情。

我确實會暈車,但當時我也沒有立刻聽話地睡覺去。

我像個變态偷窺癖一樣,從他發來的音樂鏈接,一路摸索進了他的聽歌賬號。

從這個頁面可以看到他自申請賬號以來的聽歌排行榜。

在這裏我發現,他平時愛聽的倒也不是那種輕快小調,而是恰好相反,是那種渾濁的嘶吼男腔。

非要舉個例子的話,就是有點像《那年那兔》的片尾曲《追夢赤子心》的那種唱法。

其實這種類型我乍聽是有點接受無能的,包括《追夢赤子心》也是看了動畫之後受了觸動才覺得好聽。

但是在那趟大巴上,我硬是聽這種歌聽了一路。

所以說如何判斷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崇拜、很喜歡一個人呢?

我覺得如果你連他的歌單都能一首不落地聽下去,一直聽到能從那些你不能理解的唱腔中感受到巨大的力量,那就是真的完蛋了。

涵涵已經在旁邊睡得直點頭,窗外的風景從山變成河,又從河變成田。

我的耳朵好像闖進了一片未知領域,聽的是鋪天蓋地的厭世毀滅感,也是從灰燼中崛起的勇氣和力量。

聽《路西法》,聽見“他拼命靠近周圍的人想要融入,但痛苦地發現他們一個二個全都傻得要命”,“他開始感謝自己的格格不入,不再感到無助,即便是樹敵無數”。

聽《不退》,聽見“感謝老天爺沒給我需要的一切,好讓我時刻都能保持饑餓和急切,讓我在氣憤和議論聲中義憤填膺”,“若是無淚,那該多無味,我不退,我一點都不累”。

聽《Hate Myself》,聽見“我難以跟你共情,不需要同情”,“我也不會被你馴服,才不會被誰禁锢”,“盡管過來羞辱否則我會死不瞑目”。

如果這些歌是陳先生的內心世界,那我似乎也漸漸能理解他那我行我素的生活方式。

或許像他這樣的人,從小就有很多東西,是需要努力争取才能有的。

或者說即便努力了,也不一定會有——至少在我小時候的校園氛圍中,大家都不會太敢接近家裏有着“家暴”名聲的小朋友。

我小學時有段時間常被同桌的男生欺負,我一開始認為那是小打小鬧,就只是覺得很不喜歡他,盡量少和他說話而已,直到後來發展到被他拿鐵文具盒瘋狂打頭。

第一次被打我就回家哭去了,然後我爸媽一起找到班主任那裏,要求給我換座位。

也是因為聽到了爸媽的交談,我才知道那個男孩家裏是有家暴情況的——在我們那個小地方,這種事幾乎人盡皆知。

而那個男孩之所以會突然那樣打我,很可能也是有樣學樣。

那時候我爸說了一句話:“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往往會走向極端。要麽是極端的好,要麽是極端的壞。”

這很大程度上,大概是我爸氣急之下的偏見之語。

而且我也一直沒有理解,為什麽還會有“極端的好”這種情況出現。

但是見到陳先生之後,我大概就明白了。

因為見過人渣,所以不允許自己堕落。

因為聽慣女人的哭嚎,所以格外溫柔。

因為慣常獨來獨往,所以可以輕易地選擇不同流合污。

正如他大學時會把申請貧困補助的富家子挨着個兒地罵一般,像這樣的人,自然不屑于行一切虛僞之事。

反正我從沒見過他在不想笑時露出微笑,沒見過他因任何原因附和自己不同意的觀點,也沒見過他在感受到冒犯時選擇隐而不發。

雖然這個比喻可能不太合适,但是他身上的那種不羁的勁頭,老讓我聯想到哪吒。

他這種不穩妥的性子,加上“想把工作做到極致”的龜毛,必然招致很多人的厭惡——畢竟大多數人出來幹活就想混個工資,至于活兒幹得完不完美關我屁事——或者說,就算因為能力原因确實做不好,總也輪不到你來指責我。

這當然是一種很正常的認知。

但不可否認的是,如果願意咽下這口氣,或者像我一樣堅持在他面前扮慫,那确實可以從他那裏學到很多東西——他還算是比較願意唠唠叨叨給人把道理講明白的,至少之前“0元課”的事兒,如果沒有他從中制止,我可能要背大鍋。

而且除此之外,在針對他的那些厭惡裏,很多可能還含有嫉妒成分。

因為他這人剛巧還有一點外貌加成。

我還記得電梯前那個男的是怎麽損他的,說他太愛捯饬什麽的,大致意思就是覺得他愛打扮、很惡心。

首先哪怕他真的打扮了,我也不覺得有什麽,但關鍵是他真沒打扮。

他的衣服都很正常,跟他相處這麽久我也沒見過黑、白、灰以外的顏色,而且除了商标以外連個印花也沒有——總不能因為人家皮膚白就非說人擦了粉。

而且如果僅僅因為這種原因,就在跟他相遇時故意像害怕病菌一樣躲躲閃閃,那我覺得挨罵也是活該。

所以說我也想過,如果陳先生能改變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說話習慣,變得會說場面話一些,他會過得比現在好一些嗎?

不會。

很多讨厭他的人依然會讨厭他,反倒把自己變得畏畏縮縮了。

同時,那些被他的特質吸引,從而願意接近他的我、涵涵、以及他的其他朋友們,當然也不想看見一個憋了一肚子話不敢說的陳先生。

這麽想來的話,其實我們才是那些陰恻恻躲在後面的人吧。

這麽想着,我看向了熟睡中的涵涵。

我們決定了世故圓滑、八面玲珑,習慣了臉上笑嘻嘻,心裏mmp。

但我們又心有不甘,一邊與“壞人”談笑風生,一邊希望有個人能當場讓“壞人”下不來臺。

反正陳先生早已吃慣了遭人白眼的苦,反正他本就是那不吐不快的人,那就不妨讓他上吧。

不知有多少人,一邊不動聲色地聽他說着那些人們想說卻不敢說的話,在心裏大聲叫好,又在旁人那裏直呼他這人不懂人情世故,将其指做異端。

日子反正也就這麽一天天地過下來了。

音樂切到下一首,是《向生而死》——

“那些看客都在盼着你哭吧,

屈辱的碎石築起我的脊梁,

只管穿過下個坎坷的路吧,

我和臣服的弱者不一樣”。

明明是從一首輕快的小甜歌開始的,最終卻被這樣的沙啞男音搞郁悶了。

就這麽久久地看着屏幕上的歌詞,我逐漸感受到了由內而外的難受。

當涵涵拍拍我說:“你還好吧,你臉色好差啊。”

我才知道這不是心理作用,我是真的暈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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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如果工作中遇見很有能力然後說話不太中聽的,我覺得還可以适當忍耐;但是如果遇到那種說話難聽的酒囊飯袋……反正我是忍不了(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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