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列車争執

九月一日,在倫敦國王十字車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臺內,深紅色的蒸汽機車停靠在擠滿學生和家長的站臺旁。

盧修斯和納西莎将馬爾福家的三個孩子送到霍格沃茨特快列車邊。

臨行前,納西莎依依不舍的摟着德拉科不住的叮囑,将各種小點心塞滿德拉科的衣兜。

阿布拉克和薩斯站在盧修斯的身邊,努力的讓自己的臉上不表現出絲毫震驚,原來千年後的小巫師們,都是這樣上學的啊!

盧修斯自從昨天被兩人偷吻過後,就刻意的避開與他們談話。

現在他們終于要離開馬爾福家去霍格沃茨上學了,他也可以不再心神不寧的煩惱昨天的事,但一想到真的從明天起,莊園裏一下子冷清了不少,他的內心竟然有些不舍。

阿布拉克和薩斯對看了一眼,他們的盧修斯從今早開始,就板着臉,一副生人勿近的氣勢,納西莎和德拉科都躲得遠遠的,留他們兩人承受這低氣壓。

“盧修斯,你生氣了嗎?”薩斯試探性的問道。

盧修斯的眼眸暗了暗,沒有回答。

“我們很喜歡你,所以別鬧了,好嗎?”

阿布拉克此言一出,不僅是盧修斯被震驚到了,連薩斯也不可思議的瞪大雙眼,不敢相信這頭笨獅子竟然這麽輕易就攤牌了。

“你在開玩笑嗎?”盧修斯怒氣沖沖的吼出今天的第一句話,“你們是我實質上的父親,說什麽喜歡,捉弄我很讓你們愉悅嗎?”

“不是的!”薩斯心慌的喊道,他擡頭仰望着盧修斯的眼眸,仿佛期望對方能夠通過他的眼睛,看到他心底絕無虛假的感情,“相信我,我真的很喜歡你!”

列車的濃煙在嘁嘁喳喳的人群上空缭繞,人群嗡嗡的說話聲和拖拉笨重行禮的嘈雜聲,很好的為馬爾福們的談話起到了掩護。

盧修斯心虛的左看右看,發現沒有人注意到他們的談話,才松了口氣。

大庭廣衆之下要是被人聽見,他被兩個看似十一歲的小鬼告白,可就真是顏面盡失了。

“我們可不可以換個話題?”盧修斯頭痛的揉揉額頭,這兩人怎麽突然對自己表現出這麽大的興趣,以前不都是好好的嗎?

“好吧。”阿布拉克深情款款的說:“盧修斯,我們離開後,你要好好照顧自己,不能因為家裏成員少了,就随便吃些東西應付了事,一日三餐要按時吃飯。還有,不要喝太多咖啡,對睡眠不好,影響你的美貌,你也不想歲月在你臉上留下痕跡,對不對?”

盧修斯越聽越黑線,這哪是換個話題,這分明就是換個角度抒發愛意。

這時,蒸汽列車發出一陣汽笛聲,讓盧修斯如釋重負,終于可以結束這該死的談話了。

于是他雙手推着阿布拉克和薩斯,催促他們趕緊上列車。

阿布拉克和薩斯上列車後,發現德拉科不見了,車廂裏到處都是學生,他們決定還是先找個位置坐下後,再找找德拉科。

他們走過一節節車廂,在一個隔間裏發現了哈利。哈利的對面坐着一個紅頭發的孩子,這裏正好還有兩個空位,于是他們放好行禮後,在這個隔間裏坐下。

“哈利,這位是?”薩斯将目光瞥向對面的紅頭發孩子,問身旁的哈利。

“他是羅恩,我剛認識的朋友。”哈利又對羅恩說,“羅恩,他們是阿布拉克和薩斯,是我以前認識的朋友。”

“以前認識?哈利,你不是說你生活在麻瓜家庭,怎麽會有巫師朋友?”羅恩瞧着二人身上布料精致的衣服,很吃驚的問。

薩斯受不了羅恩直勾勾的盯着自己衣料的目光,沒好氣的說:“這件事說來話長了!”

羅恩覺得自己被輕視了,長着雀斑的臉上出現了些許紅暈。

哈利頭疼的看着一見面沒幾句話就不對盤的薩斯和羅恩,兩邊都是朋友,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來緩解僵硬的氣氛,于是求救般的看向羅恩身邊的阿布拉克。

阿布拉克會意的對哈利點點後,然後轉移話題,問羅恩:“羅恩,你是韋斯萊家族的孩子吧?”

羅恩顯然很詫異身旁這個有錢的漂亮男孩會對他友好的微笑。

“是的。”羅恩指了指自己的紅頭發,問:“是因為發色嗎?”

阿布拉克點點頭,繼續釋放友好的态度,“我在一本介紹巫師世家的書裏看到過,火紅色頭發是韋斯萊家族的标準。”

“真的嗎?”羅恩露出驕傲的神色,他沒想到自己不富裕的家族竟然被寫進了書裏,“是什麽書,有空我也想拜讀一下。”

“《二十世紀純血世家》。”薩斯冷不丁的插了一嘴,“書中介紹,韋斯萊在上世紀還算是純血貴族,但由于子嗣繁多,家族財産被一再瓜分,到了二十世紀的現在,韋斯萊就只是中下階層的貧窮家族了。”

羅恩的表情僵住了,他知道這本書是貴族們相互調侃家世的無聊之著。

薩斯毫不避諱的言及自家貧窮,讓羅恩感到既羞憤又氣惱。

哈利和阿布拉克都無語望天,他們知道薩斯的性格,清高孤傲,直言直去,從不恭維,雖然正直,卻也因為話不中聽而容易得罪人。

四人就此陷入了沉默,列車現在已駛出了倫敦,沿着田野和草場飛馳。

中午十二點半左右,一個推着餐車的女人推開隔間的門問要不要買車上的食品。

哈利立刻跳起來,不僅是因為他真的餓了,還是因為終于有什麽事可以打破這壓抑的沉默了。

哈利每種食品都買了一些,他在假期裏和海格去對角巷買學校必備品時,從古靈閣的自家金庫裏取出了不少金幣、銀幣。

羅恩嘟哝說他自帶了三明治,阿布拉克和薩斯掃視了一遍食品後,兩人都只是買了一杯熱飲。

哈利見羅恩羨慕的看着他買來的食品,于是大方的邀請羅恩一起分享。

羅恩很高興的将他的三明治抛在了一旁。

“你們要不要也來一點?”哈利疑惑的看着阿布拉克和薩斯各自手裏只捧了一杯熱飲。

薩斯瞥了一眼抓着巧克力蛙的大腿、将頭部塞入嘴裏大嚼特嚼的羅恩,眉頭微微皺了皺。

在馬爾福莊園的十年裏,他和阿布拉克都習慣了跟盧修斯一樣,華麗而優雅的用餐禮儀,所以他不能接受像羅恩這樣粗魯的吃法。

薩斯抽出魔杖,默念了一句咒語,一盒精致的點心出現在他手裏,他禮貌的拒絕哈利的邀請,“謝謝你,哈利,我們也自帶了食物。”

阿布拉克一邊抽出魔杖,變出他的食盒,一邊呵呵的對哈利說:“請原諒我們有嚴格的家規,一般不會吃平民小吃之類的食物。”

然後,在哈利和羅恩驚異的注視下,兩人開始優雅的滑動小餐刀,将點心切成小塊塊,插起放入嘴裏,細細咀嚼。

哈利雖然經常吃到兩人帶給他的點心,但卻一次也沒有看見過兩人吃東西。今天看見,頓時既羨慕有這樣的教養禮儀,又對自己的吃相感到羞澀。

在四人吃東西的時候,一個圓臉的男孩走進他們的隔間,眼淚汪汪的問有沒有看見他的蟾蜍,陪同他來的還有一個濃密棕色頭發的女孩,她要求他們如果看到疑似男孩的蟾蜍,就來找他們。

女孩的語氣顯得自高自大、目中無人。當他們走後,隔間裏的四個男孩都不由自主的皺起了眉頭,露出不爽的表情。

“女人都這樣嗎?總是以自我為中心。”羅恩想起自己的母親,完全不顧他的意願塞給他幾塊三明治,沒給他一個銅幣,想想就覺得沒面子。

“也不全然是,我家的夫人就比較溫婉優雅。”阿布拉克說。

“她是貴族夫人啊!”羅恩說,“你們應該是貴族家的孩子吧,我聽說很多純血貴族都是黑巫師,就像馬爾福、高爾、克拉布、帕金森……”

沒等羅恩說完,阿布拉克和薩斯就互看了一眼,不約而同的站起身。

“哈利,羅恩,我們突然想起,我們還有一個同齡親戚,他在上列車時與我們走散了。我想,我們該去找找他,看看他是不是還安好。”

阿布拉克笑眯眯的打斷羅恩的話,接着就和薩斯迅速離開了隔間。

“他們有同齡親戚嗎?怎麽現在才想起來?”羅恩感到奇怪的問哈利。

“不知道啊。”哈利也感到莫名其妙,他從來沒聽兩人說過有什麽同齡親戚。

阿布拉克和薩斯來到列車走廊上,向着車尾走,他們确實需要找找德拉科,但剛剛也是因為羅恩提到的黑巫師裏有馬爾福,為了避開話鋒,所以慌忙逃離。

“該死的,如今到處都是鄧布利多的崇拜者,導致這些人對純血家族的成見極深,要讓哈利為我們所用,難度還挺大。”薩斯憤憤的低吼着。

“好啊,別生氣了,就算沒有這些人的推波助瀾,要讓哈利放棄對伏地魔的仇恨,也是挺難的。”阿布拉克安撫着薩斯瀕臨暴走的情緒。

兩人一直走到列車最後一節車廂也沒看到德拉科,只能又往車頭方向尋找。

當他們又轉回哈利的那節車廂時,發現隔間的門口站着兩個胖墩墩的男孩,将隔間的門都堵死完了,隔間內還傳來尖叫的争執聲。

“你覺得我的名字可笑嗎?不用問,我也知道你是誰,我爸爸說,韋斯萊家的人都是紅頭發,而且孩子多得養不起!”這是德拉科的聲音。

“你!”羅恩氣得直跳腳,尖叫着回罵道,“我爸爸也說,鉑金頭發的馬爾福,一家都是食死徒,總有一天會被撕下虛僞的面具,抓進阿茲卡班!”

薩斯使用漂浮咒将兩個胖墩墩的男孩移開,然後就聽見羅恩的話,頓時臉色如烏雲壓頂般陰沉。

竟然詛咒盧修斯進阿茲卡班,簡直不可饒恕!

“你說誰是食死徒?誰會進阿茲卡班?”薩斯咬牙切齒的吼道。

原先在隔間內的三個男孩都愣住了,阿布拉克無奈的聳聳肩,表示一旦薩斯生氣,他也沒法。

羅恩被薩斯吃人般的臉色吓住了,結結巴巴的說:“馬爾福啊……連鄧布利多都不信任馬爾福……”

薩斯陰深深的說:“你有證據嗎?污蔑純血貴族,是要被魔法部傳訊的!”

羅恩臉色煞白的閉上嘴,不敢答話了。

德拉科很開心,他的祖父果然很厲害,瞧那紅毛小子被吓得,于是他驕傲的揚起小臉,對薩斯說:“那個波特也很不識擡舉,居然拒絕我的邀請,要和韋斯萊做朋友。”

“德拉科,”薩斯将臉轉向德拉科,臉色依舊陰沉,指着兩個被他移開摔在地上的小胖墩,“這兩個是你的同伴吧?仗勢欺人,盧修斯送你來學校可不是為了幹這個!”

德拉科本來就蒼白的小臉,更加蒼白了,可憐巴巴的望向阿布拉克。

阿布拉克只好硬着頭皮出來打圓場,拍拍薩斯的肩膀安撫的說:“好了好了,他們都受到了教訓,你也別太生氣了,你看,哈利都被你的樣子吓着了。”

哈利在一旁拼命的點頭,他雖然知道薩斯的脾氣不太好,但沒想到發起怒來這麽可怕。

薩斯因為不想給哈利留下更壞的印象,只得收起脾氣,一聲不吭的坐到哈利旁邊的位置上。

阿布拉克給德拉科使了個眼神,德拉科立刻帶着他的兩個同伴離開了。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獅祖和蛇祖的起名是有一定解釋的。

薩拉查.斯萊特林的縮略成首字相加,就是“薩斯”。

格蘭芬多的名字,戈德裏克和“阿布拉克”的字數和念法都比較相近。

看原著時,總覺得阿布拉克薩斯這個人怎麽起那麽長的名字,而且還死得挺意外的。

于是就催生了本文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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