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死鴨子嘴硬

那天林述言回來的很晚, 起初明笙以為他和新悅談的不太順,沒想到他回來以後就告訴她等從南濘鎮回來以後,就可以過去簽約了。

明笙沒想到會這麽順利, 有些擔憂對方是不是暗地裏給林述言下了坑。

林述言當然知道她腦袋裏想的是什麽,當場解了她的擔心:“去之前, 我的老師和他那位校友打過招呼了,你放心吧。”

“再說了,你就算對我不放心, 但對杳杳的作品你還能沒有信心嗎?”

明笙當然有信心,合作順利敲下,她比誰都開心。

關于那些未完成的遺憾, 終于開始有了一點修補的痕跡。

而她的人生也不再是一片霧蒙,因為有一束光自始至終都在照耀着她。

回南濘鎮的機票買在了周一上午。

因為飛機沒直達的, 所以只能先坐到南市,然後再乘坐大巴去到南濘鎮。

自從上次和沈朝淵說清楚以後,明笙的生活裏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他, 他們就像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 再無交集。

原以為會一直這樣下去,只是沒想到才過了沒幾天,明笙就在回南濘鎮的飛機上遇到了他的朋友,趙薛。

趙薛也沒想到會在這裏遇到前嫂子, 自從他們分手以後,他哥最近一直都處在一個很奇怪的狀态裏。

他也說不清楚怎麽去形容,如果非要說的話,他哥現在像一個随時都可能會爆炸的不明物體。

畢竟是舊熟人,趙薛覺得直接當不認識不太好,而且他的位置就和明笙隔了一個過道, 這一路上不可能就這麽互相裝作不認識坐到底。

“嫂——明笙姐,真巧啊。”趙薛擡手打了個招呼,喊嫂子喊習慣了,他們這突然分手,弄得他還有些不習慣,直接喊名字,好像哪裏怪怪的,最後趙薛在名字後面加了個‘姐’,才終于有了正常的感覺。

“你們認識?”明笙還未開口,坐在她身側的林述言先提了這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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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注意力全放在明笙身上的趙薛這才發現嫂子身邊居然有個男人。

男人面容清隽,眸色清斂,和他哥是完全不一樣的風格。

他們明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可趙薛盯着男人看久了,卻又覺得男人和他哥好像又那麽一點似是而非的相似。

趙薛的經驗告訴他,這個男人在明笙心裏肯定是不一樣存在。

明笙回眸,回答了林述言的問題:“嗯,一個認識的朋友。”

說完,她看向過道那邊的趙薛,回應他方才的招呼:“你來南市,出差?”

趙薛摸了摸頭發,他沒想到嫂子居然還會理他,畢竟他那些前女友們自從和他分手和他以及他那些兄弟們都是老死不相往來。

他剛開始還以為明笙也會這樣,所以那聲招呼,他更多的是試探。

“算是吧,過來談一個合作。”

明笙禮貌笑了笑:“那祝你合作順利。”

“那明笙姐,你們這是?”趙薛指了指二人。

雖然明笙和沈朝淵已經分手,而且他哥還是被甩的那個,可在趙薛眼裏,明笙就還是他嫂子,沒有人比明笙更适合他哥。

他知道,如果沒有明笙,他哥也不會有其他人了。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他哥需要的一直都不是女朋友,而是明笙。

“我們回南市看一個朋友。”明笙答。

趙薛哦了一聲,然後點點頭。

他本想打聽倆人是什麽關系的,可是以嫂子的智慧肯定,只要他一開口肯定就會被識破的。

趙薛歇了那個心思,他現在只懊悔上了飛機以後才遇見,如果是在登機前,他還能給哥報個信。

明笙和趙薛在南市機場分別,她和林述言繼續往南,而趙薛則是與他們相反的方向。

來接趙薛的司機到了,趙薛朝着明笙道:“明笙姐,需不要我送你們一程?”

剛好他還可以再深入了解一下她身邊那個讓人很有危機感的男人。

“不用了,不順路,趙薛謝謝你了。”明笙拒絕了他的好意。

趙薛也沒有強求,和她說了句青市見後,便上了來接他的專車。

去往南濘市的大巴還要有一會兒才發車,所以明笙和林述言并沒有急着上車。

“笙笙,你怎麽會認識他?”林述言望着那輛離去的黑色轎車,開口問道。

聽他這語氣,他是知道趙薛這個人的,明笙有些訝異:“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趙家的産業可是有很多都涉及娛樂圈,我在國外這些年,對于娛樂圈的這些影視娛樂公司可沒少研究。”

他這麽一說,明笙也覺得自己方才的問題有些多餘。

“我和趙薛認識,是因為大學那會兒交了一個男朋友,他們是朋友,間接認識的。”明笙以一種很平常的語氣将這件事告訴了他。

對于沈朝淵的存在,明笙沒有要隐瞞林述言的意思,大學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淵的出現,将她心中那塊遺憾填補了些許。

可是在外人眼裏,他們之間就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戀愛關系,所以沒什麽好避諱的。

而且在明笙心裏,對林述言的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淵的這段過去作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頓,似沒想到會是這個答案。

半晌,他才繼續:“怪不得那個趙薛剛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幾歲,原來你們還有這麽一層關系。”

“都是過去的事了,我們前一段時間分手了。”明笙沒有細化其中緣由的打算,只是簡略地解釋了一句。

“怎麽分手了?”林述言剛問完,便察覺到她情緒的變化,以為她是在為那一段感情傷感,他擡手摸了摸明笙的腦袋,像少時一樣安撫她,“你以後會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沒有答話,因為她知道不會了,不會遇到更好的。

因為已經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濘鎮的大巴即将發車,他們也找了個靠窗的兩個位置坐下。

明笙坐在裏面,大巴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開,她是有些暈車的,所以全程一直望着窗外,企圖想要靠窗外這些不斷變換的風景,來緩解生理上的不适感。

開車的師傅應該是個老手,一路穩穩當當,颠簸感幾乎沒有,這讓明笙憑空生了幾分安全感。

這一趟在路上花費了将近兩個小時才到達南濘鎮上的車站裏。

從大巴上下來,明笙微抿了下唇,嘴唇有些幹澀,這時面前突然出現一瓶水。

她擡眸,是林述言遞過來的。

他說:“喝一點,會舒服點。”

明笙應聲接過,喝了兩口,緩解了一些。

出了小車站,明笙望着這個熟悉的小鎮,忽然鼻頭有些酸。

這裏她有一年多沒有回來了,小鎮的街道還是她熟悉的那個。

林述言除了四五年的一次,這是他第二次來到這裏。

濕漉漉的街道剛迎來過一場雨,南方的小鎮,即使到了初夏依舊雨意綿綿。

灰牆磚瓦,屋檐上的積雨,正順着瓦片溝壑處,一滴一滴落在鵝卵石鋪的臺階上。

而初杳就是在這個小鎮上出生的,從一歲長到六歲,後其父母因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後來十年,她所有的年少記憶都留在了青市,那裏有她愛的朋友,有她喜歡的少年。

而這一切美好,終止在了十七歲那年的春天,後來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這裏。

初杳的墓地,選在了老家後面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兒一個人孤單,所以在原本只有雜草的地方種滿了各色各樣的花,保證春夏秋冬,那裏都會有顏色。

墓碑上的少女,笑容燦爛,還是記憶中的模樣。

明笙站在碑前,熱淚盈眶。

風徐徐地吹着,一陣花香繞過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遠處的初父初母看着女兒碑前的倆人,情不自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淚,他們的女兒啊,是不幸的,但同時又是幸運的。

短短的十七年韶華,他們的女兒遇到了她這輩子最重要的兩個人,也算無憾了。

明笙回來的時候,是一個人。

初母視線往她身後探了探,一下便了然:“述言那還孩子,還在那?”

明笙點頭:“嗯,他這麽多年沒來,應該有好多話想和杳杳說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來,就是為了給他們留下單獨相處的時間。

初母談起林述言,微微嘆了口氣,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沒事幫我和你幹爸勸勸述言,杳杳已經走了,你讓他別死守着過去的那些承諾了。”

明笙睫毛顫了一瞬,無聲嘆息,帶着不易察覺地感傷:“幹媽,有時候,感情不是那麽容易說斷就斷的。”

這種事,她太深有體會了。

初母何嘗是不知道呢,她現在提起這件事更多的還是為了面前的這個孩子。

她和初父已經失去了杳杳,不能看着她長大、成人,結婚生子。

所以他們更加盼望明笙能夠幸福。

初母握緊了明笙的手,話裏藏着深意:“笙笙啊,有時候不要顧及太多,如果喜歡,就去争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對視了一眼,直到這個時候,她才忽然發覺,自己這麽多年努力隐藏的那份情,并不是毫無破綻。

——

趙薛一上了車,便迫不及待地給沈朝淵打了個電話。

打算将自己在飛機上的所獲得的情報全都告知沈朝淵。

電話打了兩遍才通,電話那頭的沈朝淵明顯對接到趙薛的電話并沒有多少歡喜,聲音極其冷淡:“什麽事?”

趙薛也不顧沈朝淵是什麽态度,直接道:“哥,我不是來南市了嘛,你猜我在飛機上遇見了誰?”

沈朝淵沒耐心聽他講故事,直接挂了電話。

自從那日從香山公寓回來以後,沈朝淵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去,從表面上看過去,別無異常。

就好像和明笙的分開對他而言,和少喝一杯咖啡沒什麽區別。

被挂了電話的趙薛,一臉懵逼,他不就是稍微吊了個胃口,他哥什麽時候這麽沒耐心了。

于是他又撥了過去。

又是想了兩遍,沈朝淵才接起。

這一次,他聲音裏帶着微怒:“趙薛,我沒耐心聽你講故事。”

趙薛聽着電話那頭暴怒的聲音,身子不自覺地抖了抖,他沒敢再兜圈子,直接了當地告訴他:“我在飛機上遇到嫂子了!”

這個稱呼,趙薛一時半會兒是改不了了,索性是在沈朝淵面前,他也不需要多在意。

在長達十幾秒的緘默後,沈朝淵才淡淡開口:“所以呢?”

他語調平常,一點也沒有被影響,仿佛趙薛口中提起的是一位他并不熟識的陌生人。

趙薛和沈朝淵身處在不同的地方,他看不到沈朝淵此刻的神情姿态,僅憑着這短短的兩句話,他略帶不解地摸了摸鼻頭,再次試探:“哥,你真不在意?”

沈朝淵眸色幽深,或許就算趙薛站在他面前,也解讀不出來他此刻到底是什麽态度。

因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說完了嗎?”沈朝淵狀似無意避開他的問題,“南市的合作談好了?”

趙薛哀嚎:“哥,我這才剛下飛機好不!我遇到了嫂子和一個男人一起,所以一下飛機就給你送情報了,結果你卻一點都不在意,早知道飛機上我就裝作和嫂子不認識了!”

“一個男人?”趙薛那麽長一串的句子,沈朝淵就只聽清了這幾個字。

趙薛見達到目的,頓時又裝了裝:“對啊,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很帥,和哥你不相上下,重點是嫂子和他特別的有默契,就像、就像認識很多年了一樣。”

這些話,趙薛是一點都沒誇張,如果不是因為他是站沈朝淵這一方的,他早就将那個男人誇上天了。

沈朝淵沉默了,趙薛的那句形容,忽然讓他想起了最後一次見到明笙時,她說的話。

“對,我愛上別人了。”

“我們認識十多年了。”

良久,沈朝淵無聲地勾了下嘴角,似嘲弄,眼神卻依舊平靜無波。

“挂了。”他冷漠地回了電話的那頭的趙薛,然後迅速挂了電話。

手機重重一置,和辦公桌接觸的地方,劃拉出一聲刺耳的聲音,沈朝淵卻一點也不在乎。

明笙和林述言在南濘鎮一共待了六天,明天的上午的飛機回青市。

周六一整天,一直綿雨不斷,好在住在鎮上的人都習慣了。

初母一聽倆人是明天的飛機,這一天都在捯饬家裏的特産,想要給他們帶回去。

明笙和林述言拒絕了很多次,最終無果,只能接受。

不過這一次,他們也給兩位長輩帶來了一個好消息。

明笙告訴他們,最遲年後,杳杳的三部作品陸陸續續都會被拍成影視作品,杳杳未完成的夢想,她和林述言會幫她一步一步實現。

初母在鎮上的一家山貨店給訂了一些幹菇,打算晚上用來煲雞湯。

可這一時暴雨不停,路面濕滑,前幾日雨後青苔更是長了出來,于是明笙當機立斷決定代替她去。

初母和其争執了一會兒,最終妥協,只是她叫來了和丈夫在書房交談的林述言,讓他陪着一起。

林述言接過初母遞過來的黃色木質傘,傘很大,而且很笨重。

不像明笙在青市用的小巧帶着花樣的折傘。

可它卻和這煙雨小鎮極其相配。

煙雨袅袅,撐着一把舊傘,和深愛的人一起走在被雨滴敲打的青石小路上。

明笙餘光瞥向身旁的那道清影,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初母的用意。

“南濘鎮,雖然地勢偏窪,但這裏的風景算得上數一數二的好,近兩年來,來這旅游的人是絡繹不絕,前面那一塊還保留着舊時的青磚黛瓦,亭欄長廊,每年都會有好些網紅來這裏打卡,給這裏增加了許多熱度和曝光量,所以沈總,我們保證您這次的投資絕對會有很豐厚的回報。”說話的是南濘鎮地方一家規模不大的旅游公司老總。

這幾年,他致力于南濘鎮的旅游開發,沒想到有朝一日能和商場上知名企業沈氏的總裁沈朝淵走在一路。

沈氏看重這裏的發展,想要投資,那他自然會積極為其介紹這裏的美好。

只是李勢滔滔不絕說了很長一段話之後,擡頭發現,那位沈總的注意壓根不在他說的那些介紹上。

而是目光瞟向遠房,眼神晦暗,像是看到了什麽令人不舒服的畫面。

李勢順着面前這位沈總的目光望過去發現,前面很遠的地方,有兩個人撐着一把傘,往鎮中心走。

一男一女,背影清瘦,看着還挺相配,李勢直接主觀将那倆人當作一對情侶。

且為了順應眼下的談話內容,他還給那對情侶加了一個前綴。

“沈總,你看前面那一對情侶,瞧着眼生,估計是來鎮上旅游的,這會兒雖然是旅游淡季,但是鎮上的那些民宿和賓館也很少有空房間。”李勢為了宣傳,真是一點誇張都不放過。

誰知沈朝淵在聽到他那噼裏啪啦一長串話後,原本淡漠的臉突然冷了下來:“你怎麽就确定那倆人是情侶?你認識?”

這一路上來,李勢的嘴不知道說幹了多少次,換來的最多的就是沈朝淵的幾個‘嗯’、‘好’。

其他的都是他那位助理代他和自己交談。

沈朝淵突然這麽厲色起來,李勢有些忐忑,他不知道剛才的話哪裏出了問題。

他不就是‘就地取材’一下,難不成就這麽巧,前面倆人剛好是沈朝淵認識的人?

李勢當然覺得這種巧合不存在,只是這再開口,到底不如之前那麽侃侃而談:“沈總,我方才只是猜測,因為往年來這的情侶還是占大多數的,方才前面那一對,瞧着背影和往年那些情侶沒太大區別,應該是八九不離十了。”

沈朝淵視線移開,冷冷地睨了一眼身旁的男人,語氣莫名:“所以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就默認他們是情侶了?”

李勢以為這個問題在他解釋完以後,就會這麽揭過去,從未想過對方居然會揪着這個甚至都算不上實質性的錯誤點上不放。

這還是傳言中的那個格局長遠,手段了絕的商場傳奇嗎?

李勢不禁對自己所了解到的消息感到深深的懷疑。

最後,在沈朝淵涼涼的注視下,李勢搓了搓微濕的手心,忐忑回應:“那沈總您覺得?”

“我覺得他們不認識。”沈朝淵默了默,開口。

等了半天的李勢:“......?”

他再次擡頭,看了一眼遠處即将轉彎的倆人,即使背景模糊,他也能看出來倆人時不時對視言語,雖然聽不見他們在說什麽,可這怎麽看,也不像是兩個陌生人該有的狀态啊。

苦思了半天的李勢忽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沈總,您...是不是認識前面那倆人?”

好像除了這個答案,他實在是想不到其他的了。

“不認識,我只是在合理陳述某個可能的事實。”沈朝淵依舊冷着一張臉,只是目光在望向前方的時候,眼底閃過一抹異樣。

李勢在面對這樣的沈朝淵,只想到了一個形容詞:死鴨子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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