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章節

怎麽接受這樣的現實——他喜歡薛璐。葉嘉予和薛璐其實坐的并不近,也沒有任何親昵的動作。但不知道為什麽,她就是知道了。如果你真在乎一個人,一個眼神就已經足夠了。

有人蹲在電腦前面點歌,隽岚走過去,對那人說:“幫我插一首吧,我要唱《暗湧》。”

“王菲的?”那人一邊搜索一邊問。

“黃耀明的。”她回答。

那一段熟的不能再熟的前奏響起來,周圍的嘈雜聲退出去,她漸漸靜下來,心無雜念的唱完那首歌。然後又去跟男生玩骰子,結果輸的一塌糊塗,罰喝了許多酒。那是她這輩子第一次喝醉,不知道是誰把她弄回寝室,馮一諾下來接她上去,第二天告訴她,自己伺候了她一夜,而她鬧得不像話,差點就把宿管科的阿姨都招上來了。

12

一覺睡醒,隽岚以為自己好了,她對馮一諾說:“你看,我章隽岚拿得起,就放得下。”

一諾将信将疑,但見她好吃好喝的也就信了,心裏倒有些佩服她。

幾天之後,一個随機之旅的成員找來一段視頻,神秘兮兮的放給大家看。隽岚很好奇的擠過去,卻發現那是她在那間KTV包房裏唱《暗湧》,不知被哪個好事之徒用手機拍下來,傳到了網上。那首歌隽岚曾聽過許多遍,卻是第一次唱出來,她自己聽着也有些陌生,好像根本不記得發生過這樣的事。

“你還會唱粵語歌?”別人都很驚訝的問她。

“對。”她回答,只一瞬間,那天夜裏的感覺就都回來了,像是一步踏空般的,她記起自己做過的所有傻事,創造的每一次“偶遇”,在葉嘉予去上課或者回寝室的必經之路上等他,對他說“你好”,他遠遠對她笑,便可以讓她一整天都那麽開心。她不得不承認自己并沒有那麽拿得起放得下,她還需要一點時間,雖然不知道要多久。

而後暑假就來了,隽岚原打算在學校多住一段時間,和馮一諾一起到處玩。想來應該很有意思的,可只不過幾日,她就厭了,身邊總有許多人,她還是覺得孤單,那麽多笑聲,都是與她無關的,陽光耀目,于她卻像冰霜一樣。

就這樣過了一個星期,她買了機票回家。到家之後,一天又一天的躺在自己的房間裏,任音樂聲震耳欲聾。

媽媽看不下去,闖進去拉掉她的耳機,對她喊:“這麽大的女孩子,放假怎麽都不出去玩?再這樣下去人要傻掉,耳朵也要聾掉了!”

她連回嘴的懶得,心裏想:從前是她想出去他們不讓,現在又反過來了,真是諷刺啊。

但說到底她還是個聽話的孩子,立刻托從前的鋼琴老師,找了份在酒店咖啡館彈琴的零工,每周去三次,每次四個鐘頭,賺錢倒是其次,尋個清靜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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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那幾天,她幾乎總是在彈肖邦,直到咖啡廳經理問她:有沒有輕緩些的曲子?否則客人們怕是要消化不良。她便去找了幾首西村由紀江和松居慶子的曲子來彈,總算合格過關。那些曲子她不熟,彈得也不上心,始終離不了樂譜,好在花錢雇她的人要求也不高,只當她是一段可有可無的背景音樂外加一個活的擺設罷了。

有一天,她正彈着,手機在裙子的口袋裏震起來,等到休息時間拿出來一看,有兩個未接來電,第一個本地的座機號碼,第二個是葉嘉予的手機,她站在酒店員工通道裏,撥回去的時候手都在發抖。

“請問剛才哪位打我的手機?”她這輩子第一次這樣裝模作樣。

他似乎早看穿了她,輕聲笑着叫她的名字:“章隽岚,是我,葉嘉予。”

她幾乎傻在那裏,默默地聽着他說:“我到上海來辦點事,今天上午到的,明天就走,你有沒有空出來?我請你吃飯。”

“現在不行,我在打工。”她在他面前第一次這樣矜持。

“你幾點下班?”他又問。

“七點。”她回答。

“你在哪裏?我去接你。”

她告訴他酒店的名字,卻無論如何都記不起路名和門牌號碼。他說:“沒關系,可以打114查,七點鐘,不見不散。”

“哦,拜拜。”她說,直到電話挂斷,還在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七點鐘,他果然在酒店大堂等她。她遠遠的就看見他了,一步步朝他挪過去,突然發覺自己連路都不會走了。

他看着她笑,說:“難得見你穿這麽斯文。”

她身上是一條沒有任何裝飾的黑色無袖連衣裙,鞋子露出腳趾,有一點細細的跟,這是酒店的要求。他接過她手裏的帆布袋,袋子裏裝的是她的琴譜,因為開面很大,所以卷成一卷塞在裏面,她又是粗枝大葉的人,卷的次數多了,一頁一頁都散開了。他很好奇地拿出來看,她便開始後悔沒有帶那些她真正喜歡的曲譜,而且還弄得這麽破破爛爛的。

他問她想吃什麽,她想不出來,就在附近随便挑了一間小飯店,要了冷面和紅豆刨冰。

就是在那間小飯店裏,他第一次跟她說了那麽多話,他告訴她自己在東莞附近的一個小鎮長大,十五歲之前還是農村戶口。爸爸是外省人,當過兵,退伍之後才到廣東來做些小生意。媽媽很小就做農活,一百斤的擔子挑起來健步如飛。小時候放暑假,他去外公家,可以整整兩個月都不穿鞋,光着腳從這個村走到那個村,和表兄弟們在河裏游泳。長到八九歲,舅舅開了一間小商店,他放假也會去幫忙,那裏離高速公路很近,有幾次堵車,他拉着好幾箱礦泉水,翻過隔離護欄去賣,走過綿延幾公裏的車陣,平時賣一塊錢水那時能賣十塊,賺了許多錢。他甚至還告訴她,自己有個妹妹叫嘉穎,是他小姨的女兒,小姨嫁得不好,生第二個孩子的時候死了,所以嘉穎就變成他們家的人……

這些事情在隽岚聽來都是那麽的陌生,她從小在城市長大,記憶中的童年就是念書、彈琴、聽音樂,生孩子是不會死人的。她記起有人曾經跟她說過,葉嘉予家境很好,現在聽他這樣講,她便以為他家只是倒賣些副食品之類,最多就是小康。

九點多,他送她回家。分別時,兩人只說了簡簡單單的一句再見。她還是不知道他為什麽突然來找她,又不敢開口問,就好像毛手毛腳的孩子突然得到一塊蛋殼般薄脆的水晶,緊握在手心,看都不舍得看,生怕打碎。

才進家門,就看到媽媽探頭探腦的往樓下看,抓着她問:“哎隽岚,你跟誰一起吃的晚飯?”

“就是一個同學。”她試圖輕描淡寫,蒙混過關,當然這也是實話,他們不過就是同學罷了,除此之外,還能是什麽呢?

“男的女的。”媽媽卻不放過她。

“男女有關系嗎?”她沖了媽媽一句。

“當然有關系,你現在讀大學了,也不小了,有機會就多出去交際交際,沒有壞處的……”

她進自己的房間,關上門,把媽媽擋在外面。一切靜下來,她回想過去的幾個鐘頭,原本很開心的事情卻仿佛有些變味了,他為什麽來找她?又與她說了這麽多從未說的話?就好像是要道別了一樣。

他們聊得這麽投機,讓她覺得未完待續,卻也沒想到,第二天,他又會打電話給她。

“今天還打工嗎?”他在電話裏問。

“今天不去,一天隔一天的。”她回答。

“你下來一下,我就在你家樓下。”

“你不是今天就走了嗎?”她有些意外。

“下午去機場,”他回答,“中午再一起吃飯吧,這次我選地方。”

她當然說好,簡直不相信有這麽好的事情。

挂斷電話之前,他又說:“記得換件衣服,穿漂亮一點。”

她有些意外,小孩脾氣又冒上來,心想:你一個暑假都不穿鞋的人叫我穿漂亮一點,我偏不要。最後就是一身居家打扮——T恤、牛仔短褲和人字拖下去了。

到了樓下,卻沒有看見他的人影。大樓旁邊泊着一部跑車,喇叭響了兩下,她朝那邊看過去,見他就坐在駕駛座上。

她走過去,他下來為她拉車門,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釋:“我爸爸朋友的車子,聽說我要請女孩子吃飯,一定要我開出來。”

她倒是樂呵呵的坐進去,用手肘撞撞他,說:“哎呀,我這輩子還沒坐過跑車吶。”

他把車子倒出去,帶她去外灘。到了目的地,泊了車,過馬路的時候,他拉了一下她的手腕,差一點就把她的魂也帶走了。那一刻,她突然就有了一絲從前不敢有的奢望,如果,只是說如果……,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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