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針鋒相對
SH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席三把椅子上審判長和裁判員威嚴端坐,眼神都看向辯護席上。
只見辯護席上一男子梳着三七分的背頭,帶着一副金邊眼鏡,西裝革履顯得很是斯文,可那雙老鼠眼卻透着陰險。此時他起身站立,侃侃而談。
“我當事人已多次與原告協商,并同意支付賠償款,原告卻遲遲不搬遷。根據我國拆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我當事人屬正當行為。”
說罷目光看向他對面的女人。她一身黑色的工裝裙,端莊而幹練,中長發披在腦後,膚白勝雪,美眸中射着淩氣,堅挺的鼻梁彰顯着霸氣,紅唇蠕動,一連串的話語脫口而出。
“那麽請問被告,您是怎樣協商的呢?據調查,您給出的補償款根本不符合補償規定。”
女子将目光看向被告席上的男人,他中等身材,眉眼中帶着些許的戾色,衣冠楚楚,頗有點衣冠禽獸的意味。
對女子的提問他淡定自若,目不斜視,坐在那裏頗為嚣張。
女子收回視線,她本來也沒指望着他有所回答,繼續說道:“根據拆遷法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産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确定。對評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産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我當事人的行為也屬正常。”
那男人嘴角一翹,繼續辯道:“若有不滿,當然可以提出異議,可原告方聚衆鬧事,示威游行,對我當事人已經造成了生活與工作的幹擾。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對集會、游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再次看向女人,他的眼中多了一些犀利之色。
女人也不甘示弱,辯道:“對此我方當事人只是提示抗議,并未造成人身傷亡,可被告也對我方當事人進行了人身攻擊,迫害我方當事人父親致死,已嚴重觸犯了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适用死刑!”
女人越說越氣,聲音沉重而有力,最後竟把手拍在桌案上“啪”地一聲響。
全場鴉雀無聲,旁聽坐席最後一排,一男子将臉縮在立領外套的陰影裏,眼神緊緊盯着公訴席上的女人,臉色陰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