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節
第34章節
:“你為什麽會喜歡看安妮寶貝的書?”
淩雪把書翻了幾頁,右手撐起臉頰,說:“我也說不清楚,大概是感覺吧。其實,我更希望自己能寫出優美的文字,和許多的朋友一起欣賞。我常常會出現一個夢境,也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碧藍的天空下,一片五彩缤紛的花海中央,有一間潔白色的小屋,屋外用籬笆圍出一個小院子,我坐在院子裏,喝着香濃的咖啡,品賞着優美的文字,指尖在小巧可愛的筆記本電腦上游走,跳躍,記錄下所有令人愉悅的事物,偶爾伴着溫馨的音樂小睡。嘻嘻,是不是太童話?”
我說:“不會,你的夢想一定能實現,我相信,你會很優秀,會寫出最美好的文字。對了,我覺着你現在就可以寫呀,可以去參加新概念大賽,或者其它的什麽大賽,我想那樣的話,你很快就能夠夢想成真。”實際上,我自己并不喜歡網秀、比賽、選秀之類的玩意,不喜歡靠着走這類巧徑一夜成名,覺着很別扭,很不習慣,很像嘩衆取寵。或許有人是為了印證自己的能力,有人是想追求真心的夢想,但我依舊很不贊同,認為大多還是因為名利心作祟。不過,仔細想想,我自己也挺可笑,亂七八糟的社會中,充斥着名利的世界裏,有名利心是很正常的,反而是我不正常而已。也許,我是受了一位老者的影響,曾經有位老者對我說過:逐名如逐日,到頭一場虛,一切随緣,不做誇父為好。
淩雪說:“參賽?我沒想過,不過——”她拿出筆記本,“我現在也有在寫一些東西,只是寫的不是很好,功力不夠,還得多學習。”
我看着淩雪手裏的筆記本,心裏特別虛,如此大好的機會,都不敢正大光明的把它要過來看看,支支吾吾的說:“這——樣啊,那——那也可以參賽呀。”
“嗯,不要啦,我不喜歡和別人比。我想的是,有部筆記本電腦就好,看書更方便,寫作也方便,還能随時随地把寫的文曬到網上,可以交到許多朋友。”淩雪說的很認真,我能從她眼裏看出那份憧憬。
“你真想要部筆記本電腦?”我當即打好主意,如果淩雪真想要,我就一定要想辦法弄一部,那樣淩雪肯定會對我有好感。
“嗯,我正在攢錢呢。”淩雪笑的眯起眼,很甜很蜜,仿佛散發出一種帶魔力的物質,令我有像靜靜躺在柔軟懷抱裏的美妙舒适感。
是的,淩雪身上充滿魔力,但和《哈利波特》裏的赫敏格蘭傑有些不一樣,相較機敏與智慧,淩雪更突出的是靜而美的魔力氣質。我從沒有見過她生一次氣,也沒有聽過她說一個髒字,她總是把微笑放在第一位,善待他人如善待自己。善良是最珍貴的美麗。平常,她上課時很認真,下課時很文靜,很難見着她像石薇一樣鬧騰。只有在體育課上,她才會稍稍放縱下自己,展露出活潑的一面。
欲動的葉尖(九)
我們學校的體育課不多,一周只有兩節,每節課的模式大致都一樣,從建校起,一直沒有變過。上課鈴響之後,先集合點名,再集體完成一項運動,然後自由活動,最後集合解散,無新意無難度,對老師和學生都沒挑戰性,所以,體育老師是由物理老師兼任。物理老師的運動能力并不好,但他能用理論分析各項運動。只是,他的人品很差勁,要是有誰在物理課上犯了錯,他的運動分析也會故意跟着出錯,比如,他說距離除以速度等于時間,就會讓我們跑六百米,再以跑五十米時的速度為标準,計算出跑六百米需要的時間,如果不能在他沒天理的規定時間內跑完,會被體罰的很慘。當然,他只針對男生,在他物理課上搗過蛋的男生會被累的茍延殘喘,沒在物理課上添過亂的男生就可明哲保身,輕松享受自由活動的時間。
自由活動是我們最喜歡的時光,完全自由,沒有束縛,有人會跑回教室裏趕功課,有人會跑到校外去玩,還有人會躲在廁所抽煙打牌,我則喜歡約幾個人打一場沒有裁判的籃球賽。我說過,我小學時就愛打籃球,只是一直都打的不正經,從來不會遵守任何規則。很多人的打法也和我一樣,時常一群人圍擠在籃球架下,像争繡球樣哄搶,認為那才是屬于我們的籃球。直到知道淩雪也愛打籃球,我才開始提倡要正規化,跟他們說打籃球就要有打籃球的樣子,起碼看上去得像有板有眼的在打球賽,不能讓別人說我們是烏合之衆,打球和流氓打架差不多。我是這樣想的,雖然我們的球賽沒有裁判,依然常常犯規,可至少能避免雜亂無章的哄搶把淩雪擠傷。
淩雪的籃球并非打的很好,可只要她往球場上一站,總是最引人注目,猶如青草叢中一點紅。她太特別,在會打籃球的女生中,她的成績最好,在成績好的女生中,她的籃球技術最棒。正所謂,美貌與智慧并重,文靜與活潑兼存,能不吸引目光嗎?!
淩雪每次加入我們的球賽都和我是同一隊,我覺着這是打籃球帶給我的最大益處。只可惜不是天意,全是我的刻意安排。但正因淩雪的加入,我們隊才常常獲得勝利,因為敵隊根本沒人忍心去搶她的球,眼睜睜看着她投籃,甚至任由着她在投籃前随意走步。每當淩雪投籃成功,在籃球滑入籃框的第一刻,我會傻笑兮兮的跑過去,豎起大拇指對她說投的漂亮,她就會開心的還給我微笑。因此,我希望她投進越多越好。
有一次,淩雪投進一個三分球,她高興極了,拉着我的手又蹦又跳。這一幕恰巧讓張波看到,他很不服氣,十分之氣憤。他想,自個怎麽着也是校籃球隊的首發小前鋒,雖然校籃球隊是有名無實,僅和另一間鄉中學打過一場友誼賽,還以二十分之差敗北,但籃球技術鐵定要比我高出一大截,憑什麽我能和淩雪在球場上牽手,他卻只能讓石薇攆着走,連球場都沒法上。我能了解張波的痛楚,但無能為力,我着實不敢招惹石薇那個瘋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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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薇始終纏着張波不放,且越纏越緊,也不知道她從哪個鬼地方收集到的問題,數量龐大,刁鑽古怪,張波送了本《百科全書》給她都不管用。《百科全書》再厲害,也沒法解答上帝的轎車是什麽牌子。
張波在與石薇的長期糾纏中,也算受益匪淺,獲益良多,他知道了鯨魚不是魚,蜂鳥是只小小鳥,以及其它一些他從來沒想過要知道的東西,變的成熟許多,可他卻情願依舊無知,換取一天比一天更向往的自由。原本,他以為體育課就是他的自由國度,誰知照舊是夢一場,體育課也遭到了石薇的侵略。特別是自由活動的時候,如果張波要玩籃球,石薇會硬和他組成一隊,問他籃球的規則、NBA全明星賽是咋回事、喬丹的傳奇故事……等等,煩的張波還沒淩雪投進的球多。逼于無奈之下,每逢自由活動時間,張波就變身成游擊隊員,校內校外,山上山下,像猴子似的竄來竄去。漸漸的,為了躲石薇,張波練就一身比地下工作者還會藏的本領。
自然,當張波看見我和淩雪在球場上兩小無猜的身影時,他也只能夠幹生氣,不敢入球場半步。不過,他也不是完全束手無策,他會在集體活動時與我死較真,争高下,無論是跳高、跳遠、跳馬……從不相讓,甚至故意挑釁。但敢于挑釁不代表實力一定更強,也有可能是在虛張聲勢。張波與我比過許多次,從未真正分出過高下,而在跑步運動中,他往往還落于下風,唯一讓他跑贏的一次,還贏的非常憋氣。
那次是百米短跑,張波為了能跑贏我,特意去借了雙跑鞋。他很有信心,自認為穩贏。我與張波同時起跑,都加足了馬力,我的馬力更強,一路領先。當跑到大約七十米時,在場邊觀戰的淩雪突然大叫一聲“加油!”我鬼使神差的停下快速翻動的腳步,望着淩雪一個勁傻笑。淩雪急了,又大叫“快跑呀!”我趕緊再跑起來,可惜已經晚了,其他人早已到達終點。也許當時我的潛意識在想着,淩雪的加油聲沒有實際對象,但我停下來了,就能讓大家都以為加油聲屬于我。至少張波以為淩雪的确在為我加油,他很生氣,狠狠的踢着地面,把跑鞋前端踢出個洞來,估計好幾個月的零花錢就這樣沒了。
從那之後,張波每天早晨都起來練跑,得到班主任的大力表揚。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