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薄情郎
姜小豌和方氏說着話,視線下意識往屋裏掃了一眼。
方氏将她的小動作瞧在眼裏,不由蹙了蹙眉,“小豌,你在這裏等一下,我也有樣東西要給你。”
“好。”姜小豌應了,很有點好奇方氏會給自己什麽東西。
不一會兒,方氏去而複返,将一個用紅布包着的小物件遞到姜小豌手中,正色道:“玉書昨天回來了一趟,這是他送你的。”
姜小豌心中一動,将紅布包打開一瞧,是一枚銀質發釵,釵頭用綠豆大的小珍珠攢成了一朵珠花。
她上輩子什麽高檔奢華的珠寶首飾沒見過,眼前這枚珠釵款式既簡單,珍珠個頭也不大,不算什麽太貴重的物品。
方氏見她看到珠釵後神色如常,并沒出現她預期中的驚喜感動,當下有些不悅,加重語氣道:“小豌,這可是玉書花了兩個月的薪俸給你買的,你可要仔細收着,別弄壞了。”
首飾買了光收着不戴,那不是白買了。姜小豌內心吐槽,嘴上卻沒說出來,只忍不住問:“大娘,玉書現在不在家麽?”
巴巴地買了珠釵竟然不自己送給她,還要他娘代為轉交,姜小豌總感覺有點別扭。
“不在,衙門裏公務繁忙,他今天一早就回城了。”
“哦……”
雖然已經料到如此,姜小豌還是不免失望。趙玉書自從在白楊縣衙做了書吏就忙得很,平時吃住都在衙門裏,一個月也難得回家一趟,就算回來了也往往來去匆匆,算起來兩人都快三個月沒見過面了。
接着聽方氏帶着兩分嚴厲口吻繼續道:“小豌,雖說你和玉書訂了親,可終究還沒正式過門,私下來往被人看到影響總是不好。何況玉書現在身份不同,衙門裏事務又忙,你要是進城千萬別去找他,平時出門在外言行舉止也得謹慎規矩些,別讓人在背後說三道四。”
姜小豌無語,她今天出門不止帶了只兔子,還帶了姜寶山要她送給趙玉書的那雙鞋,本打算進城後找人送進衙門的,不料現在被方氏一句話給堵死了。
換做旁的人,若是對姜小豌來上這麽一通刻板的說教,她肯定立馬反駁回去。但方氏不同,她是姜小豌的未婚夫趙玉書的娘,對于這位嚴肅古板不茍言笑、獨自含辛茹苦将兒子撫養長大并培養成材的準婆婆,姜小豌一向還是比較佩服的,只要方氏說的話不是太苛刻過分,她也就估且聽之了。
方氏既然發了話,姜小豌只得再将鞋子從包袱裏拿出來,讪讪道:“大娘,我還給玉書做了雙鞋,既然他不在家,那就麻煩大娘等他下次回來也替我轉交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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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氏看了一眼,點點頭,“做工還行,不過樣式老氣了些,玉書在衙門穿恐怕不大合适,在家穿穿還行。”
方月娥早年間曾是這一帶十裏八鄉有名的繡娘,同樣的繡品她賣的價格能比市面上一般的物件高出三成,普通的針線活自然更不在話下。此時見了姜小豌做的鞋,便自然而然品評了一番。
姜小豌知道方氏要強,惟恐兒子穿戴差了會被外人尤其是衙門裏的同僚看輕,這句話只是就事論事,并非刻意貶低她的手藝,但心裏還是覺得有點冤枉,這雙鞋她原本是給她爹姜寶山做的,樣式自然新潮不起來了。哎,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該答應她爹送給趙玉書的。
但現在送都送了,後悔也晚了。姜小豌有些悶悶道:“大娘,沒事我就先走了。家裏沒糧了,我今天得趕進城買一些。”
“去吧。”方氏揮揮手,映月上前來把姜小豌送出門外。
姜小豌回到路上時,顧明堂忍不住湊上來冷嘲熱諷:“小豌,那老女人就是你未來的準婆婆麽?可真夠刻薄的,半天沒給你個好臉色,你何必拿熱臉貼她冷屁股,巴巴地上門給她送東西。而且,當娘的都這副德性,她那兒子又能好到哪裏去。小豌啊,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門親事我看有點懸乎,你可得考慮清楚了,別以後嫁了薄情郎後悔莫及。”
姜小豌本來心裏就有點不痛快,一聽他這風涼話立時就炸了毛,狠狠一眼瞪了過去,“你才是薄情郎,你全家都是薄情郎!我嫁趙玉書我樂意,你管不着!”說罷頭一扭,蹬蹬蹬地大步往前走。
顧明堂差點沒把鼻子氣歪了,這丫頭,渾身長刺了麽?總和他唱反調,太不可愛了。
快步走出一段路後,姜小豌覺得掌心有點疼,低頭一瞧,是被她攥在手裏的珠釵紮了手。她不由放慢腳步,把手裏的小布包重新打開翻來覆去瞧了幾眼。
這枚珠釵雖然沒有鑲金嵌玉,不是什麽稀罕物件,但仔細看看做工還是比較精細的,釵底還刻着“鳳明記”三個字。姜小豌聽說過,鳳明記是白楊縣裏一家百年老字號,工藝好,名氣大,東西都比較貴。要不方氏怎麽說花了趙玉書兩個月的薪俸呢,那就是四石大米,折成錢差不多四兩銀子,的确不便宜,要她自己買肯定是舍不得的。
而且趙玉書難得回家一趟還不忘給她捎一件禮物,怎麽說都是一番心意。姜小豌想到那人斯文俊秀的容顏與清淺溫潤的眉眼,先前那點不痛快立馬煙消雲散,心裏跟着生出絲絲甜意來,暗想自己這未婚夫不愧是讀書人,心思比一般的莊稼人細膩,知道送首飾來讨姑娘的歡心。
穿越之後姜小豌就沒了打扮的條件和機會,平時了不起摘朵野花插在頭上或者在辮子上綁根紅頭繩臭美一下,還沒正經戴過什麽首飾,此時得了一件就有些心癢癢,猶豫着要不要馬上插在頭上。
“這玩意兒不會就是你那位在縣衙裏高就的未婚夫送你的定情信物吧?”
冷不防耳邊傳來某人陰陽怪氣的揶揄,姜小豌也不辯解,只揚着下巴反問:“是又怎麽樣?”
顧明堂從鼻子裏哼了一聲,“不怎麽樣。這東西一看就不值錢,最低檔的貨色,街邊攤上十文錢一個随便挑,虧你那未婚夫還送得出手。”
姜小豌火冒三丈,反唇相譏,“你大方你來我們家也就送了一壇酒,還一頓就喝光了。再說你又看得出來什麽好壞了?還十文錢一個,你倒是去買一個來我瞧瞧!”
顧明堂被噎得眼角直抽,端出架勢拉着臉訓斥:“你這丫頭怎麽說話的,沒上沒下,我可是你義兄!”
姜小豌嗤之以鼻,義兄怎麽了,就是親哥哥,若是這樣惡劣讨嫌,她也照罵不誤!
……
除了吳氏和方氏,義兄妹二人再沒遇到其他大槐村人,除了鬥嘴不停,接下來的一路倒還算順利。約摸半個時辰後,兩人到了白楊縣。
自李秀蘭過世後,姜小豌因為要賣山貨時常會進城,對縣裏幾條主街還算熟悉,因此領着顧明堂直接去了她和姜寶山常去的南門集市。
此時集市上人頭攢動,賣東西吆喝的,買東西侃價的,吵吵嚷嚷十分熱鬧。然而來回兜了兩大圈,聽說有人賣熊肉熊掌,圍上來看稀奇問東問西的人很多,真正的買家卻沒有。就算有人出了價,最多也就三銀子,也就和一頭野豬的價錢差不多,姜小豌有些舍不得賣。
這頭熊可是來之不易的,比打野豬費勁多了,差點把她和顧明堂的小命賠進去。如果只能賣出野豬的價錢,她還不如再拖回家自己吃,這頭熊可比一頭野豬的肉多了一兩百斤呢。但是不賣的話哪裏有錢買糧,難道還要她掏老本不成……
姜小豌正左右為難,進行艱難痛苦的抉擇,顧明堂直接上來兩手一張攆鴨子一樣轟人,“去去去,不賣了不賣了,買不起又不識貨還湊什麽熱鬧。”
圍觀之人一聽都有些不痛快,哪有這樣做生意的。
有人上前來大聲理論:“你這人怎麽這麽霸道,你在這兒擺攤還不許人看了?”
顧明堂袖子一撸露出肌肉虬結的胳膊來,耀武揚威地揮了揮沙缽一樣大的拳頭,“老子就這麽說話了,你小子不服氣怎麽的?”
那人一見便渾身打了個抖,這一拳下來還不得把自己打個滿臉開花啊,扔下一句“你有種,咱們走着瞧”便忙不疊地從人縫裏溜走了。
其餘人也不敢碰這個刺頭,紛紛退散開去,轉身再小聲地罵一聲“土匪”“惡霸”什麽的。
姜小豌捂臉,跟着轉身就走,真丢人,她不認識這個土匪!
作者有話要說: 霸王某青的人都是土匪,哼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