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起始點
我穿越了。
穿越前其實我沒看過太多美漫,因為年紀小的時候家裏不流行這個,長大以後由因為種種原因沒入坑。反正直到我成為一個光榮且卑微的社畜,也只在大學期間和女朋友看過漫威幾部大電影,看完感想是特效很酷炫,那個誰和那個誰挺帥的、黑寡婦真漂亮,然後就沒了。
我連角色都沒分清。
以至于我穿越之後對世界的認知分成三個階段。
最開始我以為自己來到了平行世界的美國,還穿成倆土大款的兒子。我爸媽是那種資本主義電影裏才會出現的上流階級,西裝革履人模狗樣,在我還是個嬰兒的時候就每天不見蹤影。但在眼睛發育完全、看清楚我家的房子長什麽樣以後,我對自己成為留守兒童的憤憤之情就消失了。
——能夠作為獨生子長大成人繼承億萬家産,還要什麽自行車!
我的人生目标就是活到成年,變成一個對社會沒用但也沒危害的纨绔子弟!
然而沒過多久我對未來的美好暢想就被打破了,我爸媽居然能在百忙之中又生了個兒子,是我的弟弟布魯斯·韋恩。
這名字是不是有點耳熟?
不過外國人重名率比較高,叫布魯斯的沒有一千也有八百。我沒在意這個,我只在意我弟弟要不要來和我争奪家産。這時候無數豪門狗血劇情在我心中飄過,以至于每次見到布魯斯的時候都有種惴惴不安的感覺。
我媽以為我喜歡弟弟才天天去看他,就讓管家把照顧弟弟的任務分我一半。
淦啊。
讓一個只會吃的豆丁照顧另一個,韋恩夫婦你們沒有心。
但我還是不情不願地去和弟弟打好關系了,畢竟這決定了我們将來是穿一條褲子升任ceo贏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還是二龍奪嫡相煎何太急。
我有野心,但社畜太苦了,我的野心還不足以支撐我像我爸媽一樣每天996為家業奮鬥。
如果布魯斯有這個志向……到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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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憂無慮的童年一直持續到發現我爸媽在幹什麽勾當為止。
說實話,穿越前我沒覺得自己是多有責任心和道德感的人,世界上多得是得過且過的庸碌之輩,我不過是其中之一。但哥譚,這座城市,她簡直颠覆了我對社會的認知,并且随着我每長大一歲,就刷新一次我的三觀。
我曾經以為這世上沒有比自己家住在罪惡之都更糟心的事情了。
大不了以後少出點門呗,家裏這麽大房子還不夠我浪的。
結果後來我發現,我爸媽原來是這泥潭中的一部分,他們格外富有、也超乎想象的腐敗,就仿佛是為邪惡之花提供養分的、淤泥裏面最粗壯的那條根系。
淦啊。
雖然我嘴上還在罵人,但其實心裏慌得一批。原來我平日裏和藹可親的父母也是兩個衣冠禽獸,在我看不見的時候奪走和我一樣的孩子們的未來,而我的快樂和幸福就建立在那些無辜者的屍骨之上。
從那之後我就開始做噩夢。夢境非常有上輩子受過熏陶的佛道思想精神,講究一個因果循環報應不爽、人在做天在看,早晚有一天那些冤魂會抓着我家人的脖子帶我們下地獄。
但我睡不好覺的事情不敢和任何人說,我也不能告訴我爸媽,我居然會害怕自己的父母。
只有布魯斯知道我夜裏輾轉反側,他會偷偷從廚房裏給我拿熱牛奶,也會在早上起床的時候想借口支走管家讓我多睡一會。我真沒白疼這個弟弟,他是我家僅剩的良心。
我應該不是個好人,可是我也不是能狠下心心安理得接受這些的人。我以前受過的教育不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也不是像螞蟥一樣趴在這座城市身上等着把所有人的血吸幹。
我曾經的祖國教育我什麽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現在我一點都看不見。
我越來越憎恨自己的這一世,要是沒有被生出來就好了,要是上輩子死掉之後沒有穿越就好了。
同時我也憎恨哥譚,和我的父母。
是他們不給好人留活路,還讓我在這樣的痛苦中煎熬。
俗話說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我是不可能因為這種理由自殺的。雖然有見了太多世态炎涼而不由得混吃等死鹹魚的一面,但也有不知是不是流淌在血脈中的氣性和狠勁。
陳勝吳廣起義裏面有句話我現在還記得: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韋恩夫婦!我不做人了!
就算我死也要拉兩個墊背的!
是的,我打算和管家阿爾弗雷德合謀幹掉我爸媽。
這想法跨度太大,不是那麽文明和諧。
但我實在憋得太狠了,我親眼見識過韋恩夫婦怎麽對待別人,我受不了這個。
可能我心态不正常,然而哥譚也沒有心理醫生能治好我,總之等我意識到我在做什麽時,計劃已經成型了。
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地點在犯罪巷。
具體發生了什麽我其實不太想回想。
反正本來按照計劃,我應該跟我爸媽一起一了百了、去地獄快活,而我弟弟布魯斯·韋恩會繼承家業,成為哥譚最靓的崽。我弟長得賊好看,長大以後肯定能成為芳心縱火犯,希望他能對姑娘們好一點,至少好聚好散,不然說不定會迎來柴刀結局。
但我人生中頭一回設計的、花費了我從小到大幾乎全部心計的計劃,在最關鍵的步驟出了問題。
——我沒死成。
四個人,死掉三個。
我沒死。
我弟弟,布魯斯·韋恩,替我去見上帝了。
去他媽的。
我懷疑那段時間我可能瘋了,反正情緒絕對不太正常。我和阿爾弗雷德,兩個僅剩的韋恩家族的人,一邊互相傷害一邊互相扶持,磕磕絆絆将那段艱難的日子走過去了。
事實證明,人不被逼到份上,都不知道自己會幹出什麽來。
我殺了三個人,而這永遠都不會是最後三個。
我依然憎惡這座城市,我想讓她沉沒得幹脆一點,別再不上不下拖拖拉拉,讓所有人都難過。
我得成為統治哥譚的人。然後她會在我的手中煥發新生。
就在這時,我對世界的認知步入第二階段。
我的管家先生給我打造了一件,正常世界裏面如果不是去漫展出cos,絕對會被當成神經病的制服。
在那一刻我恍然大悟!這居然是個美漫世界!
怪不得會有哥譚這麽離譜的城市!
那麽我是誰?
我看着手裏黑漆漆長倆耳朵的盔甲陷入沉思。
……這畫風有點眼熟啊,該不會是蝙蝠俠吧?
醒醒!雖然我沒看過DC,但蝙蝠俠難道會是個反派嗎?!他如果是反派我會在我小侄子的全年齡漫畫本上看到他的形象嗎!
我肯定不是蝙蝠俠。但說不定我們正在侵權蝙蝠俠。希望DC不能跨界執法。
于是等阿爾弗雷德問我要不要拿蝙蝠做代號的時候,我堅定地拒絕了他。
“夜枭。”我看到旁邊停在樹梢上聲音嘲哳的怪鳥,一錘定音,“叫我夜枭。”
作者有話要說:
緣更!主更文在隔壁!
這篇看文風就知道了,完全放飛自我,沙雕與刀子齊飛,糖共玻璃渣一色。總之不要對本文的邏輯抱有過高期待,但我還是想看到你們的評論(吶喊)!!!
免費文沒評論我就沒動力嗚嗚嗚
ps:防止誤會我說下,這個梗好像挺多人寫過了,我沒看過別人的文(因為它們都太短了QAQ!)劇情走向肯定不一樣,請別在我文下提別人也別在別人文下提我,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