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男主知道她是魏櫻了

對于她們竟有如此之高的效率,魏櫻感到有些詫異,随後又立刻想明白了。

也對,府中喜歡淫樂的下人可不少,而且下人喜歡報團,故思二人又當紅,随便在這花街柳巷一叫人就可以了。

魏櫻冷聲道:“我跟你走就是了,不必傷害一個弱男子,傳出去你們的名聲也不好聽。”

沒等那些人說話,煜恣風就接口叉腰怒斥道:“你們他爹的吃了熊心豹子膽啦?敢在我的地盤上鬧事?我再說最後一遍,滾出去!”

那些人冷哼一聲,毫不在意他的話,反而大手将他一推,使他一個踉跄,後退了幾步。

見幾人作勢就要略過他去抓魏櫻,煜恣風自然受不了這個屈辱,一拳就砸在了推他的人的鼻梁上。

霎時,砰的一聲,鮮血撒了一地,被打者摸着鼻子,房內響起了如殺豬般的哀嚎。

其餘三人驚了,連連想要還手,魏櫻急了,想要沖過去保護煜恣風,而煜恣風則不緊不慢,大喊了一聲“有人鬧事”。

這喊聲震破天際,甚至引起了屋外的樹上飛鳥驚起,整個樓層都響徹回音,在場的所有人都懵了:

這是……在用聲音震懾她們?

沒想到,伴随着一陣陣腳步聲以及“呀呀呀”的叫喊聲,成群結隊的男子跑到了這個屋子,将幾人圍了起來。

男子中有拿菜刀的,有拿鍋的,也有拿盆的,有的還上身衣冠不整,趿拉着一雙鞋就過來了。

煜恣風與懵掉的魏櫻對視了一下,美眸靈動,又來了一個自信的眨眼,滿意地笑了。

魏櫻:“?”

從前,煜恣風來到這兒時發現,這兒的小倌總容易挨欺負,而且各自為敵、互搶生意。

自打他來了以後,他用他那強悍的武力迫使小倌們一起定了新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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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誰挨了欺負,其餘人必須得一起合起夥來,揍回去。并且從此當兄弟的,不準搶客人。

一開始,大家都不敢動手,也不敢忤逆客人,成效甚微。

後來,他親自動手,領着大家打過好幾次之後,小倌們發現這的确比之前各自為敵要好得多,至少能有個依靠,也就愈發順從了這條規定。

而這裏的老鸨本就是抽個份子錢,還因為小倌館待遇差而流失了好多小倌,如果一來,她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從此,這小倌館的規矩就定下了,并且因為是煜恣風領頭,大家也都默認了他是主心骨兒,特別尊敬他。

見竟然有人敢欺負領頭羊,那還能忍?此刻,叫喊聲此起彼伏:

“爹的,揍死她們!”

“爹了個腿的,打死她!”

“以後不接待她幾個了!”

“……”

見那四人瑟瑟發抖,煜恣風眸中含笑,咳了一聲,道:“大家別誤會了……”

四人連連點頭,感動不已,道:“對,大家別誤會了,我們不是來鬧事的。”

煜恣風則指了指魏櫻,叉腰耍無賴地繼續道:“大家別誤會了……別打錯人了,別打她,她是我朋友。”

聽此,魏櫻屁颠屁颠地跑了出來,到了他的身邊,如小狗狗般美滋滋地搖頭晃腦。

沉默了兩秒,屋內響起了響徹雲霄的哀嚎聲。那幾個下人沒有武器,人數又少,氣勢已然輸了。

而且,打贏了會被說勝之不武,其中兩人還與這裏的某些小倌有情感上的交流,更是不好下手。

不過,過了一會兒,門怦地一聲,又被人劇烈地踹開了。

四人以為援手到了,只感覺門都泛着金光,連忙去看。

結果發現,門口站的,是捕快。

四人臉色愈發差了,挨一頓打不要緊,可是家主知道她們進了牢獄,還不得弄死她們?

同樣的,魏櫻也有些緊張,嘴唇都微微泛白了,她可不想落個罪名。

可煜恣風卻像沒事人似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寬慰。

而小倌們則似乎十分輕車熟路,有一兩個小倌還對門口的捕快抛了幾個媚眼,而捕快則露出了暧昧而“我懂的”的笑容。

魏櫻立刻就懂了。從前她也聽說過,一些小倌會和捕快有些許勾結,白天接客,晚上則給捕快做飯暖床,形如妻夫。

甚至不乏有這樣的例子:有的小倌從了良,還真的嫁給了捕快。

想到此,她卻不免偷瞄煜恣風,心中升起一絲酸溜溜的不悅來。

他也會做這樣的事情嗎?他是不是……也要找個靠山、和別人形同妻夫的?

該死……關她什麽事情啊?

沒等她思考完,在場的所有人已經被押着帶走了。

一路上,她和一幹下人走在前面,而後面的捕快和小倌們則在唠着閑磕。

其中有一個和煜恣風交好的小倌,名叫伶七,他正與煜恣風唠得正歡。

他看着煜恣風懶洋洋又頗不在意的模樣,不免心生疑惑地問道:“恣哥,我能問你個事不?我真的很好奇,但我問了,你可不準生氣。”

天氣炎熱,煜恣風半阖着鳳眼,滿不在乎地将手疊放在頭上,打着哈欠道:“有屁快放。”

“你不是愛慕了魏櫻許久嗎?老鸨把她推給了你,你該和她辦過事了啊,為什麽今天,你卻說她是你的朋友呢?”

煜恣風聽到前半句還是有些不悅,明明他都囑托過魏櫻不許亂提了呀,于是他欲開口阻止對方繼續說下去。

可聽到後半句,他腦子已然是懵了半拍,于是沒有開口。

聽完全部,他的眼睛猛地睜開,剎那間冷汗溢出了額頭,瞳孔更是劇烈收縮。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近乎龇裂開一雙含情眼,清隽的眉宇閃過波濤,急道:“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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