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節

辛如何明察暗訪,都難以獲悉她的底細,這對一城之主來說,是難以言語的挫敗。

他們相遇在雲州城的城外,別雲辛被三十名刺客圍攻,身中十三劍,奄奄一息之時,被路過的胭脂救下,和別雲州險些喪命于三名刺客劍下相比,別雲辛更适合當一個城主。

我說:“我覺得你的敵人很看不起你。”

別雲州被我打斷,微微一怔,随即漾出一抹笑,說:“怎麽講?”

我說:“你看,你兄長的敵人派了三十個刺客才将他打得半死,還留了一口氣見到胭脂姑娘,而你的敵人只派了三個刺客,就……”

其實我也為別雲州不值。別雲辛死去活來之時遇到了真愛,別雲州在同樣的情境下卻遇到了兩個乞丐,真是同姓不同命。

別雲州不在意的一笑,道:“三年前,我受過一次重傷,醒來後記憶全無,調養了兩年才恢複七成,但氣力已經大不如前。”

命運是如此頑皮,偏愛愚弄世人的記憶。

在我失憶後重新組織思想的這半年裏,只認識師父、王寡婦、阿阮和別雲州四個人,失憶的概率已高達四分之一,且失憶之前必定要遭受身體上的巨大折磨,正所謂“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但我卻想不通,既然要降大任,又何故奪取我們的記憶?

于是感嘆完畢,回歸正題。

別雲辛将胭脂安置在這座別院裏,胭脂每天都會去看他,他的傷勢也恢複的突飛猛進。兩人話題投機,不知不覺說了很多,比方說胭脂的身世。

胭脂來自一個已經亡了的國家,啓城。

聽說當時的啓城位于雲州城、天啓城、明日城三國中間的咽喉部位,三國都想将它占為己有,但苦于多年來的互相牽制,誰也不能貿貿然出兵。啓城就在這樣的夾縫中偷生了數年,終于抵不過一場天災……那日蝗蟲漫天,遮住了日頭,啓城的田地被洗劫一空,城主一夜急白了頭。接着便是人禍,這三個糧倉充足的大國開始哄擡物價,并緊閉物資運輸,斷了啓城借糧的後路。啓城內外,屍橫遍野,城主心病成疾,很快死于這場饑荒裏。膝下無子的城主一去,群龍無首,朝臣和百姓死的死,逃的逃,啓城很快就成了空城。

三國紛紛派駐兵進城占領三方有利地勢,在啓城內形成三足鼎立之勢,啓城也淪為軍事要地。

可想而知的是,胭脂來自一座死城,求證無人,所以別雲辛永遠永遠也不會知道胭脂的身世是真是假。一個身上充滿懸念的女子,怎麽能不讓人傾倒,何況她還是個美女

胭脂生性活潑,随性不羁,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所以在別雲辛的心裏,胭脂是個不會被仇恨所束縛的奇女子,因為若是胭脂因報亡國之仇而來,早該在別雲辛只剩下一口氣的時候,一腳踩在他的傷口上。

但是胭脂沒有計較亡國之恨而跨越了種族的界限愛上了別雲辛,所以胭脂是善良的。而別雲辛因為胭脂的善良和強大的世界觀愛上她,真是應了一個道理,越是邪惡卑鄙的男人越會追求最美好單純的事物,因為單純和美好總會無條件的包容邪惡和卑鄙。

但別雲辛并不知道,在胭脂心裏,要真真正正的報複一位美男子,首先是要讓他愛上自己,再采用愛情的虐反複折磨他的靈魂,而要對付一位城主,首先是要讓他主動把江山奉上,再将他的誠意踐踏在腳下。

別雲辛既是美男又是城主,理應雙管齊下。

雲州城城主新婚在即,城主不惜以雲州城為聘,汗顏了無數敗家子。當時雲州城內的富二代紛紛效仿,不惜傾家蕩産為各大花樓內的清官贖身,以展現自己不愛家産愛美人的無尚情操。

在胭脂以前,三國城主的婚姻都是門當戶對的,但在這個世界上,能和三國門當戶對的,也唯有他們自己,于是三國的姻親關系也變得錯綜複雜,不知不覺的就變成了一家子。這一家子卻還要時不時搞些政治手段互相牽制,真是吃飽了撐的沒事找事,但又一細想,這就和在民間家庭裏的婆媳過招、兄弟阋牆的道理一樣,不是生性好鬥,是如果不鬥人生漫漫實在無事可做。

胭脂的出現,注定釀造一出童話。童話有三個必備條件,一是地位的差距,二是止于結婚前,三是令人難以預料的後果。

如果別雲辛可以和胭脂就此白頭到老,百子千孫,百結同心下去,這便是一段佳話,可以流傳萬世,風靡三國,胭脂也會因此成為三國所有女子的學習對象,争相以嫁入皇室為終身目标,眼裏再也容不下平民男子,大大降低民間的結婚率,實在不妙。

好在,童話就是童話,始于民間,毀于現實。

據說,新婚當夜,忽來一場大火,城主別雲辛死于火海,城主的胞弟弟別雲州身體多處燒傷,而胭脂則下落不明。

又據說,胭脂在失蹤之前曾留下一句話:“若只要你的命,不足以慰藉啓城的子民。毀了你,便等同毀了這座城。”

再據說,當日提出封鎖物資,拒絕啓城求救的第一人,便是別雲辛。

在我看來,別雲辛是個天生的政治家,因為他能及時利用天賜良機煽動另外兩國一起袖手旁觀,未耗費一兵一卒亡了啓城。只可惜,別雲辛不是個愛情專家,若他是,他便不會輕易愛上胭脂,但前提必定是他要先把畢生的精力投資在反複戀愛和反複失戀上,自然也不配當個城主。

在民間女子們看來,別雲辛真是世間少有的專一,因為他只愛過一次,并且死于這次戀愛。所以在這之後三年中,雲州城的女人們改變了愛情觀,以一生一定要毀了一個男人為終身目标,以為自己犧牲性命為擇偶标準。

也就是從這天起,雲州城突然多了十幾個叫胭脂的姑娘,她們是為了紀念這段愛情而改名的。在這盲婚啞嫁的年代,“胭脂”就代表了突破傳統枷鎖的神話,當童話被人神話後,那便是一種信仰了,信仰是難以被磨滅的,也許當雲州城城滅之時,唯一能留下的只有曾經最美好的信仰。

于是故事告一段落後,我提出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為什麽你哥被燒死,你也被燒傷了?莫非你也愛着胭脂?”

待一問完,我便後悔了,因為要按照這句話的邏輯,別雲州理應是有戀兄情節的,否則不會陪他身陷火海,而是拉着胭脂的手抛開種族的差異和世俗的成見樂觀的迎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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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 =發展到第二章,這應該算是一個想找回過去的失憶人卻不小心不斷挖掘了別人過去的故事。。。。。。。。。。。。。。

〇三

別雲州沉吟良久,臉上浮現類似于苦惱的神色,而後微微挑起眉毛,眼底露出恍然大悟的意味,說:“我也愛着胭脂?是這樣麽?”

不知怎的,見他如此,我竟不敢直視,只好別開眼,心底湧上愧疚。要知道,我是一個從來說話不負責任的女人,好比說人家問我“吃了麽”,我會說沒吃,但實際上我已經吃了,只是想看看問話的人是否有意再請我吃一頓,卻不料對方又說“那你趕緊回家吃吧”,令我心情五味雜陳之餘,還因此獲得一個真理:要判別一個人是否撒謊成性,還要看對方是否會受騙上當。

別雲州對我的一句戲言如此上心,可見他心智有多單純,又或者他心裏早就有此猜測,只是還需要通過別人的嘴說出來對他加以肯定。

于是事情發展到這步,我忽然不知道該接什麽話,只好清清喉嚨道:“城主,人死了就不能複生了,活着的人若被死人所困,那便是活死人。倘若死人可以死而複生,那活着的人便有了期盼,可這世界上從沒有發生過死而複生的奇跡,倘若發生了,三國的科學研究必定能更上一層樓,将這項技術發揚光大以備複活更多的人,老百姓也便不再懼怕戰火和饑荒,反正死只是一時的,換句話說,活也便成了一時的,死或活便沒有區別,那天下就大同了。可惜,我說的假設完全不存在,所以說來說去,咱們活着的人為了好好的活着,唯有先忘卻死去的人,城主有沒有想過,你和我之所以會失憶,為的就是忘記別人走自己的路?”

話一說完,我先被自己強大的邏輯性打敗,這番話簡直無懈可擊,可以開壇講佛了,連我自己都難以找到論點駁倒,相信別雲州不管聽懂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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