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章節

我……”

他插嘴道:“你想的以後和我有關麽?”

我張了張嘴,看着莫珩一臉期許,仿佛有璀璨流光在他眼裏流轉,竟不忍心說“和你沒關,一點都沒關,真的”,只好說:“哦,我還沒想過以後。”

莫珩一笑:“那正好,我已經替你想好了。”

我不語,走過去坐下,在桌下攥緊拳頭,對他規劃的“以後”實在沒什麽預感。

莫珩為我倒了一杯茶:“我這座城府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再養活一二百人也是可以的,我今年二十有三,尚未娶妻,也沒納妾,身家清白,父母早年都去了,平日裏我可能會有些忙,畢竟天啓有許多政事要料理,但晚上基本不外宿,準時回府吃飯、睡覺,你……”

我剛端起茶杯的手被他這番話吓得一滑,茶杯“咣當”一聲掉在桌上,打斷了他的話尾,我立刻說:“城主,您到底想說什麽,是想胭脂幫你尋摸個合心意的夫人麽?胭脂不才,見過的女子不少,能善解人意輔佐城主的卻不多,思來想去,只有合歡,可她……已經死在了啓城,她說她是為了啓城而亡的,是陪葬,是追随,我身為她的妹妹卻不能鼓起同樣的勇氣,所以至今不能釋懷。”

莫珩不動聲色的扶起茶杯,又蓄滿茶:“你是在怨我麽?”

我說:“不,我是怨我自己膽小怕事。我這個人沒什麽志向,只想着三頓溫飽,一路到老,事業不見得要做的多紅火,只要比其他人活的都長壽就夠了。”

莫珩笑看我:“真好,我也有這個心願,這是不是就叫做白頭偕老。”

我懵了,實在不知道怎麽從他們家能再養活一二百人一路演變到白頭偕老的,只好立刻順着話倒回去,想找出問題所在,但我們剛才都說了些什麽我卻想不起來,正在暗自着急的時候又被莫珩抓住了手,打開了我緊握的拳頭,慢慢撫平。

我看他望着我的掌心,剛想問“城主還會看手相麽”,卻被他翻過了手背,一路擡起,湊到嘴邊,輕輕一吻。

我登時驚了,抽回了手,連忙站起身後退兩步,又被身後凳子絆的踉跄出去。

莫珩不急不忙的伸手一拽,把我穩住,接着站起身将我攬在身側,聲音從我頭頂傳來:“怎麽這麽不小心,你這樣怎樣與我白頭偕老。”

我啞口無言的望着他,心想這人太能掰了。

他則低頭笑道:“方才還沒說完,我晚上是基本不外出的,準時回府睡覺、吃飯,若是碰到推不開的應酬,大抵就是一年一度的府宴吧。只是以往每年的府宴都獨缺了女主人,你,可願意?”

我不答反問:“城主,我能問你個問題麽?”

莫珩含笑不語,我又說:“當初為什麽你要拒絕合歡?”

莫珩一怔,笑意漸斂,松了手,再度坐回桌邊,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給我一個合理的答案,這也是合歡想問的,這件事改變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給你的答案,你能接受麽?”

我說:“只要是城主說的,我應該可以接受。”

他擡頭看我,輕笑一聲:“胭脂,你真是個較真的姑娘……你們夫人說合歡喜歡我很多年,我卻感受不到,我甚至記不得誰是合歡。但那日在啓城城府的花園裏,我卻聞到經過我身邊那個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後來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氣味一樣,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說的合歡,我只記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濃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皺起眉:“我并不是不擦花香,只是整日在廚房忙活,不想嗅覺被其他氣味幹擾。”

莫珩說:“這就是了,其實我的鼻子有些敏感,聞不得脂粉味,還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來合歡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還記得那天清晨,我為合歡整理妝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輕輕嗅着告訴我,從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藥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費了一年的時間,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還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對她吹氣,以保證她的身上可以均勻吸收香氣。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個噴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飛色舞的合歡,她說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脫穎而出。

她果然脫穎而出了,只是料不到會是這個結局。

卷一 天啓篇 〇七

我告訴莫珩,我需要時間考慮,他爽快的答應了,看來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時間考慮的,因為說不準考慮考慮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連伯,連伯說我頂着一個哭喪臉準時被人告白了吧。

我問:“被人告白不是該小臉緋紅,喜不自勝麽?”

連伯問我從哪得來的看法,我說是街邊買的小黃書裏說的。

連伯說:“被喜歡的人告白是那樣的,你又不喜歡莫城主。”

他一針見血了,我半響緩不過神。

我說:“不對啊,我記得我是喜歡莫城主的,那時候合歡一說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過我好像總會喜歡合歡喜歡的人和物……”

連伯說:“所以現在合歡去了,你就沒有參照物了。”

他又一針見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覺。

我問連伯,喜歡一個人是怎樣的心情,連伯說就像我說的那樣,小臉緋紅,心跳加速,雙眼熠熠生輝,手腳顫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負責任的告訴自己,我對莫珩沒這些反應,但也不否認在見到帥氣逼人的莫珩時,精神難免振奮。當我将這個看法告訴連伯後,連伯表示我們的前途很堪憂,我問為什麽,他說要是一個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長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個女人身上遭受到兩次拒絕,多半是會想不開的,不是撕了對方就是和對方一起死。

我問,這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要麽毀了她,要麽同歸于盡。

連伯拍着我的肩膀說,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張,拉着連伯的袖子問怎麽辦。

連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們沒那個輕功,若是客氣請辭,莫珩恐怕不會輕易罷休,若是條件交換,除了肉體也沒有其它更有價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願意肉償,連伯一拍腦門,告訴我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我可以幫莫珩完成一件心願,就當做撫慰他心靈的表示。

三天後,當我将連伯的建議告訴莫珩時,莫珩着實愣了很久,臉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仿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讓我把方才的建議忘了。

莫珩說:“我好像還沒有什麽心願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應,若有未了的心願,還愁沒人去做麽。

我說:“那什麽……”

他突然插話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棄,能不能幫我走一趟雲州城,找一個人問一句話?”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個人問一句話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個人問十句話也是信手拈來的簡單,我想,這應該不是一句話那麽簡單的。

見我猶豫,莫珩又說:“這個人你也見過,他叫別雲辛。”

我登時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麽?”

莫珩說:“就是因為是朋友,所以有些話才不方便問出口。”

連朋友都不能說出口卻要假他人之口的話,一定不是什麽好話。

我說:“這個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斷:“我先給你講個故事吧。”

故事很簡單,出場人物有三,別雲辛和他的弟弟別雲州,還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養女,是作為莫珩的童養媳帶進城府的,從小就被教導的知書達理,詩詞歌賦樣樣精通,所有人都以為莫媛會是将來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歲那年随莫珩頭一次外出參加啓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風度翩翩的別雲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啓城便下了禮聘。不出一個月,莫媛就坐上了雲州城擡來的花轎,心花怒放的嫁去了異地。

又過了一個月,莫媛捎來一封信,信裏婉轉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愛上的是別雲辛,但不想嫁過去洞房花燭後第二天才發現身邊的丈夫叫別雲州,接着日日見到別雲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對別雲州夜夜承歡,內心痛苦萬分終于釀成心病,不忍對外人提起,更不忍質問別雲辛,只好寫書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經嫁過去兩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醫生都被莫媛遣了回來,因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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