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9

☆、脫光.29

姚應森在廖莫莫出門不久後也出門,他今天的确是要去接人。十點多,姚應森遠遠望到一個在人群後不急不緩慢慢走來的高大男子,待男子走到跟前,姚應森越過欄杆與他擁抱,兩個男人相互捶對方的胸口,“還是這麽壯實。”那男人說,姚應森回擊對方,“你倒是更暗騷不少。”兩個男人哈哈大笑。

“在國外呆得好好的怎麽想到回來?”姚應森邊開車邊詢問好友,這人可是離開多年,他們在國外就讀于同一所學校,後來得知來自同一個城市,相似的生活習慣,不約而同的品味讓他們成為多年好友,見面稱一聲兄弟。

那人手撐着落下的窗口揉着眉頭說,“走了那麽久該回來看看。”還是這個熟悉的城市,卻全然是陌生的模樣,再沒有過去的小高樓,高層建築林立,這個城市變了,他也變了,還有誰沒有變。

在路過一個街口的時候,那人突然指着對姚應森說,“我記得這裏以前有個擺糖人的小攤,總是和一群小孩子走幾條街來這裏買。”五六個小孩子攥着難得的零花錢,走過幾條街來這裏買吃的,不僅是因為這裏的糖人好吃,更因為他們為糖人師傅的技術驚嘆,其中一個小姑娘更是豪言壯語說,“我将來要嫁給會做糖人的師傅,那樣我就能有吃不完的糖人。”那些模糊的過去,那人不知道怎麽突然想起來,是因為這片熟悉的土地。

“那有什麽好吃的,髒乎乎黏兮兮,要我說,還是現在好,我可是記得以前那老街老巷,一陣風吹過灰頭土臉的,還不時有塑料袋飄來飄去。”姚應森打斷好友的回憶,不以為意地說,他對這個城市的回憶更模糊,他不是正宗的本市人,所以體會不到近鄉情怯的想法。生活幾年,對這裏的印象就是本地人那口怪音怪調的方言,還有污濁的空氣,因為那幾年他的病發頻率高出幾倍。

好友聽到姚應森的話輕笑,“我當時也是這麽說的,可是……有個傻姑娘卻為此幾天沒理我。”記憶中那人是愛極了這裏的糖人,自從那次的豪言壯語之後,她更是不時來這裏玩,更是對別人說,“如果你會做糖人,我長大就嫁給你。”現在的她,嫁得那人會做糖人嗎。

姚應森嗯一聲沒聽清好友的話,好友卻不肯詳細說,只是說,“送我去這個地方。”說着遞過來一張紙條,上面寫着小區地址。姚應森瞥一眼,“你住這裏?”看好友看他,姚應森解釋,“有個朋友也是這個小區,總抱怨隔音綠化交通極不方便,雞飛狗跳的你要慎重。”

“你那朋友肯定是吃慣了海鮮吃不慣小米粥。”好友笑着說,他嘴角斜外下側約1公分處處有對小卻深的笑窩,學名叫梨渦,。姚應森被他的笑容閃了眼,咒罵一聲,“你也太風騷了。”

在到隔着小區一條街的時候,好友接到電話,不知道對方說了什麽,等好友挂了電話對姚應森說,“送我去酒店吧,我媽這幾天回老家,我沒鑰匙。”

姚應森開車送他去皇彙,如常的登記入住信息期間,姚應森不時望向大廳及電梯出入口,并沒有看到廖莫莫,他記得廖莫莫是這家酒店工作的。手續辦理妥善,在引領下姚應森和好友乘坐電梯上樓。

十分鐘之後,一個懷裏面抱着打包飲食袋子的女人從門外匆匆走進來,廖莫莫小跑溜進員工休息室,現在是上班時間,休息室內聚集着四五個同樣穿着工作服的員工,廖莫莫把食物放在桌面上,氣喘籲籲地說,“再不和你們打賭,被我們家老李發現,是要被咔嚓的”。老李,是廖莫莫的部門主管,性別為女,為人格外難相處,廖莫莫向來怕她。

在食物和女人同時出現的場合,怎麽能少了八卦,小甲說:剛才那兩個男的真帥。小乙:可惜他們只訂房一晚上。小丙竊笑說:倆男的訂一個房間?小丁回答:不是,是那個叫林覺的住酒店,另一個帥哥應該是他朋友……

後來別人又說了什麽,廖莫莫一概聽不到,她耳朵中只剩下那個名字:林覺。

“林覺林覺,你為什麽叫林覺?”

“你為什麽叫廖莫莫?”

Advertisement

“因為我爸爸姓廖,我媽媽姓莫。”

“林覺林覺,我今天認識一個新朋友,她叫陳春曉,春眠不覺曉。”

“林覺林覺……”

這個名字廖莫莫叫過無數遍,無論那人是距離她極遠還是近在眼前,她總是叫他的名字兩次才說正題,有次他問,“明明這麽近,你為什麽每次都叫我名字兩次?”廖莫莫說,“因為我喜歡你的名字。”“那你喜歡我嗎?”那人似乎是随口一提,她滿臉通紅,許久之後低聲說,“喜歡。”而他卻沒等她的回答。

廖莫莫覺得肚子有些疼,那人怎麽可能回國,他出國這麽多年,就算是他回來了,和她有什麽關系,而她又該怎麽和他打招呼,“嗨,林覺。”如果他疑惑地看着她,問“你是?”廖莫莫不能保證她會比現在更好受。也許只是同名同姓,肯定不會是他,他不是要全家移民嗎,又怎麽會回來。

在還差半個小時下班的時候廖莫莫向主管請假提前開溜,這棟獨立的大廈是本市裝修精良更以管理及服務而名聲大噪的酒店連鎖,最頂上五層是工作區,廖莫莫的辦公地區就在倒數第三層。

電梯內每次閃動的數字對她來說都是煎熬,在漸漸靠近十四層的時候廖莫莫更覺得難熬。電梯叮打開,廖莫莫整顆心提起來,等着外面的人走進來,空空如也,電梯門自動關上。光亮的電梯牆壁上,映出一個強力微笑的女人,她以為會這麽巧合是他嗎。

大廳內有八部電梯是供客人使用,而員工電梯是隔着一扇門在裏層,廖莫莫從員工電梯內走出來,她走得有些慌張錯亂,有些後悔沒聽從姚應森建議請假,又為自己的怪異舉動有些懊惱,只是聽到一個名字就讓她這麽落荒而逃。廖莫莫,這麽多年,你還是一樣沒出息。

在大廳內人來人往,廖莫莫卻一眼看到那個背對着她的背影,明明這麽多年沒見,明明這麽多年沒聯系過,明明這麽多年他的模樣全部來自她的想象,廖莫莫還是一眼看到那個人。

那個人似乎在等什麽人,他耐心地站着,他比廖莫莫想象中要高出許多,和姚應森差不多的身高,從背影來看那人雖不夠強壯卻足夠依靠。他也許不夠好,但就是記憶中他不夠陽光帶着點羞怯帶着點憂郁的笑容,就是他不算高挺的身高,就是那麽一個獨特到沒什麽亮點的人讓廖莫莫記得這麽多年。

陳春曉問過廖莫莫,“你到底喜歡林覺什麽?”廖莫莫說,“我喜歡他的笑,喜歡他幹燥的大手,喜歡他利索的短發,喜歡他叫林覺,喜歡他是林覺。”

“廖莫莫你有沒有想過,也許你喜歡的只是你記憶中的鄰居家大哥哥,只是那個在你枯燥童年中一抹帶着光亮的角色,也許他現在的笑一點都不憂郁,甚至有些猥瑣,也許他現在的手既小又有手汗,也許他現在發型怪異甚至是歇頂。”陳春曉不遺餘力地打擊廖莫莫。廖莫莫把寫滿林覺名字的本子放進包包內,“我爸常說三歲看小七歲看老,而且林覺家沒有歇頂的遺傳因子。”

現在,隔着五六米的距離,廖莫莫從那人後腦勺判斷對方的發型,以及自動補充他前頭頂是否是光禿的。她突然想笑,忍住給陳春曉打電話的沖動,看吧,她猜測的沒錯。

廖莫莫站在那裏停了三分鐘,她在想是上前打招呼還是裝作路人匆匆而過,從廖莫莫記憶起,林覺就存在,他比廖莫莫大一個月,據說在他還是一枚受精卵的時候廖莫莫已經是正在發育中的胎兒。十年伴随,廖莫莫習慣了有個叫林覺的人,又用了十五年的時間記得這個叫林覺的人,她想,她已經花了足夠多時間。

把手提包用力捏在手心內,擡頭挺胸,廖莫莫邁動步伐朝着那個方向走過去,每步的向前就是和他距離的拉遠,告訴自己不要回頭,不要去看他,經過他就好,只做陌生人就好。一點點靠近,再一點點遠離,廖莫莫經過他身邊的時候提着的一口氣終于嘆出來。

“小眯?”

不期然身邊響起一道叫聲,廖莫莫在那刻幾乎停止呼吸,是誰叫這個名字,在記憶中,有一個小姑娘對着男孩抱怨,“我讨厭這個名字,我眼睛不小的,只是喝水多了,等我長大眼睛就會變大,很大很大。”男孩低聲呢喃兩遍她的名字,“你眼睛不小。”因為是他叫的,她才覺得這個綽號沒有那麽讨厭。

廖莫莫慢慢轉過身子,臉上挂着驚訝又不會過分誇張的表情,“林覺?好巧。”廖莫莫覺得自己可以去當演員,她此刻的表情一定恰到好處的淋漓盡致表現自己的情緒,偶遇熟悉又好久不見的人才會露出的吃驚。

“莫莫,真的是你。”那人已經快步走過來,面對着廖莫莫站着,臉上挂着廖莫莫熟悉到能閉着眼睛描繪出的笑容,只是他對她的稱呼已經改變。

“是啊,好巧。”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好久不見。廖莫莫突然想起這首歌,大學時候她特別喜歡這首歌,在每個無聊的下午她總是聽着這首歌想着那個好久不見的人。現在,那人就在眼前,好久不見,真的好久。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乖吧,上班時候各種豪言壯語放假要好好碼字,但素,假期尊滴來啦,又各種偷懶~~~這素天氣原因,嗯,素這樣滴~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