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契約精神 按照合同,就是這樣的呢親……
回到家的胡珊妮立刻從床頭櫃裏翻出了和創夢的合同。
創夢的簽約合同分為好幾種, 分為“身份約”和“作品約”兩種,每種授權的範圍和授權的期限不一樣。
她當初簽的是“作者身份約”,據說只有和三十層簽約的作者才有這種“服務合約”。
只見簽約協議上寫着:
“本協議作者身份約期限內, 網站為作者的獨家經紀代理,作者身/份/證/下信息所使用的任何筆名、相似筆名、作者本名以及其他任何名稱所創作的作品, 其獨家代理權都屬于創夢所有。”
“名詞解釋, 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的所有作品種類。”
胡珊妮将這兩條看了好幾遍, 确認自己當時根本沒注意什麽名詞解釋, 光顧着看各種分成條款和權利義務去了。
她放下合同,又上網去查所謂的“《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作品種類”是什麽。
當胡珊妮查到了所謂的“第三條”是什麽時,眼前一黑。
【《著作權法》第三條作品種類: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雜技、舞蹈作品;4、美術、建築作品;5、攝影作品;6、電視、電影作品以及所有攝制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
別提後面的工程設計和計算機軟件作品,光看到前六項,胡珊妮就已經快要昏倒了。
她一直以為創夢簽約的“作品”只是她在創夢網站上連載的所有作品!
可如果按照合同上的要求, 別說她創作的劇本, 就連她連和甲方口述的故事大綱, 都得通過創夢的作家經紀部代理, 否則別人都不能用。
當即,胡珊妮根本顧不上對冰若夢的印象不印象了, 直接給她撥了個電話。
“冰若夢老師,您說的合同條款,是不是那個‘第三條’的事情?”
胡珊妮心急火燎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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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啦?對啊, 就是那個第三條。”
冰若夢也是連勝手下的簽約作者, 但明顯也對這種條款頗有微詞,“和創夢作家經紀部簽約的作者,只要是她本人寫的東西,哪怕只是用嘴巴說的故事,只要想變成錢, 都必須通過創夢。”
“那,那我當編劇呢?”
胡珊妮顫抖着聲音問。
“只要是你寫出來的東西,想要變現的時候,都必須先聯系創夢。”
“那我現在寫的《替身少女》呢?”
胡珊妮是第三署名,負責的部分占十集左右,可以拿到十集的勞務報酬。
“我需要他們代理什麽?這是我職務創作啊!”
“這個我不了解,你最好聯系下你的責編,問清楚這種情況,最好不要弄出什麽法律風險。”
對于胡珊妮的問題,冰若夢很謹慎地回答着。
“所以這才是你不當編劇,也不給自己改劇本的原因嗎?”
胡珊妮想到了冰若夢之前說過“原著作者當編劇吃力不讨好”的話,突然發問。“因為要給創夢分成?”
“啊?”
冰若夢愣了下,“那倒不是。”
到了她這個級別,錢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
“業內編劇很少在平臺或者網站當作者,并不僅僅是因為要付他們代理費的問題,更多是因為版權歸屬上的麻煩。”
大概畢竟是合作一場,冰若夢對胡珊妮也挺有耐心,“比如說你現在的情況,屬于集體改編一個劇本,原著小說的著作權和改編後的劇本版權都不歸你,而屬于你們公司,創夢的代理合同,到底和你們公司簽呢?還是和你簽呢?”
“再比如說,你自己獨立創作了一個劇本,想要賣給你們公司,本來你直接賣就行了,但是因為你有經紀約在,創夢就必須介入,你自己談的條件都不算。多一方介入會多很多成本,有時候還會多加很多條件,比如說可以追加投資權啦,分成權啦,很多影視方都怕麻煩,情願找沒有經紀約在身、自己能做主的獨立編劇。”
原本只有“甲方”、“乙方”就能解決的事情,現在要多個“丙方”,原創劇本買起來本來就有很多不确定性,很多公司都怕麻煩,還不如直接找個自由編劇委托創作。
胡珊妮越聽頭越痛。
如果她對這一行沒有野心就算了,可她一直想自己獨立創作出一部劇,并且看到它制作出來。
可按照冰若夢的說法,就算是她的作品,她想賣,光她自己同意不行,還得創夢同意?!
那要是創夢不同意呢?
***
“如果我們不同意,當然不能簽。”
胡珊妮的責編在電話裏回複着胡珊妮,“作家經紀部服務與每一個簽約作者,你們的每一份合同都要經過作家經紀部的法務審核,這麽做是為了避免你們在合作過程中遇到不公平條款和合同欺詐的情況。”
“如果我不怕這些呢?能不能不經過你們,我自行進行推介和出售?”
胡珊妮一想到冰若夢說的那些話,就開始擔心起自己的職業未來。、
她還特意去公司問了,據說創夢作家經紀部的法務很嚴格,很多影視公司都頭疼和創夢的簽約對象談合同,其中就包括她所在的公司。
“這邊建議你相信專業人士,因為很多作者是不具備行業經驗和法律知識的。”
“你們的代理費我照常給你,你們能不介入合同嗎?所有法律風險我自己承擔那種?”
胡珊妮退而求其次,再次和創夢商量。
“這個要領導特批才行。”
胡珊妮的責編對作者提出的這些問題非常熟練,“具體問題要具體對待呢。”
胡珊妮失望地挂斷了電話。
當發現自己寫出來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其實自己都沒有決定權時,胡珊妮連幹活都不香了。
胡珊妮這種消極的情緒,在《替身少女》定檔上映後才好一點。
《替身少女》是冰若夢的成名之作,也是她的第一本作品。冰若夢當初寫它的時候,文風和閱歷都不成熟,這本書雖然故事有趣,也只勝在當年這個題材還算“新穎”上。
這麽多年過去了,網絡小說的數量如恒河沙數,什麽樣的題材都被人寫過了,時隔四五年再來拍,再用原著的元素其實已經過時了。
但這次上線的電視劇“替身少女”劇本是經過修改的,不但用了胡珊妮這樣對原著認真的新人編劇,解決了原著上的很多硬傷;也用了露西這樣對時下觀衆市場嗅覺靈敏的資深編劇,增加了一些新鮮受歡迎的劇情。
如此一來,不但原著龐大的書迷粉絲買賬,沒看過書的普通觀衆也看的津津有味,大家皆大歡喜。
除此以外,因為後來的劇本被調整過,女主角附身“白富美”後雖然是成年女性的身體,但性格卻保持着少女的天真和單純,且“美而不自知”。
這樣的人設極為讨喜,而這種“一體兩面”的角色演繹起來,在演技上也容易有突破,所以劇本一拿出去挑選演員時,就引起了好幾位當紅小花的興趣和争搶,最後是一位在大銀幕上獲過重要獎項的年輕女演員自降片酬拿到了這個角色。
這個女演員長相好氣質佳,演技也在同齡人裏出類拔萃,雖然是美豔挂的身上的少女感卻很強,和《替身少女》的角色相性極為符合,簡直就是本色出演。
有了這種頭部女演員的招牌在,再找男演員就容易的多。男主角後來也敲定了一位現在正當紅的男明星,光他自帶的粉絲數量就已經可以保證這部劇絕對不會撲街。
再加上這部劇裏的配角,基本就是露西按照這個公司男藝人的長相和性格量身定做着寫的,所以每個配角演起來也容易,貢獻出來的熒屏效果都很出色。
天時地利人和,再加上原著自帶的人氣,演員自帶的流量,《替身少女》一經播出,立刻就成了當年影視劇播放量第一的作品。
《替身少女》的劇火了,原作者和幾個署名編劇的身價也就跟着水漲船高。
這個劇還沒播完,露西就從公司離職了,聽說被一家上市的大影視公司挖了去做某個大項目的主筆編劇,單集價格已經開到了二十萬。
胡珊妮雖然沒有露西那麽“炙手可熱”,郵箱裏也收到了不少改編劇本的邀請,雖然還不能自己主持什麽原創項目,但至少之後不擔心沒活兒幹。
尤其是露西離職後,公司大概是怕她和第二署名的編劇也要跳槽,立刻給他們發了改編劇集的尾款,還發了一筆數目可觀的獎金。
可惜電視劇剛播完,胡珊妮最擔心的事情就發生了。
“珊妮老師,劇播完了,您看,您這部劇的代理費什麽時候支付給公司呢?”
電話那頭,作家經紀部那位責編的聲音非常有中氣,“按照合同約定,您需要支付經紀部合同約定款項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另一只靴子落了地,胡珊妮反而淡定起來了。
“我沒合同啊!編劇合同是公司和總編直接談,總編再将工作委派給我的,我只負責了其中的十集,你們連我的勞務報酬都要收代理費嗎?”
胡珊妮一邊回想着之前咨詢來的各方意見,一邊開始和作家經紀部讨價還價。
“那您的編劇署名用了自己的名字嗎?”
責編問。
“用了啊。”
胡珊妮一愣。
“按照我們的合同,只要您用了本名、筆名等一切能證明是您身份的署名,就得通過我們代理呢。考慮到劇本是集體創作,我們也是後期才知道您是編劇,沒有進行很多合同層面上的服務,所以我們和領導特別申請了,給您在代理費上進行一些減免……”
責編明顯是有備而來,說得非常詳細,“這次劇本的代理費您就不需要支付百分之三十了,支付百分之二十就可以了。”
“你們就沒有服務過我,還要我付錢?”
胡珊妮被氣笑了,恨不得直接挂斷電話,“我就寫了十集,扣掉稅拿到手才十幾萬,還要給你們百分之二十?”
“可按照我們簽約的合同,只要您有參與文字創作并署名,您就有支付代理費的義務呢。”
責編的聲音還是那麽輕輕柔柔的,“何況《替身少女》的成績我們都有目共睹,雖然您現在的收入不算頂尖的,但下一部作品的收入一定能讓人刮目相看。”
這是這次的錢還沒收到,就開始想下一本的錢了?!
胡珊妮被作家經紀部的無恥震驚到了,好半天說不出話來。
“什麽作家經紀部,都是騙子!騙子!”
胡珊妮在心裏尖叫着。
她一毛錢都不會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