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兄弟
丁偃一路跟沈煉和盧劍星已經處熟了,盧劍星憨厚老實,老實得幾乎有點冒傻氣,但也不是那種不聰明,總之就是老實,他覺得跟自己差不多,至于沈煉,他覺得這其實就是一個正經時候的大哥,嚴肅冷靜,敏銳聰明。手下的兄弟們跟山寨的兄弟們也都一樣,都是響當當的漢子,都同志一心,他覺得這棒極了。他的傷在路上養得差不多了,本來也就只是皮外傷。據說論功的時候盧大哥幫他說了好話,他升了總旗,但盧大哥卻沒升遷。丁偃自己覺得要不要這個總旗無所謂,甚至有些膈應的慌,他想拿自己的總旗去幫盧劍星換百戶,被沈煉摸着腦袋笑了一通,帶他去盧劍星家裏見他老母親。
老夫人并沒有因為可能是這個總旗搶了盧劍星的百戶而生氣,她只是像一個最溫柔的母親一樣摸了摸丁偃的頭,打了水拿着梳子,替他重新挽了漢人的發髻。她也是将門世家女,父親曾經在海邊抗擊倭寇,最後也死在了海邊,但她因為是女人,所以沒能見到父親最後一面,也沒能見過大海,要說她一生夙願,不過是見一見大海,和見兒子當上百戶。
老太太有些咳嗽,丁偃也覺着好像嗓子有些癢癢的不舒服,胸口也疼,單只當是往秋天裏過,是換季的病症,老太太還給他蒸了梨,他從沒這麽吃過,覺得新奇又暖心。中秋的時候他們在盧家的院子裏結拜做了兄弟,沈煉和盧劍星早就拜過把子了,就住在他家東屋,結拜之後敘過年齒,丁偃最小,所以做了老三,就住在他家西屋。
丁偃跟着兩位大哥在北鎮撫司每天執勤出班,也幫着抓賊,或者是出門抓人,日子并不是多難過,甚至很好過,但他總是有些郁郁,他想回去一趟,哪怕只是看看,他想見丁修,哪怕只是一面,他相信丁修一定還沒有死,只是山水阻隔,一想起他,足以叫他心底痛的打顫。
這樣的日子卻也沒有過多久,不久突然京師九門戒嚴,所有錦衣衛都被急調入宮,他跟着兩位大哥宿衛角門,看見一位朱袍烏紗的大貂珰幾乎是失魂落魄地離開了宮城,大家都知道那是誰,只有他還伸長了脖子去看,于是那位大貂珰身後一位大約也是相當年紀的年輕宦官發現了他明顯不該有的視線,他一時沒反應過來,就被沈煉一巴掌拍低了頭。
那是整個大明實際上最有權力的一個人,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而他的時代,就要結束了。
因為這大明王朝,即将迎來他最後一任天子。
一朝天子一朝臣麽,留不得了。
趙靖忠看着鏡子裏自己的面容。
幾天之前,他還不配穿這樣的服色,但是現在,這樣的一件通肩繡着飛魚的精致袍服已經穿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臉上塗着薄粉,他的眉眼用黛筆描畫,他的嘴唇用玫瑰汁子做的口脂點染,他站起身來,身後的小黃門有捧帽子的,有端茶盞的,誠惶誠恐,大氣都不敢出,生怕這位新上任的東廠廠公新官上任三把火,先把自己給燒了。
他的眉眼長得極精致,這也許就是他脫穎而出的第一步,之後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卻不只是靠這一張臉,從刀山火海裏踏過來了。
新任廠公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要抓人,也不是要殺人,他只是騎上慣常騎的白馬,屏退所有随從,打馬出了城了。
他去的地方,其實宮裏所有的小宦官都知道,這是化人廠,凡是犯了事或者惡疾死的太監,都會被拖到這裏化了或者在附近的亂葬場随便找了個地方埋了,或者化為一篷飛灰,或者化為一架枯骨,最終沒有一絲痕跡。
趙靖忠在亂葬崗之前駐了馬,靜靜地望着這一片高高低低的墳頭,他并不知道那個人被埋在了哪裏,但是那是他在這座深宮裏遇見的第一個對他好的人,那個人說他在家鄉有個跟他差不多大的弟弟,長得也很乖巧,只是家中太窮,孩子又多,遇上荒年沒錢供養,所以只能叫他做大哥的淨身入宮,換點孝敬銀子。那一天是內書房選小宦官的日子,他從前曾經識過幾個字,很想去看看,于是那個人讓他頂了自己的名字去內書房,看能不能被挑中,按道理說,內書房的名額都是定好了的,他們這樣沒有靠山的小宦官只不過是充個場面,但那天真是天可憐見,居然讓魏公公一眼挑中了他,說他根骨好,又能習武,又能習文,長得也讨喜。他交上去的名牌上正是趙靖忠這個名字,這本也沒什麽,這樣微末的小宦官換個名字也不打緊,橫豎是不能傳宗接代,名字改不改也沒什麽大事。只是他高興地回到住處,要告訴那位哥哥這個好消息,卻看見他被打得血肉模糊的身體被兩個侍衛拖了出去,問了才知道,今天魏公公從內書房回來叫人奉茶,這個不長眼的小宦官取錯了魏公所好的茶葉,正巧今日魏公在朝堂上收了人奚落,滿心不順,便拿這個小太監開刀,一看名牌籍貫,居然是西南押解上京的謀逆,當即叫人拖出去打死了。
從那一天起,他就永永遠遠叫了趙靖忠了,原先那個名字,已經化作了化人廠一縷青煙,飄散的無影無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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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份怨恨是不會随青煙飄散的,一定是這位大哥在天之靈保佑他,讓他一連找到了兩個消滅仇人的機會,不管是魏公,還是當年被人劫走導致官軍大肆搜捕龍姓少年的同族弟弟,報仇的時候,都已經來了。
只是那個人的弟弟得先找到,這個局,沒他不行。
趙靖忠調轉馬頭,向宮城的方向疾馳,沒人能攔得住他了,現在就是他享受用之前二十年血淚換來的戰利品的時候,所有冒犯過他傷害過他的人,都必須死。先是那位化名靳一刀的龍姓少主,再來就是魏公,有機會,就一定不會被放掉。
丁修打馬進城,正好看見趙靖忠一人單騎飛馳,他心裏只是想了想,穿飛魚服的是不是什麽時候都讨人厭,又猛然想起自己的阿偃可能現在就穿着飛魚服,所以又後悔了自己這句話。阿偃不管什麽時候都讨人喜歡,不管是穿了衣服還是沒穿衣服,穿的是什麽衣服。他從褡裢裏取出一個蘋果,用手擦了擦,直接啃了,遠遠地望着趙靖忠穿飛魚服的身影,他似乎可以想象出阿偃穿飛魚服的樣子,他幾乎是已經确信阿偃還活着,他就是靳一刀。他快活地打了個唿哨,這并不是一個一般的唿哨,而是一個聯絡的手段,他現在突然覺得當叛軍的少主也挺好,起碼有人給他打探情報,前幾天叫去畫像的已經把那位靳總旗的圖形畫下來送給他确認,雖然畫像與真人有所出入,但是基本可以确認,那就是阿偃。
阿偃,等我來見你吧。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