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教坊

丁修從這一天開始,白天也一直跟在他們身後,沈煉幾次都發現似乎身後有人跟蹤,但一來京城裏綴着他們的尾巴就不算少,并沒有在意。過了兩三天,第二天是休沐的日子,盧劍星一切如常,丁偃卻想讓沈煉帶他去教坊司見見市面。青青其實一直存在于他的腦海中,雖然她很壞,是仇人,但那時她對于中原女子第一個直觀的印象,是一種特別的,讓人留戀的美麗。沈煉在教坊司不過是對着周妙彤枯坐,或者飲酒,或者下棋,帶着靳一刀去,也并不礙事,大明律嚴禁官員宿娼,但到了現在也基本上是一句空話了,這傻小子并沒有見過中原繁華,前幾日還要曬洗被單,看來也是小孩子長大了,帶他去也沒什麽不好的。

丁偃很新奇,腰上的褡裢裏塞着他所有的十兩的小元寶,這誠然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但是在京城最著名的銷金窟,這樣的數目還不夠打賞當紅的姑娘半幅頭面。沈煉之所以能霸着周妙彤,其實也還是他身上一身錦衣衛的皮值了大錢,雖然沈煉從來不穿工服上門。

但丁修只看見是沈煉帶着丁偃去了教坊司了,他對沈煉頓時更加看不順眼,直升最讨厭的錦衣衛排名第二,排第一的是那個總是欺負自家小師弟的百戶,反超了也被喊大哥的盧劍星。竟然帶阿偃去那種地方,自己必須看着,這個時候他早忘了自己在阿偃這個歲數的時候做過多少荒唐事情了。

沈煉根本不耽誤工夫,直接找周妙彤去了,丁偃一個人傻傻地坐在教坊司,琴聽不懂,舞也沒意思,只是沒人敢慢待他,給了他一個單間雅座,慢慢坐着喝酒吃菜,也不敢挑姑娘給他,只是讓他一個人靜靜坐着。沈煉自己就是個奇人了,他帶來的這位靳小爺,倒像是比他還奇怪些。

沈煉跟周姑娘純聊天,都不睡在一張床上,丁修看了幾眼沒意思,又去看丁偃,覺得必須把他身上那些銀錢都扣下,不然他身上有錢,說不定又要跟着沈煉去這些不三不四的地方。他身上倒了一壺酒,懷裏随便摟着兩個姑娘,裝成大醉,直接闖了丁偃的門,進門之後直接将兩個□□一推出門,直接站到丁偃的面前,一身酒氣,兩眼血紅。

丁偃本來昏昏欲睡,這下被吓了一跳,丁修就扶着梅莺,站在他面前,他狠狠地揉了揉眼睛,這不是連月光都沒有的晚上,這裏燈火通明,他的每一根發絲每一次呼吸他都看的明白,丁偃當即沖上去抱住丁修,“大哥,大哥!”

丁修并不介意占點便宜,他一手把丁偃摟在懷裏按得死緊,“還認我這個大哥?我可是馬匪,你不一樣,你是錦衣衛。”

丁修一手拉着丁偃,按着他坐在自己的腿上,“師傅沒了,寨子沒了,我差點連命也沒了,你就在這裏吃香喝辣,管錦衣衛叫大哥?以後別叫我大哥,叫師兄,反正我也不是那老頭子親生仔,你說,我要是把一個馬匪殺了追捕他的錦衣衛,自己搖身一變賊變成兵的故事,去北鎮撫司的大門口講,你說,他們會不會有興趣?當然,那個時候就不止是你了,還有你盧大哥,沈二哥,個個都要跟着你遭殃,你還真是個災星。”

丁偃并沒有想到丁修只是說着玩了,丁修自己才是北鎮撫司第一號要犯,怎麽可能去大門口唱蓮花落,他只是不知所措地在丁修懷裏顫抖,丁修說的每一句話都把他拉回那個殘忍的時刻,師傅沒了,孟叔也沒了,山頂一片火海,他渾身鮮血,身上穿着扒下來的錦衣衛衣服和腰牌,倒在了山下,後來他認識的盧大哥,沈二哥,那些對他好的人,紅姑,初一,初七初八,這些現貨的面孔,一張張都在他面前變得血肉模糊。

“不想讓我說出去,對不對?”丁修伸手撫弄着丁偃的下巴,“你最好什麽都別說出去,你知道的,你那兩個結義大哥,加起來都打不過我。那你就什麽都別說,想他們不倒黴,你就別說。但是我可是朝廷通緝的要犯,有沒有文牒,住不了店,你是想讓我住破廟,然後把你的故事編成小曲叫全城的乞丐一起來唱,還是讓我在這裏睡□□,她不說,我也不說,我忙得很。”

“我……”

“錢拿來。”

“你要多少錢?”

“五十兩,我知道,你升總旗得了五十兩。”

丁偃立刻将腰間的五十兩給了丁修,他并不是怕丁修真的去破廟裏編什麽歌謠,他只是不想丁修睡在破廟裏,已經要冬天裏,這裏的秋天就已經比西南的冬天還冷,師兄起碼要住在一個有火盆的地方。但不管怎麽樣,師兄還活着,就好,真好。

丁修拿了錢就走了,他得幫這個傻孩子先去結賬,五十兩全給了他,一會兒不怕給不了酒錢出不了門麽?丁偃卻渾然不覺,他吃完了菜,喝完了酒,木頭人似的出門,根本沒去懷疑為什麽沒人要他付賬,還沒到宵禁的時間,他的身後一直響着同樣的馬蹄,他也沒去在意,渾渾噩噩地躺下,有些害怕,但更多的還是高興,原來師兄真的還活着,丁修,他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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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修送了丁偃回去,當然不會真的去住妓院,他是少主,自然有地方住,問丁偃要的錢當然是五十兩原封不動的放起來,以後丁偃的俸祿他也要管起來,全部,不然又要出去瞎混。

沈煉不知道丁修曾經在這個晚上來過教坊司,同時,他也不知道趙公公曾經也在這個晚上來過教坊司,還很有興致地親自從窗子裏往內看了一眼。

趙公公并不理解沈煉這種德性,一個真正的男人,包了□□,不睡,光看着,手都不拉,還不如個太監。有些人,有這個本事的時候矜持着不用,以後遲早要後悔。

所以他渾身解數都要使出來,哪怕吃相難看,都要以後不後悔。

他先前讓自己手下的小太監幫他去清河老家找人,這并不困難,也不離譜。宮裏像他這個身份地位的大貂珰,早就回鄉找自己的兄弟子侄接來京師,從裏面選聰明的當做嗣子,也好繼承自己一輩子積攢的産業,也有在宮外置府娶妻的,像他這樣現在才回鄉找人的,也是很少。清河和河間兩地一直出太監,淨身進宮的小太監們每年也都有記檔,找出來這麽一個人并不是難事,只是想不通,為什麽廠公非要把人帶到教坊司來見面。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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