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機場

【你看見過舞臺上的光芒嗎?】

【當你的光芒再次閃耀時,和你的重逢就不足挂齒。】

時間很快到了第三天的上午,也就是演出的那天上午,林柒獨自一人踏上了飛往魔都的旅程中。她沒有穿上青城一中的校服,換上了很符合當季少女們流行風尚的白襯衫和百褶裙,還戴上了有點俏皮的黑色皮質choker。林柒紮着高高的馬尾,零散的碎發耷拉在她的耳邊兩側,和她戴着很不符合她的氣質的大型的游戲耳機,不認識她的人大概都以為她是個搖滾少女吧。“女娃子,你一個人去魔都啊?”坐在林柒身旁的一個老爺爺和藹的問她,林柒禮貌的摘下了巨大的耳機:“老爺爺,是我打擾到你了嗎?”

“不是啊,我只是一個人去魔都,看你這個女娃子也是一個人坐飛機。”老爺爺顫巍巍地遞給林柒一瓶酸奶,林柒連連搖手表示不用,“你就收下吧,去魔都還怪久的咧。”

林柒看着老爺爺真摯地眼神,那是她從來沒有見過的真誠,她的前16歲,大概活在太多陰謀裏了:“謝謝你,老爺爺。”她很誠懇地鞠了一躬。

“我這個老頭子啊,快三十年了,都沒回去過魔都,也不知道魔都現在怎麽樣了。”老爺爺像是想起了什麽,慢慢說着,“我啊,三十年前來到青城,投身在青城的建設中,一晃就是三十年了。這三十年,我的家人,朋友都在魔都,真是懷念。”

“老爺爺,你印象中的魔都是怎麽樣的吶?”林柒見老爺爺情緒激動,多說了幾句。

“我也是只停留在書裏,書上說,那裏是上世紀,人們眼中的十裏洋場。不過,我這個老頭子也沒見過那裏,我也很向往魔都。”老爺爺看見林柒陷入了沉思,便問道,“女娃子,你又為什麽去魔都啊,你應該只是個學生吧。”

“嗯,我是去參加演出。要是能離開青城,去魔都也不錯。”林柒點了點頭,便假裝睡着了。那個老爺爺見林柒不說話,也閉眼休息了。

在飛機上不過匆匆幾個小時,林柒剛進入深度睡眠,飛機就已經抵達到魔都了。飛機上歸途的旅人,一下飛機都興沖沖的找尋各自的親人,而在下飛機隊伍後車尾的林柒和老爺爺都慢悠悠的下飛機,取行李,完全沒有等人的意思。

林柒先發現老爺爺的:“老爺爺,您不等您的家裏人?”

“我的家裏人,應該都已經不在了。女娃子,後會有期啊!”就在林柒打腹稿想再說什麽的時候,老爺爺已經消失在視線中了。

“欸?”就在林柒等托運的行李時,在她身後有一個人的身影恰到好處的掩過了她。

“你是......”

“校花離開學校,氣質都完全不同了。”那個男人用好聽的聲音笑着說,“要是我閉着眼睛尋找你的氣息,怕是會弄丢你。”

“那你幹嘛不蒙住眼睛找,這樣發現我,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林柒已經知道了身後的人是李墨熠,她只想捉弄捉弄這個自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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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看不見你,怎麽能欣賞校花驚為天人的美貌和身姿呢?”李墨熠故意學林柒怼人的語氣,“不過想比你的貌美如花,我更喜歡你的絕代風華。”他的語氣語調恰到好處的就在林柒左耳的斜上方,林柒的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好了!”林柒決定快速結束這個話題,“李大總裁出現在魔都機場,所謂何事?”

“接校花,這算不算一件頂級大事?”林柒正面直視着李墨熠,完全不虛。

“算,李總帶路吧。”

李墨熠開着一輛黑色的邁巴赫來接林柒的,這種顏色上看上去很低調,實則相當的高調的豪車,在林柒眼中很喜悅,卻極力的克制住自己眼中的亮光。“原來,李總開得是邁巴赫啊。”

“你還懂車?”李墨熠的眼睛就像那天晚上,林柒在操場上看到的那樣,閃閃發光,總會讓她被迫棄城逃跑。

“不懂,不過我喜歡紅色的法拉利。”林柒又戴上那個誇張的耳機,李墨熠剛耐心的給她系上了安全帶,又忍不住摘下她的耳機:“小小年紀,這個審美真的有待提高。車和耳機的審美都要提高。”

“那我要問問李叔叔了,我喜歡紅色的法拉利又怎麽審美低了!”林柒不服氣,冷哼了一聲背過頭看向窗外,這時的她想告訴那個老爺爺,魔都不僅是書上說的,十裏洋場,萬裏燈火,它也會有暗淡的尋常人家,也有陰暗的那面。而林柒,第一次去魔都,便是去正面對着魔都的陰暗面,就算如此,她也有想在這裏重新開始的願望。

“在魔都,年輕的富二代女性都愛紅色法拉利,而那些真正跟着財閥掌權人的女士獨愛黑色邁巴赫。林柒,你明白了嗎?”

“你這是要我,跟着財閥掌權人,拜托,我才16欸?”林柒無奈的翻了個白眼,“俗就俗氣呗,我總會讓那些上流社會的太太小姐們知道,坐着紅色法拉利的女人也能是財閥掌權人。”

“林柒,我讓你來魔都是讓你長本事的,不是讓你的驕傲的自尊心爆棚的。”李墨熠的臉上大概很久都沒有這麽豐富的表情了。

“我知道是你啊!”林柒把握着恰到好處的微笑,笑顏相對,“我在用實際行動感謝你呢,你感受到了嗎?”

“呵呵,我還真沒看出來。”李墨熠正想自己都屈尊降貴的給這位大小姐開車了,這張嘴還是得理不饒人。

“李叔叔,你這是要把我帶去哪啊?”林柒本來就不認識魔都的路,假裝認路的樣子一直看着窗外。“你能不能換一個稱呼,我也就比你大8歲。”李墨熠強忍着怒意,很用力的開車。

“好好好,李哥哥。你這是要把我帶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

那個地方在一個文藝街坊裏,很少人在這裏,不過整個店的裝潢都特別精致,用很多玫瑰花裝點着,有點像,林柒做兼職的‘有家花店’。不過這家店看樣子是家服裝店,叫‘La Vie en Rose’。林柒在店門口徘徊了很久,還是李墨熠把她硬拽進去的。

“怎麽,還有校花怕的東西?女孩子不是最喜歡服裝嗎?”

“我是覺得這家店不符合我的風格?”林柒随手拿起一條裙子,都是蕾絲邊歐根紗,看上去很華麗,很夢幻的裙子,“我一個禦姐,你要把我打扮成蘿莉嘛?”

“可是,一個禦姐,也是可以假裝蘿莉的樣子。”李墨熠接過店長遞過來的一條裙子,那條裙子和其他裙子不太一樣,很簡單,只是一條純白色長裙,但是林柒識別出來,應該是一件很特別的裙子,“你應該也不想晚上在名媛太太們面前出醜吧,校花。”

林柒接過裙子,走進更衣室換上裙子。裙子從正面看是很大氣,正統的白色禮服裙,但是從後面看,交錯的蕾絲勾勒出林柒的完美身材,下擺的珍珠碎鑽更是低調的華麗。一出更衣室,便有工作人員帶她去做造型化妝。沒過一會,林柒就從一個搖滾少女,變成一個又純又欲的名媛小姐。

“完美!”林柒仿佛在鏡子面前看到了理想中的自己,或許不是極度高級,極度大氣,極度性感,在高級,大氣,性感中找到調和,也許就是林柒的風格,有表氣,又不是純潔。

“校花,你該去彩排了。”李墨熠打斷了正在孤芳自賞的林柒,但他的眼睛就沒離開過林柒。

或許,這也是林柒改變命運的一個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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