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親吻
宋庭越做菜的時候, 初顯他霸道的性子。
不讓林萱動刀,也不讓她拿鍋鏟,最後林萱只分配到洗菜的活。
他切菜的樣子很好看, 側臉十分認真, 骨節分明的大手一只握着菜刀, 一只捏着青椒,流利又迅速地下刀, 切出來的青椒絲跟電視上那些大廚切的都有得一拼。
林萱不由對他刮目相看。
想到之前他剛開始碰菜刀的時候,切的菜雖然也挺好看, 但是沒有現在這麽熟練, 眼下只過了五天時間,他的進步就這麽快了。
這個人難道做菜方面的天賦?
不過話說回來, 好像他在每個方面都很有天賦, 還是說他還是個全能性的天才?
“你的進步真快,”林萱感慨道:“才過了五天, 你的刀功都快趕上大廚了。”
她說話時,宋庭越的青椒已經切好了。
大男孩圍着小小的圍裙站在那裏,鍋燒油,把事先拍好的蒜泥先放進去, 熬出香味之後, 再放肉下去翻炒。一套動作下來行雲流水, 看得林萱忍不住繼續誇贊。
“好香啊!”她深嗅着香氣說道。
宋庭越抽空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做出來的好不好吃,會不會合你的胃口。”
林萱拍着胸脯保證道:“你放心, 我很好養活的,現在聞着味道都這麽香了,炒出來的菜肯定很好吃。”不管怎麽說,面子肯定要給,不能打擊他的積極性。
男孩聽了,笑着轉過頭去繼續手上的工作,不一會,一盤色香味俱全的青椒炒肉絲就出鍋了。
林萱早已經準備好了筷子等在一邊,菜一出鍋,她就夾了一條肉絲塞進嘴裏。剛出鍋的肉絲滾燙滾燙的,她一邊哈着氣一邊吃,還不忘伸出手朝宋庭越比大拇指。
“太好吃了!簡直比二嬸做的菜還要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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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庭越看她這又貪吃又激動的樣子,尤其是那雙大大的水靈靈的眼睛裏,還寫滿了對他的崇拜和誇贊,他拿盤子的手動了動,最終還是忍住了,沒有伸出去捏她帶了些嬰兒肥的肉呼呼的小臉蛋。
也許,這就是幸福的感覺,他想。
“喜歡的話,以後我天天做給你吃。”
他的嗓音低沉而溫柔。
林萱擡頭看去,正好看到那雙好看的鳳眸在帶了點笑意看着她。
讓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覺得,也許是因為自己很少在現實生活中見到帥哥,所以,看到皮膚狀态恢複正常後的男孩,她才難免會偶爾花癡一下。
林萱沒有太在意這偶爾産生的陌生情緒。
她笑着反問道:“天天做給我吃,你以後要當一個廚師嗎?”
“不當廚師,只做給萱萱吃。”
“當我的專屬廚師?”
“嗯。”男孩看着她,目光認真,是在訴說着什麽。
林萱被撩了還不自知,只當這是大男孩因為對她的孺慕,而故意說出的讨巧的話。
小朋友在小時候總喜歡說很多好聽的話哄大人開心,這一點她是知道的,因為她曾經也有過。
說那些話時,有一半是因為真心,另一半是想讓大人開心,誇誇自己。
林萱以己度人,墊起腳尖拍了拍男孩的頭。
“那我真是太感動啦!”她用歡快的語氣說道。
宋庭越炒的菜都很好吃,湯也很鮮美,飯也香香糯糯的,林萱忍不住多吃了一碗飯。
吃完飯之後,他又搶着收拾碗筷,讓林萱坐在一邊。林萱試着與他溝通了好幾次,最後才争取到和他一起洗碗的權利。可是就算是和他一起洗碗,也只是把他已經拿洗潔精洗好的碗,拿清水清洗一遍而已,活很輕松。
林萱更加感慨了。
她總有一種,前幾天才剛剛開始養的孩子,眨眼間就已經長大了的感覺。
能幫家裏分擔很多家務事。
就是太積極了點,反倒讓林萱有一種被養的不是大男孩,反而是她自己的錯覺。
洗完碗之後,宋庭越神神秘秘地牽着她的手,帶她上了樓。
他們一起走進他的卧室,宋庭越松開她,從他床上的枕頭下拿出一個鴉青色的束口小布袋,小心翼翼地捧着它,走回到林萱面前。
神聖又莊重地,把布袋放在她手上。
布袋輕輕的沒什麽重量,林萱心底隐隐有個想法,卻不敢相信。頂着一頭問號打開布袋翻出來一看……
裏面紅紅的一疊紙鈔讓她加快了手上動作。
把裏面的錢全部都掏出來數了數,竟然有一千八百多将近一千九百塊錢!
她手上拿着錢,擡頭看宋庭越。
“這是哪來的?路上撿的嗎?”
宋庭越搖搖頭說:“是我賺的。”
“你怎麽賺的錢?”林萱表示十二分懷疑,同時猜測這難道是林二表嬸偷偷塞給他的生活費?
不行!
如果是二表嬸給的,她一定要趕緊把這錢還回去。
她這邊暗自做了決定,卻不想聽宋庭越解釋道:“我去山裏抓野兔和野雞,二嬸拿到鎮上去賣,賺了這些錢。”
是這樣嗎?
林萱有些吃驚。
這家夥……才剛被撿回來沒幾天,剛剛學會了說話,現在已經會賺錢了?!
短短五天的時間裏就賺了一千八百多塊,這樣一個月下來,他的工資都能比得上大城市裏的那些白領了!
而且好好的,他怎麽會突然想要賺錢?
“你——”
“萱萱。”
兩人同時開口,林萱讓他先說。
他低頭看着林萱,大手找到她的手,小心翼翼地與她十指相扣。
“萱萱,我會賺錢。”
“嗯?”
“所以,不要丢下我。”
林萱:……
林萱一時間心中百味雜陳,眼底更是寫滿了愧疚,輕聲問道:“你是因為怕我沒錢養你,丢下你,才想要去賺錢的嗎?”
宋庭越搖頭。
“我想當一個有用的人,讓你不那麽辛苦。”他說。
“我……”
宋庭越伸出食指輕輕地抵在她唇上,做了個噓聲的動作。
“萱萱,你給了我一個家,我想讓你開心。”
“以後我還會賺更多的錢,都給你。”他說。
他的語氣這麽真誠,林萱稍稍放下了心中那一點愧疚感,取而代之的,是止不住的歡喜。
總覺得這樣被他認真對待的感覺很美好。
讓她覺得,這個家裏不但多了個人,這個人還在和她一起奮鬥。
“那我先幫你把這些錢收起來,以後要用到的時候再拿出來用。”
宋庭越卻搖頭說道:“不要收起來,你拿去用,以後要用錢我還可以賺。”
林萱的小臉兒忍不住笑開了花,打趣道:“所以你以後的目标是要賺錢養家嗎?不但會賺錢,還家務全包,我只用負責貌美如花?”
她只是順着這個話題打趣了一下,沒想到宋庭越聽了之後,表情有些嚴肅,眼神中還有些向往。
“對,你負責貌美如花,我負責賺錢養家。”
林萱更樂了:“這可是你說的,以後可千萬別忘了。”
不過她說是這樣說,其實也只把這句話當成兩個人之間的玩笑話而已,沒有太當真。
宋庭越從她的表情中大概能看出她的想法,卻也沒有過于強調。
反正以後的日子還長,他會很快成長起來,把她寵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把錢收好後,兩人先後洗了澡。
另一邊,今天下午就去走親戚了的林二表嬸終于回來了。
電視開着,林萱把遙控器交給宋庭越,一邊和林二表嬸聊天。
“是我們家那邊一個表舅舅,他生病了,我今天就去看了看。他的年紀已經挺老了,這一次如果捱不過來……”林二表嬸說着,突然想到林萱的境遇。
她頓了頓,轉口說道:“人有生老病死,也是沒辦法的事,現在我們年紀也大了,每年都要送走好幾個長輩,送着送着也就差不多都習慣了。”
林萱不知道該說什麽,只得“嗯”了聲。
事關生死的話題總會比較嚴肅沉悶,林二表嬸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想到大男孩這幾天的表現。
便拉着林萱說道:“對了,你不在這幾天,阿辭都學會賺錢了,他把錢給你了嗎?”
“給了,”林萱點頭說道:“他拿出那個錢袋子給我的時候,我在看有那麽多紅票子,還以為這是他在路上撿的。”
“你們家這個是個人精。”林二表嬸的表情有些詭異,壓低了聲音神神秘秘地說道:“他剛被你撿回來那天,我們帶他上鎮上買衣服,你還記得吧?”
“嗯,記得。”林萱被她勾起了好奇心,“怎麽了?”
“那天我們在鎮上,他不知道從哪看到有人在賣兔子。你走之後的第二天,一大早的,他就拎着幾只老大的野兔跑到我家門口來,跟我說賣錢。”
她說完,滿意的看到林萱又是驚嘆,又是不敢置信的目光,才繼續說道:“估計是給他買衣服的時候,讓他知道了那些花花綠綠的票子很重要,可以拿來換東西,所以就想着拿兔子來換錢。”
“聰明,是真的聰明。”林二表嬸一邊說着,一邊感嘆道:“野兔你知道的吧,都挺狡猾的,我們這些莊稼人想抓,都得布置陷阱,還不一定抓得到,但是在他眼裏好像都不夠看。而且他抓的野兔都是那種很肥的,普通的野兔可能賣八十多塊一只,他抓的野兔每一只都賣了個一百多。”
“我那邊還記着帳呢,他總共抓了十三只野兔,賣了一千五百多塊錢。昨天我帶了他一起上鎮去賣兔子的時候,他又看到有人在賣雞。然後今天早上他就又抓了兩只野雞回來,我們又去鎮上賣了野雞。野雞比野兔子還要貴,兩只野雞就三百多了!”
“這五天吧,他每天一大早去山上抓野兔野雞,讓我帶了去鎮上賣,下午的時候就乖乖待在家裏寫作業看書,基本上不出門,實在是太讓人省心了。”
确實省心。
還會賺錢。
林萱想。
她撿的不是普通狼孩,是個會幹活還會生錢的寶貝疙瘩。
“對了,他現在飯菜也是自己做的,都不來我家吃,每天都自己解決吃飯問題。你嘗過他做的菜了嗎?我在一邊看過,聞起來還挺香,就是不知道吃起來味道怎麽樣。”
聽她這麽說,林萱不由有些疑惑:“嬸嬸沒吃過他做的菜嗎?”
“嗨!可別提了!”一說起這個,林二表嬸就來氣,氣呼呼地說道:“這家夥,讓我幫忙的時候記着我,其他時候都不拿正眼瞧我的。我沒事想跟他說說話唠唠嗑吧,他回答的也是特別簡單,能簡略回答就簡略回答,一般是‘嗯’,‘行’,‘好’,沒其他花樣了。”
說是這樣說,聽起來像是在指責宋庭越,其實只有林二表嬸她自己知道,在了解宋庭越除了喜歡黏着林萱以外,對于其他人,就連她這個和他們每天都見面的嬸子,都是不太愛搭理的性子之後,她心裏別提有多高興了。
她就喜歡看大男孩眼裏只有林萱一個人的樣子。
萱兒被他這樣重視,以後還怕他不寵她?不可能的。
不過想是這樣想,吐槽還是要吐槽的。
她越說越起勁,輕輕地拍了拍林萱的手臂,問道:“你們那個成語叫什麽來着?惜什麽金?我沒文化,一時間就想不起來了。”
“惜字如金。”林萱說。
她一拍大腿,“對!就是惜字如金。”
“不但惜字如金,還不太愛理人。我今天早上帶他上鎮,等車的時候碰到幾個村裏的,人跟他打招呼,他只管低着頭誰也不理。好在那些人都知道他是個狼孩,都沒有怪罪他不禮貌的意思。”
林二表嬸說這些的時候,林萱倒是沒有什麽想法,就是坐在一邊的宋庭越,有一些緊張。
作為一個天生的決策者,他的人生字典裏沒有“寒暄”這個詞。戰争期間,他說的每一句話甚至每一個字,都是軍令。說的每一句話都以言簡意赅為标準。
只有在林萱面前,他才會想要多和她說幾句,增進感情。
況且,他不是個喜歡交際的人,再加上自從從父親手上接過最高執行官的擔子之後,和他相處的基本上都是他的下級,他和下級之間基本只談公事,從未有過寒暄。
戰争期間的人際關系并不太重要,當時的他們心中只有一件事,那要是打敗矽基帝國,保住銀河系的碳基文明。
綜上所述,就算他現在面對的全部都是珍貴的純種自然人,他也不想過多的去理會他們。
他來地球,只是為了林萱。
僅此而已。
可是,他是這樣的性格,林萱會不會覺得他過于冷漠,希望他能多出去和人交往?
她會不會覺得他不禮貌?
會不會因此降低他在她心中的印象?
好在林萱聽了之後都沒有說什麽。
林二表嬸又和她閑聊了一會兒之後就回家了。
送走了林二表嬸,林萱把椅子搬到宋庭越身邊坐下。
“不喜歡和人聊天就不用勉強自己,那些叔叔嬸嬸很多都很體貼人,就算你不想說話,他們也不會覺得你怎麽樣。如果有一些覺得你做得不對的人,也是他們不夠體貼你,你也用不着特意去讨好他們,因為本來你們就不會有過多的接觸。”林萱說。
這是她這幾年來自己得出的經驗。
林家村雖然讓她有很深的眷戀,卻也不是說每個人都是好的。總有那麽一兩個喜歡挑刺的長輩,無論她做什麽都覺得不好,還時不時地在她耳邊說起什麽,她明明是個外人,卻白占着林家村的田地之類的話……
這種長輩不接近也罷。
她只用珍惜那些真心對她好的人就行。
她說完,朝他伸出手。
“遙控器。”
宋庭越把遙控器遞給她。
兩人都沉默着,房間裏只剩電視裏傳來的聲音。
林萱只是不想讓宋庭越有負擔,說完話之後就沒有再想這些了。她漫無目的地調着臺,突然看到一個她眼熟的女明星演的電視劇。
她一不追劇,二不追星,能讓她眼熟的明星少之又少,還經常會把很多明星混起來。
所以在看到這個眼熟的女明星時,她沒有再換臺,打算随便看看。
這是一部都市愛情片。
女主似乎是一個職場菜鳥,剛進公司就犯了幾個小錯誤,被看她不順眼的前輩抓着懲罰。
如果她沒猜錯的話,那個看起來特別酷的總裁,應該就是男主角無疑了。
對于一個基本不怎麽看電視劇的人來,說前面的劇情還都挺新穎,林萱看得津津有味。
聽了她的那段話,宋庭越像吃了定心丸。沒有心理負擔之後,他就開始開起了小差。看到林萱就挨着他坐,他心裏有些癢癢。忍了又忍,終于還是忍不故伎重施,趁林萱不注意的時候,悄悄地把她的手拿到他那邊。
開始把玩着她的手指。
林萱已經習慣了和宋庭越牽手,也喜歡他的大手給她的溫暖的感覺,就由着他去了。
電視劇的劇情進展的很快,放到一半中場休息的時候,中間插了幾段片花。
是男主和女主牽着手在馬路上漫步。
宋庭越這下來了興趣,在林萱耳邊輕聲說道:
“他們也牽手。”
林萱:“嗯哪。”
“他們在親親!”
林萱:“……”
“萱萱,書上說喜歡一個人就會親親,我能親你嗎?”宋庭越又說。
林萱又羞又無語,連忙拿起遙控器換了個臺,一邊在心裏吐槽這片花剪得不正經。
前一秒才剛剛牽手,後面就開始狼吻了。
大總裁男主角仗着身高和體力優勢,把女主角按在牆上狠狠地親,導演在剪這段片花的時候,都不考慮一下這會不會少兒不宜嗎?
還是他們默認未成年不會看這部電視劇?
從小到大就沒看過幾次電視劇,但是她就是覺得,現在的電視好像越來越露骨了。
“小孩子不要亂說話,他們兩個是情侶,可以親親,我們不是。”她一本正經義正言辭地說道。
好在宋庭越也只是想撩他一下,不敢操之過急,聽她這麽說,也沒有進一步地去問為什麽,而是乖乖地坐在那裏,繼續玩她的手指頭去了。
林萱想了想,突然想到自己好像還沒有對他進行三觀塑造,又說道:“親親是很親密的事,只有和女朋友或者老婆才可以親親,阿辭以後可千萬不要去随便親別的女生,知道嗎?”
末了,又補充一句:“男孩子也不行。”
“不可以親別的女生,可以親萱萱嗎?”
“不行。”
“那什麽時候才可以親萱萱?”
“都不行。”
“二叔和二嬸住在一起,二嬸是二叔的老婆。我和萱萱住在一起,萱萱是我的老婆。萱萱既然是我的老婆——”
那為什麽不能親?
林萱聽了,一頭問號。
這邏輯堪稱完美,但是……?
“我不是,我沒有,別瞎說,”她皺着眉頭,奶兇奶兇地看着他說道:“我只是看你無家可歸,暫時讓你住在我家而已,再這樣亂說話我就把你趕出去。”
“哦……”
“老婆是那種領了證結了婚的,才能說是老婆。至于什麽是結婚,以後你慢慢會知道。剛剛那種話千萬不要亂說了,知道嗎?別人會誤會我們的關系的,我也會不高興。”
“……好吧。”
宋庭越表面乖巧的答應了,心底卻給自己做了一個初步計劃。
争取在這個月內,要親到萱萱的小臉蛋。
至于接吻……
還需要徐徐圖之。
不管怎麽說,都不能吓到她。
一定要循序漸進,絕不能操之過急。
最多在一個月後,他就能去林萱的學校讀書,不管怎麽樣,他都有很多的時間可以慢慢來。
林萱她們這個國家有一句俗語說得好,“心急吃不了熱豆腐”。不過豆腐好像有兩種含義,一種是真正的用來吃的豆腐,一種好像是……
他想着想着,看了眼林萱白嫩嫩的小臉蛋兒,目光又在她粉粉潤潤的小嘴唇上稍作停留。
一時間有些心猿意馬。
林萱倒是沒有察覺到什麽,又看了會兒電視,到了差不多九點多,才帶着宋庭越上樓睡覺。
一夜好眠。
第二天清早被生物鐘叫醒,開門的時候,宋庭越又在門口等着她。
和上次不一樣,這一次他已經能聽懂很多話的意思,林萱就忍不住責備了他。
“幹嘛大清早的就站在這裏等我?要是我睡懶覺睡到八點九點,你豈不是要再在這裏傻傻地等好幾個小時?”
“我想你早上起來第一眼就能看到我。”他的聲音有些低沉。
他可能是剛起床不久,又或許是因為這是他早起後的第一句話,沒有喝水潤過嗓子,所以,他現在的聲音聽起來有些沙啞。
也很有磁性。
尤其是他這句話,總讓林萱有一種錯覺,好像這話裏還有另外一層意思,她沒有聽出來。
早飯也是宋庭越做的。
喝粥的時候,林萱才後知後覺反應過來,為什麽這家夥有時間淘米煮粥,卻沒時間喝口水,潤潤嗓子?
他就不嫌渴的慌嗎?
所以,粥喝到一半,她放下勺子,說道:“以後早上起來的時候先喝口水,不然你看你今天早上說話的時候,聲音都啞了。”
宋庭越聽言,吃飯的動作微微一滞,沒有說話。
那邊,不解風情的少女還在絮絮叨叨:“還有啊,喝水的時候千萬不要貪涼,要喝溫水。早上起來喝涼水的話,喝多了可能會鬧肚子,還可能會生病,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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