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獵人是什麽?——朋友捉蟲

經過米塔的一番講解,金終于發現,成為獵人和他的興趣沒有多大的沖突。

雖然這些年來,金從一些途徑了解到了些關于獵人的資料,但有個什麽都攔着他的老爹,再加上獵人資料的重要部分都是加密的,網絡上不可流傳。金也只能從那些“某某遺跡被發現”“某某瀕危物種被保護”“某某犯人被抓”之類的新聞裏嗅到獵人的蹤跡,所以,金對獵人的定義就和警察挂上了鈎。即使有部分獵人不抓犯人,但誰知道做了獵人會不會扯進黑幫火拼之類的危險事件?

金對于自己的能力還是有自知之明的,讓他在森林裏蹦跶蹦跶還可以,和那些拿槍的打鬥?洗洗睡吧。

雖然他老爹一直強調沒有教他念能力,是因為獵人試驗合格後會有人來教他的,但堅信這個世界上肯定不止獵人掌握這項能力的金,一直不太搭理蒙·富力士。

直到他老爹下令,金一天不參加獵人試驗,一天不得踏出鯨魚島。

鯨魚島上就這麽點人,才不到兩天,就連那些來鯨魚島的商人都知道了這事。而鯨魚島的人都像老湯森一樣,就期待着又出一個獵人。

可想而知,雖說來鯨魚島的獵人不少,但因為蒙·富力士的關系,對于念的消息都守口如瓶,讓金郁悶不已。

更過分的是,不知道他老爹在他身上動了什麽手腳,只要他離開鯨魚島一公裏,就一定會被追回來!

被這樣限制着,金才憤憤的一到年齡立刻就報了獵人試驗。聽說獵人試驗很危險,金想着自家老爹應該不至于讓自己送死。誰知道蒙·富力士居然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果然虎父無犬子,不愧是我兒子!”

金郁悶的吐血。

他完全不能理解米塔為什麽那麽熱衷于成為獵人,一到年齡就迫不及待的報名(雖然最後被她爸攔了下來)。

而現在,金才發現這個世界,獵人擁有的權力很大。那些普通人去不了、甚至政府都去不了的地方,只有獵人可以進去……金若有所思。

然後,他疑惑的看向米塔:“你怎麽知道的比我還多。”

米塔翻了個白眼:“你天天往裏山跑,就不會和人多交流交流嗎?”

金滿臉不信:“島上的人是不會随便講這些事的。”

米塔似笑非笑的瞅了金一眼:“是不會随便講給外人,島上對這些事不知道的,怕只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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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郁悶的垂着腦袋,被全島的人瞞着,他做人真失敗!

看米塔專心地畫畫,金拍拍阿綠的腦袋,朝着林子深處離開了。

米塔停筆看了看他的背影,撇撇嘴。

鯨魚島的綠色覆蓋率高達90%,若是從天空中俯瞰,茫茫大海上,藍色中間的一點幽綠,絕對的異常顯眼。

鯨魚島上的人都有保護森林的意識。平日裏來裏山走動,也就采點食物回去而已,對于樹木——尤其是這些活了幾百年的大樹——和小動物,都是很愛護的。總結一下就是,鯨魚島已經達到了高度的人與自然的和諧。

島上的老人常說,鯨魚島的人之所以身體好活得久,就是因為有了這片森林。

金倒是很贊同的。

一呼一吸間,他能感受到有什麽進入了自己的身體,又有什麽被這些大樹給吸收了。若不是他對這些格外敏感,他也不會察覺到。

剛開始發現這點的金第一想法就是——原來人也會“光合作用”!

而現在,金對這已經不驚奇了,他甚至發現,他老爹身上偶爾流露出的東西,就和森林裏對戰的兩獸身上釋放的東西很像。而那,應該就是念。

金知道自己也有念,但是他不會用。

而他老爹,本該擔負起教導他使用念能力的人,卻偏偏什麽都不教他。

金的目的地是一片沼澤,飛奔了一會兒,金就到了沼澤邊。

他從沼澤邊上的一叢綠色裏,拔了條長葉子出來,插進了沼澤裏。

不一會兒,沼澤開始上拱,一個魚頭探了出來。這魚頭上覆蓋着泥巴,看不清原本的顏色。而這僅僅一個頭,就有金高,若是全身露出來,還不知要有多大。

金也不嫌泥濘,伸手拍拍這大魚的頭:“好久不見了,阿澤。”

那魚頭就像撒嬌的小貓一樣,蹭了蹭金的手。

阿澤是這片沼澤裏最大的生物,鯨魚島的人稱其為“沼澤之主”。金是在八歲的時候認識阿澤的,雖然一開始被阿澤巨大的身體給唬了一跳,但逐漸的相處,金發現,這條魚的智商有點捉急,還是個吃貨。

若是有人來垂釣,第一個被釣起來的絕對是他!

——當然,前提是垂釣之人能把他拉上來……

金拉拉他嘴角兩邊的長須:“過幾天,我就要出門了。”

阿澤大大的眼睛不明所以的看着金。

“我可能很長時間都不回來看你了。”金戳戳他的下巴,“以後若是有人來着釣魚,別傻愣愣的沖上去咬魚鈎!”

阿澤眨眨眼。

看着他用巨大的魚頭做出這種呆萌的動作,金嘴角抽搐:“就像上周,若是有人和我做相同的事,就離他遠點!”

金剛到參加這一屆的獵人試驗的年齡,想着打着參加獵人試驗的旗號,就可以爽快的走人。誰知道他老爹發什麽神經,在米塔的唆使下,讓他釣上“沼澤之主”才同意他離島參加獵人試驗。

早就和阿澤認識的金,就和阿澤配合着演了出戲。

本來金是打算報了名卻不去參加的,誰知道米塔也要一起去。本就不好獨自離開的金,突然發現成為獵人也沒那麽糟,頓時舒了口氣。

舒了口氣,金就計劃着來和老朋友告別。

鯨魚島的裏山,動物有很多,但真正和金玩得好的就兩個,這只蠢萌的魚類,和另一只更蠢萌的狐熊。

仔仔細細地對着阿澤囑咐了一番,金又去找狐熊小寶。

咳,“阿澤”這個名字是金取的,“小寶”這種名字絕對不是金的傑作。

金和小寶認識的時候,旁邊還有一只虎視眈眈的老狐熊。金很理解她,小寶很喜歡發呆,往往危險來了都不知道。

還好這些年,小寶不止個頭長了,危機意識也越來越敏銳。老狐熊很放心的離世了。

金戳戳他圓滾滾的肚子,“在鯨魚島雖然危險不多,但還是要小心些。”說着,他退後幾步,上下打量了小寶,“我們家小寶長這麽壯,肯定會找到個漂亮的老婆的,希望下次回來的時候可以看見小小寶。”

雖然,狐熊以胖為美的審美觀點讓金不是很适應,但他真心的祝福他的朋友。

至于小小寶,金不得不承認,他還是喜歡幼崽時期的狐熊,小小一只,可愛的不得了。哪像現在,金的身高只夠得到小寶的肚子……

十一歲一米六已經夠高了好伐?!

金想着自家老爹一米八還多的身高,頓時有了信心。

不出幾年,自己肯定會有九頭身的完美身材的!

金回到米塔那,有些傷感的垂着頭。馬上就要離開鯨魚島了,他真舍不得。

米塔收好顏料,瞅了瞅萎靡的金,真無法把他和那個十多年不回家一次的小傑他爸聯系起來。她踢踢金:“又不是不回來,你以後肯定能有更多的朋友的!”

“說的也是!不出去,就你這性子怎麽可能嫁出去!”金擡頭大笑,跳上大樹,飛奔起來,留下一連串的“哈哈”聲。

米塔的額角猛抽,看到金·富力士身後飛揚的長發,她就好想剪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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