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情夢
對于這件事,父親一直都有這個想法,而今他已經名成利就,早想這樣做了。也不是念在夫妻舊情,只是念在他的獨生子郜楓感受上,他不希望他還在上初中的寶貝兒子,受到父母離異的傷害。
對于郜楓來說,這件事并不意外。因循着父母之前的相處而言,這幾乎是必然的結果。
一般而言,像這樣家庭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都是會護着母親那邊,對自己的父親不屑和鄙棄的。因為做錯事的是父親,而且男孩子天生就有種想要孝順保護母親的天性。可是,對郜楓來說,卻不太一樣。
父親雖然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卻是一個合格有餘的父親。父親縱使對母親再不好,對他這個獨生兒子卻是極好的。可見父親就算再花心,也沒有再婚再生孩子的打算,父親是打算将家産全部留給他的。
他的父親從不打罵他,更從不虧待他,包括後來他可以一直去真情夢,錢都是父親那裏來的。父親固然不知道他是去哪裏玩,亦不規限他用錢,只因他從來不會亂花錢。他需要錢在家裏拿,用完了父親就再去提,這是他用錢少,從不胡亂花錢的結果。父親權當他買零食去了。
至于母親麽,也不能說他的母親不愛他。只是母親愛他的方式,有些癡狂,有些暴烈,讓他承受不住,甚至有從母親身邊逃離的沖動。
其實,他有些怕母親。
他的母親,平時對他是和藹的,臉目柔和而溫情,僅僅是一旦生起氣來,發起瘋來,就可以是毫無理由的,不講道理的一陣毒打。最終還是父親回來,才制止住瘋狂的母親。那時父親直叫她“瘋婆娘”。
愈是父母親關系破裂的時候,這樣的事情就發生的愈頻密。與父親不同,母親在家裏總是擔任一個保護者那樣的角色,管這管那,不許他做這個,不許他幹那個。要是不聽她話,就瘋狂的打罵與侮辱,這種沒有自由的束縛,讓他喘不過氣來。
只當父母正式決定要離婚的時候,他要選擇跟誰,父親還是母親。說對母親毫無感情是不可能的,當時,他來到伏在地上披頭散發的母親跟前,半跪在她身邊,“母親,你要我陪在你身邊麽?”
母親只是搖頭,只是笑,披散的頭發下露着一雙瘋狂的眼睛,“不,你跟你父親走吧。走了,永遠不要回來。”
“你要我陪你的話,我可以留下來的。”他沉默了許久,才擠出這麽一句話。從小就沉默寡言的他,實在是不怎麽會哄人。
“你爸他有錢,可以給你好的生活,”母親自嘲的笑笑,說,“跟着我,你就得吃梅幹豆腐啦。跟他,你有更好的前途。”
“你明知道不是這個問題。”郜楓無情的揭穿了她。
心裏被揭穿的婦人,突然像受了什麽刺激似的,雙目含淚,接着兩行淚水流下來,好似要哭出血淚似的。然而她的眼睛卻在笑,她的整張臉龐都是扯着笑容的,帶着此生的肆意,與癫狂,“兒子,我的好兒子,你知道嗎……”
她從破舊的衣服口袋裏掏出一包粉末,打開,嗅了嗅,深吸一口氣,思緒沉浸了在其中,無法自拔。白色的粉末沾上了她蓬亂的發絲,她雙目迷離,陶醉癡癡,仿佛她的整個世界就在那包小小粉末之中。兩眼笑得彎彎的,她不知道自己現在蓬頭散發的樣子有多狼狽。然後她徐徐的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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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你是初中生,已經不是任由我控制的小孩子了。如果你還是一個小孩,我已經抱着你把你殺掉,一起去死,教那個男人悔恨一生――我殺了他的兒子!他最疼愛的兒子!他對我這個女人毫無感情,但兒子,他不會沒感覺的。別怪媽,女人都會這麽做的,這是報複抛棄你的男人,最好的辦法。”
她傻傻笑着,眼神流露着她自己沒有發覺的嗜血,目光是這樣鋒利,如鐮刀。如此嗜血的世界,嗜血的靈魂。唇邊還有白色粉末,她卻全然不知不覺。郜楓想說點什麽,最終,卻什麽都說不出口――
他默默的轉過身,沒有發出一點聲音的,離開了那裏。離開了他的母親,永永遠遠的離開。原因不是母親那席話,而是那包毒品――他深深的知道,誰一旦沾上了那種東西,就将萬劫不複,永遠無法回頭。
無法回頭。
他沒有回過一次頭,離開了那個地方。不經一句道別,就離開了他的家鄉。
在法庭上,他可以面無表情的說出“我跟我爸爸”。父親這次終于沒有了家庭負累,可以全心發展他的事業,于是帶着他的兒子,到大城市去。就這樣,郜楓跟着他的父親,來到了廣州。
廣州是一座高度現代化的大城市,郜楓中考來到了這裏,成為廣州某高中的高一生。新的環境,完全陌生的一座城市,這裏讓他感到迷失,與慌亂。這裏的每個人都口操粵語,在一座座的摩登大廈之間,他找不到出路,找不着方向。
有時候他覺得自己不是真的活着的,就像空有一個軀殼,而沒有靈魂一樣。可若是真的不是活着,又為何故感到這麽痛苦——
那痛楚痛到入了心裏,教他無法動彈,似要被扼住喉嚨一樣。當他每天望着從他身邊走過的一個個老師同學,桌上一本本不知道寫着什麽隔世的內容的書本,他便覺得自己只是過客,只是一個全然不可能參與其中的旁觀者。
他只将一切壓抑在心裏。
他本以為自己會以這樣的狀态繼續過下去的。
可老天非不讓他如願。
不知從何時開始——其實他大概是知道的。具體時間他不清楚,應該是他來到廣州上高中不久,他的內心就開始産生了變化。他經常會做了自己不知道做了的行為,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他全沒有意識,也沒有記憶。這并不是間歇性失憶症,而是好像另一個人占據了他的身體一樣——
“同學,你為什麽不來上課?”
“郜楓,你的作業紙你自已撕破了!”
“你昨天才和我們打完籃球耶,不是忘了吧。”
“兒子,你剛才不是說吃過飯了麽?”
……
是的,那些他所不知道的說話,行為,皆不是他本人的作風。而是另外一個人的,只是剛好用了他的身體而已。這感覺,就好像皮肉和心靈活生生剝離一樣,永遠不知道有人會用自己的身體去做什麽,就算和家人同學全部反目了,就算是打了架,殺了人,那後果還是會被認為是自己做的——
那段時間他放逐自己,從一開始腦海內充斥作奸犯科,怪力亂神等各種想法,到後來上網找了很多資料,到最後心平氣和又恐懼驚惶的接受了這個現實——他的體內有了另一個人格,他成為了所謂的雙重人格的人。
至于他為什麽放棄了怪力亂神之類的懷疑,雖然很是不想承認,但其實他心裏知道,這個第二人格,就是自己所創造出來的。記憶的沉澱,那些不願回想起來的痛苦的往事,是他內心陰暗的凝聚物。這些黑暗被排斥出他的內心,自成了一體。
說只有這些也不準确,事實上,他知道自己內心深處一直有個渴望。每次做了噩夢,他就會看着無星的夜空,在心底裏呼出無人知道的吶喊:希望有個人來,幫助我,陪伴我……
然而事情的發展早已偏離了軌道,他的二人格,并不是在單純的幫助和陪伴他。而是有着自己獨立的思想和行為,俨然是藏于他體內的另一顆內心。那人不受束縛,不受控制,自作主張的可以随便操縱他的身體,随心所欲做任何事。
大約他最害怕的是——他不敢想象要是被別人知道了,他體內有第二個人格的事情會怎麽樣。他無法想象該怎麽辦,更不敢去想。自己有時會變成第二個人,那人做了什麽自己全不知道,好可怕——
他本來都想要放棄自己了,處于黑暗的世界裏,沒有光明,隧道并沒有出口。所幸,剛好,這時有一只溫暖的手,将他從陰冷深淵中稍微扯了一點上來。
這只手的主人叫趙令花。她是一個郜楓喜歡……喜歡過的女孩。是救過他的人,也是對他而言特別的女性。據說她的名字之所以叫令花,是因為他們家傳到這一輩是令字輩的,而她一出生就笑得如花一樣燦爛,那眉眼亦是相當好看的,想必長大了以後也是個月貌花容的女孩子,于是便起名叫令花。而結果将來待她真的長大時,卻招致六親不認,那是後話。
她和郜楓一樣,不是廣州本地人,老家甚至離郜楓他們的還挺近,彼此文化相近。所以,郜楓從剛開始就對她有種特別的親切感,好似在這裏唯一相依為命的知音。而且,她比郜楓更早來的廣州,還在上初中時就來了,會一點粵語,可以充當郜楓在廣州的引導者的角色。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