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比肩而立

清晨六點,林想爬了起來,簡單洗漱過後,穿着純白色衛衣和純白色絲綢睡褲給林念開了門。

林念今天的第一個安排便是在酒店一起看日出。

林念看着睡眼惺忪的林想,沒有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長發。然後用一次性水杯接了兩杯開水放到窗邊陽臺的圓桌上。

林想這個時候才有些醒了,走到了圓桌旁邊的沙發上坐下。

這是一個懶人沙發,兩個人一坐下沙發就陷了進去,兩個人自然而然靠在一起。

坐了大約五分鐘,林念突然起身,去衣櫃拿了一個毛毯,走到沙發前把林想的腳擡起放到了沙發上,然後兩個人一同蓋着毯子坐在沙發上。

林想因為身體原因,稍微有些冷就手腳冰涼。剛才兩個人雖然靠得比較近,卻無其他肢體接觸,應該是林想挽頭發的時候手碰到了林念,林念瞬間反應過來她的腳應該比較冷。

此時林想的腳有些暖暖的,她的心也溫柔的一塌糊塗,稍稍向右,她便靠到了林念的肩頭。林念愣了一小會,立即擡起左手環住林想的肩頭。只有林想耳邊如敲鼓般跳動的心跳聲,反映了林念的緊張。

兩個人就這般安安靜靜地坐着,看着太陽從湖另一面的山上緩緩升起,越來越高,照亮了整片湖,照亮了兩個人的心,靜谧又溫暖。

等太陽完全升起,林想才動了動,拿起桌上已經涼了的水喝了一口,轉頭看向林念,“一會幹什麽?”

林念也站起身,和林想一樣喝了一口水,淡定的說:“睡覺。”

“什麽?”林想的心倏地揪緊。

林念看着林想泛紅的耳尖,愉悅地笑出聲:“哈哈哈,你這兩天不累嗎,不需要補會覺嗎?”

“哦。”林想這才反應過來是自己想多了,立即低着頭拿起沙發上的毛毯準備收到櫃子裏,卻被林念擋在了前面。

“怎麽,你還想做些什麽?”

林想看着林念不懷好意的笑就知道他在逗她,瞪了他一眼,“我還想打你。”

林念伸出手,煞有介事地把林想的頭發揉亂,“哈哈,不逗你了,先睡覺,睡醒了給我發信息。”說完立即跑出林想的房間,似乎生怕林想像以前一樣掐他。

林想一覺睡醒已是中午一點,打開手機,回複了幾條信息,然後給林念發了消息,一小時後出發。

林想沒有想到,林念帶她來的是港式餐廳。

自從與林念相識,他們一起吃的所有飯,一起玩的所有項目,都是按林想的喜好來的。導致兩人分手以後,林想才後知後覺,她并不知道林念喜歡吃什麽,喜歡玩什麽。

誠如這次見面林想所說,她不再是無辣不歡。以前的林想只喜歡吃辣的,對于西餐,港式餐廳等等她都沒有任何興趣,直到林想去了香港旅游,她才喜歡上了港餐,之後就開始嘗試各種不辣的美食。

如果是以前,林念萬萬不會帶林想吃港餐,今天卻來了,林想不覺得是林念不知道她以前不吃港餐,而是另一個原因,他不但了解以前的她,還了解分開後的她。

“這裏的菜不錯,雞蛋仔的味道還是和香港差了一些。”林念給林想盛了一碗湯放到她的面前,仿佛只是在随意聊聊。

林想很快接收到了他口中的信息,擡起頭輕聲問:“你哪年去的香港?”

林念輕輕笑了一下,一方面是與林想在一起着實開心,一方面是林想确實了解他。以前似乎在哪裏聽過一句話: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當你欲言又止的時候,對方知道你的心中所想。

“十年前吧。”林念說,說完之後,他就從林想的表情中知道了她的心中所想。

林想是十一年前去的香港,林念是十年前。

其實林想是猜過,林念是否也像她一樣偷偷關注着她。她很快否定了自己,一方面,十三年前,她雖到的突然,但是他的表現足矣讓她寒心,他便不太可能對她念念不忘。另一方面,如果他關注着她,那在他的動态應該能看出蛛絲馬跡,按照以往她對他的關注來說,答案是否定的。

這個時候,林想有些恍然,或許她的念念不忘,是有回響的。

吃過飯,林念的安排是騎着共享單車環湖游,傍晚,兩個人坐在湖邊看日落。

林想看了一下在旁邊專心布置三腳架拍照的林念,夕陽落在他專心帥氣的臉上,無比吸引人。

“怎麽了?”林念布置好三腳架,然後坐在林想的旁邊。

“嗯,就是覺得你很聰明,什麽都能做到最好。”林想從小就被人誇聰明,但是當她學了一個學期高數只考了89分,林念只是陪她學了兩個月,高數卻能考到98分的時候,她覺得自己着實沒有林念聰明。

林念低聲一笑,“你也是啊。”

“嗯?”林想一時沒反應過來。

林念伸出右手揉揉林想的長發,溫柔開口:“你考了導游證吧?”

林想這才反應過來,林念應該已經從這幾次的游玩知道她考了導游證,于是點點頭,“嗯。”

“考了酒店管理師?”

“唔。”

“人力資源管理師?”

“嗯。”

林想想開客棧并非突發奇想,而是計劃良久,這些證書必然都已經考了。然後她聽到旁邊的人繼續問:“心理咨詢師?”

“嗯。”

“教師資格證?”

林想此時已經完全确定,林念真的是一直在關注她,一時心中有些慌張,笑道:“對呀,這麽說起來,我确實厲害。”

林想在外人面前高冷有氣質,但是在熟人面前自戀愛撒嬌,感覺到她的變化,林念勾起嘴角,在夕陽下熠熠生輝。

太陽漸漸落下,林念也收起了拍照裝備,看到旁邊同樣在收設備的小夥子,問道:“能不能麻煩幫我們倆拍幾張照片?”

小夥子自然不會拒絕,拿着林念遞過來的相機給倆人拍了好幾張照片,拍完對林念說:“現在天有些暗了,拍出來有些黑。”

林念接過相機一看,“沒事,可以調。嗯,能不能幫忙拍幾張背影。”

小夥子瞬間被點通,這個時候拍剪影應該會比正面好看很多。

林想後來也看了照片,她最喜歡的是兩張背影,一張是倆人坐在湖邊,她靠在林念肩上,看着遠方。一張是倆人站在湖邊,她看着遠方,林念轉過頭看着她,深情脈脈。

倆人還了共享單車,像昨日一樣走回酒店,快到的時候林想問:“明天幾點起?”

“自然醒吧。”與林想不同的是,此時林念還是時不時盯着林想插在白色風衣口袋裏的手,他很想牽起她白皙纖細的手,但是卻似乎是魔怔一般,怎麽也鼓不起勇氣。

當年林念跟林想表白之後就牽起了她的手,即使他緊張到手心冒汗。

交往了幾天,林想依舊把手插在口袋。

林念問:“你怎麽總把手插在口袋裏?”

“習慣了。”林想說。

後來林念怎麽說來着,你以後要習慣被我牽着。

然後林想看着他笑了笑,什麽都沒說。

幸好她沒有習慣被他牽着,如果是,那她過去的十九年該如何過。

“當真?”林想似乎不知他在想什麽,轉頭問道。

林念收回思緒,罷了,以後還是少承諾,用行動來證明吧。

“那還是十點醒吧。”林念轉頭看着林想,眼中帶了笑意。

“哼,我走了,拜拜。”林想看出了林念的調笑,佯裝生氣,快步走進房間。

醒來後,倆人按時出發,先去逛了古城,然後一同來到了江源市最大的商場——彙隆廣場。

“所以我們下午要逛街?”林想吃驚問道。

“對啊。”林念知道大多數人都有自己很喜歡的東西,有些女生喜歡包包,有些女生喜歡香水口紅,而林想最喜歡的便是衣服。

“早說要逛街,我覺得我可以起的更早點。”林想說。

大多數人到每個地方旅游,會買一些紀念品,林想卻喜歡買衣服。美名其曰:能想起那個地方,還比較實用。

江源市比雲栖市大一些,林想來過好幾次,幾乎每次都買了衣服。

彙隆廣場總共六層,一層化妝品,二三層女裝,四層男裝,五層運動裝,六層美食。

林想對女裝品牌了如指掌,進了第一家喜歡的品牌後,就挑了兩套衣服。

林想的衣服都是成套買的,包括上衣下裝和外套,這家衣服也并不便宜,所以當林念二話不說去結了帳時,林想有些氣急敗壞,“你怎麽那麽快?”

林念很坦然道:“沒事,沒多少錢。”

林想知道林念必然不會接受她的轉賬,便說:“那一會你的衣服我來付錢。”

“好。”

許今夕是這麽形容林想的:我見過買衣服的,沒見過你這麽買衣服的。

如她所料,兩人逛完女裝,林念的雙手已經沒有空餘。

林想看了看時間已經六點多了,便提議先把衣服放到車上,吃過飯再逛男裝。

倆人吃過飯,一身輕松地去了四樓。林想的眼光很好,林念的身材好顏值高,所以不一會倆人又提了許多衣服。

林想除了運動很少穿運動裝,所以只是在幫林念挑衣服,林念的目光卻被挂着的大紅色情侶衛衣吸引住了,收回目光,問林想:“你平時穿大紅色衣服嗎?”

林想不明所以,随意答道:“有,但是比較少。”

“要不要試試那個?”

林想看清上面的圖案,便知林念為何會選那個款式。

林想喜歡看宮崎駿的動漫,最喜歡的不是《千與千尋》,不是《龍貓》,而是《懸崖上的金魚姬》。

林想看了之後準備把自己的社交頭像換成波妞,但是還沒換,就看到了林念的頭像已經換成了波妞,那張圖片和自己想選的那張一模一樣。

有時候,緣分真的是個奇妙的東西,即使兩人已分開許久。

而這款衛衣,女款背後的圖案是波妞,男款背後的圖案是宗介。

“好。”林想說。

倆人皮膚白,身材高挑偏瘦,穿起來無比好看。

售貨員都說:“哎呀,太般配太好看了,真想給你們拍照作為這個衣服的宣傳照。”

林想微微紅了臉,還是挑了幾乎同款的黑色運動褲白色運動鞋搭配了一整套。

林念無比開心,因為當年倆人在一起的時候,林想因為覺得情侶裝太高調都沒有一起穿過,現在卻買了,幸好,一切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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