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被淨身出戶的原配02

據丈夫解釋,五年前他帶着家裏所有積蓄去山靈水秀的大山裏收購蔬菜,說是品質好無污染,好拯救家裏毫無起色的餐館生意。

但不幸的是,他去的路上不小心從山坡上滾了下去,摔壞了腦袋失憶了,被王玲玲——也就是他現在的女人救了,收留了。

然後兩人相知相愛,結婚生子了。

前不久他無意中磕到腦袋恢複了記憶,這才想起來他還有家人家庭,所以才匆匆帶着妻子兒女找回來,想要跟原主離婚。

說是他現在愛的是王玲玲,沒辦法再和她在一塊生活。

而之前以為兒子已經兇多吉少、自己老無所依的馬老太生怕原主會抛下她改嫁,所以跟她好得像親母女一樣。

這會見兒子好好地活着回來了,還帶回來了她以為這輩子都不會有的寶貝金孫(因為計劃生育一對夫婦只能生一個)。

所以自認為自己以前是忍辱負重的馬老太立馬就抖起來了,對原主翻臉無情,說她心思惡毒,占着茅坑不拉屎,純心想讓他們老馬家斷子絕孫。

還倒打一耙說她這五年內跟了不知多少個男人(其實那只是原主在生意上跟人正常往來而已,可馬老太看到時,總是陰測測地看着不說話。原主解釋,她就皮笑肉不笑地說媽相信你),不然憑她一個小學沒畢業的婦道人家能把生意做得那麽大?

明明自己水性楊花,早就給兒子戴了那麽多頂綠帽子,怎麽還好意思扒着她兒子不放?簡單不要臉!

而她兒子只是因為失憶才有了新婦,根本就沒有對不起她,反而是原主對不起她兒子!

而這番話,原主丈夫居然是認同的,連查證一下都沒有,就那麽理直氣壯地出軌重婚,一點愧疚抱歉都沒有,甚至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過。

因為他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錯,反而憤怒原主對不起他。

所以原主獨自一個人替他照顧五六年的老娘,拉扯大女兒,且掙下一份家業也沒有一絲一毫的感恩,反而認為這是原主欠他的。

不然就憑她給他戴了那麽多綠帽子,他也不會放過她。

這是很多男人的劣根性,認為男人出軌就是哪有貓不偷腥,沒多大點事,是女人拴不住男人的心;而女人出軌那就是水性楊花、罪無可恕,活該浸豬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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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無恥母子倆,原主再氣不過都沒用。

因為馬志強失蹤的山村非常封閉落後,去外面一趟很不容易,山裏面的人基本上不出門,所以他們只擺了酒席還沒領證。

原主咨詢過律師,律師說他們沒有領證,再加上男方失憶,他們彼此雙方都不知道男方已婚已育,不算是主觀意識上知道對方已有配偶,告不了他們重婚罪。

但這還不是讓原主最憋悶氣憤的,最過分的是她離婚,她将被淨身出戶。

這是因為家裏最初的蒼蠅小餐館,是登記在馬老太名下的。

至于後來擴展的,原主想過放些在自己名下,但婆婆生怕原主抛下她和孫女改嫁,死活不肯,胡攪蠻纏地非要把所有財産都放在她名下才安心。

還說她兒子沒了,就剩下孫女這麽一個至親血脈,東西遲早都是孫女的,為什麽讓她和孫女不安心,是不是想帶着財産改嫁?

原主想想也是,她又沒有再嫁再生的打算,丈夫沒了,婆婆的東西以後都是閨女的,就懶得計較了,省得婆婆一天到晚鬧得雞犬不寧。

所以現在原主跟丈夫的名下幾乎沒有任何財産,離婚的話原主分不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餐飲公司更沒有她的份。

若是有點良心的人,都會至少分點東西給原主。

畢竟,那餐館完全是她一手賺來的。

但馬家母子倆就是這麽卑鄙無恥,直接一個子兒都不給原主就想把她掃地出門。

婆婆甚至還威脅她,若是敢不乖乖離婚滾蛋,她就到處去宣傳原主水性楊花、人盡可夫,比那暗窯子的娼/婦還要肮髒爛賤。

就算打離婚官司,她不僅要不到一分錢,還會落得一身髒名,影響女兒以後也會被人看不起。那樣害了女兒,看女兒以後會不會恨她。

而這個時代對女子這方面還是挺苛刻的,就算她掙的都是清清白白的辛苦錢,根本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丈夫和女兒的事。

但世人對成功女人總喜歡以懷疑的目光在背後指指點點,惡意揣測她賺的錢來得不正當、不幹淨。

三人成虎、衆口铄金,到時候不管她清不清白都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衆人在意的從來都不是她清不清白,而是能把優秀的人拉進泥潭裏染上一身髒污,來滿足自己陰暗卑劣的心理。

這是人的劣根性。

原主就算不在意自己的名聲,也要為女兒着想。

她沒法看着女兒因為她被人指指點點、在別人面前擡不起頭、被三姑六婆長舌婦用肮髒的詞惡意揣測,甚至被一些卑劣的小流氓借此欺負……

這些她女兒未來因她而可能有的遭遇,她光是想想都覺得窒息。

所以原主妥協了,不計較了。

不計較明明出軌又重婚的人不是她,她卻要被離婚被掃地出門;也不計較明明全是她一個人辛苦賺回來的家業,自己卻一個子兒都沒有;

她最後只要求女兒跟她,因為她深深地知道這對母子有多重男輕女。

當初她一生産,婆婆一見是個女娃就立馬破口大罵她是不會下蛋的母雞,連生個兒子都不會,根本就沒伺候過她一天月子;

丈夫見她生了女兒也是直接沉下了臉,看都沒看一眼就甩臉出門直接失蹤了。

女兒在他們母子倆眼裏,可能根本就不算是個人。

所以原主怎麽可能放心把女兒留個丈夫婆婆和後媽?光用腳指頭想,也能想象得出來她女兒若是留在馬家以後會有多可憐。

對于她要女兒的要求,丈夫和婆婆倒是爽快地一口答應了。因為他們根本不缺女兒/孫女,也根本不在意女孩兒。

但不肯跟原主走的卻是女兒自己。

原主女兒馬湘湘一出生沒兩天,丈夫就失蹤了。原主需要撐起家裏的生計,她女兒就完全是由她婆婆帶大的,跟她不親。

尤其是,以前婆婆怕原主改嫁,一直刻意籠絡女兒的心,還經常私底下說原主的壞話,教唆女兒要防着原主改嫁抛棄她們倆,還說奶奶把家産握在手裏全是為了留給她,免得她媽偷給外面的野男人。

再加上婆婆本性的言傳身教,甚至可能還有骨子裏的遺傳,原主女兒被教得自私自利、陰毒冷血、貪慕虛榮……簡直就是婆婆的翻版。

所以馬湘湘怎麽可能看得上被淨身出戶的原主?

哪怕這是她親媽。

再加上這幾年她活在富貴窩裏,過的完全是富家千金的日子,怎麽會願意跟着一無所有的原主去過苦日子?

原主咨詢過,夫妻離婚孩子跟誰,最主要的還是要看孩子的意願。孩子不願意,哪怕她再打官司也贏不了。

所以原主就苦口婆心地跟女兒分析,她若是跟着爸爸以後會受委屈、會過得不好,他們是一家人,你會像個外人;

跟着媽媽雖然會窮困一時,但媽媽有手藝有能力,不會窮困一輩子,會讓她過上好日子的。而且還承諾她以後不會再婚、也不會再生別的小孩,就守着她一個人。

但女兒根本不信、也不屑,還嫌她煩,在接她放學勸說的路上,發脾氣地一把把原主推到了馬路中間,被疾馳而來的汽車給撞飛了——

這就是原主為什麽會躺在醫院瀕死的原因。

雖然劇情客觀地描述,馬湘湘是被說煩了,憤怒質問她“是不是就是見不得她過得好”的氣急之下才猛地那麽一推——

但根據馬湘湘特意半夜跑來拔原主氧氣管的情況來看,東姝有理由相信,馬湘湘是故意把原主推倒在馬路中間、想原主被車撞死的。

這樣就絕了她被判給媽媽的可能,她就能繼續做富家千金……

東姝對這樣狠毒的女兒簡直齒冷,難怪原主被女兒拔了氧氣管死了以後,悲憤得說不出話來,怨氣大得都讓這小世界不穩了。

原主很是想不明白:她為什麽一直被抛棄?!小時候被父母抛棄,長大了對婆婆丈夫再好再盡心盡力也還是被抛棄,甚至無私愛着的親生女兒也毫不猶豫地抛棄她?!

她到底做錯了什麽?!

她自覺沒有對不起任何人,為什麽她會落得被親女手刃的下場?!

東姝真是看得無奈:傻姑娘喲,有些人的惡是天生的,這有什麽想不明白為難自己的?

原主的願望也很簡單:就是讓所有抛棄過她的人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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