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奔跑
“那麽,這一次新秀樂隊比賽的最終排名。”
舞臺上,主持人拿着單子大聲念出。“獲得第一名的,是——”
“嚴歡!”
“嚴歡,醒醒!”
被人推搡着弄醒,嚴歡眼神迷糊,這才發覺自己剛剛是在做夢。
新秀比賽已經過去一周了,夜影最終拿到一個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後因為于成功請吃飯回家晚了的緣故,他還被那個老爸痛揍了一頓。怎麽今天,又夢到了那時候的事情?
“嚴歡,你最近怎麽老是沒精打采?”李波奇怪。“不會是和于成功那批人混到什麽不好的場所去了吧?”
“別胡說。”嚴歡皺眉,“他們沒帶我去哪。”
“那你怎麽老沒精神,看起來都快要精盡人亡了。”
“……”
嚴歡無言,他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但絕對不是李波這混小子說的什麽精盡人亡。
只是從那次比賽結束後,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麽勁,做什麽都沒有興致。唯一有精神的時候,就是晚上跟着JOHN學吉他的那半個小時。
“這是上瘾了。”意識裏,JOHN頗為欣慰道:“你也終于到這個階段了。”
“上瘾?”嚴歡默念。學吉他玩搖滾也有上瘾這回事嗎?
“上瘾!”李波聽他喃喃自語,卻是大為緊張。
連忙把嚴歡拉到一個無人的角落,對着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麽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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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嚴歡奇怪。
“就是、就是那個啊。”
李波比了幾個奇怪的姿勢,嚴歡恍然大悟,頓時氣惱道:“你說吸毒?我怎麽會去做這種事!”
“噓,噓!小聲點。”李波見他臉色不好,賠笑道:“當然我也知道你嚴歡不會是這種人。可是聽我爸和其他叔說,混酒吧玩樂隊的人,都有喜歡吸上幾口這個的。我這不是怕你也被帶入歧途了嗎?”
嚴歡不悅,覺得他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歡的搖滾。對于他來說,搖滾是一種嶄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夠讓他從壓抑的現實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歡有人随意踐踏自己的信仰。
于是他問JOHN,想找到幾個例子來反駁李波。
“JOHN,這小子說玩搖滾的人嗜好吸毒,這是歧視吧?”
“……”
“JOHN”
“我認識的樂手,的确有很多人因為它而死。”JOHN以一種難以言述的語氣道:“我只希望你以後永遠也不要碰它。”
嚴歡一愣,好像被人當頭打了一棒!
“我……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
“我說過,最開始的時候外界把我們稱為荼毒青年的毒品。這不僅僅因為搖滾樂特立獨行的曲風,有很多樂手的确一直都在吸毒。”
毒品,濫交,暴力。這是搖滾身上無論怎麽抹也抹不去的一道陰影。
愛上搖滾的青年大多對生活有很多不滿,或者長期處于某種壓抑之中,他們會染上一兩種惡習似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嚴歡本來不應該這麽驚訝,因為他在一開始的時候也是這麽看待搖滾的。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
他已經徹底愛上了這個能振奮靈魂的音樂,這個能喚醒他的音樂!現在聽到JOHN親口承認搖滾龃龉的一面,對他很是一個打擊。就像是看到心愛的姑娘原來沒有那麽美好,不過是個人盡可夫的娼妓!
“嚴歡!”
JOHN看出他的動搖,厲聲道:“我想讓你明白,搖滾本來就不那麽幹淨,但是它從來也不肮髒!”
“它不是徹底的白,但也不是徹底的黑。”
“你要學會接受它的所有。記住,你的音樂只屬于你自己,而不是那些毒品或別的什麽!”
JOHN的呵斥讓嚴歡清醒過來。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聽到JOHN的彈奏,那時候他還不清楚什麽是搖滾、什麽是樂隊。他記得的,只有那支流入心底的曲子。
這就是屬于他的搖滾,屬于他的音樂。無論這世上擁有着無數面的搖滾究竟是哪一副模樣,他只要記得自己心中的歌聲就可以。
“我明白,JOHN。”他道:“或許有樂手吸毒或做別的什麽,但是我和他們不一樣,我也不會去做那些。我清楚自己的音樂是什麽模樣。”
JOHN笑了。“要一直記得。”
“恩。”
在他們一人一鬼在腦內交流的時候李波可是被晾在旁邊,見嚴歡一直沒有出聲,有些擔心他是受打擊過大。
“喂,嚴歡!在麽,回神啊!那啥,雖然有很多玩搖滾的不是什麽好鳥,但我還是相信你的人品的,你不是會自甘堕落的那種人。所以剛才的話就當我沒說吧。”
“不,你說了。”嚴歡停止腦內交流,直直盯着他。“我聽得清清楚楚。”
李波被他看的心裏發毛,“那、那算我口誤!總之你要明白,我是不會那麽看你的!”
“我很難過。”嚴歡捂着心口,“沒想到你之前竟然會這麽懷疑我。”
“那你說吧,要怎麽樣才能彌補你!”李波豁出去了。
“請我吃校門口的小王家烤肉我就可以考慮當沒聽過你剛才那句話。”
嚴歡一口氣道出真實目的,李波含淚認虧。
“……”JOHN。
不過嚴歡敲詐的計劃,卻在放學後夭折了。倒不是李波賴賬,而是他們走出校門的時候嚴歡被一群人給盯上了。
那是一群一看就不是正經人的小混混,他們三五一群守在校門口。
一開始的時候,嚴歡并沒有意識到這群人的目标是自己。因為這個年紀的學生,尤其是男高中生經常會在外面惹一些麻煩回來。基本上每天放學,都能看到一幫小混混在校門口候着“等人”。對于這種現象,學校和其他學生都已經習以為常。
可就在嚴歡準備從他們面前走過的時候,卻突然被人喊住了。
“喂,就是你!小子!怎麽,現在倒想裝烏龜了?”
嚴歡聞聲望去,看見一個有些眼熟的黃毛。那竹竿一樣瘦的黃毛晃着腿看他,吊兒郎當道:“小子,還記得你哥我說過的話嗎?遲早會來找你算賬!”
嚴歡花了一秒鐘去想這個人是誰。
“是你。”
他想起這個人是誰了,正是那個在新秀比賽的時候和他們結下梁子的黃毛,當時放過狠話,沒想到真的被他找上門。
黃毛得瑟得瑟,“小子是不是怕了?你現在跪下來叫聲爺爺,我就可以考慮考慮原諒你。”
“叫聲什麽?”
“爺爺啊!”
“孫子乖。”嚴歡都為他的智商着急,笑。“爺爺許你免禮。”
“你這混蛋!”黃毛惱羞成怒,對着身後一幫人道:“給我上,把他給揍趴下!”那群人一哄而上。
“走!”
嚴歡大喝一聲,一把将背上的書包扔到其中一個人腦袋上,對着身後的李波道:“你先跑!”
這件事與李波無關,他不想把無辜的人牽扯進來。
然後他猛地沖向這幫人的包圍圈,沖着對面那個人下身狠狠一腳踹了過去,對方躲開了,嚴歡背後卻挨了一記陰的。他咬緊牙,不顧那些落在身上的拳頭,用胳膊肘狠狠地擊在擋他路的那人腦袋上!
對方痛呼一身,嚴歡抓緊時間脫離!
“追!”後面的黃毛一夥人氣急敗壞,向他追過來。
這時候正值放學高峰,校門口的人有些多,逃起來不方便。嚴歡為了給李波殿後又耽擱了時間,眼看就要被那幫人給抓到。這個時候,他恰好看到于成功他們也放學了,該死的,怎麽偏偏在這時候!
“那邊還有幾個,和他是一夥的!”黃毛顯然也看到了。
“于成功!快走!”嚴歡大喝一聲,那邊于成功一愣,注意到了這邊的情況。他們幾個顯然是有經驗的,撸起袖子就沖了過來。
“這不是上次比賽遇到的那個傻逼麽!”于成功也認出黃毛了。
“廢話!不是讓你走的嗎?”
“這時候逃跑沒用!”經驗豐富的于成功道:“而且總不能看着你一個人挨打,當縮頭烏龜吧!”
兩人隔空大喊也就是幾秒鐘的事,那幫追擊的小混混分成兩批向他們追去。于成功幾人一邊向另一邊躲一邊對嚴歡喊話。
“我們分開跑,嚴歡!一定要革命成功,勝利會師啊!”
這家夥,這時候還不忘搞笑!
嚴歡苦笑一聲,帶着身後幾個甩不掉的尾巴向另一頭跑去。冰冷的空氣灌入肺中,讓他有一種被灼燒的錯覺。
仿佛他并不是在狼狽地逃跑,而是一直以來就跑在這條路上,沒有盡頭的路!
夕陽下,滿頭大汗的少年氣喘籲籲。
一直奔跑,向前。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給大家推薦一首歌,比較具有傳奇色彩——Seasons in the sun這首歌,原是一位死刑犯人的遺書。
這位作者是一名貨車司機,發現了背着自己偷情的妻子與好友,沖動之下殺死了他們,被判死刑。在情感上人們能理解他,在法律上當時的歐美還沒有免除死刑,他必死無疑。
在遺書裏,他提到了三個人,他的父親,女兒,還有——背叛他的那個摯友,直到此時他依舊将其看作是自己最真摯的朋友。
仔細聽歌,再看一看歌詞,不由讓人心裏充滿了潸然之感。
同樣是一首有很多人翻唱過的歌曲,最出名的版本應該是西城男孩所演繹的,但是他們把這首歌唱的太過活潑,失去了原味。
最原汁原味的版本,絕對是涅槃樂隊的柯特·科本所唱,這位吉他手兼主唱也是一神人也,之後會提。(這個版本的也比較難找,只有QQ音樂裏有MV版本,不能算特別好聽,但是絕對是诠釋的最佳的,我想這與科本自己的經歷也有關系。)
但是我覺得最好聽的版本,莫過于Black Box Recorder的這首Seasons in the sun。
在這裏附一句歌詞,致女兒: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
PS:不要去看百度百科裏關于這首歌的翻譯,那簡直讓我無語,意譯也不帶你這樣的大哥。有時候英文歌還是直接看原詞,比翻譯有味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