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意外
跑得時間長了,嚴歡漸漸有些體力不支。
而身後那幾個追他的小子不愧是長期做這種打手活,體力比他強很多。
嚴歡都跑得有些脫力了,他們還是锲而不舍地追在他身後。眼看雙方之間的距離被越拉越近,嚴歡心裏有些發急。可不能真被那些家夥們逮到!
不知道什麽時候跑到了商業區,嚴歡已經顧不得周圍,只想趕緊找個地方擺脫追兵。
五米外有一家店,店門大開着,看見那熟悉的擺設嚴歡想也沒想一頭就沖了進去。直到沖進去他才後悔了,這是一家樂器行。他剛才一看到門口的吉他就沖進來了,卻沒有想到進入這種密閉的空間才更難脫身。
他正像一只無頭蒼蠅着急地打轉,背後突然伸出一只手,猛地把他拽進角落。
“誰——唔!”
被用力捂住嘴,嚴歡還沒來得及掙紮就被人拖到櫃臺下面。他瞬時安靜下來,明白這人是想要幫自己。
噠噠噠,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怎麽沒人?那小子跑哪裏去了!”
那幾人在店裏環顧一圈,不客氣道:“喂,打工的,剛才有沒有看到一個人躲進來?”
嚴歡心髒急促跳動,他有些後悔自己不該這麽輕易地相信這個陌生人,如果對方此時把自己出賣,那是連跑的時間度沒有。
“有啊。”站在櫃臺前的年輕人指了一指,“你們要找人?剛剛有個人從後門跑出去了。”
“媽的,還有後門!”
“追!”
直到腳步聲漸漸遠去,嚴歡的心跳才慢慢平複下來。剛剛身旁這個人回答說有的時候,他差點沒忍住驚呼出聲,還好對方不是準備出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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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經走遠了,你可以出來了。”
嚴歡有些狼狽地從櫃臺裏面爬出來,“多謝。”
他這時候才有空仔細觀察這個臨時幫了自己的人的模樣。長得一般,二十出頭,但是卻讓嚴歡莫名覺得有些眼熟,好像在什麽地方見過。
“你不記得了?”對方看他困惑的表情,笑道:“上周新秀比賽的時候,我們是一組的。”
嚴歡還是沒有想起來。
“我是你們前面那支樂隊的鼓手,向寬。不記得沒關系,現在也可以交個朋友。”向寬對他伸出手。“今天這一出也算是緣分。”
嚴歡很喜歡他的直爽,握上。“嚴歡。抱歉,我一向不是很擅長記住人臉。”
“沒關系,我倒是一直記得你。最後一首歌唱得不錯。”向寬笑道:“給我印象很深。只是很奇怪為什麽第一首的時候你沒出場?”
“哈哈……”嚴歡不知該怎麽解釋,自己本來就只是一個候補隊員。
他看了看這家布置得不錯的樂器店,目光在幾把挂在牆上的電吉他上停留了一下。
“這家店是你開的?”
“怎麽會?”向寬失笑,“我只是在這打工。”
“兼職?”向寬的年齡看起來應該還在上大學。
“不是。”向寬解釋道:“這不是兼職,當然也不算是正職。只是樂隊沒有練習的時候,我就會在這裏上班。可以養活自己,也可以以員工價便宜買些東西。其他時間基本上都在鼓搗樂隊。”
“你是職業樂手?”
嚴歡驚訝,這可是他第一次零距離接觸專職的樂手,活的。JOHN那種作古的老鬼不算。
“職業樂手?”向寬失笑,随即轉眸想了想。“好像這麽稱呼也沒什麽不對,哈哈,抱歉,我就是想笑……”
嚴歡見他捂着肚子笑得很樂,有些窘迫,又有些不解。“難道我說的不對?”
“不,你說得對,只是我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被人這麽喊。”向寬抹去眼角笑出來的眼淚,感慨道:“像我們這種随便玩玩的地下小樂隊,誰會用正兒八經的目光看我們呢?久而久之,我們自己都不記得自己是樂手了。”
“不是樂手那是什麽?”嚴歡追問。
“是什麽?”向寬笑,做了個擊鼓的樣子。“玩搖滾的人啊。”
嚴歡暮地一愣,覺得這句話莫名地熟悉。不就是JOHN曾經說過類似的話嗎?難道這些樂手都這麽喜歡謙虛?
“這不是謙虛。”JOHN在他腦內道:“之所以這麽回答,是因為我們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搖滾,其他還什麽都不是。”
“那什麽時候才能算樂手?”嚴歡不知不覺把話問了出口。
“當有人願意聽我們的音樂的時候。”JOHN這麽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臺上,表演給所有人看。”向寬道,“那個時候,大概能算是半個樂手吧。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覺得只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傳達給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樂手。”
嚴歡聽着腦內腦外這兩個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鬥志。“那我就要做一個樂手。”
他道:“要讓所有人都聽見我的歌。”
向寬一愣,半晌,笑着拍他的肩膀。“年輕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只是涼涼道:“你還差得遠。”
對于這兩個潑自己冷水的家夥,嚴歡只能用鼻子呼氣來表示不滿。“我只是定下一個目标,遲早會有那麽一天的,無論它有多麽遠。”
向寬很喜歡這個志向高遠的小屁孩,于是也不打擊他了。他開始和嚴歡聊着一些關于樂隊,關于搖滾的其他事。嚴歡聽得津津有味,他從向寬這個稍稍年長的同道中人這裏,聽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搖滾史上的奇聞異事,還有地下音樂的種種規矩。聽向寬說,地下樂隊的樂迷對于流行音樂持有的普遍鄙視心理,而當紅的流行樂,也不屑這些自娛自樂的小衆音樂。地下音樂和流行音樂,兩邊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撥,也算是件頗有趣味的事。
聽了差不多有一個多小時,他還意猶未盡。不過時間已經不早,該回家了。于是他便和向寬約好,下次再到這家店來找他。
“随時歡迎。”臨走時向寬對他揮手相送。“不過,下回來的時候表演一次給我聽吧!”
表演?
走遠了,嚴歡還有些迷糊,于是問JOHN。“他想讓我表演什麽?吉他?我水平還不夠吧,總不會是架子鼓?”向寬是個鼓手,莫不是突發奇想,想和他這個小菜鳥切磋一局?
“傻小子。”JOHN嘲笑,“這可是你的第一位樂迷,還不趕快銘記這歷史性的一刻。”
“樂、樂迷?”嚴歡呆住。“什麽時候的事,我怎麽不知道?”
“你沒聽他一直提上次比賽時你唱的那首歌麽?肯定是被你的歌聲給迷住了。”JOHN得意洋洋,“所以我說,你有成為主唱的天賦。”
“我的志向是成為主音吉他手!”嚴歡憤憤不平,“雖然發展發展唱歌這一方面,似乎也是個不錯的副業。”
“我勸你還是把主副颠倒一下吧,不然會沒有前途。”
對于JOHN的冷嘲熱諷,嚴歡只能默默磨牙。不過意外收獲到向寬這樣一個朋友兼預備樂迷,也是件令他開心的事情。開心到,嚴歡把今天是因什麽原因才被人追趕到向寬店裏的事情,給忘了。
俗話說,樂極生悲。很快,他就會明白這個道理。
第二天,嚴歡剛到學校就被李波拉到角落。
“你昨天沒出事吧?”李波神情緊張地看着嚴歡。
“沒有,我沒被他們逮到。”嚴歡上下打量李波,見他也沒有挨打的痕跡,才放下心來。“你也跑掉了?速度夠快的啊。”
“可惜,好運的也就我們兩個了。”李波道:“于成功他們那一幫人可就慘了。”
嚴歡皺起眉頭。“他們被人打傷了?”
“嘿,要是就這樣就好了。”李波啧啧嘆着搖頭,“你不知道,受傷的可不是于成功他們,反而是他們把那群混混給揍了一頓!還差點出人命!”
嚴歡太陽穴抽跳了一下,“誰鬧出人命了?!”
“于成功啊!不,也不對。本來是黃毛拿了刀想要捅他的,結果被他小子一把抓住了。兩人争執的時候不知怎地就把那黃毛給捅傷了,現在還在醫院呢。”
心跳像擂鼓一般,嚴歡追問:“那于成功他們人呢?”
“出了這種事,誰還敢來學校?”李波搖頭,“聽說那個黃毛挺有背景的,于成功這次可是惹上了個大麻煩。他爸媽準備給他退學,要送他出國避避風頭。我說嚴歡,你可別再和他們那幫人扯在一起了……哎,人呢?”
嚴歡書包都沒來得及丢下,就直接向校門口出去,奔出去的時候門衛大爺攔都攔不及。
于成功出事了,他捅傷了人,他要被退學了。很可能,以後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太陽穴突突地跳着,嚴歡頭疼無比。
怎麽會這樣,明明一個禮拜前他們還在一起比賽,還笑得那麽開心,還心懷期盼地暢想着樂隊的未來。怎麽就一個晚上的時間,這個世界就變了個模樣呢?
怎麽能夠呢?
他心裏誕生的夢想,還沒來得及走出一步啊!
JOHN悄悄嘆息。嚴歡還是太年輕,年輕到不明白,有時候世界就是那麽殘酷。
它只是輕輕一揮手,就能将你所有的夢捏碎。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地下樂手沒有正職,平時他們就在樂器行打打工,在各個酒吧流竄,僅僅抱着一個夢想。
在北京,這樣的北漂人士就有很多,北京郊外還有一個村子,裏面住的都是各地來的搖滾樂手,他們時不時自娛自樂在村裏空地辦個小型秀,真是即快樂又辛酸。
其實玩搖滾的樂隊,大多避免不了四處流傳表演,常常是一輛小貨車,就上路各地行走去了。
《上車走人》是曾經著名樂隊黑旗的樂手亨利·羅林斯,所著的一本書,記載了他們在各地的演出,熱心的粉絲,被追趕的落魄以及窮困潦倒的路程,可以說很生動地揭示了一個樂隊想要存活下來的艱辛。
真是夠朋克式的生活啊,嚴歡想走這條路,我當然不會讓他順風順水,總要經歷磨難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