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一首歌

該死的!

按門鈴許久,沒有人回應。

嚴歡氣得重重一拳打在牆上。不是說要一起發展樂隊嗎?昨天逃跑的時候,這小子不還是扯皮說要勝利會師麽?

怎麽現在,就這樣不見人影了!

嚴歡無力地靠在牆上,翻着手機上剛剛收到的一條短信。

【嚴歡,這次的事我攬下來了,黃毛的事情你不用再擔心。

好好練吉他,等着你超過我!

我走了,別惦記。】

趕來的時候,于成功家裏已經人去樓空。不知道是什麽逼得他們這麽急,一個晚上的時間全家都搬走了。這麽快的速度,這樣的不留痕跡,仿佛追逐在他們身後的是什麽洪水野獸。

那個黃毛背後的勢力真的有那麽恐怖嗎?而于成功又是付出了怎樣的代價,才将這些惡果一個人全都扛下來,他扛得住嗎?

嚴歡不敢再想象,慢慢地從牆上劃下,抱着頭,蹲在牆邊。

不知過了多久,日頭正高,他的肚子也發出了咕咕的聲音。

“回去吃飯?”

一直默不作聲的JOHN出聲問。

“不想吃。”嚴歡聲音悶悶的,還是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就在昨天,他還和于成功在一個學校,還開心地結識了向寬,并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樂手。而今天,現實狠狠地給了他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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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功就這麽走了,不回來了。那夜影樂隊,也會就這麽散了吧。

比起這些煩心事,吃飯算什麽,吃飯有什麽意思,吃吃吃吃吃,就等着把人喂肥一刀宰了麽!

嚴歡煩躁地一拳又一拳擊在牆上,感受着那頓頓的痛感,似乎這些疼痛可以緩解他心裏的煩悶。

“你不想再練吉他,就繼續打。”JOHN冷冷的聲音響起,“打到你的手皮開肉綻,打斷你自己的骨頭。那樣你就永遠不會有煩惱,也沒有機會再去煩惱。你會變成一個毫無本事,還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話冷酷無情,卻一下子驚醒了嚴歡。

他收回自己的手,這是彈吉他的手,這是他夢想的承載——不能因一時的出氣而毀壞它。

“JOHN……”嚴歡呢喃,“我只是不服氣。我們明明只是想要實現自己的願望,只是想要有自己的音樂。為什麽會有這麽多人阻礙?”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時都會有很多阻礙。你才遇到一個而已。”JOHN道:“而且搖滾,沒有磕磕盼盼,沒有挫折,算什麽搖滾樂?”

JOHN的聲音最後帶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礙眼的,踢翻那些攔路石,才算是搖滾。”

你屈服嗎?你氣餒嗎?你害怕了

那麽,便不要來玩搖滾。

這是勇敢者才敢挑戰的游戲,這是永不妥協者發出的吶喊,這是對不公世界的抗議與嘶吼。沒有這份勇氣,就不要踏進這世界。

嚴歡從牆角站了起來,最後看了眼短信,把手機放回口袋裏。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餓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說,于成功不在了,夜影樂隊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後不就要獨自一個人混了?”

“不過我覺得總有一天,還能再和他見面。”

只要他們倆都還走在這條路上,都還醉心于搖滾這魔鬼般的音樂,那麽,終有重逢日。

對着思緒飛遠的嚴歡,JOHN提醒道:“我認為,你應該先想想回去怎麽解釋今天曠課的事。”

這樣莫名其妙的逃課,嚴歡回家一定難逃一頓暴揍。

“……JOHN,我還是離家出走算了。”

回到家的嚴歡,不出意外地又被教訓了一頓,他老爸的鐵拳可是越來越有力道了。

若是以往,挨揍後的嚴歡會默默躲到房間裏,精神萎靡消沉一下午。可是現在,滿臉青腫的他卻坐在房間的床上,有一下沒一下地撥弄着琴弦。

他想了很多。

自己第一次彈吉他,和于成功他們第一次組樂隊,第一次比賽,第一次登臺。許許多多的第一次,他都獻給了搖滾。這音樂已經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它以這樣深的力度在嚴歡心裏留下烙痕。

被黃毛追堵時的狂奔,在樂器行裏偶遇向寬,以及之後突如其來的一切。像一道濃墨,在心底畫了深深的一筆。

嚴歡閉上眼,似乎還能感受到那天傍晚奔跑時的氣喘,與向寬交談時的快樂,還有得知于成功離開後的震驚與失落。這就是他的生活。

有意外,有驚喜,有挫折,并不美滿,但卻是真是的,實實在在的,是他選擇的一條路!

他自己的日子!

手指不受控制地在弦上撥動着,嚴歡微閉着眼,彈出一串簡短的曲調。随即,又是幾道音符躍出。他本人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正處在一種玄妙的狀态,直到十分鐘後,JOHN略帶欣喜的聲音驚醒了他。

“恭喜你。”

對于JOHN的道賀,嚴歡不知其所以然,“恭喜什麽?”

“你的第一首自創曲,雖然還很粗糙,卻是只屬于你的。”

真正玩樂隊愛搖滾的人,都不會一味地跟在他人腳步後,唱出只屬于自己的歌曲才是一個樂隊的活的靈魂!一個樂隊的歌曲創作,不僅能反映他們的風格,有時候更是作曲人精神意志的體現。這就使得這些歌曲在藝術價值背後,又增添了許多其他魅力,一些絕佳的作品,往往能歷經半個世紀而不減風采。

這就是屬于搖滾樂手們的音樂,獨一無二的,标志性的,唯我的。

嚴歡愣了一下,“創作?什麽時候?我還沒有準備好啊!”

“這種事情不需要刻意準備,只看氣氛和情緒。”JOHN道:“看你樣子,自己剛剛彈了些什麽是一點都沒有記下來吧?”

“我只是随便地撥弄兩下,哪有去記!”嚴歡急了,按JOHN所說,這是他的處女作,怎麽能就這樣彈奏一遍後就消失無痕了呢?

“哈,我就知道你會這樣。”JOHN笑了,“所以我幫你記着了,一會再彈一遍給你聽,不用太感謝我。”

雖然JOHN的語氣很有些欠扁,但是嚴歡還是第一次感謝有這麽一個老鬼附在他身上,真是多功能的樂手必備幽靈啊!

這是屬于他的第一首歌,青澀稚嫩,卻帶着火熱的脈動。

“取個名字吧。”老鬼道。

“還沒有填好歌詞,怎麽取名?”

“按你心裏想的取。”

嚴歡閉上眼,映入腦海中的是微醺的晚霞,奔跑時的狂風,被磨滅而又重新生長出來的鬥志,以及更多的對于未來的期盼。再次睜開眼時,他道:“就叫《奔跑》。”

在這條一去不回的搖滾之路上,嚴歡決定拼命地奔跑下去,永遠!

就在于成功一家離開的第二天,正如嚴歡所預料的,夜影樂隊解散了。失去了于成功這個帶頭人,再加上這次的黃毛事件,樂隊的其他幾個人似乎沒有了繼續下去的興致和勇氣。當他們來找嚴歡,委婉地說出解散樂隊的要求時,出乎他們意料的嚴歡竟然很快就接受了。

“這幾個禮拜我很開心。”嚴歡對着夜影樂隊剩下的隊員們說:“和你們在一起,我知道了什麽才是真正的搖滾,什麽才是真正的樂隊,上過舞臺,打過架,做的都是自己想去做的事情。我很快樂,謝謝你們。”

“嚴歡,你別這麽說。”其中一個人道:“要不是這次事後,家裏人不需我們再玩樂隊,我們不會抛下你解散的。你這樣說,我們真的覺得挺對不起你的。”

“有什麽對不起?你們走了我又不是沒人要了。”嚴歡眨眨眼,“很快就再去湊一支樂隊呗,到時候你們可別眼紅啊!”

“你小子!”

衆人嘻嘻鬧鬧,一時之間,解散樂隊悲傷與無奈似乎都被沖淡了不少。

站在教室門口,嚴歡看着那幾個人離開的背影,心底深處還是有一份掩飾不住的惆悵。

這可是他第一次加入的樂隊!雖然失敗過,雖然沒有出色的技巧,但這最初的激動與熱情,卻是之後任何事物都無法比拟的。

JOHN感受着嚴歡心中的低落,難得寬慰道:“嚴格說來,這支樂隊是屬于于成功,而不是你的。”

“我知道。”

“所以下一次,組建一個屬于你自己的樂隊。”

“恩。”嚴歡淡淡地應了聲。

回想着這近一個月來的波折,入隊,磨合,比賽,開心愉快了,失望與低靡,最後,一切物是人非。

夜影樂隊,就此解散。

樂隊的組合總是摩擦不斷,許多樂隊往往要經歷許多次重組,才能最後磨合成功。而許多樂手也往往是流轉了很多樂隊,才真正找到屬于自己的夥伴。

學生樂隊夜影解散了,那麽他們的偶像,在市內地下音樂界享有盛名的夜鷹,情況又是如何呢?

夜鷹樂隊名氣越來越大,前來看他們演出是搖滾迷也像滾雪球一一樣越滾越多,一切似乎都蒸蒸日上。

但是隐藏在這這份繁榮下的陰影,卻沒有幾個人看見。

第七次全市音樂節,夜鷹受邀作為壓軸樂隊出場,在主舞臺上表演。

然而音樂節當天,他們的主音吉他手付聲,卻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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