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有緣再見
看着這一屋子的髒亂,嚴歡實在是有些受不了。
這裏的情況已經超過了他的想象,而付聲竟然一直可以在這種環境下生活,他的忍耐力和适應力簡直可以媲美山頂洞人了!
嚴歡在背後用一種詭異的目光打量着付聲,而當事人卻一點沒有注意到。他只是用腳踢開了幾個擋住去路的巨型垃圾,走到沙發邊,一屁股坐下來。
“你只在這兒住三天。”付聲道:“我可以勉為其難,讓你這三天內打擾我的安靜。”
聽着他這施舍般的語氣,嚴歡忍了忍,道:“我不會白住你的,最起碼三天內我會把你這房間打掃得能住人。”
“恩。”付聲漫不經心地應了一聲,似乎很無所謂。
嚴歡咬牙忍耐,問:“那我能睡哪兒?”
“睡哪?”付聲這才擡頭看他,“這裏只有一間卧室,我睡的,不過你不要想了,我不會和男人同睡一張床的。”
“我也沒想要和你同睡一張床!”最後幾個字嚴歡幾乎是一個一個地咬牙吐了出來。“只要給我一個平坦的地方就夠了!”
“平坦?那你就睡沙發吧。”
付聲站起身,拍了拍沙發,把上面的吉他拿走。
“三天內,這裏就是你的地盤。我不會來打擾你,同樣,卧室是我的領地,沒有許可你不能踏進半步。”
“我知道,我不會進去的。”
付聲看了看似乎有些氣惱的嚴歡,“那好,我去睡了。記住,不準打擾我。”
說完,他人已經走進裏間的卧室,帶着他的吉他。
哎,說起吉他,嚴歡這次跑出來的匆忙,連吉他都沒帶!不過還好,于成功留給他的那把電吉他,他是留在向寬那裏的,不至于一把練習的吉他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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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聲的身影一消失,嚴歡整個人就放松了下來。
今天晚上實在是發生了太多的事情,先是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然後跑到向寬那,最後竟然借住到付聲家裏來了。一樁接着一樁,每件事都壓迫着嚴歡的神經,此時此刻他實在是很累了。
“這是個好機會。”
一直沒出聲的老鬼突然開口道。
“住在這裏的一段時間,你可以更加了解你的這位吉他手。”
“我去了解他做什麽?”嚴歡沒好氣道。
“做什麽?”JOHN的口氣帶着幾分嚴厲。“作為一個樂隊的夥伴,你不能對你的同伴一無所知。他的習慣和愛好,你們之間的磨合與沖突,都影響着樂隊的發展。了解樂隊成員,是作為樂隊核心必須要做的一件事。”
“樂隊核心?我!”嚴歡驚訝。“我還以為會是付聲或者是向寬!”
畢竟他資歷還很淺,年紀又小,想也沒想過自己會擔當這種職務。
“你将他們融合在一起,不是你是誰?這支樂隊會是你一手建立的,歡,而不是一個信手拈來的玩票性質的樂隊。你要學會對它和對你的成員們負責。”
“我……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好。”嚴歡突然感覺到很有壓力,“要是失敗了……”
“還沒成功就開始想失敗,這是膽小者的作風。”JOHN不屑。“況且有我在,你想要失敗也是很有難度的。”
老鬼一向有些自傲,然而此時此刻他的自傲卻讓嚴歡很有安全感。身邊有這麽一位經驗豐富的人在,他覺得心裏踏實了很多。
“我會努力做好的,JOHN,不過在我做錯的時候,你一定要提醒我。”
“恩。”老鬼輕輕應了一聲。
這一夜兩人沒有再交流,嚴歡和衣,躺在沙發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他是被人給吵醒的。
有人推了他幾下,睜開眼,便看見付聲那張面無表情的臉。
“早上了。”
剛睡醒的嚴歡腦袋還有點懵,“是啊,早上了,啊,那個,早上好。”
“我不是要和你來問好。”付聲說:“上回交給你的事情,你找到人選了沒有?”
“上回?什麽事?”嚴歡說了一半,瞧見付聲變黑的臉色,馬上一個激靈想起來了。
“啊,尋找我們的貝司手!我、我正在努力,一定很快會帶人過來!”
“我不要聽這種敷衍的話,而是要看到實際行動。”付聲哼了一聲,走向門口。
“鑰匙放在桌上,出去的時候記得鎖門。”
呯的一聲,大門在他身後關上,一時間整間屋子裏只剩下嚴歡一個人。
“簡直是個暴君。”
嚴歡忍不住抱怨道:“一大早竟然對一個無家可歸的未成年人用這種冰冷的口氣說話,他簡直是沒有一點同情心。”
JOHN道:“無家可歸可是你自找的。”
“好吧,就算是這樣……”嚴歡想從沙發上起身,突然覺得有什麽東西從自己身上滑落下去。
他低頭一看,竟然是一條厚厚的毯子。這毯子什麽時候蓋在他身上的?他昨晚睡覺的時候明明還是什麽都沒有啊。
這個屋子裏,一共只有兩活人,那麽做出這件事的只有付聲了。
“他還是比你想象中的有那麽一點同情心。”JOHN評論道。
“哼,頂多就那麽一點點。”嚴歡嘴硬。
而等到他看到桌上,付聲為他準備好的早餐的時候,他頓了一下,支吾道:“好吧,現在只能說他比我想象中多了兩點點同情心。”
老鬼笑而不語。
“你還是想想,怎樣快點找到剩下的貝司手吧。”
“啊,這倒是一件難事。”嚴歡一邊吃着有些涼的早點,一邊道:“我在這個圈子裏又沒有認識幾個人,去哪找?”
“我有一個人選。”JOHN道。
嚴歡聽着,放到嘴邊的油條都停在那裏了。“等等,不會是我想的那個吧。”
“就是他。”
“可是向寬他一定不會同意的!”
“我對這個吉他手很感興趣,相信你也是,同不同意,等我們找到人之後在考慮。”JOHN道:“難道你不想見一見飛樣曾經的吉他手嗎?他們曾經是一個非常有魅力的樂隊,我相信他們的吉他手也同樣如此。”
“我的确很像。”嚴歡有點背說服了。“但是我該去哪找?現在一點線索都沒有。”
“網絡,在那裏你可以找到所有的蛛絲馬跡。”
嚴歡真是服了老鬼了,這個上世紀的古董,如今竟然如此适應新科技。
聽從JOHN的意見,嚴歡下午就去了網吧。
他身上還有幾十塊錢,而這些小網吧的老板對于未成年人顧客,向來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嚴歡做到一臺機子前,開機後就一直子啊搜索飛樣貝司手的消息。
可是查了半天,搜到的都無非是些無關緊要的消息。而這些小道消息中透露出來的信息,卻讓嚴歡心一沉。
【前飛樣貝司手醉生夢死,一蹶不振。】
【陽光退出地下搖滾,銷聲匿跡。】
得到的信息顯示着,這名叫陽光,飛樣的前貝司手已經不再接觸搖滾了,甚至變成了一個成日混跡酒吧,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爛人。
最後一條關于陽光的新聞,日期是一年前飛樣的忌日。陽光祭完前隊友後,從所有人視線裏消失,再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
“天哪。”嚴歡有些頭疼。“這該怎麽找?而且就算找到了,也不知道他還有沒有辦法繼續練貝司。”
JOHN顯然也很無措,“大海撈針。”
“我知道你成語學得很好,但是成語不能解決問題。”嚴歡無奈道:“有沒有什麽辦法?”
“有,就是等待。”JOHN幽幽道:“如果他和你們有緣的話,遲早都會遇見。”
“緣分那種虛無缥缈的東西,誰信啊?”嚴歡吐槽。
“很多時候,人與人的相遇就是緣分。”JOHN道:“不管你信不信,命運總會指引你前行。”
“想不到你還是個唯心主義者,JOHN。”
“每個搖滾樂手都有信仰,遲早你也會有自己的信仰的,歡。”
“好吧,我期待着。”
嚴歡退了機子,從網吧離開,大白天的他突然不知道該去哪裏了。
他現在有時間,更有自由,而可笑的是擁有了這些後,他卻發現自己不知道該如何支配它們。
“給個意見吧,現在該去哪?”嚴歡求助老鬼。
“去你最想去的地方,做你最想做的事。”
最想做的事?
嚴歡眼前一亮,興沖沖道:“我知道該去哪了!走,我們先去找向寬拿回我的吉他,然後去練習室!”
“你身上有錢?”老鬼疑惑。
“是沒有錢,不過,我要去的那間練習室可是免費的。”嚴歡得意地笑一笑,“還記得以前那個賭約嗎,JOHN?”
曾經有個練習室的老板與嚴歡打賭,只要他成功招攬到了付聲,那從此以後他的一切練習開支都是免費。
現在,該是到了去兌獎的時候了。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推薦的歌曲,也是別人推薦給我的。
《晚風中的自由》,姜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