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悼亡者
“嘀——!”
一聲拉長的汽車喇叭聲,刺得路人耳朵生疼。
在這條擁擠的馬路上,許多下班回家的白領正開着車堵在路上動彈不得,倒是一旁步行道的路人的速度比他們快了很多。堵車已經有快十分鐘了,相信此時等的急躁的各位司機,都巴不得自己有一雙飛毛腿吧。
而堵車中心點的路旁廣告牌上,正挂着一張吸引人的超大型海報。
黑色打底,銀金色襯托的海報,給人一種厚重的金屬感,而海報上朋克裝扮的年輕人,則是帶着一股年輕的氣息撲面而來。
草莓音樂節的宣傳廣告!
恐怕這有在這樣一副海報裏,朋克黨和金屬黨才會如此和諧地共處吧。
今年草莓音樂節的舉辦地之一,正是這座臨海一線城市。趕巧的是,草莓音樂節的舉辦時間和另一個超大型音樂節迷笛相撞了。
恰巧都是在開春後的四月末至五月初,兩個音樂節主辦人如此安排時間,也不只是有意還是無意。迷笛音樂節有“中國的伍迪斯托克”之稱,背後還有中國地下搖滾發源地迷笛音樂學校做底牌,底子不可謂不厚。
但是同樣,支撐着草莓音樂節的摩登天空公司也是有十幾年的舉辦音樂節的歷史。兩雄相争,鹿死誰手還未知。
迷笛口碑略比草莓好一點,這是不争的事實。草莓也曾暗地裏陰過迷笛一把,這也是老樂迷都知道的。這兩大國內音樂節還真是二虎相鬥必有一傷,正所謂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今年草莓在舉辦地如此早地就開始宣傳,還出動大批人手搜羅表演樂隊,也是想有于迷笛一争高下的涵義在內吧。
熟知國內地下搖滾內情的人,只通過那一副宣傳海報便可以看出地下的諸多暗湧,例如正坐在車裏的這一位。
将視線從海報上收回來,副駕駛上的墨鏡男将手伸出窗外,撣了撣煙灰。
“摩登天空那些家夥,每次都喜歡搞這些小花招。”他所指的,正是草莓音樂節幕後的主辦方。看起來,說話的墨鏡男對他們并不存有好感。
“實力不如人嘛,難免喜歡多使一些小手段,你也要諒解他們。”開車的是個三十出頭的男人,長得不算帥,卻有一種特殊的魅力。他下巴處有一道刀疤,不過伴着一臉的笑容,看起來卻并不顯得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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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時候,就知道實力高下了。”
“哼。”墨鏡男看向窗外。“我讨厭背後耍陰的家夥。”
“嘿嘿,你還在計較那年的事情?別放心裏去,耍陰謀我們沒有搞過他們,這也算是失敗。要勇于承認失敗,才能知恥而後勇啊,少年!”開車的男人伸出手用力拍打着墨鏡男的肩膀,猝不及防之下,墨鏡男被他的大力打得一個踉跄,連連咳嗽,連墨鏡都掉了下來。
在黑色的墨鏡之下,掩飾的是一張冷峻的面容。按吸引力來算,絕對不比那些一線男星差。對于認識他的搖滾樂迷來說,這張面孔則是有着更大吸引力!
國內曾經數一數二的搖滾主唱,藍翔!
第一次聽到他名字的人只會有一個反應——愣個幾秒,然後彎腰拍掌大笑。沒辦法,誰讓這位帥哥和某個國際知名學校重名了呢?不過,凡是聽過他的歌聲的人,都會把他給牢牢記在心底。這可是中國當年僅有的幾個搖滾好嗓子。
然而這一切,都是當年的事情了。
翔哥現在已經不能唱歌,他的嗓子壞了。當時剛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比起傷心欲絕的樂迷,他本人卻無動于衷。不能唱歌并不意味着他的搖滾生涯結束,藍翔現在依舊是一位搖滾人。
“我讨厭這些勾心鬥角的玩意。”索性摘下墨鏡,藍翔看着車窗外的天空。“連最後一點能讓人自由呼吸的地方都不給!草莓與其說是音樂節,還不如說是糜爛的夜店狂歡,搖滾?”
他鼻子裏發出一聲不屑的低哼,對于這種連汽車廣告都能大肆地登上舞臺的音樂節,所有老牌的搖滾樂迷都和他一樣,認為草莓從根本就沒有搖滾精神,只是一個嘩衆取寵的時髦産物!就連草莓的聽衆們自己都說,吸引他們的更多的是那邊輕松的氣氛,戀愛,打屁,搭讪,擺攤,玩樂,而不是音樂。
然而在這個社會,迷笛正一天天的被人斥責為老舊,而以時尚搏位的草莓卻一點點地攀升上來。
純粹的精神遭人嘲笑,商業化的卻更容易成功!這是什麽道理?
似乎也是想到了這點,藍翔狠狠一拳擊打在車窗上。
“狗娘養的!”
是在罵誰,不得而知。
“哎哎,小心我的車子!這可是新的!”
在身旁人心痛的呼喊聲中,藍翔悻悻地收回了手。幾分鐘後,車流開始緩緩向前移動,這輛載着兩位搖滾人的車子也漸漸地消失在車流中。
不過就算是被老牌樂迷嗤之以鼻的草莓音樂節,也有很多默默無名的小樂隊,在為登上它的舞臺而賣命地拼搏着。就比如——嚴歡他們。
而此刻,這幫新鮮的搖滾血液正在思考一個問題。
“你究竟準備取一個什麽名字?”
在結束了原創曲的排練後,緊随而來的是樂隊的命名問題。這些問題一個接着一個,将嚴歡逼得走投無路。沒辦法,誰讓他是這支樂隊名義上的隊長呢?
“我……我……”當着三雙火一般的眼睛,嚴歡不好意思說自己還沒開始想,只能委婉道:“我還沒決定好。”
“決定?說起個後背的來聽聽。”付聲一句話,就差點把嚴歡打回原形。
還好,向寬這時候趕來救場。
“既然沒決定好,那就一起來想吧,正好我們也參謀參謀。”
嚴歡心虛地抹了一把汗,這年頭,謊不好撒啊,差點就被當場揭穿了。他對着向寬連連點頭,“人多力量大,集思廣益!一起想。”
付聲懷疑地打量着他。
“你不會是根本沒開始想吧?”
“哪有?哪有!是想的名字太多了,糾結着不知選哪一個好。”嚴歡笑着,背後卻悄悄流下幾滴冷汗。
果然,付聲這個家夥才是最不好忽悠的。
“要我來說的話。”陽光道:“不如就叫四人幫好了。”
“……”
萬籁俱寂。
所有人都盯着他,那眼神簡直就像是在看什麽奇葩物品。
“不對嗎?”陽光歪頭,“正好四個人,不就是四人幫嗎?”
“四個人,你怎麽不叫披頭四呢!”向寬諷刺,“去這個名字,你是想被請去局子裏嗎?恕不奉陪。”
“披頭四是什麽?”嚴歡莫名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
“上世紀一個英國樂隊。”付聲道:“披頭四只是音譯,香港那邊的翻譯。我們這邊叫披頭士,或者是甲殼蟲,原名The Beatles。”
付聲并沒有刻意描繪,只是輕描淡寫地解釋了一番。
“耳熟啊!對了,就是上次《黃色潛水艇》的那支樂隊,我唱過他們的歌。”嚴歡突然想了起來,“他們很厲害嗎?”
“還好吧。”付聲淡淡道。
就因為他這一番輕描淡寫,讓嚴歡誤會了,只以為是個一般的樂隊,完全沒有再去過多關注。他此時根本沒有意識到,在提及這個樂隊的時候,附身的老鬼一直沉默着,詭異的沉默。
陽光取的名字自然被否決了,甚至他本人被剝奪了繼續取名的權利。向寬質問他,“以前你們樂隊,究竟是誰取得名字?”
飛樣樂隊的名字還不至于如此不堪,絕對不是出于陽光之口。
然而這個問題,卻一下子戳中了陽光的傷處。
“我們隊長。”陽光低聲道:“他希望樂隊能夠像雄鷹一樣,在國內一飛沖天。呵呵,現在想,是多土氣的一個名字啊。”
再土氣也比你那四人幫好!
向寬雖然想這麽吐槽,但是看陽光此時壓抑的神色,卻沒有再開口。
他們所有人都知道,飛樣對于陽光來說,是一個不能揭開的傷疤。因為随時随地觸碰它,都會痛徹心扉。
看來陽光對飛樣的老隊員們還是念念不忘啊。
嚴歡感嘆着,突然計上心來。
“有了!我想到新名字了!”
另外三人齊刷刷地看向他。
“就叫The Prayer!怎麽樣?”
Prayer,祈禱者,悼亡者。
作者有話要說: 草莓與迷笛兩大巨物相争,不管我們平民百姓的事兒。
但是作為通過接觸迷笛才開始了解搖滾的樂迷,維護一下迷笛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讀者中有草莓粉,請見諒。
PS:藍翔這個人是我杜撰的,大家千萬別去百度啊,不然百到的只有某某特種學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