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1更+2更)情人
白向墨和齊銘趕往城郊, 根據李紅妹和警察局提供的信息,他們很快找到事發地點。
路上依然還能看到血跡,車子撞倒的大樹彰顯着當時的慘烈情況。
現場雖然沒有任何保護, 但是這條路來往的車輛和行人都很少, 而且還是砂石路,更便于現場勘查。
齊銘走到一處地面如焦炭狀的黑色痕跡前, 蹲下仔細查看:“這裏有清晰的剎車痕跡。”
剎車痕跡有十米多長, 在距離血跡不遠的地方開始, 一直到車子撞到的那棵樹邊上。
“這和傷者身上的傷痕并不相符,在侯三撞死死者之前, 死者就已經被撞擊了。”
“侯三撞的時候死者并沒有死?”
白向墨颔首:“死者身上的兩處壓痕都是生前傷, 由此可推斷要麽就是死者當時并沒有死只是暈厥, 要麽剛死所以表象不顯, 我認為前者概率更大。”
“不管哪一種, 侯三并不是造成方秋水死亡的罪魁禍首,是有人故意嫁禍。”齊銘擰眉, 目光微沉,“到底是沖着方秋水來的, 還是沖着我來的。”
“侯三回城時間是臨時決定的, 除非李紅妹娘家有人告密,否則提前策劃的概率并不大。”
侯三畢竟不是齊銘,這樣的嫁禍雖然在一段時間裏可能會被輿論裹挾, 卻造不成什麽實際性傷害。
不過, 并不排除一箭雙雕的可能。
兇手與方秋水有仇,對齊銘也不滿, 估計弄了這麽一出。
“我們先看看這裏是不是兩次撞擊碾壓的現場, 目前看只有一輛車的痕跡。”?
齊銘将數字牌號擺在每處痕跡邊, 然後一一進行拍照。
這些是白向墨要求的,他只提了一次,齊銘就非常自覺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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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分頭勘查現場,最終都得到了同一個結果——
這并不是第一次撞擊碾壓現場!
白向墨道:“這裏距離方秋水寫作的地方并不遠,因此很可能他是在附近被撞的,然後再挪到了這裏。”
“我們先去方秋水住處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線索。”
兩人直接步行前往,走了幾分鐘就看到了一處獨立的院子,附近非常的僻靜,隔幾十米才看到其他房屋。
這個院子明顯比其他房屋顯得更加幽靜,透過院牆的方形窗口,就看到裏面的大致模樣。
院子被精心布置過,種了青竹和各種花卉,裏面還有假山流水潺潺,充滿了濃郁的浪漫文人氣息。
居住在附近的大多是農家人,這座院子明顯跟其他院子很是不同。
院子大門邊上挂着複古木牌,上面書寫着‘秋思’二字。
齊銘看了看院門的鎖,“就是這裏了。”
“這裏确實不錯,很幽靜。”白向墨查看附近。
“你喜歡這樣的地方?”
白向墨笑道:“誰會不喜歡啊?”
“以後我們也買這樣一處地方。”
“那倒是不必了,這種地方太偏了,電燈電話都沒有拉線過來,自來水、煤氣估計也沒有,很不方便。”
白向墨向來是實用派,沒得挑他怎麽都能過,有選擇當然更喜歡現代化的住所。
“你在幹什麽?”白向墨驚訝。
齊銘不知道哪裏弄的鐵絲,正在往鎖裏捅來捅去。
沒一會咔嚓的一聲,鎖頭竟然開了。
“你竟然還有這手!?”
齊銘笑道:“出來混的,沒點本事可不行,而且這種鎖構造很簡單。”
白向墨對他翹起大拇指。
推門進院,一看精心布置的場景就令人心怡,頗有世外桃源的風範。
“不愧是大作家,就是有情調。”
“我反倒覺得這裏和他不搭。”
白向墨:“你認識他?”
原身窮而且所有注意力都在課業上,對于方秋水著作的這種‘閑書’,他都是不喜歡看的。
看的報紙也都是新聞類的,極少看這種通俗小說。
白向墨來到這裏以後,也對這些不感興趣。
方秋水的作品在此時雖然出名,可也就紅了沒幾年,在後世作品也并沒有廣泛傳播,這個時代的能人實在太多了,如果不是出類拔萃便會鮮為人知。
現在的讀者喜歡他的作品,更多是因為覺得他書寫故事很新奇,還充滿了濃濃的狗血味,可這對于閱覽無數的通俗小說的白向墨來說,卻是最不吸引他的。
因此白向墨對方秋水完全是陌生的,為數不多的了解也是之前聽孟明銳說的。
“我之前在宴會上遇到過他,他內心浮躁,狂妄自大,是欣賞不了這樣的幽靜。”
白向墨認為齊銘是不會無緣無故這樣抨擊一個人的,但是依然疑惑。
“可他創作期間,都會待在這裏。”
齊銘戴上手套,推開了房門。
“我們進去看看吧。”
屋子結構簡單,就是一個長方形的屋子,被切割成兩部分。
一進門就能看到一張八仙桌立在中央,左側靠牆擺着一張床,用屏風遮擋着。
右側和正對門部分是相通的,從大門口就能看到書桌上的紙筆書稿,靠牆是一整面牆的書架,擺滿了各類書籍。?
屋子非常的整潔,處處透着小心思,可以看出主人經常精心布置和收拾。
書桌上相對有些雜亂,可明顯亂中有序。
“方秋水把這裏當作另外一個家了吧。”白向墨道。
這裏明顯充滿了生活氣息,雖然對比普通人家少了很多生活用品,可依然能感受得出來屋子主人對這裏的喜歡。
“這還真不太像方秋水的風格。”
“有可能他在人前比較膨脹,回到家中就不一樣了。”
白向墨相信齊銘的眼光,可人往往在不同場合都有不同的表現。
方秋水也是近兩三年才被大家關注,就好似突然暴富,在人前難免容易張狂。
齊銘堅持自己的觀點,“我更傾向這些是別人幫他布置的。”
“方太太說過,他并不喜歡有人到這裏打擾他,就連方太太都沒有來過。”
屋子裏的各種小擺設,也能證明這個屋子是由主人自己布置的,那些都是小玩意,都不是什麽值錢東西。
比如花瓶裏擺着一個孩童玩的風車,窗臺上擺着制作沒那麽精細的泥人等等。
齊銘走到左側毛巾臉盆架前,指着上面擺放的杯子:
“兩個杯子兩把牙刷,兩條洗臉巾,方秋水并不是一個人在這裏工作。”
“這是在外頭又養了一個啊。”
難怪不讓人打擾,原來在這裏搞二人世界。
白向墨很是鄙夷:“老婆都懷孕了,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他倒好跑這裏紅袖添香,逍遙快活。”
兩人又在屋子裏翻找查看,發現除了毛巾和牙刷并沒有再找到另一個人存在的痕跡,如果不是看到兩把牙刷和毛巾,他們很難推斷出這個屋子還有另一個人居住在這裏。
“竟然沒有找到女性用品。”
白向墨詫異,他剛才還爬到床上尋找頭發。
床上被收拾得很幹淨,被子都疊得整整齊齊的。
白向墨找了半天,也沒有發現女性的長發,只在角落裏看到一根短發。
衣櫃裏的衣物也都是一個人的,其他生活用品也沒有刻意湊成一對。
“這裏曾經燒過書稿。”
齊銘蹲在爐子邊,爐子裏的灰厚厚的,能看到有一厚沓紙張被燒毀的痕跡。
估摸燒了之後就沒有翻動,因此還能看到大概的紙張形狀。
只是燒得太徹底,沒法看到上面寫了什麽。
“這是寫得不滿意就燒了?”白向墨看了看,“這麽厚一沓呢,光是抄都要費不少工夫。”
齊銘用木棍在裏面撥了撥,翻出沒有被燒毀的紙片。
大部分紙片都只是一個小角,上面連字都沒有,只有一張比較大的紙片上寫着兩個字。
白向墨将紙片放入證物袋裏,沒有找到其他線索之後,齊銘就在屋子裏拍了幾張相片,兩人就離開了院子。
齊銘提議:“我們去附近看看吧。”
兩人一塊到距離小院最近的一處房屋,這房屋是用泥土夯起來的,上面只鋪着茅草。
院子用籬笆圍起來,能清楚地看到裏面的情況。
所有房門都是開着的,但是并沒有看到有人在走動。
齊銘高聲道:“屋子裏有人嗎?”
裏面沒有動靜,齊銘又叫了幾聲,還是沒有反應。
齊銘打開籬笆,“我們進去看看吧。”
院門剛打開,一個弓着背的老頭走了出來,看到他們一臉驚訝。
他用充滿本地濃重口音問,“你們做什麽的?”
“大爺,你知道昨天那條馬路上發生了車禍嗎?”
“什麽?”
齊銘又高聲吼了一句,大爺豎着耳朵,高聲嚷着‘啊?你說什麽?’。
老大爺耳背非常嚴重,齊銘和他艱難交流了半天,老大爺只連連點頭,“有車,恩,有車。”
齊銘很是無奈,溝通無效只能放棄,“我們去別的地方問問吧。”
可距離比較近的就兩家,一家是這個老大爺的家,另一家門上鎖,看着已經很久沒有人住了。
“方秋水還真會選地方,這附近跟沒人一樣。”
“我們去對面馬路看看吧,那邊比較熱鬧。”
對面馬路的住宅區距離馬路比方秋水那邊要遠得多,兩人走了半個多小時才看到。
白向墨無語,“誰說幾分鐘就能走到,這也忒哄人了,明明這麽遠。”
齊銘忍俊不禁,“這是個村落,人來人往看着還挺熱鬧的,雖然距離馬路遠了點,還是有可能查到什麽。”
“方秋水家裏完全沒有開火的痕跡,每天跑這麽遠吃飯。”
這個村莊人口不少,人來人往還挺熱鬧,走進去能看到有賣吃食的攤子。
整個村莊一共也就兩三家食鋪,面向的顧客群體都是底層人,不管是原材料還是制作過程都比較粗糙,但是量大,耐飽。
一家店的老板看到他們,态度恭敬地招呼:
“兩位先生,你們這是想要吃飯?我們這裏的東西估摸沒那麽精細,不知道會不會合你們胃口。”
齊銘看着來往主流人群的打扮,問:“這裏附近新建了工廠?”
“對,往北邊走新建了兩個廠子,招了不少工人和力夫。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包吃住,所以有些人就在我們村租了房子,我們想着閑着也是閑着就試着擺個攤子賣點吃食。”
老板手腳麻利地賣東西,跟他們說話也完全不耽誤事。
“看你們樣子就不是普通人,你們是不是也想過來買地建廠啊?”
齊銘也沒有拐彎抹角直接問道:“我們是想跟你打聽那邊大馬路上車禍的事。”
“哦,你說南邊那條大馬路啊?我聽說了,聽說撞死了一個人,腦袋都被壓扁了。”
老板心有餘悸,那個時間點他已經開始擺攤了。
“村裏人有沒有親眼看見的?”
老板搖了搖頭:“現在是大冬天,大家也不用下地,沒人往那邊走。”
“昨天晚上你有沒有聽到什麽怪聲或者怪事?”
“這個你去問那邊家的阿公,他可能會知道。我每天躺床上就能睡着,外頭放鞭炮都鬧不醒我。”
齊銘從兜裏掏出一張相片,問:“你見過這個人到這裏吃飯嗎?”
老板看了一眼,搖了搖頭:“沒有,看着就是個體面人,一般是不會到我們這裏找吃的。要是他來,我肯定能記住。”
齊銘謝過老板,就去找那位阿公。
阿公是個熱情的,而且一點都不耳背,他肯定地說他早上七點左右聽到‘轟’的一聲,其他時間并沒有聽到什麽動靜。
如果附近有聲響,他絕對知道。
齊銘和白向墨開着車在附近轉了一圈,都沒有發現什麽可疑現場。
“看來還是得從他身邊人開始進行調查。”白向墨道。
齊銘認同他的觀點,“附近并沒有車禍的痕跡,如果是路人意外導致,那麽不會刻意把屍體扔到這裏來。”
方秋水雖然是個名人,可他不是電影演員,很多人只認識作品不認識人。
況且這個小院子并不是對外公開的,以免被人打擾,不是身邊親近的人是不知道他在這裏創作,也就不會刻意把屍體扔在這裏。
“希望明銳那小子能把事情搞定,興許我能從屍檢中獲得一些線索。”
齊銘笑道:“你放心吧,他可以辦到的。論煩人,沒人能比得過他。”
“可如果兇手是那位表哥呢?方夫人和她的表哥關系很親近。”白向墨斟酌用詞。
“為了自證清白,更得答應了。我們現在掌握的證據,足以證明方秋水是有人想要将他殺害并嫁禍于人。這涉及刑事案件,他們沒法不答應。”
這件事就算鬧到輿論上,也會支持這個做法,以便能查明真相。
齊銘笑着看向白向墨,“我還以為你對這種事不開竅,沒想到一眼就看出問題。”
“方夫人明顯對她的表哥很信任,她表哥也知道很多他們家裏的事。不是說他們肯定有什麽茍且,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也會非常深。”
“你覺得他們是兄妹之情?”
白向墨頓了頓:“我認為沒有确鑿證據之前,需要謹慎發言。”
“在我面前也需要這麽小心?”
“在誰面前都該這樣,把謹慎的習慣刻入靈魂,就不會輕易被人抓了辮子。”
互聯網的發達帶給大家便利的同時,也會帶來一些麻煩。
如果一個公職人員在公開場合說錯話,那麽很可能會受到嚴厲抨擊,甚至大領導也因此被下馬。
有的人還特別壞,會故意下圈套讓你回答,然後再掐頭掐尾地剪輯,由此掀起罵戰熱度。
公職人員必須要警惕,否則很可能憑一己之力毀了政府形象。
白向墨就看到有同行被斷章取義污蔑過,所以他說話一直非常謹慎,有時候幹脆不說。
兩人回到殡儀館,就看到孟明銳坐在門口,手裏還捏着一張紙。
一看到兩人回來,連忙從地上蹦了起來。
“白哥,齊哥,我拿到了!這是同意書!”
“你真是太厲害了!竟然用這麽短的時間就讓方太太同意,你的表現真是特別的棒。”白向墨不吝自己的誇獎,好話不停地砸。
他一邊用鑰匙開門,一邊問:“你為什麽不進屋?找我娘要鑰匙就行。”
“伯母還在忙我不好打擾。”
“那可以找個地方休息,傻坐在這幹什麽。”
孟明銳嘿嘿傻笑,揚着手上的同意書:“我想讓你們第一時間拿到通知書。”
白向墨無奈,趕緊将人放進去。
方夫人雖然同意了解剖,但是現場還得有警局的人才合規矩。
要是放平常還罷了,這次牽扯了自己人,死者又是個名人,必須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以免落人口實。
齊銘進屋也沒坐下,向白向墨征求意見。
“警察局這些天都很忙,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會派人過來,屍檢時間又很長我先去調查方秋水的社會關系。”
事關侯三,而且越早調查清楚,就更容易脫身,不會陷入輿論之中。
屍檢一般至少需要幾個小時,齊銘雖然在這過程中也發揮作用,可這個案子重點還是得放在調查上。
“我也去!”孟明銳連忙舉手。
白向墨點點頭,齊銘給他當助手是大材小用了,這個案子拖不得。
“你去調查吧,我這邊沒問題。”
他現在身體沒有那麽虛了,一個人也可以搞定,實在不行一會還有警察局派來的人。
齊銘這才望向孟明銳,“兩個選擇,要麽留在這裏跟你白哥一起解剖屍檢,要麽跟我分頭去調查。”
孟明銳頓時糾結了,這太能幹也很難啊,哪邊都需要他!
“白哥,齊哥,你們覺得我去哪邊合适啊?”
白向墨笑道:“看你自己喜歡哪邊。”
“我肯定喜歡在外頭跑,可看你屍檢又挺刺激的……”
“你還是跟你齊哥去調查吧。”
熊孩子,把屍檢當恐怖片看了。
孟明銳最終跟着齊銘走了。
兩人走了沒多久,馮大頭和一位年輕的女孩子走了進來。
女孩的年紀比白喜兒大不了多少,身材高挑,看着跟白向墨差不多,穿着工裝褲打扮得像個男孩子。
要不是白向墨對人體很了解,不注意的話很可能以為她是個男孩。
馮大頭一來就表達了自己的歉意,“白先生,真是抱歉,最近過年特別地忙,所有人手不是維持秩序就去調查案子了。逢年過節光失蹤案就不少,我們人手實在不夠,只能派我和這位……過來了。”
女孩肅着一張臉,聲音刻意壓低,就像變聲期的那孩子一樣粗粝。
“我從小就生長在義莊,看着我爹檢查屍體,我可以做好!”
馮大頭小心翼翼地觀察白向墨的表情,“您要是不同意,我可以讓她離開,再等兩個小時,檢驗官那邊應該就忙完了。”
“不用了,她就可以。”
白向墨從來不小看女法醫,性別并不能決定能力的高低,他師父就是非常優秀的資深女法醫。
說完這話,白向墨明顯感受到那女孩舒了一口氣。
“你叫什麽名字?”
三人走進停屍間,将屍體拉出來準備運往解剖室。
女孩表現非常積極,不需要白向墨出聲,就協助他将屍體從冰庫裏搬到推車上。
而且動作非常小心,沒有磕碰到。
“呃……那個……”
“我叫勝男,玉勝男!”
“玉勝男,做好防護,那邊有幹淨的衣服。你會寫字吧?”
“會的。”
玉勝男連忙将櫃子裏的外科手術服等拿了出來,學着白向墨穿戴好。
這還是她第一次穿戴這麽整齊,就跟那些做手術的醫生一樣,讓她感到很是興奮。
“你一會要進行記錄,将我說的都寫下來,會拍照嗎?”
“會的。”
“相機在那,一會要對損傷的部位進行拍照。”
玉勝男全都應下并做好準備,白向墨對着屍體深深鞠一躬,玉勝男也趕緊跟着學。
白向墨拿着手術刀劃開方秋水頸部到腹部的皮膚,馮大頭又默默地往後退了一步,捂着鼻子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
玉勝男眼睛緊緊地盯着白向墨的動作,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死者左側第二到第六根肋骨骨折,右側第三到第七根骨折……”
方秋水胸腔裏充滿了血水,肺髒、心髒還有脾髒、肝髒都出現了破裂,盆腔也有骨盆粉碎性骨折,這些都是可以致命的。
“這樣重的傷需要巨大的暴力才能形成,一般多見于交通事故和高墜案件。”
玉勝男先拍照,然後趕忙記錄下來。
“現在我們要進行開顱,檢查腦部是否有致命傷。”
白向墨看着頭部開始想念齊銘,在從前他都是直接用電鋸,現在沒電鋸不說身體還沒以前有勁。之前開顱都是齊銘做的,現在得自己動手了。
“白先生,我能上手嗎?”
白向墨擡頭:“你想鋸?這個很費勁。”
玉勝男笑容燦爛:“我不覺得累。”
白向墨将鋸子遞給她,玉勝男扭了扭脖子和手腕,就開始動起手來。
解剖室裏傳來瘆人的鋸骨頭聲,馮大頭站在角落,抱着自己的腦袋,總覺得是自己的腦子被鋸了。
玉勝男的手藝果然很不錯,不深一點也不淺一點,沒有造成損傷,讓白向墨很是滿意。
取下顱骨上半部分,檢查大腦,并沒有發現有致命傷。
白向墨将頭骨放回原位,發現死者的嘴緊緊閉着。
他用力撬開死者的嘴,發現死者嘴裏竟然咬着一塊肉!
嘴一被打開,就被舌頭給頂了出來。
“他嘴裏有一塊肉!”玉勝男驚道。
一直不想關注卻被迫關注這邊情況的馮大頭也探過頭來,“方先生死前正在啃肉?啊,生的啊!”
白向墨将肉塊用鑷子輕輕地夾到盤裏,這是一塊蒼白色橢圓形的帶皮肉,邊緣呈鋸齒狀,上面還能看到幾根汗毛。
“這是胳膊上的肉。”白向墨道。
方秋水屍體上并沒有缺失,這塊肉明顯來自他人!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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