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光天化日,乾坤朗朗,一作小厮打扮的少……年,在方家後門賊頭賊腦東張西望了一小會,才小心翼翼地邁出了門檻,輕輕阖上門,沿着小巷快步走出百來尺,到達一拐角,終于按耐不住興奮的心情,撒歡跑了起來。

此正是本文的主角,之一,崔斯特。

那歡天喜地的表情,就仿佛在牢房裏關了一年,終于被放出來了一般。

而他的确,也差不多被“關”了一年。

讓我們且先回憶回憶一年前的事。

話說這一年前,崔斯特同學還只是天朝那藍天下開得……一朵一般的花朵,然後因為某晚看小說熬夜,便不小心猝死了,再然後,就穿越了,穿到了正在看的那小說中——因為這年頭比較流行穿書。

那小說設定上也沒多出彩,就一普通的古風宅鬥小言,有點長,然後崔斯特強迫症犯了,想着一定要看完,一個通宵就過去了——雖然到死也還只看了一半。

咱暫時先不八崔斯特明明是正兒八經天朝人,卻為何取了個如此洋氣的名字——咱先說說,他穿的這篇小言的主要劇情:這小言講的是身為庶女的女主和身為嫡女的女配鬥智鬥勇鬥心眼,搶錢搶房搶男人的故事。簡單粗暴地概括一下劇情,是這樣的:某天,女主穿着男裝上街,遇見了男主,男主智商很高,一眼就看穿了這清秀的少年其實是個女的,然後在對上女主的眼睛的那一刻,智商突然降到水平線以下很遠的地方——他對穿着男裝的女主就這樣一見鐘情了!于是身為超級高富帥的男主一下子就打探到了女主是誰,然後就去女主家裏提親了。但是女主的爸爸是個貪財好色怕老婆的,女主的親媽死得早,女配的媽媽也就是女主爸爸的正房是個壞女人,于是他們就合夥把女配嫁了過去。迎親的時候男主就發現了,救出了被虐得傷痕累累關在柴房的女主,然後痛斥女主一家,然後要他們把女主嫁過來……到此為止,故事才進行到一半,中間充斥着各種宅鬥——因為這篇穿書文的作者不會寫宅鬥,所以就略過不提了,反正這也不是重點。

崔斯特便是看到此處,穿了的。

而他穿的,就是這小言的女主——方蘭。

接受了女主全部記憶的崔斯特,震驚過後就只有一個表情:=_,=所以我要生孩子了麽?

然而等他疏理完全部的記憶,表情麻木地将手伸到胯|下,摸到了二兩肉的時候,也就只剩一個想法了:還能更加坑爹嗎?

倒不是他想變成女孩子,只是按照自己現在的智商,玩宅鬥那是分分鐘被玩死的節奏,要是被發現了自己其實是男孩子,那豈不是秒秒鐘就要死了?因為根據這遺留的原主的記憶,這身體不是被穿越才長出二兩肉的,而是原本就是個可愛的男孩子——原主的親娘是妾,然後原主那個爹的正房夫人貌似是個很壞的女人,自己生不出兒子,卻也不允許別的女人生兒子,生下兒子就必死的節奏。而那個爹也是個奇葩,對此竟然也睜只眼閉只眼的,弄死就弄死了——大概真的是因為正房太可怕了,正房的娘家也很可怕。所以原主的親娘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子,就把他當女孩子養了,甚至還找了些藥給原主吃着泡着,以防他被養成了李狗蛋。而那些奇葩的藥竟然真的有效——骨架小就不說了,摸了摸喉結,竟然也不明顯了。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沒有把胸整出來。

崔斯特摸了摸下巴,思考起一個問題來:所以,自己熬夜看了一個晚上的小說,難道其實是本BL?

……

最後,花了一些時間做心裏建設,接受了穿越事實的崔斯特安慰自己道:至少丁丁還在,不用生孩子,也不怕來大姨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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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以後該怎麽打算呢?崔斯特想了下就覺得攢錢跑路,因為他已經不記得那小說宅鬥的細節了,也沒有玩宅鬥的智商,覺得肯定玩不過女配;而最最重要的一點,因為崔斯特看小說有個習慣——看得沒耐心了就翻後面去看下“劇透”再回來繼續看,所以他曾經翻到最後看到了男主要掐死女主的場景——也不知道是發生了什麽誤會那麽虐戀情深,但總之,為了自己不被男主掐死,也果然還是要珍惜生命遠離男主及時跑路了。崔斯特還是很怕死的,否則以他本來就不太正直的某種取向,怎麽會浪費那麽好的一個和帥哥打交道的機會?

而似乎那已經死去了的親娘也已經預見到了自己的兒子将來會有要跑路的一天,所以偷偷給他留了一大筆錢——崔斯特攢了一年的月錢和這比起來,真的是小巫見大巫。

而這一年來,崔斯特本着低調做人低調做事的原則,鮮少被女配找麻煩,總算是活到了跑路這一天。

崔斯特之所以會選擇這一天跑路,不是因為黃歷上說今天宜逃跑,而是因為今天是個逃跑的好機會——女配今天要出嫁。

嫁的誰?——那自然,是原著小說裏的男主上官昊了。

雖然說這一年崔斯特乖乖地呆在家裏,沒有穿着男裝出去被男主一見鐘情,但時間到了,男主還是上門來提親了,而且還是向崔斯特提親。

崔斯特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劇情不帶這麽玩人的啊!

于是在被女配因為沒有被看上而遷怒于他的時候,崔斯特就更加安分乖覺,貶低自己,擡高女配,把男主“許配”給女配了——上官公子英俊潇灑,姐姐蕙質蘭心,真是佳偶天成,天生一對!

——我求你們快點結婚吧不要破壞我的逃跑大計!

被崔斯特誇得心花怒放的女配,就這樣很順理成章地代嫁了——雖然他們本來也就沒有要讓崔斯特嫁過去的意思。

而崔斯特,就趁着迎親出嫁,大家都去前門看熱鬧的空隙,穿着一身小厮的衣服,就從後門溜了——也就是此章開頭的一幕。

崔斯特跑出小巷之後,在人群中張望了一下,終于找到了接應自己的丫鬟——碎碎。

這是逃跑計劃中的一環。崔斯特本就怕自己逃跑之後,一直對自己忠心耿耿的丫鬟會被這樣欺負那樣虐待,所以幹脆就先讓她拿錢贖身先出去了,也好自己跑的時候有個接應——平時基本就宅在屋裏,這樣貿貿然跑出去,還真容易迷路,因為迷路導致自己最後又被抓回去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碎碎接到了崔斯特,把他帶去了一家客棧——碎碎這幾天一直住在那裏。

碎碎拿出了一套男裝給崔斯特換上,又給崔斯特梳了頭換了個發型,然後把整理好了的細軟行李遞給崔斯特,含淚道:“小姐,你真的不帶上奴婢嗎?”

見碎碎要哭,崔斯特心裏咯噔了一下——最怕女孩子哭了。沉默了片刻,崔斯特嘆了口氣,道:“你還叫我小姐?”

碎碎:“……少爺。”

崔斯特又嘆了口氣,說:“碎碎,你已經是自由之身了,已經不用再服侍我了,也不用再叫我小姐少爺的了。你也到了要嫁人的年紀了,拿着錢,回鄉下找個老實人嫁了,安安穩穩地過一輩子吧。”

“可是少爺,碎碎擔心——”

崔斯特打斷了她的話:“我又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又什麽好擔心的?好了別哭了,我走了啊。你也保重。”說完怕碎碎繼續糾纏,崔斯特掄起包裹甩在背上,就出了客棧——手裏還拿着一張地圖。

碎碎依着門檻目送着崔斯特走遠,離別愁情起,淚如雨下——可是少爺,你的力氣,比奴婢的還小啊……

然而崔斯特,已經出城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感覺立了很多flag。

開始會有些啰嗦,到了後面……好吧還是一樣啰嗦。

蟲,2014-5-10 1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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